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食品安全周活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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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方案食品安全周活动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周活动实施方案
xx县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进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等10部门《关于开展xx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及省、市食安办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三、活动时间
xx年6月11日至17日。
四、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省、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整治措施。
宣传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宣传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地沟油整治、工业明胶整治等行动取得的成果。
(三)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宣传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
食品安全周活动实施方案
五、宣传形式
(一)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采取现场专家咨询、板块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整顿成效,介绍本部门的法律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认真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
(二)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
通过在报纸、网络媒体、行业报刊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设立公众热线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三)组织开展“四进”活动。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进学校、进村居、进企业”活动,县食安委主要责任单位在县城广场、公园、社区、校园、集市、企业、旅游景点等人群密集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宣传咨询活动。
进机关:
xx街道和各有关单位在本单位前悬挂宣传条幅,并围绕宣传周主题,抓住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利用社区宣传栏、休闲广场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进学校:
教体局负责安排中小学校在活动期间,上一节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健康教育》课,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办一期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栏,带一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的信回家。
同时,通过校园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多渠道介绍食品安全知识,特别要引导学生对学校周边食品的正确认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进村居:
各镇(街道、管委会)负责督导辖区村利用广播、街头展览、集贸市场、明白纸、张贴海报标语等方式,每天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引导村民不要只关注食品价格,更应该关注保质期、储存要求、涨袋破损等情况,养成良好饮食生活习惯。
进企业:
经信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商务局、粮食局等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行动,走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督促、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显著位置制挂宣传标语,搞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印发宣传单(必须含部门举报电话),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
六、具体安排
(一)启动仪式。
6月11日上午9时,在全县统一启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县莲花山广场为我县启动仪式主会场,宣传部、政法委、县监察局、食安办、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国土局、城管执法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商务局、民宗局、畜牧局、流通局、粮食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盐务局等27个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管委会)参加启动仪式。
卫生局、食药监局等11个主要承办单位至少提供2块展板,在主会场陈列展示。
届时,将邀请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参加主会场的启动仪式。
(二)深入宣传。
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组织好“四进”活动。
要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农贸市场、连锁超市、餐饮单位、学校门前以及繁华路段、主要干道、活动广场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条幅、张贴海报。
(三)宣传周具体安排。
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职责在人口密集的集市、街道、广场学校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1、6月11日:
卫生局、工商局联合举行宣传活动。
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结束后,卫生局在莲花山广场和人民商场分别设置宣传点,摆放展板,着重宣传食品卫生知识和防止病从口入的基本知识,举办假冒伪劣食品展览和宣传专板,组织编写和分发相关宣传资料。
工商局在莲花山广场、银河路口和万家福超市门口分别设置宣传点,举办真假食品鉴别展示和宣传展板,编写和分发相关宣传资料;同时组织超市和食品消费环节企业采取设立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展示宣传板报、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6月12日:
食药监局和科协联合举行宣传活动。
食药监局在泰沂超市路口设立展板,着重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在小润民超市门口举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教学片赠送仪式;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等实地参观学校食堂;邀请记者报道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科协组织科普志愿者在百货大楼前设立宣传点,制作科普宣传展牌,宣传科普文化知识;发放科普宣传材料,组织营养专家开展咨询服务。
3、6月13日:
农业局举行宣传活动。
农业局在大润民超市门口设立农产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开展农产品速测演示,发放宣传材料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知识,解答消费者疑惑;利用宣传车到各镇(街道、管委会)进行农业知识宣传,组织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产品种植指导;注重宣传农产品源头污染整治工作的成效及农产品安全鉴别常识,并制作分发相关宣传资料。
4、6月14日:
粮食局举行宣传活动,粮食局在县城一粮店、二粮店门口设立宣传站,设置粮油安全知识展板,发放粮油食品安全知识,讲解食品安全消费常识;深入各镇(街道、管委会)开展夏粮收购安全检查,宣传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和政策,保障粮食源头安全。
5、6月15日:
质监局举行宣传活动,在联华超市路口设立展板宣传质量安全知识,采取专家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举办质检邀您看企业活动、食品检验机构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等人员参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参观食品检验实验室,让社会各界零距离接触检验检测机构和产品质量检测过程,并详细解答参观人员的问题;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组织一场以食品质量安全及管理为主题,针对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对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开展一次大检查活动。
6、6月16日:
经信局与水利局联合举行宣传活动,经信局在人民商场北门和百货大楼门口设立宣传点,设置食品安全法律宣传展板,在人流密集场所悬挂条幅;向市民发放食品安全法律手册和材料。
水利局在东苑居大众商场和板桥居金牛商场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条幅,在相关地段重点养殖区域张贴宣传标语,设置水产品安全知识展板,向消费者发放水产品识别知识手册;利用宣传车到大中型水库等水产品养殖点进行水产品知识的宣传。
7、6月17日:
畜牧局与流通局联合举行宣传活动,畜牧局在蒙山食品厂和县城主要街道放心肉销售点设立宣传点,制作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展板,邀请畜牧兽医专家和执法人员到场宣传禽畜产品质量安全,现场为消费者讲解肉制品鉴别知识;发放肉制品识别鉴定知识资料;开展畜牧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农贸市场和肉品专卖店等肉品市场大检查。
流通局在xx酒厂和万家福超市门口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展板,宣传国家关于生猪定点屠宰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消费者、媒体记者参观定点屠宰企业,感受生猪加工过程及各项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向消费者介绍假酒识别方法,向消费者告知酒类消费过程中索单、索证的好处。
8、各镇(街道、管委会):
各镇政府、xx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xx县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安排,结合各自实际,以悬挂宣传条幅,设置食品安全知识展板,安排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宣传材料的形式,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常识宣传氛围;同时充分利用农村集贸市场、村居广播等宣传渠道集中宣传食品安全鉴别知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
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
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通知》确定的主题、内容和要求,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部门联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围绕宣传主题,营造社会氛围。
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发挥消费者协会、食品行业协会、专业组织以及志愿者团体的作用,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和方方面面,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宣传报道。
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到农村、学校、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等基层薄弱区域,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
同时,做好宣传周期间宣传报道工作,广播电视台要每天对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行跟踪拍摄,并在新闻广播中设立专栏宣传报道各地、各单位宣传活动;各镇(街道、管委会)将各自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文字、图像资料及时报送xx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以扩大食品安全宣传周社会影响,务求取得实效。
请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将本地、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及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于6月20日前报送县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
xx
附件:
1、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活动方案
2、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3、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参考内容)
第二篇食品安全周活动实施方案《xx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5从3月18日起,县工商局(18-24日)、质检局(25-31日)、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1-7日)、供销商务局(8-14日)、农业局(15-21日)、水利局(22-28日)依次在县电视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进行一周时间的本环节专项整治活动及安全管理知识集中宣传,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整治舆论氛围。
