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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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三篇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三篇
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管理制度1
一、新冠肺炎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指定疫情报告人,统筹疫情报告工作。
学校疫情报告人可由校医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疫情、疑似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
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卫生健康部门以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疫情信息沟通。
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二、晨、午检制度
幼儿园每天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对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幼儿园午睡前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并询问有关身体情况。
中小学校在入校时完成体温检测。
每天早晨第一节课和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前,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
询问和观察要点为:
(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发热(温度≥37.3℃)、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
(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
皮疹(含皮肤、口腔黏膜等)、呕吐、腹泻、黄疸、腮腺肿大等。
如果晨、午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各种感染症状,请立即向其发放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将其转至隔离区(室)等待,由校医及时进行排查。
发现疑似病例立即通过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校医院/校医室(保健室)应做好晨、午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确保及时发现疫情并立即报告。
三、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学生(幼儿)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
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班主任(辅导员)要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
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追踪近期活动轨迹,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报告校医。
人事部门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员工的缺勤情况,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及时报告校医。
校医(保健教师)对师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通报学校疫情报告人,向疾控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四、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患传染病的学生(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辅导员)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教室上课。
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应要求学生复查,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医嘱继续休息或返校。
五、健康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暂停师生常规年度体检工作。
若发现学生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班主任要及时报告并对学生进行隔离,通知家长送学生至医院治疗至痊愈,并由校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回上课。
若发现教职员工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要及时停止工作就医,直至痊愈,并由校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六、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幼儿园、小学使用)
在儿童入园入学(幼儿园、小学)时,学校(含幼儿园)指定专人负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收取儿童查验证明及接种证复印件,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系统进行建档和查验。
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学校应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门诊补种疫苗,在入学入园后3个月内完成疫苗补种工作。
查验工作完成后,学校应将本单位的查验证及补种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上报辖区接种门诊。
七、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成立学校环境卫生检查小组,制定卫生检查标准,指定负责人,加强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
由学校主管卫生人员每周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各卫生区域进行检查和督促,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整改。
疫情期间,按规定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礼堂、浴室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每日对上述场所开窗通风情况进行检查。
规范保洁卫生操作,清洁人员需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开始工作。
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并按要求对场所等消毒工作做好记录。
加强相关垃圾规范处理操作,卫生保健室和独立的隔离场所产生的垃圾要用医疗废物专用袋严密包装,并及时清运。
未清运的垃圾要置于有盖的桶内,每天用有效氯含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等;按照《医疗废物垃圾管理办法》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做好不同垃圾分类处理。
八、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
