文学艺术袖珍馆1再别康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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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艺术袖珍馆1再别康桥
前言
徐志摩,1896年出生于浙江海宁县硖石镇的一个富商家庭,原名章,初字森,小名又申,志摩是诗人赴美留学前另取的名字。
尽管徐志摩本人认为“徐氏固商贾之家,没有读书人”(1926年10月8日家书),但是据陈从周先生考证,徐氏家族从周朝到现在,代有名人,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更是一位着名的实业家和开明绅士,曾长期担任硖石镇商会的会长,在当地颇具影响力。
徐父十分重视对志摩的教育,曾聘请郑孝胥教习志摩书法,徐志摩在北大读书期间,徐父又以一千大洋的贽礼,让其拜在梁启超门下,这些无疑对徐志摩日后的成长有重要影响。
1918年8月徐志摩开始了为期四年的赴欧美留学的历程,先是在美国克拉克大学获得历史学学士,紧接着又攻读哥伦比亚大学的政治学硕士学位,1920年10月入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在伦敦期间结识林长民、林徽因父女,并陷入对林徽因的爱恋中,次年在狄更生的推荐下以特别生的资格入剑桥大学皇家学院。
这段留学经历对于徐志摩人生道路的选择有着重要意义,特别是伦敦剑桥的时光尤其让诗人有一种割舍不断的情结,他在给父母的信中写道:
“儿自到伦敦以来,顿觉性灵益发开展,求学兴味益浓,庶几有成,其在此乎?
儿尤喜与英国名士交接,得益倍蓰,真所谓学不完的聪明。
”这些“名士”包括威尔斯、罗素、哈代、曼斯菲尔德、狄更生等人,正是受到他们的影响,加上康桥给予诗人的灵感,以及对林徽因的恋情等诸种因素,诗人的创作欲望喷薄而出,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1922年8月徐志摩在博士未毕业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回国,个中原因众说纷纭,可知的是诗人归国后主要做了两件事情:
一是参与梁启超“文艺复兴”事宜,二是去看望林徽因。
可惜的是林徽因此时已与梁思成确定恋爱关系,徐志摩却无所顾忌地去梁林约会的地方找林徽因,去的次数多了,不免引起梁思成的反感,梁思成于是在门上贴一张纸条:
“Loverswanttobeleftalone.”(情人不愿受干扰)一时传为笑谈。
归国初期的徐志摩不了解国内文坛状况,加上秉性率直,因此写文章得罪了不少文人,但也正是这些争议或非议,令他声名鹊起。
1923年,徐志摩、胡适等以聚餐形式建立了“新月社”,从而翻开中国诗歌发展史新的一页,极大地促进了新诗的发展。
一直到1926年10月徐志摩与陆小曼成婚离京南下,这段时间是新月社的鼎盛时期。
婚后的徐志摩迫于经济压力等原因,先后担任北京大学、光华大学和东吴大学的教授。
1931年11月19日8时徐志摩乘济南号飞机从南京起飞,北行飞抵济南附近党家庄上空触山,机毁遇难。
诗人的一生极其短暂却绚烂传奇,他用生命实践着他的诗,而后人却只能由他的诗来实现他未完成的生命。
不到十年的创作生涯,徐志摩留给后人四本诗集:
《志摩的诗》(1925年出版),《翡冷翠的一夜》(1927年出版),《猛虎集》(1931年出版),《云游》(陈梦家编,1932年出版)。
诗人曾说他的一生大抵都有一个情感的线索可以找寻,其实他的诗也同样循着这条情感的轨迹前行。
胡适在《追忆志摩》中指出:
“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的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
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
”(《新月》四卷一期《志摩纪念号》)对这三种精神的向往和追求构成了徐志摩诗歌的主要内容。
天性浪漫的诗人在爱情面前神魂颠倒,在诗歌中更是写出了他对真挚爱情的渴望和执着。
《雪花的快乐》用欢快的调子唱出了对爱情的神往,《翡冷翠的一夜》则用拟人手法表现了对“容不得恋爱”的世界的控诉。
