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采购项目需求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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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采购项目需求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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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采购项目需求模板
保安采购项目需求模板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
人民币3520万元
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
持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并持有广州市公安局核发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保安服务公司。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招标范围
1
采购内容
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保安服务。
2
政策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3
……
0一、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保安服务。
(二)本项目服务性质为海珠国家湿地保护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学校,大型商场、体育场馆或片区);是/否属于地区重点保卫项目。
(三)1.本次招标项目服务的范围为海珠湿地生态湿地的区域,即海珠湿地实际征地红线及红线周边范围内,总面积约为:
6291亩(除去海珠湖、海珠湿地一期、二期及三期的面积),主要为成片的果林湿地、部分分散性果林湿地等。
2.负责海珠湿地生态湿地区域内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在未完全围闭的果园湿地区域内清理驱赶原有农民遗留的搭建、防止回流复耕、落实清场工作,实施进出湿地保护区控制,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维护果林后期管控、防范违法侵占、破坏果园的现象。
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爆炸、防破坏、防袭击、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及协助采购人完成其他工作。
(4)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24个月。
在服务期满但新一轮保安服务的采购工作未能按期完成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延续提供1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合同期内如出现重大失误,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总体要求
(一)为推进《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落地生根。
以《广州湿地保护规定》为指引,加强巡护队伍建设,继续推进收地清表工作,全面严防、加强查处侵占湿地、破坏生态行为。
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保安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供应商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二)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所在地有成立五年以上项目管理团队。
必须为服务单位提供100人(包括100人)以上的应急小组分队,在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时能联系周边治安力量,将突发事件的社会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三)中标供应商必须有同类项目的丰富经验。
同时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为准。
(四)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所在地(周边5公里范围区域内)设有办公场所、训练场地、员工饭堂及员工宿舍。
(五)中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建立保安服务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规章制度。
(六)中标供应商必须为保安员提供带警灯的巡逻单车、电瓶车、大型应急通信保障车辆以及对讲机(需提供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或备案证明为准),对讲机能与属地公安派出所、治安、辅警力量实现信息共享达到迅速联动。
(七)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保安员有直接指挥权,同时中标供应商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务必第一时间能无偿抽调100名以上保安员参与应急处突。
因采购人指挥失误产生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后果,由采购人承担相应责任,并须提供保安员参保证明。
(八)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组派保安人员经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查后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九)中标供应商与保安员签订用工合同时,必须遵循和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版本。
(一十)中标供应商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等制度,并提供采购人备案,同时接受采购人不定期查阅。
如因保安员的休请假、撤换或辞退造成保安人数的空缺,中标供应商应在1日内予以补充。
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保安员。
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并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协商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立即处理,并3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充人员,如有违反,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
(一十一)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处理并商讨相应的法律责任归属。
中标供应商应为保安员配备“2011式”保安员服装及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器械等装备。
