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环境管理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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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环境管理14
表A.4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
华润长汀红山风电场升压站编号:
NCSD-2018-014
致:
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华润长汀红山风电场项目监理机构
现报上长汀红山风电场110kV升压站工程质量、安全环境管理施工方案,请审查。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建设单位(章):
项目代表:
日期:
华润长汀红山风电场升压站
质量、安全、环境
管理方案
四川省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华润长汀红山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施工项目部
2018-5
批准:
审核:
编写:
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组织措施
1质量目标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本工程质量在不低于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达标投产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
除外,还应符合国家及当地质量标准,确保业主达标投产需要。
工程验收批合格率100%,工程竣工质量检验一次合格率100%;建筑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达95%以上。
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2项目质量管理
2.1组织机构网络图
2.2质量检验策划
在工程开工前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进行充分协商,编制本标段工程质量检验计划,明确工程的质量检验、试验的程序,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分专业编制项目验收等级划分表,提出各专业的H(停工待检)点、W(见证)点和S(旁站)点,质量检验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实施,并报业主备案。
2.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2.3.1施工人员
2.3.1.1建立建全项目质量管理网络,并于开工前提交业主。
2.3.1.2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将经过严格的挑选,保证这些人员具有精湛的专业技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优秀的团队协作作风。
项目部将实施完善的考核、奖惩措施充分发挥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的积极性。
2.3.1.3参与本工程施工和管理的所有人员在进入本工程施工前均经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质量意识、程序化管理以及质量奖惩制度等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2.3.1.4从事特殊工作、作业人员按规范要求进行岗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重大项目施工作业前由工程科组织对参加该项目施工作业的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填写相关记录。
2.3.1.5项目部质量科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查、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资质进行检查,通过保证人员的工作技能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2.3.2机械设备
2.3.2.1施工机械与设备的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度,所有操作与维修人员均持证上岗。
2.3.2.2实施机械设备认可制度,重要和特殊施工机械在作业前将通过必要的检测认证,合格后取得施工机械使用许可证方能投入使用。
2.3.2.3加强对机械的维护与保养,施工人员将认真做好施工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参数及使用操作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能力。
2.3.2.4一般作业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技术员对施工机械的能力状况进行确认,重大作业项目中使用的施工机械由工程科专业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确认。
2.3.3材料设备管理
2.3.3.1主要材料、设备及构配件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或安装。
2.3.3.2属我方采购的非标件订货前均须订立技术协议,工程科负责与合格分承包方洽谈、签订技术协议。
2.3.3.3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厂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进厂使用前按验收标准进行复验,如有必要应对订购材料物资在出厂前进行验证。
2.3.3.4由业主提供的产品到货后,项目部经营科应及时通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项目部质量科、专业工程处、制造单位,必要时请设计单位,运输和装卸单位对其进行验证。