对自由的追求贯穿在诗人所有的诗歌中,他渴望得到爱情的自由、理想的自由、社会的自由。
《为要寻一个明星》,“明星”也就是诗人心目中的理想,主人公虽然骑的是一匹瞎马,虽然自己面对的是黑夜、荒野,但他仍义无反顾地冲过去,直到“荒野里倒着一只牲口”,“黑夜里躺着一具尸首”,直到“这回天上透出了水晶似的光明”,他仍坚持着他的理想。
对美的追求更多地体现在诗歌的形式上,作为新格律诗的倡导者与实践者,徐志摩的诗歌表现出了鲜明的形式美感特征,具体表现在:
第一,结构的完美统一。
《再别康桥》是一个代表,全诗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严守二四押韵的韵式,节奏优美而又契合诗人的情感起伏,从而产生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
第二,意象的复叠美。
诗人往往会重复使用同一意象,如《我不知道风是在那一个方向吹》一诗,每一节都在重复不知道“是在那个方向吹”的风这一意象,在回环往复的重叠之中,营造了一种迷茫的气氛,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三,语言的优美。
他的语言新颖自然,平易优美,既无半文半白的语句,也少有食欧不化的痕迹,还能运用一些浅显的口语模拟声态,为现代汉诗的语言探索注入了新的活力,如《残诗》有意识地使用北京话里的口语,这些口语在徐志摩的提炼下显得“珠圆玉润”,意味深长。
当然,徐志摩的诗也有一些缺点,比如过于注重诗歌的形式、情感的过度宣泄等,但对于这样一位激情而浪漫的诗人而言,“什么半成熟的未成熟的意念都在指顾间散作缤纷的花雨”,纵然不够完美,却也淳朴而真实。
第一章
再别康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
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十一月六日
徐志摩在1920年到1922年期间,曾留学剑桥大学——剑桥旧翻“康桥”,对此地的自然风光印象深刻,他曾在《我所知道的康桥》一文中说:
“在星光下听水声,听近村晚钟声,听河畔倦牛刍草声,是我康桥经验中最神秘的一种:
大自然的优美,宁静,调谐在这星光与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的淹入了你的性灵。
”1928年7月的一个傍晚,他重回母校,在寂静的校园漫步,回想往日美好时光,怅然若失身之所在,遂于乘船回国途中写下此诗。
本诗感情细腻、节奏舒缓,将作者对康桥的眷恋、离愁融入美丽的静止之中,细细品读,令人心醉。
沙扬娜拉
——赠日本女郎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
沙扬娜拉!
1924年6月,徐志摩陪同泰戈尔访日,写作了《沙扬娜拉》组诗十八首,后来再版《志摩的诗》时,删去十七首,仅存本书所选最后一首,并加副标题:
赠日本女郎。
“沙扬娜拉”为日文“再见”音译,有学者称实际上并无日本女郎,本文是写给徐志摩的爱情女神林徽因的。
本诗虽然简短,然而韵律优美、节奏舒缓,富有民族乐感;兼之融合了轻柔、明净的水莲花意象,丝毫不见斧凿之功,可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是徐志摩诗歌的代表作之一。
偶然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徐志摩和陆小曼曾合写剧本《卞昆冈》,其中第五幕中有一段老瞎子唱歌,唱词就是这首《偶然》,1926年5月27日,本诗单独发表于《晨报副刊·诗镌》第9期上。
徐志摩的学生、诗人卞之琳曾评论此诗道:
“这首诗在作者诗中是在形式上最完美的一首。
”“偶然”是一个抽象概念,作者却用“云水相逢”、“你我相遇”的场景将此抽象概念具体化,同时又在其中渗透进一种“随缘而来,随缘而散”的洒脱态度。
细品此诗,可以看到,在洒脱的背后,作者极为看重“交会时互放的光亮”,那偶然交会时的怦然心动,才是作者真正要赞颂的。
起造一座墙
你我千万不可亵渎那一个字,
别忘了在上帝跟前起的誓。
我不仅要你最柔软的柔情,
蕉衣似的永远裹着我的心;
我要你的爱有纯钢似的强,
在这流动的生里起造一座墙;
任凭秋风吹尽满园的黄叶,
任凭白蚁蛀烂千年的画壁;
就使有一天霹雳震翻了宇宙,——
也震不翻你我“爱墙”内的自由!
