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孟子的仁民爱物说看儒家的生态观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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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孟子的仁民爱物说看儒家的生态观一
从孟子的“仁民爱物说”看儒家的生态观
(一)
如果说,在孔子学说中,天还保留着神秘性的一面,人对天有一种敬畏之心,这种敬畏之心表
现了一种宗教精神;那么,在孟子学说中,天被进一步自然化了,同时,其价值意义却又更加突
显了。
这种发展的趋势是很明显的。
孟子上距孔子只有一百多年,他的最大愿望是“学孔子”,即以继承孔子的事业为己任;他
确实继承了孔子的学说,并作出了重要发展。
这就引出了现代人常常争论的一个问题,即所谓存在与价值,即自然之天与义理之天究竟有没
有矛盾的问题。
其实,在孟子那里,这样的“矛盾”是不存在的。
因为孟子所理解的天,既是自
然界,却又不是纯粹科学意义上的自然界,它不是受机械因果律所支配的物理世界,而是不断创
造生命的有机的自然界,它本身就是永无停息的生命过程。
因此,天即自然界有一种生命的目的
性,并通过人的生命活动而实现出来,这就是孟子的天人之学。
问题还不在于从事实判断中能否得出价值判断的问题,因为“事实”与“价值”是否矛盾这
样的问题本身就是以二者的区别为前提的,是二分法的思维方法。
按照这种思维方法,自然界只
是存在而无价值,只有人才创造了价值,才有资格谈论价值。
孟子却承认自然界不仅有价值,而
且有“内在价值”,自然界的“内在价值”与人的生命又是不能分开的,因此,人与自然界是一
种内在的统一关系,而不仅仅是外部的依存关系。
当孟子对天命作出“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
之致而至者,命也”(《孟子·万章上》,以下只注篇名)这样的解释,是将自然与人、存在与
价值联系在一起说的,“莫之为”、“莫之致”即是自然,它有先在性、本原性,也有存在性;
“为”与“至”却是具有价值意义的生命创造活动,正是这种生命创造使存在具有价值意义,其
价值的承担者当然是人。
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及“存心养性事天”之学就是建立在这一前提
之上的,不只是现代人所说的所谓主体性问题。
我不想过多地讨论孟子关于天的学说,我想通过孟子关于具体问题的讨论以表现其基本的哲学观
念:
生态伦理的观念。
一、重视自然资源的保护孟子很重视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将自然界视为人类生存条件的最亲近的保障和来
源。
他也谈到事实判断的问题,比如天地之运行,四时之变化,以至“千岁之日至”(即千年以
后的冬至),也是能够推算出来的(见《离娄下》,以下只注篇名),这是孟子所能理解的最直
观的自然界的存在及其变化,也是人类认识能够达到的。
这里所说的认识,当然是事实认识。
自
然界日月星辰的运行及其四时的变化,必有其“故”,即所以然的原因,有原因便有结果,这就
是平常所说的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人类认识自然现象的最基本的形式,不仅在西方早就提出来
了(见亚里斯多德的“范畴篇”),中国古代的孟子也认识到这一点。
孟子还认识到事物的性质
和发展规律的问题,他用夏禹治水的故事阐述了这个道理。
他认为,人的智力是能够认识事物
的,但人在用智的时候不能“凿”,即不能刻意设置框架使事物服从,而是要顺应事物本来的性
质和规律行事,就是说,要按照自然法则行事,而不能用“人工”的方式改变之;否则,就会受
到惩罚。
“顺天者存,逆天者亡。
”(《离娄上》)作任何事情都事如此。
这里既有存在的问
题,又有价值的问题。
人类不能乱用智力,如果乱用智力,就会出现“凿”。
对于这样的用智,
他是讨厌的,反对的。
水的性质是流动的,液态的,其运行规律是向下的。
夏禹治水之所以能成
功,就在于他能够按照水的性质和规律疏导之,而不是用填塞的方法使之改变其性质,这样的用
智,就是“行其所无事”即不要人为地制造出许多方案企图改变事物本身的性质和规律,反而将
事情办坏。
这才是大智慧。
有人则不然,他们自以为很有智,用人工的办法改变自然界的秩序以
显示人的力量,其结果是恰恰把事情办坏了。
孟子对自然界的灾害也有清醒的认识。
水灾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灾害之一,中国古代有许多
治水的传说,有成功的,有失败的。
孟子进行了总结,认为禹的方法是最正确的。
他说“当尧之