各镇及农业、质检、工商、水利、供销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领导小组名单于3月25日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县食安办。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
对我县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
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
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已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
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
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
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
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
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
五是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氨酸、羟甲基羧基氮、脲醛树脂、过碳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
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大米、植物油、糕点、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的进货、使用台帐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
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三)食品流通环节。
对我县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
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
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是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三是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
对我县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
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
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
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
查处率达100%。
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县更好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
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我县各中小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是进一步做好学校内生活饮用水和学校食堂用餐具的监督抽检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五)生猪屠宰流通。
对我县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
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
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适时组织以商业为主,邀请公安、工商、畜牧兽医、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技术监督、综合执法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
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六)粮食生产、流通。
对我县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
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市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
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
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
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七)食盐生产、流通。
对我县食盐进行全面排查。
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规范盐业市场秩序。
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县集贸市场和人口相对集中的镇开展排查整治。
根据《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盐业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无证照生产、经营、储运活动,深挖非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团伙和窝点。
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及报送工作,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二是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
要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许可证制度、食盐经营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盐运输的规定,严禁不符食用盐卫生标准的非食用盐进入本县。
三、职责分工
各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基层站所,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查处隐患。
县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水利局负责水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供销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药监局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教体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县盐务局负责对食盐网点销售盐业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统计;粮食局负责对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工作步骤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1月15日至1月20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二)集中排查清理阶段(1月21日至2月5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
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月6日至2月16日)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对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
县食安办全面负责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挥、汇总及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
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
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力度,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县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食品安全周活动实施方案
(三)协调联动。
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凡发现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信息,各责任单位要立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县食安办要定期发布工作简报。
(四)严格问责。
各镇、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无缝对接,发生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制。
对监管不严、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监察机关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四)加强宣传。
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请各镇及有关部门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县食安办。
排查清理工作结束后,请各镇、各有关部门于2月28日前将排查结果报县食安办。
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县食安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将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单位在食物加工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等餐厨废弃物,以及泔水油、餐饮油、煎炸油、各类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油水混合物、植物油厂提取植物油剩余的下脚料油等废弃油脂,作为食用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加强餐厨废弃物回收清运处理的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彻底杜绝餐饮业使用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的违法行为,有规划地对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通过“地沟油”专项整治,着力从生产源头控制,规范食用油经营行为,保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严厉惩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地沟油”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食用油行为,确保我县无生产、经营、使用“地沟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全县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重点
对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及个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不存死角、不落环节、不留盲区。
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以辖区内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的单位、个人及生产加工“地沟油”黑窝点和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小食品厂、食用油销售者、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餐馆、快餐店、餐饮摊点、火锅店、以及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整治任务
各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依法推进整治工作。
(一)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1.认真组织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违法行为。
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仔细排查线索,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私自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油脂及餐厨垃圾的行为。
对涉案的生产、加工“地沟油”企业依法严厉查处;对发现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
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
2.切实规范管理,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用油分装、小食品店、食用油经营门店、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集体食堂为重点对象,严查食用油进货查验登记、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规范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流向合同和台帐登记管理,做到流向可追溯。
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要坚决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大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力度
1、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
市容园林局要加快《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尽快出台。
药监局、市容园林局、农业局要切实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登记台帐、流向协议合同等管理制度。
药监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要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积极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严禁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市容园林局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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