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商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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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
分包商、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
1总则
1.1对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生产、服务过程需要的分包商、供应商进行管理控制,明确各部门、单位在分包商、供应商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分包、供应过程所产生的结果符合公司的相关要求。
1.2本标准规定了对分包商、供应商的评价与选择、合同签订、过程控制及履约评价的管理要求,遵循“严格合格、量化评价、过失退出、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
1.3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项目部、工作站(以下简称“各单位”)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分包商、供应商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引用、应用文件如经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2.1引用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8)第7.6条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1)第4.4.6条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第4.4.6条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第9条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2012年版)》第5.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第19条、20条、21条、23条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第5.6.2.4条、第5.7.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第29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24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25条、27条、78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第四、六、七、二十八条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Q/CSG213005-2012)第3.2条、3.3条、5.2条
《云南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Q/CSG-YNPG-2-19-046-2013)第5条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第5条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商管理办法》第5条
《云南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细则》第5条
2.2应用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工程分包商资信管理规定》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分包管理规定》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物资管理工作标准》(Q/CSG-YNPG-SBD214044-2015)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施工、生产设备及工器具管理工作标准》(Q/CSG-YNPG-SBD214030-2015)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工作标准》(Q/CSG-YNPG-SBD214029-2015)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作业过程危害辨识、风险评估和运行控制管理工作标准》(Q/CSG-YNPG-SBD214019-2015)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非招标采购实施细则》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合同管理操作指南》(Q/CSG-YNPG-SBD21400546-2013)
3术语与定义
3.1分包商:
是指在公司、分子公司承建工程过程中提供专业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服务的企业,包括云南电力物资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负责的业务中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分包商。
3.2供应商:
是指公司、分子公司有关工程建设需要的生产用具(施工、生产设备及工器具、测试设备、安全生产用品、用具等)、工程物资、生产性物资、专业技术服务(设施设备租赁、运输等)的供货商或服务商,包括云南电力线路器材厂(以下简称“线材厂”)原材料采购、加工、服务等供货商或服务商。
3.3合格分包商:
是指经过公司组织实施的资信评价审核合格且未被政府、南方电网系统、公司实施市场禁入的分包商。
3.4合格供应商:
是指经过公司各单位组织实施的资质能力评价审核合格且未被政府、南方电网系统、公司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
3.5签约分包商、供应商:
是指通过公司招标采购程序,在公司系统内签订了合同的分包商、供应商。
4职责
4.1企业管理部
4.1.1分包商、供应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建立公司统一的分包商、供应商数据库。
4.1.2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单位开展分包商、供应商管理工作。
4.1.3负责处理分包商、供应商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4.2安全监管部
4.2.1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用品、用具供应商的登记、合格评价和履约评价管理工作;负责收集、统计、分析和反馈相关供应商产品质量、技术服务、运行情况等评价信息与意见。
4.2.2参与分包商合格评价与履约评价工作,重点负责对分包商的安全资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审查、评价。
4.3工程管理部
4.3.1参与分包商、供应商合格评价与履约评价工作,重点负责对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质量保证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审查、评价工作。
4.4运检管理部
