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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会计制度》讲解二
《中小学会计制度》讲解
(二)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基本框架
第一章 总则
一、《制度》的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旧制度: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举办方从各级人民政府增加到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
增加了中等职业学校,对幼儿园财务制度的规定放到附则中加以规定。
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
3.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应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
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是依法理财的具体体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一切经济活动的客观需要。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
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
勤俭办学是中小学校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
资金主要来自国家财政预算,其资金耗费基本上是一种消费性支出;
要厉行节约、反对花钱大手大脚和铺张浪费。
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进一步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通知(教财[2013]3号)
坚持勤俭办学。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牢固树立勤俭办学理念,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
学校建设要坚持安全、实用、简朴的原则,合理规划,防止重复建设;严格控制校舍建设项目的造价标准,严禁超标准豪华建设,坚决制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严禁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用车和设备,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
学校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及时总结、宣传好的做法,让厉行节约、勤俭办学行为蔚然成风。
完善评价、监管措施,形成有利于节约的制约和激励机制。
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清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项资金。
把社会效益摆在第一位,同时兼顾经济效益。
对三者利益要充分考虑,统筹兼顾。
当学校和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学校和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三、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
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
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制度》在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任务中增加了:
1.编制学校决算的内容。
2.“实施绩效评价”的任务。
3.增加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
4.“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任务。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1.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体制
2.中小学校会计核算制度
3.中小学校财务人员配置
4.中小学校特定活动的财务管理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制度》第六条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
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原制度:
集中管理,分校核算
中小学校财务机构应当配备专职财会人员。
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制度》修改的内容
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等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原制度:
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制度》新增内容
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 预算管理
中小学校预算管理贯穿了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全过程,是中小学校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
本章主要变化
一、完善中小学校预算管理制度
二、进一步严格中小学校预算执行制度
三、增加中小学校决算管理要求
一、中小学校预算的概念与内容
1.《制度》第十条规定:
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2.预算——反映预算年度内中小学校的资金收支规模、业务活动范围以及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的规模和方向,是中小学校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二、中小学校预算管理办法
1.《制度》第十一条规定:
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和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中小学校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2.这一办法完全是与《事业单位规则》一致,是国家对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方式的规定,经历了多次历史演变。
核定收支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单位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统一编列预算,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
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核定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规模。
“核定收支”包含了中小学校所有的收支。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
1.定额补助:
根据事业单位收支情况,按照相应标准确定总的补助数额。
2.定项补助:
根据事业单位收支情况,确定对事业单位某些支出项目进行补助。
3.对非财政补助收入可以满足单位经常性支出需要的,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4.“定额或者定项补助” 具体方式根据中小学校特点,结合财政管理的要求来选择。
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
1.事业单位预算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核定以后,其收支预算应当由单位自求平衡。
2.除特殊因素外,增加支出由单位自行组织收入解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追加预算。
3.形成结转和结余资金,按照同级财政管理规定执行。
4.“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主要是针对财政管理改革要求和事业单位结余管理面临问题。
国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2006年,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省、市、县(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三、中小学校预算的编制
预算编制的原则
《制度》第十二条规定:
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
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预算编制的方法
《制度》第十三条规定:
收入预算,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四、中小学校预算的审批
《制度》第十四条规定: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
中小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新变化:
预算建议方案经过“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才能执行。
(一)“一上”——逐级上报预算建议数
(二)“一下”——逐级下达预算编制的计划控制数
(三)“二上”——逐级上报预算草案
(四)“二下”——批准及逐级下达预算
五、中小学校预算的执行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新增内容;
——预算一经批复即是地方性法案,不得随意调整。
《制度》第十六条规定:
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
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者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中小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六、中小学校决算的管理
新制度增加了关于中小学校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
决算是预算执行结果的年度报告,决算管理是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对于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强化预算绩效考核至关重要。
《制度》增加了三条中小学校决算管理的内容,分别对决算是什么、如何编制决算、如何加强决算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什么是决算?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决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如何编制决算?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如何加强决算管理?
第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新变化:
新增三条规定——决算概念、决算编报程序,以及决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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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
一、员工试用期规定
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
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现提前或推迟转正。
(一)、福利待遇
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
月工资÷(本月天数-休假天数)
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
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休假
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董事长批准。
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3、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4、不享受探亲假、婚假。
二、员工入职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2、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
4、4张一寸照片
5、部分职位(如出纳、收银员、司机、仓管)试用期员工还须须准备房产证明、户口本、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行政手续
1、试用人员手续办理完毕后,由行政部向试用期人员发放办公相关用品。
2、发放工作牌,办理考勤卡。
3、试用期人员需要食宿的、由行政部安排住宿和就餐。
4、将试用期人员带入用人部门。
四、用人部门指引
1、试用员工的直接上级是“入职指引人”。
2、带领试用期员工熟悉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向其介绍今后工作中要紧密配合的部门及员工,同时介绍公司内公共场所的位置,包括会议室、停车场、洗手间等。
3、与试用期员工进入面谈,商讨入职后的工作安排,并向试用期员工描述其工作的部门架构,岗位名称,职务,岗位职责等。
简单介绍将来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前工作时遇到的实际问题。
4、教会试用期员工使用生产工具或办公用具。
5、公司有活动要及时告知试用期限人员。
6、与试用期人员进行正面沟通,引导其工作,及时了解试用期
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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