时,水逆行,滥于中国,蛇龙居之,民无所定;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
书曰:
‘洚水惊余。
’
洚水者,洪水也。
使禹治之。
禹掘地而注之海,驱蛇龙而放之菹;水由地中行,江、淮、河、汉
是也。
险阻既远,鸟兽之害人者消,然后人得平土而居之。
”(《腾文公下》)当自然界的灾害
威胁到人类生存的时候,就应当消除这些灾害;但是,决不能以破坏自然的办法去消除,而只能
按照自然界本身的法则去治理。
而不可任意筑堤,使之改变其方向;鸟兽害人者可驱逐到适宜其
生存的沼泽地带,却不可用杀害的办法消灭之。
这样,人兽各得其所,既保存了自然界生命的多
样性,又保证了人类生活的安定。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凡是讲到猛兽不利于人类生存的地方,孟子都使用“驱”字而不是用“杀”字。
或许有人认
为,在古代,猛兽太多,人类不具备消灭猛兽的能力,因而只能驱赶。
这恐怕不是唯一的理由。
人类文明开始之后,便能够使用各种工具,包括金属工具,对自然界的动物完全有能力消灭之,
但是却没有这样做,这恰恰是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
正因为如此,直到殷、周之际,我
国大部分地区包括北方,森林茂密,虎豹出没。
“周公相武王诛纣,……驱虎、豹、犀、象而远
之,天下大悦。
”(同上)正反映了这种情况。
“驱而远之”是指使其远离人群,回到森林之
中。
这就是“各得其所”。
这与杀尽斩绝的做法是决然不同的。
人们不一定在一次或几次大规模
杀戮中便可消灭所有猛兽,但是如果大开杀戒,不断地杀下去,用不了很久,就会将这些动物消
灭。
这里有文化的问题,有人类对待自然界的态度问题。
但是,人类文明还有另一面,这就是有些文明(或全部文明?
)从一开始就造成了对自然的
破坏。
现代科学研究已证实了这一点。
有一篇介绍美国学者乔纳森·韦纳所著《地球的奥秘》的
文章说:
“大量事实与研究表明,人类创造美好文明的同时,也造成了日益严重的资源、环境、
生态、人口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已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人类改变着地球,
地球也改变着人类。
历史终于让人类开始懂得,只有使全社会每一个公民,特别是决策层了解地
球,懂得人类只有和地球和谐共处,使关爱和保护地球成为行为准则时,人类才真正摆脱愚昧和
无知,才可能创造最美好的人类文明。
”①现代文明(工业文明)所造成的破坏就更加严重,很
多动物已经灭绝,有些则濒临灭绝。
动物的灭绝意味着森林面积的大量减少,土地的被破坏,水
土流失而造成沙漠化,水资源跟着减少,整个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形成一系列的危机,最终将是
人类文明自身的灭亡。
通过孟子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的记载和论述,便可知道,中华民族之所
以在几千年的历史中能够延续和发展,与这种尊重自然的生存方式是分不开的。
世界上有些古老
的文明已经从地球上消失了,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
这是值得记取
的历史教训!
现在要重新发现“新大陆”是不可能了,地球上几乎每一个角落都有人类生存,或
留下了人类的足迹,我们只有一个地球。
孟子对自然界的生态环境和各种资源是非常重视的。
他清楚地认识到,人类的一切生活资源
都来源于自然界,人类是依靠自然界所提供的资源生活的。
孟子提倡“仁政”、“王道”,人们
只注意到社会政治层面的内容,即统治者对人民要实行仁道。
其实,它还包括对自然界的所有生
命的爱护,对自然生命法则的尊重。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用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
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
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林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送死无撼
也。
养生丧死无撼,王道之始也。
”(《梁惠王上》)“不违农时”是农业社会的基本原则,是
人类生产活动所应当遵守的。
孟子很重视自然界的生长之道而反对“堰苗助长”。
庄稼的生长需
要自然条件,除了土地,还需要雨水,“七八月之间旱,则苗槁矣。
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
苗勃然兴之矣。
”(同上)但是天怎样才能下雨呢?
