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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环境保护
绍兴市环境保护
“十二五”规划
二零一一年七月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概述
(一)“十一五”环境质量总体情况
1、水质恶化得到遏制,局部水系仍不容乐观
水质恶化得到初步遏制。
“十一五”初期地表水质开始出现恶化趋势,满足水环境功能区要求断面比例从2005年57.78%下降到2007年33.33%;2008年地表水质开始逐步好转,到2010年,满足水环境功能区要求断面比例已上升至42.22%,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
局部水系水质不容乐观。
“十一五”期间,曹娥江水系水质明显好转,浦阳江(诸暨段)河流水质保持良好,鉴湖水域水质呈现好转趋势;但是,绍虞平原河网水质依然较差,城市内河和流经城镇水体污染依然较为严重。
2、空气质量总体较好,酸雨污染呈上升趋势
全市空气质量总体处于较好水平。
“十一五”期间,各市县城市空气质量优于Ⅱ级以上天数比例均在85%以上,上虞市和嵊州市空气质量呈现持续好转趋势。
主要污染物浓度基本保持稳定。
“十一五”期间,全市主要污染物浓度未出现明显波动,污染物浓度冬季最高,春秋季居中,夏季最低,首要空气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空气污染以煤烟型污染和汽车尾气污染为主。
酸雨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
“十一五”期间,降水pH年均值维持不变,2010年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4.44;绍兴市酸雨率呈上升趋势,从2005年87.5%上升到2010年94.3%。
3、区域噪声逐年改善,交通噪声低于控制值
区域环境噪声逐年改善。
“十一五”期间,各市县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值逐年降低,由2005年的54.6-57.9分贝下降到2010年52.3-55.6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低于60分贝控制值。
交通噪声低于控制值。
“十一五”期间,全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67.0-68.7分贝,各市县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均低于70分贝控制值。
(二)“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1、深入推进减排工作,总量目标超额完成
“十一五”期间,绍兴市以结构减排为根本,以工程减排为保障,以管理减排为支撑,完成COD削减比例20.41%,完成二氧化硫削减比例20.38%,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COD和二氧化硫削减任务。
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效果初现。
“十一五”期间,绍兴市通过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淘汰落后生产力和生产工艺,促进了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到2010年,全市第三产业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37.8%,传统的印染、化工、医药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逐年减少,拉动经济高速增长的主要产业已经逐步转向机械制造、通用设备、电子器材等低消耗、高附加值行业。
进管达标行动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绍兴市督促和引导污染企业加快污水预处理设施建设,全市累计已有190多家重点污染企业建成污水预处理设施,总处理能力达到52.7万吨/日。
到2010年,绍兴污水处理厂进厂水质下降到1000mg/L以下,上虞市污水处理厂进厂水质下降到500mg/L。
污水处理厂处理提标。
“十一五”期间,绍兴市继续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针对减排核查中暴露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整改措施。
到2010年,诸暨和嵊新污水处理厂COD排放浓度控制在60mg/L以下,上虞污水处理厂COD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L以下,绍兴污水处理厂的COD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L以下。
2、环保设施日臻完善,治污能力显著增强
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十一五”期间,20万吨/日的绍兴污水处理三期工程和12.5万吨/日的上虞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建成运行,较好地提升绍兴市污水处理能力,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35万吨/日。
生活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
“十一五”期间,绍兴市不断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已建设完成市区生活小区接入工程,绍兴县安滨线外排工程、污水处理尾水应急排放工程和杨汛桥镇生活污水收集泵站及压力管工程,上虞市三环二期污水输送工程,嵊新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等重点配套工程建设。
到2010年,污水收集干管总长超过1000公里,绍兴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3.75%。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增强。
“十一五”期间,绍兴市垃圾和污泥处理综合利用工程实现三炉二机运行,形成了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污泥500吨的处理能力。
建成投运了日处理20吨危险固废和10吨医疗废物的绍兴华鑫环保二期工程,上虞市建成日处理固废20吨的振兴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以及占地70亩的杭州湾工业园区固废填埋中心,基本实现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的全覆盖。
3、污染整治扎实推进,源头控制效果明显
流域整治不断推进。
“十一五”期间,对曹娥江支流澄潭江流域实施区域限批,全面清理沿江工业污水排放口;切实加强鉴湖水域环境保护,对市区城南9条江河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共排查沿河沿江工业企业193家,立案查处36家,封堵沿岸排放口44个;全面开展城市内河和古运河环境集中整治,整治排放口135个;不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全市累计创建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地39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
到2010年,全市省控以上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0%,劣五类水质比率下降7.8%。
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十一五”期间,绍兴市制定《绍兴市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建立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
开展印染废气集中整治,全市已有200家企业完成改造。
在市区运行的408辆公交车辆已全部完成更新改造,尾气排放达到了欧Ⅲ标准。
全面完成市区417家餐饮业油烟废气治理。
到2010年,全市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平均值达92.6%。
固体废物专项整治。
“十一五”期间,以印染、化工、医药、造纸、电镀等5个行业为重点,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工业企业污泥规范化处置集中整治,对全市414家产生污泥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03份,进一步完善企业污泥管理台帐和转移联系单制度,建立健全污泥无害化处置的长效监管机制。