徐志摩和张幼仪、林徽因、陆小曼之间的爱情故事,是20世纪一个让人津津乐道的传奇。
对于爱情,徐志摩曾说: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徐志摩和陆小曼的结合,曾引起社会上的众多议论,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1925年,处在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他写了这首诗,用第二人称的讲话形式,表达了自己对爱和自由的坚定追求,唱响了一曲爱的赞歌。
我来扬子江边买一把莲蓬
我来扬子江边买一把莲蓬;
手剥一层层莲衣,
看江鸥在眼前飞,
忍含着一眼悲泪——
我想着你,我想着你,阿小龙!
我尝一尝莲瓤,回味曾经的温存:
——
那阶前不卷的重帘,
掩护着同心的欢恋。
我又听着你的盟言,
“永远是你的,我的身体,我的灵魂。
”
我尝一尝莲心,我的心比莲心苦;
我长夜里怔忡,
挣不开的恶梦,
谁知我的苦痛?
你害了我,爱,这日子叫我如何过?
但我不能责你负,我不忍猜你变,
我心肠只是一片柔:
你是我的!
我依旧
将你紧紧的抱搂——
除非是天翻——
但谁能想像那一天?
当爱情的火焰在心中灼烧,任何一个微不足道的事物都能引起心灵的震荡,所以有“睹物思人”之说。
买来一把莲蓬,看到江边盘旋的江鸥,作者想到远方的爱人,然而这想念也是为泪水包裹的。
第二节以莲蓬的香甜映衬热恋时的温存,旖旎缠绵。
然而好景不长,剥开一层层温存的外衣,获得的却是比莲心还苦的结局。
然而,第四节,作者依旧没有放弃对爱的渴望,依旧在迟迟等待,不由得让人想到一句古诗“莲子清如水”,翻译成白话就是——我对你的爱恋如水一般绵延不绝,如水一般清澈纯洁……
去罢
去罢,人间,去罢!
我独立在高山的峰上;
去罢,人间,去罢!
我面对着无极的穹苍。
去罢,青年,去罢!
与幽谷的香草同埋;
去罢,青年,去罢!
悲哀付与暮天的群鸦。
去罢,梦乡,去罢!
我把幻景的玉杯摔破;
去罢,梦乡,去罢!
我笑受山风与海涛之贺。
去罢,种种,去罢!
当前有插天的高峰!
去罢,一切,去罢!
当前有无穷的无穷!
面对无常世事,大概每个人都有过梦破之时。
梦破之后,怎么办?
一句“去罢”体现了一种决绝的姿态,既然现实是这般污浊,那所有的一切就都“去罢”,只余孤独的“我”独立天地之间。
诗人在“幻景的玉杯摔破”之后,在“悲哀”填满胸口之际,选择了“笑受山风与海涛之贺”,在自然的种种奇景之中看到了希望——“当前有无穷的无穷”。
事实上,一个人只有跟世俗的赘疣说“去罢”,只有体味过孤独的况味,才能真正成为大写的人,拥有“无穷”的精神空间。
我有一个恋爱
我有一个恋爱,
我爱天上的明星,
我爱他们的晶莹:
——
人间没有这异样的神明!
在冷峭的暮冬的黄昏,
在寂寞的灰色的清晨,
在海上,在风雨后的山顶:
——
永远有一颗,万颗的明星!
山涧边小草花的知心,
高楼上小孩童的欢欣,
旅行人的灯亮与南针:
——
万万里外闪烁的精灵!
我有一个破碎的魂灵,
像一堆破碎的水晶,
散布在荒野的枯草里:
——
饱啜你一瞬瞬的殷勤。
人生的冰激与柔情,
我也曾尝味,我也曾容忍;
有时阶砌下蟋蟀的秋吟:
——
引起我心伤,逼迫我泪零。
我袒露我的坦白的胸襟,
献爱与一天的明星;
任凭人生是幻是真,
地球在或是消泯:
——
大空中永远有不昧的明星!
一般来说恋爱是两个人之间的事,然而诗人在本诗中却把“明星”当成了恋爱的对象。
“明星”固然是诗人心中永不熄灭的爱情之火的美好象征,然而换一个角度想:
是否是因为对人与人之间的爱的失望,导致了诗人的“移情别恋”呢?
