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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关于印发《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浙政发〔2003〕2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建设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是我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八项举措”之一。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把建设生态省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齐心协力搞好生态省建设。
要以《纲要》为依据,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科学编制生态市、生态县建设规划及部门工作计划,保证《纲要》的顺利实施。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态省建设的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分解落实生态省建设省市长任期目标责任书,将生态省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省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生态市、生态县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
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纲要》实施的协调和督促,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促进生态省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前言
2006-03-29
迈入新世纪,浙江进入了加快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阶段。
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
中共浙江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建设‘绿色浙江’为目标,以建设生态省为主要载体,努力保持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浙江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要求“以营造绿色环境、发展绿色经济为主要内容,加强生态省建设为主要载体,全面建设绿色浙江”。
建设生态省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决策,是立足省情,把握规律,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建设生态省就是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运用生态学原理、系统工程方法和循环经济理念,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改善环境质量为前提,充分发挥区域生态、资源、产业和机制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基本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建设生态省是事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任务,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业,也是系统推进、整体协调的大工程。
为了保证生态省建设的顺利推进,省政府决定编制《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编制工作是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省环境保护局组织有关厅局和有关专家共同进行的。
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浙江生态省建设的指标体系、功能区划和重点项目等专题研究,吸收了我省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大量研究成果。
《纲要》遵循有关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等重要规划,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生态省建设的要求,根据浙江的省情特点,从实际出发进行编制,并和正在实施的《浙江省可持续发展规划纲要》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相衔接。
《纲要》是浙江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编制地区、行业、部门规划和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
随着生态省建设的不断推进,省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纲要》进行适时调整和补充。
一、生态省建设的现实基础和条件
2006-03-29
(一)宏观背景
可持续发展逐渐成为全球的共同行动。
随着全球性的人口增长、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人类经过对传统发展模式的深刻反思,开始探求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我国于1994年批准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是国际上率先采取行动的国家之一。
进入新世纪,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强化。
经济全球化和生态化趋势进一步加强。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在全面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中,生态环境和经济活动的相互影响日益加深。
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把生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基本战略,予以高度关注;出口贸易也越来越多地面临主要来自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挑战。
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大任务。
(二)现实基础
1.自然地理概况和生态环境现状。
我省地处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
全省人口4647万,有11个设区市,90个县(市、区)。
陆域面积10.18万平方公里,其中丘陵山地占70.4%,平原占23.2%,河流湖泊占6.4%;海域面积连同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达26万平方公里,有3000多个岛屿,海洋资源丰富。
省内地势起伏较大,西南部高,东北部低,主要山脉呈西南—东北走向,地理环境相对独立。
西南部为平均海拔800米的山区,1500米以上的山峰大多集中在此;中部以丘陵为主,大小盆地错落其间;东北部为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层深厚,河网密布。
我省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气温适中,光照较多,雨量充沛,雨热季节变化同步。
气候资源配置多样,气象灾害比较频繁。
年平均气温15~18℃,多年平均降雨量1604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1710~2100小时。
钱塘江、苕溪、运河、甬江、椒江、瓯江、飞云江和鳌江等八大水系基本发源于本省,除苕溪汇入太湖、运河连通长江水系,其余均独流入海。
我省人口稠密,陆域比较狭小。
2001年末,全省共有耕地约160万公顷,人均耕地0.036公顷,为全国人均耕地的二分之一,世界人均耕地的七分之一。
平原地区土地利用以耕地为主,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44.8%,其中水田又占耕地的77.6%;丘陵山区土地利用则以林为主。
2001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约1.6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5.9%。
水土流失状况自1997年开始总体有所好转。
森林面积大,覆盖率高,但总体质量欠佳。
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9.4%(含灌木林),居全国前列。
林业用地面积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4%。
在全部林地面积中,幼龄林和中龄林分别占42.69%和41.36%,过熟林面积仅占0.66%。
森林资源80%以上分布在浙南和浙北地区,沿海地区及杭嘉湖平原比重相对较小。
全省草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0.01%,主要分布在丘陵和山地。
江河湖泊总体水质良好,大部分河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但杭嘉湖等平原河网的水质则超标严重。
全省地下水水质基本稳定,但沿海一些平原地区过度超采和不合理使用地下水,造成比较严重的地面沉降。
全省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湿地共有80.2万公顷,其中近海与海洋湿地约57.4万公顷,河流、湖泊湿地12.2万公顷,库塘10.6万公顷。
河口和近岸海域资源丰富,但局部地区海域水体污染严重,时有赤潮发生,海洋生物多样性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生态系统多样性丰富,主要包括森林、海洋、湿地等生态系统,生物种类繁多。
全省共有物种、地质遗迹、生态系统等保护类型的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16个,县级自然保护区14个,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3%,各级森林公园72个、地质公园3个,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功能的发挥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城镇生态环境发展趋势较好。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
至2002年,全省城市和县城园林绿地面积4.18万公顷,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为6.32平方米,污水厂处理能力209.52万吨/日。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总体较好,16个省控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但可吸入颗粒物超标和酸雨发生频率较高。
噪声污染处于轻度—中等污染水平,总体水平略有好转。
农村生态环境面临巨大压力。
全省农业生产中每年化肥施用量平均达443公斤/公顷,农药使用量平均达18.3公斤/公顷,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省塑料农膜使用总量4.57万吨,覆盖耕地面积24.6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15.3%。
2000年全省畜禽养殖污水排放量达8.68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0.10万吨,相当于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的64%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59%。
农业面源污染状况加剧。
全省自然灾害以热带风暴(台风)、风暴潮灾害的影响最为严重,梅汛期洪涝次之,农林病虫害、赤潮、冰雹、地质灾害等也时有发生。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尚需加强,矿区复垦还绿和破坏土地恢复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
