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实务 考点 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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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考点讲义
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考点讲义
考点 货币资金
(一)库存现金
1.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的使用范围。
现金的使用范围(见表1—1)。
(2)现金的限额。
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
这一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
(3)现金收支的规定。
①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②开户单位不得“坐支”现金,如因特殊需要坐支现金,应事先报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在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内进行,同时收支的现金必须入账;
③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如实写明提取现金的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
④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等必须使用现金的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
2.现金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总账和“现金日记账”,分别进行企业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借方登记现金的增加,贷方登记现金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的金额。
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3.现金清查
企业应当按规定进行现金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清查的结果应当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
有溢余或短缺的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批准后再作出最后的处理(见表1—2)。
【提示】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年末无余额;若年终有未批准的盘盈、盘亏的资产,应先根据查明的原因作出处理,并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二)银行存款
1.银行存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银行存款总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分别进行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企业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E1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2.银行存款的核对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如没有记账错误,调节后的双方余额应相等。
(1)未达账项。
银行存款的核对(“银行存款B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调整未达账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未达账项种类及调整(见表1—3)。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补记式。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见表1一4)。
【提示】①调整后二者的金额应相等。
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用于核对账目,不能作为记账的依据。
(三)其他货币资金
1.其他货币资金的内容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各种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外埠存款等。
2.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
企业进行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和结存的核算,应当设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借方登记“其他货币资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其他货币资金”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本科目应按“其他货币资金”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
考点 应收及预付款项
(一)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的内容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一种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或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的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这里也是出票人)签发,由承兑银行承兑的票据。
2.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应收票据账务处理(见图1—1)。
(二)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的内容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物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从购货方或接受劳务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2.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
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见图1-2)。
(三)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企业应当设置“预付账款”科目,核算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而直接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但应付账款是企业的负债,而预付账款是企业的资产。
预付账款的核算包括预付款项和收到货物两个方面。
(1)企业根据购货合同的规定向供应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企业收到所购物资,按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当预付货款小于采购货物所需支付的款项时,应将不足部分补付,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当预付货款大于采购货物所需支付的款项时,对收回的多余款项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四)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人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2.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减少,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企业发生其他应收款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收回或转销其他应收款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五)应收款项减值
1.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确认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确定应收款项减值有两种方法,即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备抵法确定应收款项的减值。
备抵法是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当期费用,同时建立坏账准备,待坏账实际发生时,冲销已提的坏账准备和相应的应收款项。
采用这种方法,坏账损失计入同一期间的损益,体现了配比原则的要求,避免了企业明盈实亏;在报表上列示应收款项净额,使报表使用者能了解企业应收款项的可变现金额。
2.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坏账准备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或+)“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具体账务处理(见表1—6)。
考点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内容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企业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处置等业务的核算,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科目。
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务处理(见图1—3)。
考点 存货
(一)存货概述
1.存货的内容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
2.存货成本的确定
(1)存货成本的确定。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成本的确定具体(见图1—4)。
其中,采购成本可归纳为“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
(2)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
①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应计入存货成本。
如由于自然灾害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由于这些费用的发生无助于使该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不应计人存货成本,而应确认为当期损益。
②仓储费用,指企业在存货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应在发生时计人当期损益。
但是,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应计人存货成本。
③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应在发生时计人当期损益,不得计人存货成本。
3.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既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又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如果采用实际成本法则在存货发出时,必然要在先进先出法、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中作出选择。
如果按照计划成本进行存货核算,则要对存货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进行单独核算,最终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见图1—5)。
【提示】实际成本法在先进先出法、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中进行选择计划成本法对存货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进行单独核算,最终调整为实际成本。
图1—5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总括图,在实际成本法下,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说明(见图1—6)。
考点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内容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通常情况下,包括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务处理
1.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企业为了反映和监督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取得、收取利息和出售等情况,应当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核算。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取得
借:
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末领取的利息)
贷:
其他货币资金等
【提示】“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只反映债券面值;“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中既反映债券溢价,也反映了佣金、手续费等。
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持有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债券利息收入
借:
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
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期初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如何理解“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见图1一7)。
【提示】当债券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上述计算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公式中“本期收到的利息和本金”项目为0。
4.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比较。
(1)计提
借:
资产减值损失
贷: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2)转回
借: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
资产减值损失
5.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出售
借:
其他货币资金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
持有至到期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考点 长期股权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概述
1.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念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持有的对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及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
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①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两种方法的核算范围总结如(见表1—11)。
3.设置的相关科目
设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
在权益法核算下,还要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设置“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
考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内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被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
通常情况下,包括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人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但这些金融资产没有被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企业为了反映和监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和出售等情况,应当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本公积一一其他资本公积”、“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核算。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取得
(1)股票投资。
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
应收股利(已宣告发放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
其他货币资金等
(2)债券投资。
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应收利息(已到期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
其他货币资金等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
(1)企业在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应当作为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
借:
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
投资收益(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2)在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应当作为其他综合收益,计入所有者权益,不构成当期利润。
①公允价值上升
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公允价值下降
借: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官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
应收股利
贷:
投资收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借:
资产减值损失
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人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②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如债券投资),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
资产减值损失
③可供出售权益工具(股票投资)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转回时计入资本公积。
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出售
借:
其他货币资金等
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同时:
借: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收益)
贷:
投资收益
【提示1】若为累计损失,则做相反分录。
【提示2】为了保证“投资收益”的数字正确,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要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考点 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概述
1.固定资产的概念和特征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固定资产的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提示】第一,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二,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的分类
由于企业的经营性质不同,经营规模各异,对固定资产的分类不可能完全一致,但实际中,企业大多采用综合分类的方法作为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4.固定资产的科目设置
企业一般需要设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取得、计提折旧、处置等情况。
(二)固定资产的取得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固定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确定及账务处理(见表1—14)。
【提示】企业基于产品价格等因素的考虑,可能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
如果这些资产均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并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则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2.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自建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企业自建固定资产,主要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由于采用的建设方式不同,其会计处理也不同(见表1—15)。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
1.固定资产折旧概述
(1)折1日的概念。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2)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影响折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固定资产原价,是指固定资产的成本。
②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③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④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3)计提折旧的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①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单独汁价入账的土地。
【提示】在确定计提折旧的范围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②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③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见表1—16)。
3.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当计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见表1一17)。
(四)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账务处理(见表1—18)。
(五)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处置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企业出售、报废或者毁损的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清理”核算,清理的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六)固定资产的清查
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充分挖掘企业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
在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
清查固定资产的损益,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处理(见表1—19)。
(七)固定资产的减值
1.固定资产减值金额的确定
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
企业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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