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
“十一五”期间,全市11个省级开发区污染整治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实施印染行业集聚改造升级工程,已签约搬迁印染企业89家;坚决关停淘汰非法、落后、过剩产能,共有45家印染企业的908台(套)非法产能被强制关停淘汰;改造提升印染企业36家,以低浴比的气流染色机替代传统的溢流染色机234台。
加强辐射管理,开展“放心放射源”创建活动,废源收储率达到100%。
4、生态建设效果明显,生态创建不断推进
生态建设效果明显。
扩建生态公益林38万亩,建设绿色林带225公里,完成计划的112.5%。
新创建市级以上森林城镇10个、市级森林村庄50个,着力提高村庄绿化水平,对全市200个村进行绿化提档升级,“森林绍兴”建设在全省率先全面启动。
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治理面积74.8平方公里。
继续实施交通工程水土保持治理工作,完成省下达的国、省道边坡复绿工程22500平米。
加快推进废弃矿山治理。
全市废矿治理项目累计达125个,废弃矿山治理率达91%,累计创建绿色矿山13家。
进一步加强河道清淤和综合整治,“十一五”期间,完成了娄宫江、新桥江等市区主要河道清淤工作,清淤量达到227万方;市本级230个行政村河道清淤306万方,通过大力开展河道清淤工作,有效地减轻了水土内源性污染,改善了水体环境质量。
完成了大环西河,新桥江、直塘江,城南“三江”和市区“三湖”连通等整治工程,累计完成河道治理11.6公里,建成沿岸景观绿带24.9万平米。
生态示范创建不断推进。
深入开展生态县、生态乡镇和绿色企业、学校、家庭等绿色系列的创建活动。
诸暨市、新昌县已创建成为省级生态县(市),嵊州市争创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上虞市争创省级生态县。
全市新增国家级生态乡镇8个,省级生态乡镇5个,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1个,省级生态乡镇4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比率达70.2%。
全市新增省级绿色企业7家,新增国家级绿色学校9所,省级绿色学校95所,省级以上绿色社区57个,省级绿色家庭120个,省级绿色医院9家,省级绿色饭店33家。
5、农村环保有序开展,城乡统筹初见成效
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
对全市334个待整治行政村开展综合整治,全市村庄整治率达到82.9%,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93.97%,农村生活污水实施集中或分散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44.55%。
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完成256个规模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任务,建成20个市级“三沼”综合利用生态农业示范点,沼肥利用面积达3万亩。
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千万工程,全市共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11.2万亩,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面积85.97万亩。
6、机制体制逐步完善,环保能力逐步提高
环境法制能力建设成果显著。
“十一五”期间,绍兴市完成了《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第5次修正,完善了《曹娥江流域保护条例》,颁布了《绍兴市城镇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置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区的通告》等一系列饮用水源保护文件,出台了《绍兴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与人员备案管理制度》、《绍兴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质量考评细则》、《绍兴市环评评审专家咨询管理办法》。
经济手段调控能力不断增强。
“十一五”期间,全市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陆续发布《绍兴市区排污权有偿使用金管理办法》、《绍兴市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操作规程》等多项文件,推动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规范开展。
针对进管浓度超标的问题,绍兴市区和绍兴县实施污水处理按浓度梯度加价收费政策,凡超过进管标准的,每超出100mg/L,污水处理费增加0.2元,201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工业废水按浓度收费基价(每吨提高0.4元),同时对超标进管污水实行阶梯加价,并启动pH超标收费(pH<6时,每低0.5个单位加收0.4元/吨)。
绍兴市建立了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对重点污染企业和上市公司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并依据评价结果向金融、保险、国土等部门进行通报。
强化环境准入制度建设。
“十一五”期间,绍兴市加强环境准入制度建设,重点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环评质量、环保“三同时”验收等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包括《绍兴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制度》、《实行全市建设项目环评质量通报制度》、《绍兴市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等,增强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源头把关能力,切实发挥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关口作用。
2010年全市共审批项目2080个,其中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201个,否决率达9.6%。
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十一五”期间,以“清风行动促减排、飞行监测查超标”、“进管达标、处理提标”、“保障群众健康”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严查超标排污行为,切实维护环境质量和保护群众环境权益,2010年配合省级“飞行监测”3次,组织市级“飞行监测”6次,开展清风行动6次,监测企业270家,省级“飞行监测”达标率为88.5%。
加大环保监管能力建设。
积极探索环境监管新模式,实行污染源在线监控预警查处机制、市县联合执法机制、环境违法政府通报和媒体曝光制度,全市共预警企业712家(次),政府通报520家企业,260家企业被媒体曝光。
对不法排污企业坚持实施“严管、严查、严罚”政策,2010年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55718人(次),检查企业23621家次,立案查处583家,处罚3462万元,分别比2009年上升29%和28%。
环境监测能力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绍兴市建立了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联网互动。
目前全市已有265家水污染企业和39家大气污染企业安装了自动监测监控系统,300家企业的排放口和污染物处理设施安装了全天候视频监控设施。
通过环境质量及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全市重点污染企业的24小时实时监控,基本实现辖区内省、市、县主要交界断面地表水和各市县空气监测自动化。
加强环境应急处理能力。
“十一五”期间,绍兴市专门成立了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领导机构,编制了《绍兴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绍兴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绍兴市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绍兴市突发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文件。