这就需要自然界的良好循环。
当时并没有现
代的科学技术,既不能靠人工降雨,也不能靠别的任何方法,只能靠自然界的“赐予”,但是,
按照孟子的理解,只要遵循自然界的运行法则而不要过分索取、掠夺与破坏,就能够得到这样的
“赐予”。
至于“数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时入山林”,则是关系到如何向自然界索取的问题。
孟子
反对用细网打鱼,反对在树林生长期入山砍伐,正是避免造成生态的破坏,使鱼类和树木能够正
常生长,这样就可以经常有鱼可捕,有树可伐。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道理,但又有很深刻的含义,
即不仅要为目前利益着想,而且要为长远利益着想;不仅要为人类自身的利益着想,还要为自然
界的生命发展着想。
这后一点更是孟子仁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古代的规定,鱼网在四寸
(古代尺寸)以下就是密网(“数罟”),禁止用密网在湖泊中捕鱼,其目的是为了保留鱼种,
使小鱼能够生长。
古人绝不允许“竭泽而渔”。
这里不仅有法律禁令,而且需要公共意识。
古人
也很重视对山林的保护,有很多具体的规定。
比如《逸周书·大聚解》说:
“禹之禁,春三月,
山林不登斧斤。
”在春天正是万物生长的季节,禁止砍树的斧子进到山林。
又如《礼记·王制》
说“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
”即冬季树叶凋落之后再进山林。
即使进了山林,是否可以任意砍
伐呢?
不能。
古代也有市场交易,木材、禽兽鱼鳖之类都可以上市,但“木不中伐不粥于市,禽
兽鱼鳖不中杀不粥于市。
”(同上)意即树木不到砍伐的年龄尺寸,便不能上市交易,禽兽鱼鳖
不到足够的年龄体积,便不能上市交易。
诸如此类的规定还有很多。
《记记》中的《曲礼》、
《檀弓》、《王制》、《月令》、《玉藻》、《祭义》、《坊记》等篇都有较详细的记载和论
述。
孟子只是将这些规定加以理论化的解释,使人们树立一种正确的生活态度,正确地对待自然
界,并且认为这是“王道”的真正开始。
“养生送死”与儒家所说的孝有关。
如果能够作到细网不入湖泊,斧斤能以“时”入山林,
那就能够作到鱼鳖不可胜食而木材不可胜用。
鱼鳖不可胜食而木材不可胜用就能够作到“养生送
死而无憾”,即人人能够安居乐业而尽孝道,这就是“王道”了。
保护森林,保护动物,这时儒家的一贯主张。
过去学术界只看到儒家在社会政治方面的主
张,忽视了这方面的内容。
现在由于现实的生态、环境问题的严重性,促使我们重新反思儒家传
统文化,重新发掘这方面的精神资源,对于进一步认识儒家的本质及其价值时很重要的。
《礼记
·祭义》记载曾子论孝时说:
“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
夫子曰:
‘断一树,杀一兽,非
以其时,非孝也。
’”这里的“夫子”时指孔子。
在孔子和曾子看来,乱砍乱伐乱捕杀,就是不
孝。
上面所引孟子的思想与此是一脉相承的。
对于山林只有保护而后取之,才能“取之不尽”,
对于禽兽只有保护而后用之,才能“用之不竭”。
只有这样,人与自然才能保持生态平衡,和谐
相处。
如果把孝扩大到对天地自然界的范围,那么,其意义就更加深刻了。
《礼记》中也有这样
的思想,比如《郊特牲》说:
“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
郊之祭也,大报本反
始也。
”这里所说的“上帝”虽然沿用了殷周以来的用法,但其意义已经发生了变化。
它不再是
人格神,而是生长万物的自然界,是万物之“本”,因此要有敬意,要“报本”。
《郊特牲》又
说:
“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尊地也。
”天地自然界是万物之
本,归根到底也是人之本,人要以天地为法而取其材,因此要尊天尊地,也就是尊“上帝”。
这
样的天地当然不是人格神。
但是就其为万物之“本”而言,则又一种神圣性。
按照孟子的思想,不仅对于山林和禽兽要保护,即使对于水土也要保护。
他的“仁政”
学说不仅反对战争于杀伐,而且反对“辟草莱,任土地”(《离娄上》),即乱砍乱伐开山种
地。
战国时期,法家的富国强兵之术就包括“辟草莱,任土地”,即开荒种地。
孟子为什么反对
呢?
这是值得深思的。
其实,孟子是很重视尽地力的,五亩之宅,也要种上桑树,养蚕织布;百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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