最终保安员服饰需采购人书面确认同意,如有违反,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
(一十二)在广州市行政区划外注册的中标供应商,应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合同履行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备案,并取得《跨区服务备案证明》。
(一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项目不得转包。
三、保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须对海珠湿地生态湿地的区域,即海珠湿地实际征地红线及红线周边范围内,实行24小时设岗值班,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每岗24小时出勤值班,分三班制度:
8:
00-16:
00,16:
00-24:
00,以及24:
00-翌日08:
00。
(二)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保安员必须文明上岗,穿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当值期间不得串岗、聊天或做私人工作,在采购人日常巡查抽检中如发现当值岗位保安人员存在打磕睡、睡觉、玩手机、聊天等现象,每次以书面通知通报。
(三)服务要求:
1.保安值勤采取固定站岗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2.文明上岗,上岗时严格按照保安员着装规定着装,穿戴干净整齐,佩戴好必要的执勤装备:
警械(棍)、对讲机、手电筒、执法仪等。
3.树立“服务第一,采购人至上”的思想,切实维护采购人财产和人身安全;管理上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工作中保持高度警惕,处理问题缜密严谨,有理有节;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礼貌待人,文明值勤。
4.上岗保安员要保持仪容整洁和岗位整洁,业务操作要规范,当值期间不得串岗、聊的个人素质,热情的服务态度,灵活的应变能力。
5.中标供应商必须做好每月保安考勤统计、做好交接班工作及上报每周人员工作安排、做好日常设施巡查记录。
重点保护广场、办公楼、园内单体建筑物、公共设施、园内景区、停车场等重要场所的安天或做私人工作。
(四)派入采购人的保安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保安服务经验,良好全秩序和环境卫生,实际根据采购人现场负责人安排。
(五)中标供应商必须维护园内治安,维持广场、园内园路秩序及停车场车辆停放。
(六)确保园内治安及秩序正常,当工作人员或公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保安人员要立即到达现场,并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部门,如因处理事件不及时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七)严防盗抢、破坏事件发生。
失窃、破坏物品属园内财产,价值1000元以下事件,每宗扣罚当月所在片区服务费的2%;失窃、破坏物品价值1000元~5000元每宗扣罚所在片区当月服务费的5%;失窃、破坏物品价值5000元~10000元每宗扣罚所在片区当月服务费的8%;失窃、破坏物品价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每宗扣罚当月所在片区服务费的15%。
如2个月内累计失窃、破坏物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单次失窃、破坏物品价值超过3万),采购人在扣罚服务费的同时可对中标供应商给予书面警告,一年服务期内书面警告超过3次(含3次),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八)中标供应商须对园内通讯线路、供电线路、供水管道、沙井、水池等公共设施护卫,做好巡查记录,并上交巡查记录表。
根据巡查结果,对需要维修或更新改造项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片区现场办公室提出建议,由采购人安排整修。
(九)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制定火灾紧急处置预案,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并上交检查记录表,确保消防系统畅通,预防、处理突发消防事故。
(一十)中标供应商派驻治安维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联防工作,并接受片区现场片区室人员监督、检查。
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片区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一十一)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有关机密和保密要求。
(一十二)为保证保安人员的工作质量,采购人将对每个片区安全保卫服务工作实施月度考核。
考核总分为100分,评分为90-100分的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如评分为90分以下的,则每扣1分,采购人将在当月的服务费中扣除10000元。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采购人需求制定《海珠湿地保安人员日常工作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对于最终中0标供应商的《细则》,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关调整。
《细则》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商洽并确定作为月度考核标准。
《海珠湿地保安人员日常工作考核细则》格式及要求见附件。
四、人员配置
(一)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本项目须派驻保安员不低于320人,计232岗)。
1.★派驻保安员数量:
保安员不得少于320人232岗。
2.人员配置按照上涌生态科学园片区(简称上涌片区)、华洲片区、官洲片区服务范围进行分配,安排设置湿地大队长1名(需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每个片区至少需分队长2名(任命或取消任命都需征得采购人同意,并提前1个月书面报备),班长若干,固定岗以及巡逻岗根据片区实际情况合理分布,并根据采购人日常工作的实际情况安排,采购人可每季度或每月对服务区域三个片区内人员数量随时调配分布,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配合。
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区域的保安人员配置明细表。
明细表后续实施以采购人书面确认的为准,如有违反其中任何一点,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
3.中标供应商日常的所有工作由甲方派驻人员及湿地大队长直接安排,分队长实施,非湿地编制的任何机构单位或个人无权对分队长及以下所有保安人员的人事任命、工作进行调动干涉,如有违反其中任何一点,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
4.由于园区水域管理面积分散,320名保安员中需设立6名或以上有救生资质的救生员,配合具有特殊场地车辆驾驶资格人员8名或以上。
5.要求中标供应商派驻项目经理,负责统筹保安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不包括在保安人员总数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安排。