全市共投入近1000万元购置了4辆应急监测车,组织了规模较大的污染事故应急演练,有效地提升了全市应对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一个覆盖全市的高效的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网络正在逐步形成。
二、“十二五”环境形势分析
(一)环境保护面临机遇
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
“十二五”期间,国家提出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着力点,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浙江省十二届七次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总体部署,为统筹全省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
民生保障持续改善。
“十二五”期间,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幸福感普遍提升将成为绍兴市政府工作的重中之中,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日益高涨,将为绍兴市环境保护工作营造更加有力的氛围。
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前列。
“十二五”期间,绍兴市将继续坚持生态立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生态治理和保护,这将为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推进提供巨大的机遇。
综合经济实力加强。
“十二五”期间,绍兴市经济保持9%以上高速增长,人均GDP超过9.60万元,综合经济实力日益加强,将为环境保护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
(二)环境保护面临挑战
1、水质达标率提高任务艰巨,水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较重
水环境功能达标任务非常艰巨。
到“十一五”末,全市市控地表水环境监测断面中,不满足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的比例占57.78%,主要分布在绍兴市区、绍虞平原河网和鉴湖水域主体及各支流。
由于水域流动性差,自净能力较低,加之城市非点源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难度较大,大幅度提高这些地区的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任务非常艰巨。
污水处理能力有待提高,削减任务较大。
到“十一五”末,绍兴市污水处理量35630万吨,生活污水处理量只有9076万吨,占25%。
如果“十二五”期间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82%以上,至少需新增生活污水处理量8100万吨,按新建污水厂70%运行负荷率计,需要新增32万吨/日污水处理规模,水污染物削减任务将非常严峻。
印染和造纸行业截污纳管亟待加强。
到“十一五”末,全市共有344家工业企业废水未纳管处理,直接排入COD排放量达到8108吨,占全市工业COD排放量的21%,在未纳管企业中,印染企业和造纸企业居多。
因此,“十二五”期间需要继续加强印染和造纸行业截污纳管工作。
印染、化工和造纸业进管浓度有待控制。
印染、化工和造纸业是进管浓度较高的三个行业,也是绍兴市工业废水排放主要行业。
到“十一五”末,纺织印染行业COD平均进管浓度达到1475mg/L,化工COD行业平均进管浓度达到993mg/L,造纸行业COD平均进管浓度达到937mg/L。
为了减轻污水处理厂压力,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益,三个行业废水进管浓度必须进一步控制。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需进一步提高。
到“十一五”末,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71.3%,纺织印染、化工、造纸等行业的重复用水率均不到55%。
为了缓解工业废水对生活污水处理空间的挤占,防止纳管废水量超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现象再次发生,应加强上述地区和行业企业的中水设施建设,大幅度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废水重金属处理须不断强化。
“十一五”期间,绍兴市859家企业共产生五类重金属:
砷、铬(总铬、六价铬)、铅、镉、汞,重金属排放量主要集中在诸暨市,占到全市总量的77.4%,去除率仅为67.8%。
因此,为了防范重金属环境风险,保障人民健康不受威胁,必须强化诸暨市工业废水中重金属的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待提高,酸雨汽车尾气污染日益突出
绍兴县和市区须加强落后产能淘汰。
“十一五”期间,电力热力和印染锅炉是绍兴市SO2和NOx主要来源,绍兴县和市区单位面积工业SO2和NOx排放量大于其它市县。
因此,绍兴县和市区应加快推进电力热力和印染锅炉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废气脱硫脱氮水平不高。
电力热力、纺织印染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脱硫脱氮率均不高,脱硫率分别为47.1%、13.9%、17.4%;电力热力行业、纺织印染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脱氮率为0。
酸雨污染问题依然严峻。
“十一五”期间,全市酸雨状况有所加重,酸雨率持续上升,2010年酸雨率为94.3%,比2008年上升了4.1个百分点。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攀升,氮氧化物排放量会大幅增加,可能出现由硫酸型酸雨转变为硫酸和硝酸混合型酸雨的现象,酸雨的频率和酸度控制依然任务艰巨。
汽车尾气污染日渐突出,大气环境面临新型问题。
2010年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总颗粒物0.18万吨、氮氧化物1.23万吨、一氧化碳7.92万吨、碳氢化合物0.85万吨。
排放的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在阳光作用下生成臭氧,引起臭氧浓度上升,形成光化学烟雾,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攀升,这种现象有可能频繁发生。
另外,工业企业的污水治理设施、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设施的废气未经过收集和处理,直接排入环境,将对周边地区居民健康存在潜在威胁。
3、生活垃圾无害化有待加强,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能力不足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有待加强。
到“十一五”末,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105.49万吨,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5%。
到2015年,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将达到126.46万吨,比2010年增长20%,同时,部分市县垃圾实际处理量已经接近或者超过垃圾填埋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
“十二五”期间,若要提高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必须新建垃圾填埋处理设施和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能力需不断提升。
到“十一五”末,全市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产生量3675吨/日,全市已建污泥处理处置能力1862吨/天,实际处理处置量为1675吨/天,存在2000吨/日的处理缺口,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为45.6%。
“十二五”期间,综合考虑新建污水处理厂和现有污水处理厂提高出水标准所产生的污泥增量,预计全市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产生量至少达到6000吨/日,将比2010年新增2325吨/日,加上“十一五”期间留下的2000吨/日的处理缺口,“十二五”期间至少需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能力4325吨/天。