2.3.4技术管理
2.3.4.1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2.3.4.2做好图纸会审工作。
在工程开工前认真进行图纸会审,通过专业会审、系统会审和综合会审对图纸中的疑点和问题及时提出,保证施工质量在源头得以控制。
2.3.4.3认真编制作业指导书。
在项目开工前,做好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和审批工作,明确质量控制措施,在技术措施上保证施工不发生质量问题。
把好施工技术交底关。
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和主持工程项目的技术交底。
2.3.4.4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科督促专业工程处落实施工技术措施的要求,并对工序进行控制,使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督促检查各项施工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
2.3.5工作环境
项目部、专业工程处负责为施工、管理活动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这种环境应是满足施工、管理活动,符合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要求的条件(如环境温度、湿度、气压,空气成分,天气情况,防风、防雨、防雪设施,足够的作业空间、通风、照明,符合人体工学的作业方法等)。
项目部工程科、质量科和安全科负责工作环境的监督管理。
2.3.6计量管理
2.3.1开工前编制项目部计量管理网络,建立项目部计量器具台帐;
2.3.2专业工程处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中的计量器具配备要求,配备和校准计量器具。
2.3.3在用计量器具进行周期鉴定,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在用计量器具合格有效。
2.4质量检查与验收
2.4.1质量验收程序
2.4.1.1本工程质量检验将按工程质量检验计划规定的验收项目和验收等级,实施四级质量验收。
即施工班组一级自检,二级专职质检员复检和三级专职质检员验收,监理工程师、业主的四级验收多层次的进行。
2.4.1.2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质量验评采取班组自检(一级)、专业工程处复检(二级)、项目部验收(三级),监理工程师、业主验收(四级)多层次的进行。
工程项目/作业工序施工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施工班组、专业工程处、项目部二级、三级质检员将及时对该项目工序进行检查验收,认真填写和整理好质量验评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班组自检不完成不得进行二级验收,二级验收未完成不得进行三级验收。
验收项目中规定提交业主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项目,由三级质检员进行检查与验收后,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并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组织对现场进行四级检查验收。
2.4.1.3本工程将执行质量检验三级验收制度,开展自检、互检、专检。
作业班组为一级质检,自检与互检相结合,一级质量验收由班组长评定与签字。
专业工程处为二级验收,设二级专职质检员,负责二级质量验收的评定与签证。
项目部为三级验收,设三级专职质检员,分别审查一、二级质量验收记录,进行三级质量验收、评定与签证。
所有专职质检员均经培训持证上岗。
2.4.1.4本工程项目部质量检验网络图
2.4.2隐蔽工程检查与验收
2.4.2.1若一道工序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覆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必须在覆盖前进行检查验收。
2.4.2.2工程具备覆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条件,项目部质量科首先对资料进行审查,然后对工程实体进行验收。
质量科确认项目验收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来验收,并准备好待查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继续施工。
2.4.2.3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办理签证后方可进行隐蔽,隐蔽项目一经签证不得自行变动部件的尺寸和位置。
当监理指示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进行剥露或在其内贯穿开孔时,各部门和施工人员将给予积极的配合,并在检查结束后重新覆盖和整理好。
2.4.3工程中间交接检查与验收
2.4.3.1工程项目在交接前,必须通过项目等级验收划分规定的验收签证。
未完成验收签证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交接。
2.4.3.2工程项目交接时内部交接由项目部工程科主持,业主或监理共同参加;外部交接请业主或监理主持。
2.4.3.3在交接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我方原因造成的问题由质量科开出整改通知单,工程科负责确定整改单位和制定整改方案。
项目整改完成后质量科进行验收,合格后通知业主和接收方进行验证。
交接检查合格交接双方填写“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记录表”。
2.4.4特殊过程质量控制
2.4.4.1项目部对特殊过程质量控制必须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2.4.4.2专业作业人员要依据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施工过程参数进行连续的监视和控制,控制的范围要扩大到影响参数波动的各种因素并记录实测数据;
2.4.4.2质检人员要对过程进行多频次的检验,以验证过程质量符合要求。
2.4.5重大质量监督项目检查