生态省建设的有利条件主要是:
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经济快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13.1%,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2002年,全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7670亿元、财政总收入1167亿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2100元和4940元;科技综合实力明显增强,高等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累计建成高标准海塘1280公里,高速公路1307公里,万吨级以上泊位58个,电力装机容量达到2000多万千瓦。
文化、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各项事业也快速发展,人口过快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城市化水平显著提高,消除贫困、防灾减灾等方面成效显著,建设生态省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生态环境质量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九五”以来,全省用于生态建设、环境治理的投入不断增加,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趋势总体上得到控制,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大中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杭州、宁波、绍兴被评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宁波、富阳被授予国家园林绿化先进城市,杭州市还荣获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国际花园城市称号。
绍兴、临安等6个县(市)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奉化滕头村、绍兴夏履镇等4个村镇荣获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全球500佳”称号。
全省各地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创建生态村镇和绿色社区活动。
生态经济发展势头良好。
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推进,经济增长方式从量的扩张为主加快向质的提高转变。
清洁生产广泛推行,资源综合利用效益逐步提高,生态经济加快发展。
已建成省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11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2204个,面积14.1万公顷;建成5300多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面积约27.4万公顷;无公害生猪养殖规模达277万头。
据2001年国家环保总局调查,浙江省环保相关产业总产值已达297亿元,居全国前列。
有150多家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90多只产品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生态旅游方兴未艾,对旅游业的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
具有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先发优势。
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我省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比较充分。
政府行政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城镇管理和社会保障、金融保险,以及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改革不断深入,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也不断加强。
这些体制和机制的优势,将为生态省建设提供强大的动力。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公众参与能力不断增强。
省委、省政府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先后出台了《浙江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浙江省可持续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十五”期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都把环境保护有关指标列入目标管理,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全省11个设区市分别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目标,丽水、衢州两市和41个县(市、区)开展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
全省深入开展“绿色浙江”主题宣传活动,全民生态环境意识逐步增强,大批环保志愿者和公益使者自觉参与环境保护。
在全国率先开展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促进了环境管理与社会监督机制的有效结合。
生态省建设的制约因素主要是:
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资源、环境矛盾比较突出。
浙江人口密度是全国的3.35倍,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低于全国人均水平,人均耕地不及全国的一半,且后备资源有限。
传统工业化导致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以量的扩张为主,经济快速增长与资源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普遍存在。
人口规模过大,老龄化问题日益显现。
相对于狭小的陆域面积,人口规模仍然偏大,人口素质不高,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9%左右,就业压力逐步增加,高素质人才比较缺乏。
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滞后,基本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水平不协调,难以满足全面建设小康和老龄化社会的需要。
自然灾害频发,局部区域污染继续加剧。
水土流失仍比较严重,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台风暴潮和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频发,经济损失呈上升趋势。
地下水过量开采,导致部分城市出现较为严重的地面沉降。
平原河网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比较严重,全省流域性水环境问题仍然突出。
酸雨污染频率和强度未有大的消减。
近岸海域和部分港湾海水污染加大,有些海域已成为赤潮多发区。
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资源与生态环境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尚不完善,监测网络和预警系统建设滞后。
地方配套性政策法规还不健全,一些地方执法不够有力,部门、地区之间的统一协调有待加强。
(三)生态省建设的必要性
建设生态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
建设生态省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布局的优化和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有利于促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观念的转变,促使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观和文明发展观;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并为子孙后代提供良好的发展基础和永续利用的资源与环境。
建设生态省,是提高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客观要求。
随着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我省对国际市场和国际贸易的依存度日益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日益成为区域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生态省建设是顺应国际潮流、适应WTO运行规则的有效手段,是提升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建设生态省,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到2020年全省经济总量将比2000年再翻两番,如果不根本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然带来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剧增,制约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建设生态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有利于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利于资源的永续利用,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使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建设生态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分阶段、分区域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并要求在全国率先建成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良性生态环境系统。
建设生态省,丰富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内涵,促进了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与现代化进程的协调发展,使浙江山川更加秀美,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二、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步骤
2006-03-29
(一)指导思想
浙江创建生态省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全面推进“绿色浙江”建设,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1.注重协调,持续发展的原则。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科教支撑,体制创新的原则。
充分发挥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和教育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发挥自身的体制、机制优势,加快创新步伐,切实增强生态省建设的科教支撑能力和体制机制活力。
继续加强可持续发展领域的立法工作,做好生态省建设的制度创新和法制保障。