4、环境空间管制约束力有限,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有待落实
从主要工业源分布来看,绍兴市禁止准入区和限制准入区内仍然分布了一定数量的工业污染源,环境空间管制约束力非常有限。
按照《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应加快推进这些工业污染源,尤其是印染、化工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企业向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搬迁。
三、指导思想与目标指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面建成惠及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规划原则
1、坚持生态文明主导
准确把握“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历史使命,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着眼点,按照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五位一体”的思路开展“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
2、坚持环保优化经济
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统筹考虑经济发展需求和生态环境承载力的关系,把环境保护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推进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以环境准入引导结构调整、以环境污染整治促进结构调整、以环保服务推进结构调整,全面提升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效力和作用,实现在环境保护中推动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环境。
3、坚持体制机制创新
以浙江省环境保护制度框架体系建设的“四大重点”和“六大执行体系”为核心,加快形成适应新形势的环保政策法规标准体系、目标责任体系、执法监管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基础保障体系和公众参与体系,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污染治理与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努力构建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全过程控制的防范体系,积极创建全社会共建共享优美环境的良性机制。
4、坚持成果惠及人民
将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作为环境保护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喝上干净水、呼吸清洁空气、吃上放心粮食等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按照严格项目审批验收、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大预防、保护和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经过五年努力,主要污染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持续提升。
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承载力相互协调,环境质量改善与民生改善相互适应,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进步相互融合。
2、具体目标
地表水环境持续好转。
曹娥江、浦阳江、鉴湖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高于70%,绍虞平原河网水质不断改善,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标准以上,县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县以上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灰霾天气明显减少,酸雨率和酸度有所下降;环境噪声满足功能区要求;辐射环境质量控制在正常水平。
主要污染物总量持续下降。
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比例均达到国家下达的任务要求。
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高。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8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不低于80%,重点企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不低于90%。
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绍兴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6%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国家级生态县(市)创建有新突破,国家级生态乡镇(含涉农街道)占乡镇(含涉农街道)总数50%以上。
环保能力不断提升。
确保环境质量、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有效运行,加快形成环保管理信息共享、全天候实时监控的现代化环境监测网络。
市县两级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环境应急)机构均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环境污染突发事故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
生态文明体系逐步健全。
政策法规、科技支撑、监督管理、生态创建和评价指标五大体系更加完善。
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不断普及,生态文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四)指标体系
绍兴市“十二五”环境保护指标体系包括环境质量指标、总量控制指标、污染防治指标和生态保护指标。
具体见表3.1。
表3.1“十二五”环境保护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
二级指标
单位
2010年
2015年
指标
1
环境质量指标
县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2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75
3
曹娥江、浦阳江、鉴湖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
%
60
>70
4
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
-
---
Ⅳ类以上
5
县以上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
%
92.6
>90
6
县以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值
dB(A)
52.3-55.6
<55
7
总量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比例
%
20.41
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8
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比例*
%
---
9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比例
%
20.38
10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比例*
%
---
11
污染防治指标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83.75
>82
12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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