2.4.5.1我方将严格遵循《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中规定的质量监督检查项目,在质量监督中心站和质量监督站实施监督检查前,项目部将对以上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2.4.5.2项目部总工程师对重大质量监督项目检查负主责。
组织工程科、质量科、专业工程处进行重大质量监督项目检查,必要时亲自参加检查。
2.4.5.3质量科负责落实重大质量监督项目检查的具体工作,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封闭。
2.4.5.4项目部完成监督检查后书面通知业主和质量监督检查站,工程施工已到达某一控制节点,提请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2.5施工技术记录及标识
施工技术记录所采用的样表均按体系文件规定的标准化样表。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按工程的特点和业主或监理单位的要求再予以增补和调整。
施工技术记录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
现场质量检验、试验的原始资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可追溯,并随时接受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及业主或监理单位的检查。
所有施工技术记录均配有目录索引并妥善保存,随时可以追溯。
所有施工技术记录都将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分类输入计算机。
对产品实现的全过程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标识,以利于识别产品,防止混淆误用或未经检验而转入下道工序。
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实施特定的唯一性标识及标识记载,使其具有追溯某分项工程的历史情况、应用情况或所处位置的能力。
2.6文件资料
2.1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建立文件资料分发、接收管理台帐。
2.2文件、资料、图纸均经有关专业人员审核、确认有效,并盖资料核准章后方可进入流转及使用环节,保证本工程使用的文件、资料、图纸真实有效。
2.3运用计算机对文件、资料、图纸等进行管理,统一编目,做到方便、迅速、准确查询。
2.4提供查询的文件、资料均以书面或计算机光盘的形式出现。
2.7考核
2.7.1项目部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实施考核办法,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落实到每一道工序和每一个岗位。
质量科质检员和单项技术员、施工员等将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检查,采用日常巡查的方式对正在施工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和质量隐患,保证施工过程符合图纸、标准、规范、文件及程序的要求。
2.7.2质量科每月组织召开质量例会,对本月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及总结,提出下月质量控制要点及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
同时组织对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状态进行检查考核,并对照相应的奖罚措施对考核结果做出处置。
2.7.3项目部各部门和施工人员将自觉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的监督考核。
2.8质量通病控制措施
2.8.1建筑专业质量通病控制措施
2.8.1.1砂、石、机砖等原材料控制措施
黄砂、石子、机砖等材料需提前组织进场,要求确保材料质量,并提供原材料质保书及复试报告,并满足施工图对原材料的要求,否则,一律不得使用。
进场后的黄砂、石子、机砖等在委托试验室做复试报告时,必须按照见证人备案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取样。
2.8.1.1.1黄砂质量控制措施
在正常情况下,同产地、同规格以600t或400m3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规定者也以一批检验。
每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和含泥量检验。
在发现砂的质量有明显变化时,应按其变化情况,随时进行取样检验。
取样方法: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分布均匀。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子8份组成一组样品。
对于混凝土用砂,宜选用中砂。
黄砂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止混入杂质,并应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和进行标识。
2.8.1.1.2石子质量控制措施
在正常情况下,同产地、同规格以600t或400m³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规定者也以一批检验。
每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和含泥量检验。
在发现砂的质量有明显变化时,应按其变化情况,随时进行取样检验。
取样方法: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分布均匀。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5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碎石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止颗粒混入杂质,并应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
堆料高度不宜超过5m,但对单粒级或最大粒径不超过20mm的连续粒级,堆料高度可以增加到10m。