4.4.1参与运检分包商、生产设备供应商合格评价与履约评价工作,重点负责对生产设备供应商产品运行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查、评价工作。
4.5人力资源部
4.5.1参与分包商合格评价与履约评价工作,重点负责对分包商的人员素质和特殊工作持证情况及劳动执法情况进行审查、评价。
4.6技术装备处
4.6.1负责组织施工、生产设备及工器具等相关供应商的登记、合格评价和履约评价管理工作;负责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4.6.2负责收集、统计、分析和反馈施工、生产设备及工器具、测试设备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技术服务、运行情况等评价信息与意见。
4.7监察审计部
4.7.1负责受理和查处分包商、供应商管理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4.7.2负责分包商、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管理。
4.7.3协助推行分包商、供应商廉洁承诺,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和廉洁协议书的要求。
4.8后勤保卫部
4.8.1负责组织爆破作业、消防安全设施等分包商、供应商的登记、合格评价和履约评价管理工作;负责收集、统计、分析和反馈相关分包商、供应商产品质量、技术能力、安全情况等评价信息与意见。
4.9各分子公司
4.9.1负责组织本单位所管辖工程分包商、供应商的登记、合格评价和履约评价管理工作;负责收集、统计、分析和反馈相关项目分包商、供应商有关产品质量、技术能力、安全情况等评价信息与意见。
4.9.2负责及时处理相关项目分包商、供应商发生的违约、进度和诚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并反馈至公司企业管理部。
4.10项目部、工作站、车间
4.10.1项目部负责对签约分包商、相关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及其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管理。
4.10.2负责收集、整理和反馈签约分包商、供应商在实施中有关质量、安全、进度、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评价信息与意见。
4.10.3负责试验、检测外包过程中外部检测机构(外来服务供方)的相关资质收集、选择和现场管理。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分包商、供应商管理流程
根据采购需求,从发布公告、登记、评价与选择、合同签订与管理、履约过程控制、履约评价等过程对分包商、供应商进行管理,管理流程见附录一《分包商、供应商管理流程图》。
5.2分包商、供应商分类管理
5.2.1按照分包商、供应商与公司的业务关系划分为登记、合格、签约三类分包商、供应商。
5.2.2分包商、供应商按照公司《分包管理规定》及其资质能力进行细化分类管理。
供应商按照公司《物资管理标准》、《施工、生产设备及工器具管理工作标准》、《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工作标准》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细化分类管理。
5.2.3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分包商、供应商的分类及细化分类的管理工作。
企业管理部负责建立公司统一的分包商、供应商库,实现资源共享。
5.3分包商、供应商登记
5.3.1企业管理部根据各单位采购需求发布长期有效的分包商、供应商登记公告,公告应载明评价标准。
5.3.2各单位长期受理潜在分包商、供应商的报名登记,对分包商、供应商实施登记管理,对分包商、供应商登记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分包商、供应商即为公司登记分包商、供应商。
5.3.3凡是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具备公司所需专业/劳务分包、物资、设备供应能力,并且愿意参与公司招投标竞争的分包商、供应商均可自愿申请办理登记,并提交报名申请和所需登记资料。
分包商、供应商提供的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须及时申请变更登记。
分包商、供应商若需新增分包类别、物资品类的,则只需提交新增部分对应的证明、资质及业绩证明等专项资料。
5.3.4分包商、供应商提交资料不齐或经审核发现重要资料真实性无法核实的,该次登记不予通过;审核发现其有伪造、编造重要信息或资料等不正当行为的,自发现处理之日起半年内不接受其登记申请。
5.4分包商、供应商的合格评价与选择
5.4.1分包商、供应商合格评价
5.4.1.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分包商、供应商的合格评价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在招标采购选用前,组织企业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监管部、人力资源部、运检管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登记分包商、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方式采用会签方式进行,评价记录见《分包商评审记录》(P16-R01)、《供应商评审记录》(P16-R04)。
评价结果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确认为合格分包商、合格供应商,并报企业管理部备案。
5.4.1.2线材厂组织本单位评价人员实施本单位范围内登记供应商的合格评价,评价结果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备案。
5.4.1.3物资公司组织制订本单位范围内的分包商、供应商的合格评价标准,具体实施分包商、供应商评价工作,评价标准和评价结果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备案,并接受监督。
5.4.2分包商评价标准
5.4.2.1各单位应结合分包性质、特点,具体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满足分包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要求的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具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书;
(3)具有适应分包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需要的质量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提供企业管理制度清单及取得有关体系认证文件;
(4)具有固定营业场所和与分包专业工程相应的工程设备、仪器;
(5)具有与分包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类似的业绩,已建成投产的项目,证明工程质量优良,安全可靠;提供企业近三年安全业绩情况证明;
(6)与分包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相关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质检员)具有任职文件及相应的执业、岗位等相关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执业、岗位等相关证书;
(7)所有从事特殊工序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5.4.3供应商评价标准