(以上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增减,中标供应商要配置不少于上述所需人员,可以提出更优化的配置方案)
(二)人员素质要求
1.保安人员:
(1)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优先)的中国公民;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视(裸)力1.0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或标记。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生政策规定。
(3)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有三年或以上片区相关安保服务管理工作经验,由片区管理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持有保安业协会颁发的《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书》。
3.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增加具体要求。
(三)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派驻保安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的人事社保关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管理,人员任命需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2.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保安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如有违反,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
3.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保安服务具体操作规程及质量服务应达到公安部颁发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要求。
五、服务费内容
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每月服务费已包含以下各项费用:
(一)保安员工资和补贴(夜餐费、节假日补贴费及加班费用等);
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购置从事保安工作必备的统一的服装、警用巡逻单车80台以上(上涌片区至少20台,官洲、华洲片区至少各30台)、保证正常工作的4座以上警用巡逻电瓶车5台以上(上涌片区至少1台,官洲、华洲片区至少各2台)、2座警用巡逻电动车30台以上(各片区至少10台)、大型警用通讯保障车1台、保证正常使用执法记录仪器60台以上(各片区至少20台)、器械等装备费用,如有违反,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
购买保安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每月月底3天前将本月工资签收表、当月考勤、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及下月工作计划和排班表报采购人备案,如有违反,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
(二)保安员病重或因公致伤、残、死亡时发生的全部费用。
六、其它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不可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不能转移中标供应商的承包责任,不得对片区内的设施及布置任意作变更。
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派驻相关片区的治安维护人员的稳定性,如治安维护人员人员聘用、调离、解聘,需书面通知采购人相关部门备案,如有违反,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
(二)对工作表现不好的治安维护人员,采购人保留有提出更换人员的权利。
(三)严禁治安维护人员私自携带采购人的物品或其他任何不属于中标供应商的物品外出,并随时接受和配合采购人的检查,如有违反,采购人将按片区管理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
(四)治安维护人员在片区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及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负责赔偿。
(五)采购人在单位内举办大型活动、会议、重要接待任务时,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适当增加人员协助活动场地和会议场所的准备和保卫工作,以及活动后的清场、清洁工作。
原则上合同服务期内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供应商义务提供本项目20个工作日的协助服务。
七、付款方式
服务费按月或季度计算(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中标供应商每月或季5号前交上月或季发票,采购人将配同月或季考核表及人员社保清单进行核算后,于每月或季1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为中标供应商办理上月服务费支付手续,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八、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函。
若中标供应商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
附件:
《海珠湿地保安人员日常工作考核细则》的格式和要求
1.列表格,包括检查项目内容,需要达到的标准以及扣分制度。
2.满分为100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人需求,制定各项考核标准,分值比例由投标人决定。
3.例子:
序号
检查项目
所达标准
扣分标准
1
工作态度(20分)
态度端正,服从安排,按要求、按时、按质整改相关问题
工作态度散漫。
无理不服从当班队、班长及园区管理人员有理工作安排的,发现一次扣2分
在工作检查中提出的整改问题,没有按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整改的,发现一次扣2分
2
工作纪律(20分)
严纪律人,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安保人员当班期间,违反相关岗位职责、不遵守岗位纪律,发现睡觉、玩手机、脱岗、离岗、窜岗、聚岗、喝酒、打牌等行为,发现一次扣2分
违反定员定岗原则。
队、班长离岗、休息未报备;岗位人员、岗位变动未及时上报园区管理人员;无理缺岗或代签考勤,发现一次扣2分
安保人员当班期间,因突发情况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顶岗人员到位后方可离岗,如交接班、吃饭、如厕等,发现一次扣2分
3
工作质量(40分)
按相关要求做好工作日志及照片记录,反映真实情况;有强烈的责任心,文明用语、文明执勤,不与游客产生言语、肢体冲突,遇上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园区管理人员,尽责保障游客及园区财产安全
未按实际需求及园区管理方要求配齐相关设施、设备的,发现一次扣2分
未做、记录不全、脱离实际的工作日志、照片记录,发现一次扣2分