从“冷峭”、“灰色”、“破碎的水晶”“蟋蟀的秋吟”等意象,我们可以体会到诗人的痛苦和伤悲,因为失恋,所以伤悲。
然而在最后,诗人从阴郁和沉闷的调子中突然跳出,因为他看到了“大空中永远有不昧的明星”。
无论人世间如何浮沉,爱情本身,永远明亮。
她是睡着了
她是睡着了——
星光下一朵斜欹的白莲;
她入梦境了——
香炉里袅起一缕碧螺烟。
她是眠熟了——
涧泉幽抑了喧响的琴弦;
她在梦乡了——
粉蝶儿,翠蝶儿,翻飞的欢恋。
停匀的呼吸:
清芬,渗透了她的周遭的清氛;
有福的清氛
怀抱着,抚摩着,她纤纤的身形!
奢侈的光阴!
静,沙沙的尽是闪亮的黄金,
平铺着无垠,
波鳞间轻漾着光艳的小艇。
醉心的光景:
给我披一件彩衣,啜一坛芳醴,
折一支藤花,
舞,在葡萄丛中颠倒,昏迷。
看呀,美丽!
三春的颜色移上了她的香肌,
是玫瑰,是月季,
是朝阳里水仙,鲜妍,芳菲!
梦底的幽秘,
挑逗着她的心——纯洁的灵魂——
像一只蜂儿,
在花心恣意的唐突——温存。
童真的梦境!
静默,休教惊断了梦神的殷勤;
抽一丝金络,
抽一丝银络,抽一丝晚霞的紫曛;
玉腕与金梭,
织缣似的精审,更番的穿度——
化生了彩霞,
神阙,安琪儿的歌,安琪儿的舞。
可爱的梨涡,
解释了处女的梦境的欢喜,
像一颗露珠,
颤动的,在荷盘中闪耀着晨曦!
人都有七情六欲,诗人尤甚。
当徐志摩看到自己挚爱的恋人在眼前熟睡时可人美丽的样子,那欢喜之情便势不可当地袭来。
全诗围绕爱人睡着的样子铺陈开去,由外及内,由实而虚,描绘出了少女美丽的睡态。
需要注意的是,徐志摩在诗中透露出来的不是原始的情欲,我们通过他的笔触看到了他对爱情的虔诚,他爱的不仅是少女的容颜,更是她的全部,甚至那些围绕在她身边的“清氛”。
美人如斯,爱人如斯!
第二章
别拧我,疼
“别拧我,疼,”……
你说,微锁着眉心。
那“疼”,一个精圆的半吐,
在舌尖上溜——转。
一双眼也在说话,
睛光里漾起
心泉的秘密。
梦
洒开了
轻纱的网。
“你在哪里?
”
“让我们死,”你说。
爱情令人心驰神往,是受到诗人赞美的宠儿。
它莫可名状,但当它附身爱人之间时,却挑动着这世上最敏感的神经。
徐志摩在这首诗中,将爱情从神坛上请了下来,一对情侣之间的亲密动作使它无处遁形。
恋爱中的男女都是迷糊的——我轻轻地拧了对方一下,对方装作十分疼痛并喊出了声来;可是对方心里却十分幸福——让我们死。
这种爱中透出来的小风情,小柔情不禁让人莞尔,爱情强至如斯!
雪花的快乐
假如我是一朵雪花,
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
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
飞,飞,飞,——
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
不去那冷寞的幽谷,
不去那凄清的山麓,
也不上荒街去惆怅——
飞,飞,飞,——
你看,我有我的方向!
在半空里娟娟的飞舞,
认明了那清幽的住处,
等着她来花园里探望——
飞,飞,飞,——
啊,她身上有朱砂梅的清香!
那时我凭藉我的身轻,
盈盈的,沾住了她的衣襟,
贴近她柔波似的心胸——
消溶,消溶,消溶——
溶入了她柔波似的心胸!
徐志摩的诗歌清浅晓畅,有一种孩童般的明澈,从这种明澈中,我们能看到一个毫无遮掩的、真实的人,看到他的哭笑喜怒。
本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这首诗的意思非常简单,诗人原本是自由的雪花,因为爱上了一个“她”,就认定方向向她追逐而去,和她相偎相伴,乃至“溶入了她柔波似的心胸”。
诗人的天真烂漫,以及他爱情的纯洁,跃然纸上。
为要寻一个明星
我骑着一匹拐腿的瞎马,
向着黑夜里加鞭;——
向着黑夜里加鞭,
我跨着一匹拐腿的瞎马!