5.4.3.1各单位应结合项目采购需求性质、特点,具体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相关生产许可资质证明、认证证书、产品鉴定、试验报告;
(3)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交付能力;
(4)具有产品需要的安全管理、节能环保、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等方面的企业规章制度;取得有关体系认证文件;
(5)具有相应的产品业绩及客户反馈意见、评审证书等资料、文件;
(6)代理商、销售商应具有相应产品的代理、销售资格。
5.4.4合格分包商、供应商资格由各单位实行动态管理。
供应商需及时更新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确保满足公司规定的要求,对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不满足合格分包商、供应商相关标准要求的,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并报企业管理部备案。
合格供应商若发生并购、重组、规模和产品更新或资质资格变更等重大实质性变化的,可提出资料变更申请,由各单位组织专项评审,评审结果报企业管理部备案。
5.4.5分包商、供应商选择
5.4.5.1评价合格后由企业管理部在公司范围内公布《合格分包商名录》(P16-R02)、《合格供应商名录》(P16-R05),各单位在选用时原则从名录中选择,按照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非招标采购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招标或非招标方式择优选用。
5.4.5.2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供应商应选用《云南电网公司安全工器具资格审查合格制造商及其产品名单》公布的厂商。
5.4.5.3试验、检测外包机构选择由项目部收集委外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可开展的检测项目、测量范围)、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试验室认可证书后对其进行评价选择。
5.4.5.4对未纳入评价范围的分包商、供应商和各单位需在合格分包商、供应商名录以外的企业进行选用时,可根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确定合格分包商、供应商。
5.4.5.5分包商、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合格评价与履约评价结果是评标小组或谈判(询价)小组评审和选定分包商、供货供应商的重要依据。
5.5分包商、供应商合同管理
5.5.1分包商、供应商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查、审批、签署、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等)应符合《云南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合同管理操作指南》规定要求。
5.5.2分包商合同应满足公司《分包管理规定》的要求;供应商合同应满足公司《物资管理工作标准》、《施工、生产设备及工器具管理工作标准》、《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工作标准》等规定的要求。
5.5.3合同的签订和备案管理
5.5.3.1分包、供应合同由各单位按照《云南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合同管理操作指南》在其授权范围内负责签订和管理。
5.5.3.2合同签订后,各单位应将签订合同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备案。
5.5.3.3物资公司应按照本单位规定负责合同签订和管理。
5.6过程控制管理
5.6.1签约分包商过程控制管理按照公司《分包管理规定》执行;签约供应商交货、验收过程控制管理按照公司《物资管理工作标准》、《施工、生产设备及工器具管理工作标准》、《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工作标准》及相应合同条款执行。
物资公司应按照本单位相应规定执行。
5.6.2实施单位对签约分包商、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控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复查,负责收集、整理和反馈签约分包商、供应商在实施中有关质量、安全、进度、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信息与意见。
5.6.3分包项目实施前,分公司(项目部、工作站、车间)应按照《作业过程危害辨识、风险评估和运行控制管理工作标准》相关规定对分包商参与项目实施带来的风险进行识别并实施控制。
5.7签约分包商、供应商履约评价管理
5.7.1签约分包商、供应商履约评价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仅对当年实施在建、竣工项目进行评价。
评价不合格的应取消合格分包商、供应商资格,在规定期限内经整改并到达整改目标后方可按本程序5.3条规定申请报名登记,重新接受评审。
5.7.2签约分包商履约评价主要从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管理等要素进行评价。
实施单位应根据公司《分包商资信管理规定》,组织项目部进行资信考评,并进行综合评价汇总报企业管理部,最终由企业管理部组织工程管理部、安全监管部、人力资源部进行最终评价,评价记录见《分包商履约评价记录》(P16-R03)。
5.7.3签约供应商履约评价主要从合同履约、质量、产品及资料交付、运行、服务、环境(有影响时)、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时)、廉洁诚信等要素进行评价。
实施单位应根据《物资管理工作标准》、《施工、生产设备及工器具管理工作标准》、《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工作标准》等规定,结合实际,组织相关单位/部门进行评价,评价记录见《供应商履约评价记录》(P16-R06),履约评价结果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备案。
5.7.4线材厂组织本单位评价部门实施本单位范围内供应商的年度履约评价,履约评价结果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备案。
物资公司对本单位的分包商、供应商履约评价应制订相应的规定,明确评价程序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范围内供应商的年度履约评价,履约评价结果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备案,并接受监督。
5.7.5签约分包商、供应商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严重的安全、质量、进度、诚信方面的问题,则该项目签约分包商、供应商年度履约评价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合格分包商、供应商资格。
5.7.6当签约分包商、供应商在各单位评价结果偏差较大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分包商、供应商有异议时,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进行核实并协调处理。