2.8.1.1.3机砖质量控制措施
机砖的强度地面以下采用MU20,地面以上采用MU15,地面以下采用M10水泥砂浆。
机砖的长度尺寸平均偏差小于±2.5,宽度尺寸平均偏差小于±2.0,厚度尺寸平均偏差小于±1.6。
2.8.1.1.4水泥质量控制措施
水泥严格采用有资质的水泥厂家,每一批次水泥都要通过现场监理见证取样进行送检,确保各项规格能够满足施工要求。
2.8.1.2钢筋采购、检验试验、加工质量控制措施
用于本工程的钢筋选用国内大型钢厂的合格产品并有原材料质保书。
同牌号、同规格、同炉罐号、同一交货状态,重量60t为一批,数量不足者也为一批。
按批抽样,允许由同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灌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
2.8.1.3钢筋焊接、连接质量控制措施
本工程的钢筋连接主要采用钢筋直螺纹连接工艺,部分采用闪光对焊和电渣压力焊。
2.8.1.3.1钢筋直螺纹连接接头的质量控制
对接头的抗压强度试验每一验收批次应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做抗压强度试验。
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如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复检中如还有一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批验收批次为不合格。
2.8.2.3.2闪光对焊接头的质量控制
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减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
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力学性能试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封闭环试箍筋闪光对焊接头,以600个同牌号、同规格的接头作为一批,只做拉伸试验。
2.8.1.3.3电弧焊接头的质量控制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
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每批3个做拉伸试验。
钢筋与钢板电弧搭接焊接头应进行外观检查。
2.8.1.3.4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的质量控制
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2.8.1.4钢结构加工制作质量控制措施
钢材要选用国内大型钢厂的合格产品,并有原材料质保书。
放样使用的钢尺,必须经计量单位检验合格,并与土建、安装等有关方面使用的钢尺相核对。
丈量尺寸,应分段叠加,不得分段测量后相加累计全长。
放样在平整的放样台上进行。
凡放大样的构件,应以1:
1的比例放出实样;当构件零件较大难以制作样杆、样板,可绘制下料图。
号料时,复核使用材料的规格,检查材质外观,凡发现材料规格不符要求或材质外观不符要求者,须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遇有材料弯曲或不平超标影响号料的,须经矫正后号料。
凡型材端部存有倾斜或板材边缘弯曲等缺陷,号料时应去除缺陷部份或先行矫正。
因原材料长度或宽度不足需焊接拼接时,必须在拼接件上注出相互拼接编号和焊接坡口形状。
如拼接件有眼孔,应待拼接件焊接、矫正后加工眼孔。
根据工程结构要求,构件的切割可以采用剪切、锯割或采用手工气割,自动或半自动气割。
钢材的切断,应按其形状选择最适合的方法进行。
剪切或剪断的边缘必要时,应加工平整,不得产生歪曲。
当重要构件厚板切割时应作适当预热处理,或遵照工艺技术要求进行。
2.8.1.5混凝土搅拌质量控制措施
2.8.1.5.1混凝土搅拌,在搅拌站附近设置备用水池和柴油发电机,保障紧急事故时的供水供电。
现场浇筑选用固定泵和37m臂长移动式汽车泵进行,配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进行现场作业,以提高和保证的输送速度。
2.8.1.5.2混凝土必须严格按签发的混凝土搅拌联系单和指定的材料进行配料,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工作班前,应在搅拌机控制台旁以文字形式标明所搅拌的混凝土采用的水泥品种和标号、混凝土配合比以及每盘混凝土各组成材料的实际用量。
2.8.1.5.3严格掌握混凝土材料配合比。
在搅拌机旁挂牌公布,便于检查。
2.8.1.5.4混凝土原材料按重量计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水泥、外加掺合料±2%;
粗细骨料士3%;
水、外加剂溶液±2%。
2.8.1.5.5各种衡器应定时校验,并经常保持准确。
骨料含水率应经常测定。
雨天施工时,应增加测定次数。
2.8.1.5.6搅拌装料顺序为石子→水泥→砂。
每盘装料数量不得超过搅拌筒标准容量的10%。
2.8.1.5.7在每次用搅拌机拌合第一罐混凝土前,应先开动搅拌机空车运转,运转正常后,再加料搅拌。
拌第一罐混凝土时,宜按配合比多加入10%的水泥、水、细骨料的用量;或减少10%的粗骨料用量,使富裕的砂浆布满鼓筒内壁及搅拌叶片,防止第一罐混凝土拌合物中的砂浆偏少。
2.8.1.5.8从原料全部投入搅拌机筒时起,至混凝土拌合料开始卸出时止,所经历的时间称作搅拌时间。
通过充分搅拌,应使混凝土的各种组成材料混合均匀,颜色一致;高强度等级混凝土、干硬性混凝土更应严格执行。
搅拌时间随搅拌机的类型及混凝土拌合料和易性的不同而异。
在生产中,应根据混凝土拌合料要求的均匀性、混凝土强度增长的效果及生产效率几种因素,规定合适的搅拌时间。
2.8.1.5.9在拌合掺有掺合料(如粉煤灰等)的混凝土时,宜先以部分水、水泥及掺合料在机内拌合后,再加入砂、石及剩余水,并适当延长拌合时间。
2.8.1.5.10使用外加剂时,应注意检查核对外加剂品名、生产厂名、牌号等。
使用时一般宜先将外加剂制成外加剂溶液,并预加入拌用水中,当采用粉状外加剂时,也可采用定量小包装外加剂另加载体的掺用方式。
当用外加剂溶液时,应经常检查外加剂溶液的浓度,并应经常搅拌外加剂溶液,使溶液浓度均匀一致,防止沉淀。
溶液中的水量,应包括在拌合用水量内。
2.8.1.6检验试验外观质量控制措施