我冲入这黑绵绵的昏夜,
为要寻一颗明星;——
为要寻一颗明星,
我冲入这黑茫茫的荒野。
累坏了,累坏了我跨下的牲口,
那明星还不出现;——
那明星还不出现,
累坏了,累坏了马鞍上的身手。
这回天上透出了水晶似的光明,
荒野里倒着一只牲口,
黑夜里躺着一具尸首。
——
这回天上透出了水晶似的光明!
人们往往一提到徐志摩,就想到那一段段缠绵的爱情,想到他永远儒雅风流的绅士作风。
然而,徐志摩同时也是一个斗士,只是诗人在战斗时总也忘不了披一件“美”的外衣,所以人们往往只看到他的“美”,而忘记了他还在战斗、在流血。
本诗中的明星,代表的显然是人世间光明的一面,然而处在那个混浊的世界,必须要战斗,才能从黑暗的手中夺过光明。
为此,诗人骑着瞎马,独自穿行在茫茫黑夜,哪怕最后倒毙于“荒野里”也在所不惜,因为“水晶似的光明”出现在了天际。
我不知道风是在那一个方向吹
我不知道风
是在那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在梦的轻波里依洄。
我不知道风
是在那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她的温存我的迷醉。
我不知道风
是在那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甜美是梦里的光辉。
我不知道风
是在那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她的负心,我的伤悲。
我不知道风
是在那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在梦的悲哀里心碎!
我不知道风
是在那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黯淡是梦里的光辉。
爱情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爱情的方向变幻莫测,就像不知道风儿下一刻会从哪个方向吹来,是以让人迷醉,是以让人心碎。
这首诗里,隐藏着一个爱情故事的完整章节,“在梦的轻波里依洄”的浅浅的恋爱,随后是“温存”、“迷醉”,然后是沉浸在爱情的“光辉”里;随之转折,“她的负心”令我“伤悲”,于是“心碎”,然而,“黯淡是梦里的光辉”告诉我们,诗人没有因此而绝望,哪怕是仅留一段回忆,也是属于生命的“光辉”。
不再是我的乖乖
一
前天我是一个小孩,
这海滩最是我的爱;
早起的太阳赛如火炉,
趁暖和我来做我的工夫:
检满一衣兜的贝壳,
在这海砂上起造宫阙;
哦,这浪头来得凶恶,
冲了我得意的建筑——
我喊一声海,海!
你是我小孩儿的乖乖!
二
昨天我是一个“情种”,
到这海滩上来发疯;
西天的晚霞慢慢的死,
血红变成姜黄,又变紫,
一颗星在半空里窥伺,
我匐伏在砂堆里画字,
一个字,一个字,又一个字,
谁说不是我心爱的游戏?
我喊一声海,海!
不许你有一点儿的更改!
三
今天!
咳,为什么要有今天?
不比从前,没了我的疯癫,
再没有小孩时的新鲜,
这回再不来这大海的边沿!
头顶上不见天光的方便,
海上只暗沉沉的一片,
暗潮侵蚀了砂字的痕迹,
却冲不淡我悲惨的颜色——
我喊一声海,海!
你从此不再是我的乖乖!
海永远都是那片海,按照自己的旋律演奏着永恒的歌谣;人永远都在变化,此一刻的我和彼一刻的我就不是同一个我。
所以说,变化的不是海,而是看海的人。
初次看海,因为“我是一个小孩”,童真童稚无邪烂漫,所以即便海“冲了我得意的建筑”,它依旧是“小孩儿的乖乖”;再去看海,“我”已经受到爱情的戕害,然而“我”的心中依然有爱,所以执着地在海滩上“画字”,希望找回心中的爱,让爱永驻,因而不许海“有一点儿的更改”;第三次看海,青春的“疯癫”和孩童的天真都已退去,生命被岁月侵蚀得斑驳苍黄,“悲惨的颜色”填充了生活,于是,那海“从此不再是我的乖乖”。
这三个阶段,就是人生的三个历程,诗人希望永远留住孩童的天真烂漫、青春的激情“疯癫”,然而,“人生就是一场悲剧”(叔本华),海不可能永远是“我的乖乖”。
我等候你
我等候你。
我望着户外的昏黄
如同望着将来,
我的心震盲了我的听。
你怎还不来?