利用多种形式,包括微信、公众号、电视台、广播站、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等,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工作,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引导师生员工正确认识疫情,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
各职能部门注意做好舆情控制,杜绝个人通过自媒体或微信等传播和扩散,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均以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公布为准。
提醒广大师生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出门戴口罩、勤洗手;
2.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衣袖遮住口鼻;
3.出现发热等症状,佩戴口罩并及时就医;
4.不吃野味,将肉和蛋彻底煮熟;
5.避免与呼吸道感染患者密切接触;
6.避免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
7.不要随地吐痰;
8.尽量不要去人多的地方;
9.非必要,不去疫情防控重点区域;
10.做好室内环境通风工作,保持空气清新。
九、通风、消毒制度
制定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制度和具体细则,各类场所应尽量保持通风,空气流动。
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制度请参考《江西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工作指南》。
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管理制度2
(一)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此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报告工作小组
幼儿园园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由保健医生兼任,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2.报告工作程序
(1)疫情监测。
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1例新冠肺炎可疑病例(可疑病例应有可疑症状:
腋下温度≥37.3℃,并有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症状;同时可能有14天内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史、途径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送相关信息;其他传染病情形,按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由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一旦疫情爆发,疫情报告人应严格遵守层层上报的工作原则,通告疫情。
(2)报告路程:
第一发现人→班主任→园保健医生→园领导→镇中心学校、镇疾控中心。
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1小时内上报镇中心学校、镇疾控中心。
3.报告工作要求
(1)严把三个环节:
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
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3)及时统计:
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4)加强沟通:
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卫生健康部门以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加强疫情新信息沟通。
(5)规范存档: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卡在保健室保留三年。
(二)幼儿园晨午检制度
为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病的蔓延,以保证幼儿园一切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晨午检是幼儿园关于幼儿健康检查的重要一关,幼儿园要坚持对幼儿开展晨午检工作,特制订此晨午检制度:
1.晨午检目的
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幼儿园传染病等疫情,保障全园教职工和幼儿健康安全。
2.晨午检原则
遵循以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实行园长负总责,保健医生、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的制度。
3.晨午检要求
(1)保健室是晨午检工作的督促管理部门,应具体做好晨午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各班主任对本班幼儿身体状况及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
保健医生对全园教职工身体状况及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
(2)严格执行“一看、二问、三摸、四量”。
一看:
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等,有无新冠肺炎或其他传染病早期症状:
有无咳嗽、呼吸不畅、流涕、咽部、皮肤有无皮疹、腮腺肿大等。
二问:
询问幼儿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有无呕吐、腹泻等。
三摸:
有无发热(腋下温度≥37.3℃或额头温度≥36.8℃)。
四量:
必要时量体温,并做好记录。
(3)每天统计患病教职工及幼儿人数及情况,做好登记和存档。
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播途径。
(4)家长在园门口接送幼儿,佩戴好口罩,间隔1米以上等候,减少交叉感染。
(三)幼儿园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幼儿园是群体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性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因此,执行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确保校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订此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1.了解情况。
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通知家长,并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2.健康打卡。
各班班主任每天9点前让家长在班级群内进行健康打卡,9:
30前上报到保健医生汇总,做好因病缺课幼儿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因病缺勤幼儿的联系工作。
3.做好登记。
一日活动中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园领导、通知家长,以便进行进一步排查,确保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并做好相应的表格填写。
4.请假规定。
告知家长幼儿因病缺课时要事先向班主任汇报请假,说明病因。
5.说服劝止。
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来园的幼儿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病愈后要查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或进行观察后才能来园。