在工程开工前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进行充分协商,编制本标段工程质量检验计划,明确工程的质量检验、试验的程序,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分专业编制《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提出各专业的H(停工待检)点、W(见证)点和S(旁站)点,质量检验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实施,并报业主备案。
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质量验评采取班组自检(一级)、专业工程处复检(二级)、项目部验收(三级),监理工程师、业主验收(四级)多层次的进行。
工程项目/作业工序施工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施工班组、专业工程处、项目部二级、三级质检员将及时对该项目工序进行检查验收,认真填写和整理好质量验评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班组自检不完成不得进行二级验收,二级验收未完成不得进行三级验收。
验收项目中规定提交业主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项目,由三级质检员进行检查与验收后,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并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组织对现场进行四级检查验收。
严格遵循《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目录2016版》中规定的质量监督检查项目,在质量监督中心站和质量监督站实施监督检查前,项目部将对以上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质量科负责落实重大质量监督项目检查的具体工作,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封闭。
2.8.1.7工程测量质量控制措施
建立标段范围内的二级控制网,二级控制网的施测精度和要求同一级控制网的施测要求,按一级导线和二等水准测量精度,作好测量放线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测量控制点因施工不慎被损坏。
做好沉降观察,确保数据、设备安装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沉降观测的精度要求按二等水准测量的规范进行测量。
控制网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来施测,并清晰、正确地做好原始记录。
在测设过程中,应加强自检和互检,以避免差错。
测量员具体做好控制网的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管理记录,每月统计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控制网桩的四周严禁堆土、堆物,搭建和覆盖,保持良好的通视条件。
严禁施工机械碰撞和损坏,以及其他各种人为的损坏行为。
控制网测设完成后,应将数据记录及测设成果交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控制网验收完毕符合规范要求以后,方能供施工使用。
2.8.1.8土方回填质量控制措施
2.8.1.8.1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方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
2.8.1.8.2确定好土方回填机械、车辆的行走路线,同时要编好回填土施工方案;
2.8.1.8.3清理基坑等回填区内的杂物,基坑内有水的要抽完并清理淤泥;
2.8.1.8.4检验土质。
检验回填土料的种类、粒径,有无杂物,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土料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石灰等措施;如遇填料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2.8.1.8.5填土应分层铺摊。
每层铺土的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一般为300mm;
2.8.1.8.6回填土每层压实后,应按规定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土的干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2.8.1.8.7修整找平:
填方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表面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找平夯实;
2.8.1.8.8雨期施工的填方工程,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层分段逐片进行。
施工中注意雨情,雨前应及时夯完已填土层或将表面压光,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排除雨水。
重要或特殊的土方回填,应尽量在雨期前完成。
2.8.1.8.9冬期回填土方,每层铺筑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25%,其粒径不得大于150mm。
铺冻土块要均匀分布,逐层压(夯)实。
回填土方的工作应连续进行,防止基土或已填方土层受冻。
并且要及时采取防冻措施。
2.8.1.9混凝土施工蜂窝、麻面、漏浆、孔洞、穿裙子等质量通病控制措施
2.8.1.9.1消除模板漏浆、穿裙子的措施
支模拼缝和垂直度,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
拐角垂直面模板,其接缝应加密封条或PVC线条,其材料应用不漏浆的制品。
在原结构面上支立模板,其接合面一律加密封条,严防漏浆。
在原结构面上支模时其接合面,应支撑牢固,防止变形导致接合面错位。
使用完后的模板再利用时,一定按模板平直度要求进行拼缝,其间隙小于lmm,垂直度小于2度。
底模在浇混凝土时一定要挂线,防止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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