希望
在每一秒钟上允许开花。
我守候着你的步履,
你的笑语,你的脸,
你的柔软的发丝,
守候着你的一切;
希望在每一秒钟上
枯死——你在那里?
我要你,要得我心里生痛,
我要你的火焰似的笑,
要你的灵活的腰身,
你的发上眼角的飞星;
我陷落在迷醉的氛围中,
像一座岛,
在蟒绿的海涛间,不自主的在浮沉……
喔,我迫切的想望
你的来临,想望
那一朵神奇的优昙
开上时间的顶尖!
你为什么不来,忍心的?
你明知道,我知道你知道,
你这不来于我是致命的一击,
打死我生命中乍放的阳春,
教坚实如矿里的铁的黑暗,
压迫我的思想与呼吸;
打死可怜的希冀的嫩芽,
把我,囚犯似的,交付给
妒与愁苦,生的羞惭
与绝望的惨酷。
这也许是痴。
竟许是痴。
我信我确然是痴;
但我不能转拨一支已然定向的舵
万方的风息都不客许我犹豫——
我不能回头,运命驱策着我!
我也知道这多半是走向
毁灭的路;但
为了你,为了你
我什么也都甘愿;
这不仅我的热情,
我的仅有的理性亦如此说。
痴!
想磔碎一个生命的纤微
为要感动一个女人的心!
想博得的,能博得的,至多是
她的一滴泪,
她的一阵心酸,
竟许一半声漠然的冷笑;
但我也甘愿,即使
我粉身的消息传到
她的心里如同传给
一块顽石,她把我看作
一只地穴里的鼠,一条虫,
我还是甘愿!
痴到了真,是无条件的,
上帝他也无法调回一个
痴定了的心,如同一个将军
有时调回已上死线的士兵。
枉然,一切都是枉然,
你的不来是不容否认的实在,
虽则我心里烧着泼旺的火,
饥渴着你的一切,
你的发,你的笑,你的手脚;
任何的痴想与祈祷
不能缩短一小寸
你我间的距离!
户外的昏黄已然
凝聚成夜的乌黑,
树枝上挂着冰雪,
鸟雀们典去了它们的啁啾,
沉默是这一致穿孝的宇宙。
钟上的针不断的比着
玄妙的手势,像是指点,
像是同情,像是嘲讽,
每一次到点的打动,我听来是
我自己的心的
活埋的丧钟。
徐志摩对于陆小曼的深情,不但体现在《爱眉小札》那甜得发腻的情话上,体现在几十年来始终被说道的各种“花边新闻”上,作为一个诗人,更是会体现在徐志摩的诗歌上。
这首《我等候你》,就是这种诗歌。
诗中的抒情主人公,用一种谦卑犹如奴隶的语气倾诉着自己对于“爱情主人”的依恋、渴望和挚爱。
爱情到底是什么?
爱,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形态?
读这首诗,我们不由得想到俄罗斯伟大诗人普希金的爱情名篇《我曾经爱过你》:
“我曾经默默无语,毫无指望地爱过你,/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两种爱之守望的姿势,同样令人心醉。
两地相思
一、他——
今晚的月亮像她的眉毛,
这弯弯的够多俏!
今晚的天空像她的爱情,
这蓝蓝的够多深!
那样多是你的,我听她说,
你再也不用疑惑;
给你一团火,她的香唇,
还有她更热的腰身!
谁说做人不该多吃点苦?
——
吃到了底才有数。
这来可苦了她,盼死了我,
半年不是容易过!
她这时候,我想正靠着窗,
手托着俊俏脸庞,
在想,一滴泪正挂在腮边,
像露珠沾上草尖
在半忧愁半欢喜的预计,
计算着我的归期:
啊,一颗纯洁的爱我的心,
那样的专!
那样的真!
还不摧快你胯下的牲口,
趁月光清水似流,
趁月光清水似流,赶回家
去亲你唯一的她!
二、她——
今晚的月色让我想起,
我半年前的昏迷,
那晚我不该喝那三杯酒,
添了我一世的愁;
我不该把自由随手给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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