5.7.7对整体实力弱、履约不良的分包商、供应商采取通报、取消合格分包商、供应商资格,并根据情况限制一定时期禁入等方式处罚。
5.8分包商、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
5.8.1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系统行贿行为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及时根据行贿行为信息向企业管理部发出市场禁入的监察建议。
5.8.2公司企业管理部以监察建议为依据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对外发布实施,将实施情况反馈监察审计部。
5.8.3在开展分包商、供应商管理和招投标工作的过程中,凡出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违反承诺等不诚信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经企业管理部查实后可采取通报、取消中标资格、限制一定时期市场禁入等方式进行处理。
5.8.4被实施禁入的分包商、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进入公司市场。
公司下属单位和部门不应与其发生业务往来,签订新的经济合同。
对已签订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终止业务关系。
5.8.5被实施禁入的分包商、供应商在禁入期满后,须向企业管理部提交包括禁入期内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内容的整改报告和承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的保证书,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公司市场。
涉及行贿行为禁入的,须同时报经公司监察审计部审核同意。
5.9各单位对本单位的分包商、供应商的评价记录及供应商资料应建档保存。
分包商、供应商合格评价记录、履约评价记录由公司企业管理部备案保存。
6附则
6.1本标准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6.2自本标准实施日起,原《分包过程管理工作标准》(Q/CSG-YNPG-SBD214016-2014)同时废止。
6.3附录
6.3.1附录一:
分包商、供应商管理流程图
6.3.2附录二:
《分包商评审记录》(P16-R01)
6.3.3附录三:
《合格分包商名录》(P16-R02)
6.3.4附录四:
《分包商履约评价记录》(P16-R03)
6.3.5附录五:
《供应商评审记录》(P16-R04)
6.3.6附录六:
《合格供应商名录》(P16-R05)
6.3.7附录七:
《供应商履约评价记录》(P16-R06)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分包商、供应商管理流程图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P16-R01分包商评审记录
分包商编号:
登记分包商登记信息
单位名称
法定
代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资质等级
主项:
其他:
是否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的分包商
是□否□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
是否为省外在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是□否□
省外在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备案批准文号
是否通过相关体系认证
质量管理体系:
是□否□
环境管理体系:
是□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是□否□
分包商拟申报分包范围及方式
线路工程
承揽范围
基础工程
杆塔组立
架线工程
附件安装
其他
分包方式
变电工程
承揽范围
三通一平
主控楼等
建筑工程
构支架组立
电气设备
安装
其他
分包方式
运维项目
承揽范围
线路运检
变电检修
分包方式
分包商授权委托人基本信息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
期限
授权委托权限
分包商报审资料评价情况
评价标准及评价结论
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
是否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否□)
是否具有满足分包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要求的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是□否□)
是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是□否□)
是否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的分包商(是□否□);如是是否持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是□否□)
是否具有适应分包工程需要的质量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是□否□)
是否提供企业管理制度清单及取得有关体系认证文件(是□否□)
是否具有固定营业场所和与分包专业工程相应的工程设备、仪器(是□否□)
是否具有与分包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类似的业绩(是□否□)
已建成投产的项目,是否能够证明工程质量优良,安全可靠(是□否□)
是否提供企业近三年安全业绩情况证明(是□否□)
与分包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相关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质检员)是否具有任职文件及相应的执业、岗位等相关证书(是□否□)
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执业、岗位等相关证书(是□否□)
所有从事特殊工序作业的人员是否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是□否□)
上年度是否为公司项目分包商(是□否□),如是履约评价是否合格(是□否□)
结论:
合格(是□否□)不合格(是□否□)
分包商可承揽分包范围及方式
线路工程
承揽范围
基础工程
杆塔组立
架线工程
附件安装
其他
分包方式
变电工程
承揽范围
三通一平
主控楼等
建筑工程
构支架组立
电气设备
安装
其他
分包方式
运维项目
承揽范围
线路运检
变电检修
分包方式
参评人员签字
企业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
安全监管部
人力资源部
运检管理部
变电管理科
送电管理科
公司其他相关部门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P16-R02合格分包商名录
序号
分包商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
代表人
可承揽分包范围及方式
授权
委托人
线路工程
变电工程
运维项目
姓名
联系电话
基础
工程
杆塔组立
架线工程
附件安装
其他
三通一平
主控楼等建筑工程
构支架组立
电气设备安装
其他
线路运检
变电检修
姓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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