6.案例处理。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教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领导和保健医生。
若发现传染病聚集性情况,应及时报告幼儿园领导,并向疾控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幼儿园后勤园长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四)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
特制定此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及全日观察制度,教师要与家长建立联系,对患病幼儿的病情变化进行动态追踪,并及时报告给保健医生,协助保健医生对患病幼儿病情进行追踪,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幼儿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幼儿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幼儿园保健室,保健医生及时上报并记录。
同时对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3.幼儿园保健医生将患传染病幼儿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到传染病登记表中。
对患传染病的幼儿复课应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医生检查后病愈,家长上交“幼儿返校(园)复课证明给幼儿园保健医生复检后,方可来园。
保健医生应将患儿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4.若保健医生复核结论与幼儿开具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保健医生的结论为准,幼儿暂不返园,并遵照保健医生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5.保健医生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保健医生立即将情况报告幼儿园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园的决定,并通知幼儿和家长。
6.如果因漏报或迟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幼儿园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了依法实施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校园传染病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此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1.工作目标:
以班级为单位,幼儿园开展儿童查验工作普及率达100%;儿童建证、建卡;儿童补种后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
2.查验对象:
所有入园新生
3.查验时间:
幼儿办理新入园时进行
4.查验内容
(1)新生入园要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办理入园手续,并按规定严格检查预防接种情况。
按国家免疫程序判断是否接种合格,有证的以证记录为主,无证的以卡为准。
无卡、无证或免疫史不详者按免疫空白处理。
补种的疫苗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一类疫苗为主。
无证无卡的要及时补办,补种漏苗的要及时补种。
(2)检查登记记录和漏种补种情况,对已完成接种的儿童将预防接种证明复印件归入幼儿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情况。
5.查验负责人
由负责的副园长牵头,班主任和保健医生具体经办。
将查验情况登记在《春苗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凡无接种证的,通知家长到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或补办《接种证》。
6.家长工作
(1)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书面通知家长,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2)通过多种途径告知家长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增强家长对儿童接受预防接种意识,确保每名新生入园时完成国家规定的预防疫苗接种针次。
7.工作指标
(1)接种证查验率:
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接种证查验率≥100%。
(2)儿童补证、补种率:
需补办接种证儿童补证率≥98%;漏种儿童补种率≥90%(BCG漏种剂次不纳入统计)。
8.资料存档
(1)幼儿完成补种和补证后,要将补种信息及时录入《春苗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并存档,同时将此表交接种单位。
(2)幼儿园对幼儿查验接种证登记和疫苗查漏补种的资料存档,以备卫生监督部门、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六)幼儿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为落实疫情期间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保证幼儿园园容园貌整洁,给师幼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特制订此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1.检查人员安排。
每天由保健医生和后勤园长进行检查,并做好卫生登记表,每周五保健医生和行政人员全园检查,就检查结果进行评比。
2.环境卫生监督
(1)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由行政领导及保健医生共同监督。
(2)结合幼儿园卫生管理实际需要,环境卫生实行包干责任制,制定分区域、分楼层定责任人。
各区域由各级长牵头管理实行。
(3)行政领导及保健医生要切实承担起监督管理责任,明确划分出卫生管理责任区域,落实管理责任,督促各组长按要求抓好环境卫生管理的落实和执行。
3.卫生区域划分
(1)各班的活动室、睡室及室外卫生责任区(教师负责)。
(2)园内走廊、楼梯、小广场、大型滑滑梯处(保育员负责)。
4.卫生要求标准
各班各区域责任人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各区域的环境卫生,要做到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1)教师办公室卫生标准
①及时处理办公室内杂物,无用的要及时清除,必须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②办公室地面整洁。
③办公室桌面物品摆放规范,不凌乱。
④在无人时办公椅要放入办公桌面下。
⑤不在办公室墙上乱张贴。
⑥电脑、电话机等要妥善保管并保持清洁。
⑦办公室门窗无灰尘,废纸篓保持基本清洁。
(2)活动室卫生标准
清洁要求:
①每天各班活动室要清扫三到四次(早晨、早餐后、午饭后、下午幼儿离园后)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做到无污迹、无垃圾。
②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以确保教室、卫生区及睡室洁净无死角。
清洁标准:
①活动室内外地面干净洁亮,无痰迹、污迹。
教室外的瓷片、走廊栏杆等包干的公共场所要干净无污迹,门窗无灰尘,玻璃光洁透明,窗帘布保持清洁、美观。
天花、墙壁、瓷片要光洁明亮,无蛛蛛网,无积迹、无污迹。
②活动室与睡室的物品、用品、玩具、书包等摆放整齐美观,图书整齐无碎页,玩具要注意清洗消毒。
玩具柜、桌椅的面、背、脚要干净,无尘迹、无油迹。
