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洁净工程行动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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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市洁净工程行动年
厦门市城市洁净工程行动2015年
第一次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
市市政园林局
根据《厦门市城乡洁净工程实施方案》,为确保2015年第一次集中整治月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城乡家园清洁行动的通知》(厦府〔2015〕69号)和全市城乡家园清洁行动暨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会议精神,以集中整治为突破口,以常态化保持为最终目的,坚持全市统一组织、各区具体实施、全民共同参与的原则,周密计划,严密组织,认真考评,力争全市市容环境面貌水平明显提升。
二、总体目标
(一)保洁水平明显提高。
主次干道、公共交通运营场所(含车站、码头、港口、机场等)、公园、广场、公共文化、艺术、体育及展览(销)活动场所、居住区、集贸市场等的环卫作业质量均达到《厦门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质量标准》(试行)要求。
环卫工人道路清扫作业动作规范,作业扬尘明显减少。
(二)卫生死角基本消灭。
道路中分带、绿化带中无明显白色垃圾,垃圾桶周边干净清洁,背街小巷清洁卫生保持较好,防雨棚上无废弃物积存,城市“三乱”、就地焚烧垃圾等现象明显减少。
(三)“道路清洗工程”效果明显。
全面落实主干道每周、次干道每半月清洗一次要求,对重点道路和重要时节,清洗密度适度加大,基本实现“路面见本色”可席地而坐要求。
(四)清洁楼周围无污水滴洒和明显臭味。
各区要面向市场引进先进的清洁楼污水、臭气处理技术和模式,完成一个试点整治,为年内对所有清洁楼进行升级改造提供样板,努力做到目前正在使用的清洁楼周围无污水滴洒、无明显臭味。
(五)“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
沿街店面门口秩序良好,干净卫生,绿化管理到位。
三、行动任务及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区要根据《厦门市城乡洁净工程实施方案》,制订本区第一个集中整治月实施方案,于4月22日前将本次行动任务部署到街道、社区,并报市市政园林局。
(二)统一行动日
1.时间:
2015年4月25日上午9:
00
2.行动任务:
各区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在以环卫工人为主体落实日常道路清扫(洗)保洁的基础上,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力量集中清除绿化带中、人行天桥、地下通道、防雨棚等部位的各类积存垃圾,整治规范“门前三包”,搞好背街小巷环境卫生,迅速形成全市环境卫生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年度城市洁净工程行动开好头、造好势。
3.参加人员:
市、区领导,各级文明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街、居工作人员、志愿者、居民(市文明办负责落实各级文明单位自行组织参加统一行动,各区政府负责区、街、居的组织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
1.时间:
4月22日-5月20日
2.行动目标:
各区辖区范围内各物业小区、公共场所、主次干道两侧、绿化带、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沿街店面等区域无积存垃圾,背街小巷环境卫生良好,就地焚烧垃圾等问题明显减少。
3.行动任务:
各区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主要任务,各区环卫处要抓好道路清洗保洁和清洁楼周边卫生保洁和除臭工作,做好垃圾转运车辆“跪冒滴漏”整改(市公路局、路桥公司负责的道路参照执行);环卫工人抓好主次干道及其两侧、绿化带、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责任区(要突出市政红线与物业小区红线结合部的清理);物业公司抓好物业小区、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各街道、社区抓好辖区内“门前三包”的整治;按照谁收费谁负责保洁的原则,落实停车位的保洁;各区要加强对考评办和媒体曝光的问题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全面整治环境卫生死角,消除“乱张贴、乱悬挂、乱涂写”问题,有序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4.参加人员:
由各区组织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街、居工作人员和居民,环卫工人;市文明办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市妇联组织妇女,市团委组织共青团员、志愿者共同参与集中整治行动。
(四)考评小结阶段
5月20日-5月29日,由市考评办组织对各区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考评,同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考评结果和存在问题将作为点评的主要依据。
各区应在集中整治结束5个工作日内向市市政园林局提交集中整治总结报告,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
市市政园林局将在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工作点评会议,点评各区的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
四、措施与要求
(一)各区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督促检查,并将城市洁净工程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要督促指导辖区街、居开展城市洁净工程行动,切实抓好洁净行动的组织实施、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市直部门要通力协作,明确职责,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市市政园林局:
负责城市洁净工程实施行动的总体筹划和督促、指导、检查、讲评工作。
制订全市城市洁净工程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市环卫处加强对城市洁净工程行动的检查指导,收集本次行动开展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并协调解决城市洁净工程实施行动中的重难点问题,适时通报讲评活动开展情况。
市委宣传部:
组织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对洁净行动的意义、做法和成果进行系统宣传,强化市民良好的卫生意识和生活习惯。
设立媒体监督和举报专栏,进行跟踪报道。
统一行动日当天要对各区行动的情况进行报道;统一行动日之后对各区领导开展“城市洁净行动工程”专题访谈。
跟踪报道年内两个“集中整治月”活动,对好的做法及时报道,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文明办:
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街道、社区开展调研、指导,推动城市洁净工程行动深入开展。
市爱卫办:
组织清除“四害”指导工作,开展爱国卫生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全民卫生意识。
市行政执法局:
加大对烧烤、大排档、流动小吃、服装小卖场等违法占道行为的执法力度,开展集中整治,扭转城市占道经营乱象,并建立整治违章占道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
加大城区内随意焚烧垃圾行为的执法力度。
市建设局:
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做好工地围挡,降低施工扬尘对环境卫生的污染;市渣土办加强对运输土方的车辆管理,做到不超载、全封闭、出场必须冲洗,避免渣土车沿路撤漏。
同时,督导各物业小区加快推进垃圾转运车辆更新改造,避免物业小区向清洁楼转运垃圾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
市环保局:
加快建立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系统,督促生产企业将固体废弃物运送至指定地点规范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倾倒,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市国土房产局、市行政执法局:
做好尚未建设的收储用地的环境卫生管理,避免形成卫生死角和垃圾土头堆放点。
市教育局:
负责在各中小学开展“垃圾不落地”行动,指导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
负责所辖道路以及建设工地的清扫保洁工作。
路桥集团:
负责所辖桥梁隧道的清扫保洁工作。
市地铁办和轨道集团:
加强对地铁施工工地管理和土方车辆运输监管,运载土方的车辆出工地必须冲洗。
严禁施工工地围挡不严、工棚生活污水垃圾外泄现象。
(三)市考评办要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城乡家园清洁行动的通知》(厦府〔2015〕69号)对这次集中整治行动进行考评,在考评内容上要突出道路清洗、环境卫生死角整治、清洁楼防污治臭、垃圾转运车“跑冒滴漏”、门前“三包”等重点。
在形式上,既要统计好考核成绩,还要进行实地拍摄,并告知相关部门和各区进行整改,考评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制成PPT在点评会上点评。
要针对不同阶段、不同区域的市容环卫热点、重点问题,突出考评重点,以考促管、以考帮管,促进各单位环卫管理水平的提高。
厦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2015年
第一次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
市建设局
为深入开展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积极营造实施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和掀起行动高潮,现制定厦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2015年第一次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动范围
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农村区域范围的所有行政村村庄、村改居社区以及农场、林场。
二、行动目标
围绕清理各类积存垃圾(扫清楚)和搞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摆整齐)两大目标,开展为期1个月(4月21日至5月20日)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集中整治活动,清理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死角和开展除“四害”工作,为农村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开好头。
三、行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区要根据已印发的《厦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各区2015年度农村家园清洁垃圾治理攻坚行动具体方案,于4月22日前布置各镇街执行并报市家园办。
各区要同步开展对辖区内管理人员、保洁人员、设备设施、资金投入等情况的摸底统计汇总工作和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查摆,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于5月10日前提交市家园办。
(二)统一行动日
1.行动时间:
2015年4月25日上午9:
00
2.行动内容:
岛外各区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按照“扫清楚”、“摆整齐”两大目标,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力量集中清除村居、道路和沟塘等的各类积存垃圾,搞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迅速掀起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高潮,为攻坚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参加人员:
市、区领导,各级文明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工作人员、志愿者、村(居)民(市文明办负责落实各级文明单位自行组织前往村庄参加统一行动,各区政府负责区、镇、村人员的组织工作)。
(三)集中攻坚阶段
1.时间:
4月22日-5月20日
2.行动目标:
岛外各区持续对辖区范围内各村庄、主次干道两侧、流域沟塘等区域的各类积存垃圾和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死角,开展除“四害”工作,对考评办和媒体曝光的问题及时进行有效整改,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3.参加人员:
由各区组织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工作人员和村(居)民,市文明办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市妇联组织妇女,市团委组织共青团员、志愿者共同参与攻坚行动。
(四)检查考评阶段
本次攻坚行动的考评分为市级考评和区级考评两级考评。
区级考评(5月21日前完成):
由各区组织考评小组对村庄环境卫生进行考评,推选出区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的村庄并于2015年5月21日前报市家园办。
市级考评(5月21日起):
由市考评办采取复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各区的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同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考评结果和存在问题将作为点评会的主要依据。
各区应在攻坚行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向市家园办提交攻坚行动总结报告,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
(五)总结点评阶段
市家园领导小组将在攻坚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工作点评会议,点评各区的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四、行动要求:
各市直部门、各区要通力协作,明确职责,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市建设局:
负责做好总体协调工作,牵头做好活动的媒体宣传工作,落实以奖代补的资金。
市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对攻坚行动的意义、做法和成果进行系统宣传,设立媒体监督和举报专栏,进行跟踪报道;统一行动日当天要对各区行动的情况进行报道,统一行动日之后对各区分管副区长进行“垃圾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和工作安排”的专题访谈;攻坚行动期间要跟踪报道,对好的做法及时报道,对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文明办:
负责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所挂钩村开展调研、指导,推动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市爱卫办:
负责村庄清除“四害”的指导工作,开展爱国卫生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全民卫生意识。
市财政局:
落实行动的资金并及时拨付。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
负责督促管辖的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工作。
市铁路指挥部:
负责督促铁路沿线的清扫保洁工作。
市高速公路指挥部:
负责督促高速公路沿线的清扫保洁工作。
市水利局:
负责做好河道及村庄沟塘治理的指导工作。
市教育局:
负责在各中小学开展“小袋鼠,不落地”行动。
市考评办:
负责组织市级考评,在集中攻坚阶段对存在问题等进行实地拍摄,并告知相关部门和各区进行整改,考评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制成PPT在点评会上点评。
各区政府:
负责发动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农村垃圾治理攻坚行动和后期的维护和管理,配齐管理人员,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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