违反交接班制度,导致园区工作进展受阻的,发现一次扣2分
未对园区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巡查并记录,有损坏未及时上报园区管理人员,发现一次扣2分
与游客发生言语、肢体冲突,被游客投诉,发现一次扣2分
安保人员在当班期间,使用不文明语言或粗暴行为,发现一次扣2分
因安保人员的任何不良行为,影响园区整体对外形象的,发现一次扣2分
未对违反片区条例的游客进行劝谕、劝阻,发现一次扣2分。
利用职务之便,行使相关权利的,如人员、车辆放行、违反园区相关规定行为等,发现一次扣10分
安保人员当班期间,对影响园区整体对外形象事件或突发事件,包括施工、媒体采访、商业拍摄、非法集会等事件没有及时上报,发现一次扣2分
由于工作不力造成园区财物损失、设施损坏、绿化破坏、意外事故等,给园区造成较大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发现一次扣20分
4
仪容仪表(10分)
端庄大方、服装统一整齐、设备佩戴整齐
安保人员当班期间,着装不整齐;坐姿、站姿形象不佳;不按规定佩戴设备的,发现一次扣0.5分
5
其他(10分)
每月进行相关培训
每月进行相关培训,如礼仪、防爆、消防、应急等培训,并保留文字、照片记录。
发现无进行扣2分
工作环境干净整洁
未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违反“门前三包”原则,发现一次扣2分
爱护公物并有效保管
对所有配给设备进行有效保管,如发现保管不善、操作不当而导致的设备损坏,发现一次扣2分
合计
合同格式
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和本物业的使用人,甲乙双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服务事项
第三条具体委托管理事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二服务期限
第四条管理服务期限及服务方式:
1.服务期限:
20年月日~20年月日。
三双方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的保安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审核乙方提出的保安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及决算;
4.由甲方按实际需要,要求乙方提供具有特殊专长的保安员;
5.如因保安员的休请假、撤换造成保安人数的空缺,乙方须在保证保安岗位正常执勤的前提下日内予以补充;
6.有权监督乙方发放的工资是否符合法定最低标准,有否按时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费用(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和住房公积金,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出示相关的文件与证明;
7.招标文件约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管理制度,编制管理年度计划,并经甲方审定后实施;
2.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乙方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负责编制管理年度计划;
4.对甲方提供使用的办公用房、设施,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改变使用功能;
5.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及时告知采购人;
6.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做好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的服务人员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岗证,乙方的服务人员须听从甲方调动指挥;
8.乙方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有关档案资料;
10.招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乙方其它权利义务。
四服务质量
第七条具体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五服务费用
第八条保安服务费
1.在服务期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保安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元(¥)。
此费用甲方分次支付,每次支付金额为元。
本合同保安服务费为万元/年/人,项目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元)。
2.甲方于每月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如乙方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
乙方须在甲方办理支付手续前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第九条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或地区政策调整(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则服务费于次月作相应调整。
第一十条按照中国现行税法规定的税费均应由甲、乙方分别自行负担。
六履约保证金
第一十一条关于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元(¥)。
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
七违约责任
第一十二条甲方应按期付清服务费,每逾期一天,支付欠款总额3‰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5%。
第一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三次,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第一十四条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第十一条的,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三次,乙方仍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不可抗力
第一十五条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第一十六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
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九服务费的扣罚
第一十七条扣罚标准: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十八条服务费扣罚涉及的投诉类型、过错大小、事故性质、有效性的确定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予以明确。
第一十九条罚金原则上用于甲方奖励乙方派驻人员中的服务表现优秀员工,具体奖励事项、奖励金额由甲方确定。
一十附则
第二十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第二十三条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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