、储存柜、黑板架物品摆放整齐、清洁。
风扇、灯管保持干净无尘,不用时要包裹好。
③毛巾和茶杯要坚持天天清洗和消毒,无污迹。
④拖把、拖桶、垃圾桶、扫帚保持干净,用完要放在安全、隐蔽的地方。
⑤被子、枕头经常清洁,无异味,并且折叠整齐,床铺、席子要保持清洁干净,无尘、无沙粒。
⑥活动室与睡室要经常开窗,保持空气清新。
⑦厕所明亮干净无臭味,便槽无污垢。
⑧室内种养水生植物时,应每隔5~7天换水、清洗根须;
(3)公共场所、楼梯卫生标准
①公共场所地面要保持清洁,墙面无破损。
②通风、照明良好。
③专人每日清洁,定期消毒杀菌。
④天花板及墙角没有蜘蛛丝。
(4)厕所卫生标准
①厕所地面要保持清洁,墙面无破损
②厕所通风、照明好,有水冲式,有洗手池并配备洗手液。
③专人清洗污垢,定期消毒灭菌。
④天花板及墙角没有蜘蛛丝。
5.卫生评比细则
(1)每天由保健医生和后勤园长进行检查,并做好卫生登记表,每周五保健医生和行政人员全园检查,检查结果进行评比。
(2)环境卫生实行包干责任制,制定分区分楼层责任人。
(3)园长及保健医生定期突击检查。
(4)检查项目:
幼儿园公共区域、课室、食堂、功能室环境卫生、纸屑、杂物、物品消毒摆放规范等。
6.卫生检查通报
(1)幼儿园卫生检查情况由后勤园长每周通报1次,卫生情况通报以书面及会议形式进行通报。
(2)为切实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和促进整改,将日常卫生管理极差或不按卫生检查组要求整改的班级和区域列入“重点整治区”进行通报。
(3)保健医生将检查结果当天记录在“卫生检查评比记录表”中。
(七)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此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制度:
1.指导思想
幼儿园卫生工作要按照依法治教、依法治卫、依法办事的原则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把幼儿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幼儿流行病、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园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师幼职工一齐抓的良好氛围。
2.教育目标
教师和保健医生通过游戏、教学活动、外出参观和观看科教电影等途径,向幼儿进行卫生保健宣传和健康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健康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培养。
3.教育内容
保健医生和保教管理人员通过幼儿园各种会议、园本培训、发放资料和健康咨询,对幼儿园教职工进行疾病防治、健康科普知识教育,培训护理幼儿和应急救护的技能。
幼儿园和保健医生通过家长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家长学校讲座、家长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电话交流、面对面的咨询指导等途径,向家长进行预防幼儿常见病、传染病、培养幼儿良好卫生习惯的宣传教育和传授健康教育经验。
4.注意事项
在传染病高发期要提醒师幼做到以下几点:
①出门戴口罩、勤洗手;
②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
③出现发热等症状,佩戴口罩并及时就医;
④不吃野味,将肉和蛋彻底煮熟;
⑤避免与呼吸道感染患者密切接触;
⑥避免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或活牲畜;
⑦不要随地吐痰;
⑧尽量不要去人多的地方;
⑨非必要,不去疫情防控重点区域;
⑩做好室内环境通风工作,保持空气清新。
(八)幼儿园师幼健康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此师幼健康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
(1)每年为师幼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保健室是师幼健康管理的执行部门。
班主任是幼儿健康管理的责任人。
在疫情期间暂停师幼常规年度体检工作。
(2)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
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处理需经幼儿园领导书面批准,查看完毕后及时归还、归档。
保健医生对每个班级的幼儿健康和教师资料做到完善齐全、合理分类,填写规范并及时整理、存档,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3)出现症状处理原则:
若发现教职工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保健医生复核通过才能返岗;若发现幼儿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班主任要及时报告并按医嘱对幼儿进行隔离至痊愈,并通过保健医生复核通过才能返园。
(4)保健医生要加强做好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2.教师健康管理制度
(1)后勤园长负责通知教师体检日期,保健医生协助安排,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到医院体检。
(2)承检单位有特殊情况要变更体检日期,应提前三天通知受检幼儿园。
(3)及时反馈体检结果。
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的教师应配合做好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3.幼儿健康管理制度
(1)入园检查。
幼儿入园前必须在指定的市、镇医院进行全面健康检查,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二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园。
对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去外地(离开本市)返回时,须重新体检方可回园。
(2)定期体检。
①保健医生每半年为幼儿测身高、体重、视力一次,使用“幼儿健康管理软件系统”对幼儿健康进行统一管理。
建立幼儿健康管理档案。
②每年为幼儿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按WHO体格发育评价标准对幼儿身高、体重进行评价。
体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要采取相应措施,对于一般性疾病给予及时处理;有营养不良、中度以上贫血、中度以上肥胖、佝偻病等的幼儿应转入体弱儿管理或建专案管理;发现缺点儿进行登记管理,及时给予矫治。
③保健医生需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标明体检项目;
④班级教师组织幼儿体检前教育,讲解体检的注意事项和体检常识。
(九)幼儿园通风、消毒制度
为切实预防幼儿园传染病发生与流行,把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此通风、消毒制度:
1.通风制度
(1)按照《幼儿园教室换气卫生标准》规定,教室、功能室等活动场所每小时需要通风与换气。
根据季节和天气的不同,确定换气方式与次数,温暖天气宜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利用活动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
(2)通风时间:
每天早上班级老师到班后必须马上通风30分钟以上,午休通风1小时,幼儿离园后通风30分钟,每天必须保证通风时间2个小时以上,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通风时要保证空气对流。
(3)在不宜通风时使用紫外线灯消毒,消毒时,避免幼儿在消毒活动室内,通风和消毒不能同时进行。
(4)各班由保育员做好教室门窗开关通风工作,并负责做好记录,每周交保健室检查。
(5)保持活动室和寝室等活动场所通风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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