3.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坚持全局观念,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从实际出发,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进行突破,循序渐进地全面推进。
依据生态功能分区和各地特点,提出相应的建设重点和工作要求,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4.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政府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发挥引导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和运行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
5.公众参与,开放合作的原则。
强化人力资源开发,广泛开展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生态文化教育,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鼓励与支持民间团体和社会公众参与创建生态省的各项活动。
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领域,扩大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三)总体目标
浙江生态省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充分发挥区域经济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在发展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经过20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人口规模、素质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把浙江建设成为具有比较发达的生态经济、优美的生态环境、和谐的生态家园、繁荣的生态文化,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省份。
(四)建设步骤
与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步骤相衔接,浙江生态省建设大体分为启动、推进、提高三个阶段。
1.启动阶段(2003—2005年)。
全面启动生态省建设。
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经济增长质量进一步提高,生态效益型产业成为经济新增长点;有计划地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有效遏制局部地区存在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抓好生态示范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生态市、县创建活动全面展开。
——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转变,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产业结构、区域结构和城乡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生态农业基地建设、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和生态旅游发展取得较大成绩,生态效益型产业成为经济新增长点,全省人均GDP预期超过21000元,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43%,城市化水平达到55%。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大,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稳步推进,重点区域“青山白化”基本消除,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和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53%、92%和30%。
COD排放强度从2001年的19.7千克/万元下降到11.6千克/万元,主要水系水质达到功能区质量标准的比率从2001年的58.9%上升到65.0%左右。
——人居环境逐步改善,科技教育加快发展。
建设生态城镇,创建绿色社区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
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促进充分就业,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绿色消费观念初步形成,主要“餐桌污染”基本消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超过65%,科技教育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
2.推进阶段(2006—2010年)。
生态省建设全面推进。
推进新型工业化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进一步取得成效,生态经济形成一定规模;工业企业基本实现清洁生产,规模以上企业60%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成一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扭转局部地区存在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和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60%、95%和32%;“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完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社会福利和公益设施基本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
到2007年底,30%左右的县(市、区)初步达到生态县(市、区)建设要求;到2010年底,40%的设区市基本达到生态市建设要求,全省人均GDP预期达到25000元,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50%,城市化水平达到60%。
3.提高阶段(2011—2020年)。
生态省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基本实现,80%以上的设区市达到生态市建设要求。
初步形成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经济结构、生态环境系统和社会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从“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向“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的转变;年人均GDP预期达到50000元,争取实现翻两番目标,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60%,城市化水平达到65%,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生态省建设指标;经济发展、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全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
(五)评价指标体系
为客观评价生态省建设的进程,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参照现有生态省试点的指标设置,结合浙江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进步三个方面,选取具有代表性的26个指标,构成浙江生态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还要根据生态省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新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同时,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国家环保总局制订的生态市、县建设指标的基础上,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制定生态市、生态县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用于评价各地区的创建进程。
浙江生态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表见附件1。
三、生态省建设的功能分区
2006-03-29
(一)生态功能区划
1.生态功能分区。
根据《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和我省生态环境特点,全省划分为6个生态区、15个生态亚区。
浙东北水网平原生态区(含钱塘江河口生态亚区、宁绍平原城镇及农业生态亚区和杭嘉湖平原城镇及农业生态亚区)
包括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宁波市、绍兴市的20多个县(市、区),是我省最大的平原区,该区平原地势低平,海拔多在10米以下,分布有少量海拔在200米以下的孤丘和丘陵。
区内湖泊众多,水网密布,有“水乡泽国”之称,其主导生态功能为城镇密集的生态经济区,同时兼有泄水排涝和湿地的功能。
目前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是:
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导致水环境破坏;地下水超量开采导致地面沉降;洪涝、渍害和酸雨比较严重。
保护和发展方向主要是:
调整优化工业结构和布局,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进城市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大水污染综合治理和河口治理力度,净化河湖水体,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地下水超采,优化水资源配置;保护古文化遗址和湿地资源;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建设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搞好基本农田建设和农区林网建设。
浙西北山地丘陵生态区(含天目山脉森林生态亚区,千岛湖流域森林、湿地生态亚区和钱塘江中游森林生态亚区)
包括湖州市、杭州市、衢州市、金华市、绍兴市的近20个县(市、区)。
天目山脉和千里岗山脉展布全区,中山环绕,山高坡陡,河谷深切。
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纳入联合国“人与生物圈”计划。
主要水系有钱塘江水系的富春江、新安江、分水江和太湖水系的东、西苕溪。
该区是杭嘉湖地区水源供给地和浙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我省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和“黄金旅游”之地。
该区的主导生态功能为保持和提高源头径流能力与水源涵养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保持水土。
目前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是:
山溪性河流落差大、蓄水能力差,易使下游发生洪涝灾害;局部地区水土流失较重,滑坡灾害多发。
保护和发展方向主要是:
搞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建设水源涵养林;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千岛湖水质,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鼓励下山脱贫和外迁内聚,积极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倡导生态旅游。
浙中丘陵盆地生态区(含浙中丘陵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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