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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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小企业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2010年版)
总则
一、本流程在《小企业信贷业务大体操作流程》(2007年版)基础上,依照“一个产品,一个流程”的模式,本着规范化、电子化、操作性强的原则,对小企业信贷业务操作流程进行了细化,旨在进一步提高小企业信贷业务操作标准化水平,在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
二、凡办理小企业信贷业务的我行经营机构,均须依照本操作流程进行相关操作。
三、本操作流程所称小企业信贷业务主要包括为小企业办理的各类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表内外具体融资业务。
四、小企业信贷业务依照评级、授信、押品评估和融资业务四位一体原则进行操作,小企业新增客户办理信贷业务时,评级、授信、押品评估和融资业务的申请和审批一并完成,前台业务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其中最高项审批权限报送四项业务进行审查审批。
存量客户再融资时,如评级、授信和押品估值在有效期内,直接认定评级、授信和押品估值,按融资业务审批权限对融资业务进行审查审批。
五、对小企业专业支行或其他经办行权限内的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2+2”(双人调查、双人签批)的业务流程,即经办行前台业务部门双人调查(并按规定进行集体审议)后,由授信审批部门派驻的有权审批人(或授信审批分部专职审批人)和支行行长(或副行长)双签审批。
支行无审批权或超过支行审批权限的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3+1+2”的业务流程,经办行前台业务部门双人完成尽职调查,经由支行行长同意后,直接报送有权审批行的授信审批部门审批、签批,中间各级管理部门再也不层层审查。
签批人与审批人在贷款审批上存在不同意见时,贷款原则上不得发放。
但可申请复议,报上级行双人审批。
实行电子化集中审批的分行,可由各一级(直属)分行决定采取“2+2”业务流程,或采取“3+1+2”业务流程。
六、对评级、授信、押品评估和融资申请四合一或押品评估与融资申请二合一的小企业信贷业务,第二调查人与第一调查人一路完成评估资料搜集和现场调查工作,担任评估调查角色;第一调查人兼任评估测算人角色,负责评估资料的录入与价值初评工作,并发起包括押品评估在内的业务流程;第二调查人进行复核并签署一路调查意见;业务审查人须兼任评估审查人,业务审批人和签批人兼任评估审定人,负责评估业务的审定工作(相关人员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评估资质)。
对于已经外部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小企业押品评估业务,由内部押品价值评估人员对评估报告进行形式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并之内部评估认定的价值为准,可适当简化内部评估报告的格式和内容。
七、小企业办理低风险业务由双人调查核实,相关资料经有关技术部门审查同意后,可直接报支行行长签批后发放。
八、对经办行审批权限内审批发放的小企业信贷业务,放款核准工作可采取向经办行派驻作业监督人员方式进行,并实行职位负责制,由一名作业监督人员完成业务发放前的监督核准工作,再也不进行双人核准。
九、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
前台业务部门负责信贷业务的调查、具体业务办理和对客户的日常贷后管理工作;授信审批部门负责信贷业务的审查审批工作;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业务办理前提条件核准、信贷业务监督检查、业务资料归档和信贷资产质量分类认定等贷后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信贷业务合同(协议)的用印审批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运行管理部门负责小企业信贷业务的核算管理和相关抵质押权证的保管工作;国际业务部门负责有关单证的技术审查工作。
法律事务部门负责有关业务的法律审查工作。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小企业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工作。
十、从事小企业信贷业务的人员须具有相应的职位任职资格。
调查人应当具有小企业信贷业务大体知识,具有小企业信贷业务从业资格。
审查、审批人应当熟悉金融政策、行业政策,熟知我行信贷业务大体知识,审批人应具有中级审批人(含)以上的资格。
签批人应具有总行《审批人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人资格,熟悉金融政策、行业政策和我行的信贷政策制度,并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能力。
十一、小企业信贷业务调查、审查(批)、签批和作业监督原则上要在规按时刻内完成,以知足小企业融资短、频、快的需求。
业务调查工作一般应在接到借款人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不含辅助审查)一般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或做出回答;审批工作一般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或做出回答;签批工作一般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或做出回答;融资发放前的作业监督与核准一般应在收到信贷档案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
信贷业务档案资料一般应在业务发放后的7个工作日内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业务受理
[人员及职责]
业务受理人:
受理小企业客户融资申请,搜集贷款申请资料。
[操作大体要求]
一、受理客户申请
(一)物理方式受理:
受理人要求借款人填写《小企业信贷业务申请表》(见附件二)并按要求预备相关资料。
(二)电子方式受理:
借款人申请注册为我行企业网上银行客户后,通过网上银行提交《小企业信贷业务申请表》发送至CM2002系统。
二、查对贷款资料
经办行信贷业务部门应指定专人每日从CM2002系统接收电子银行端发送的待处置业务电子指令,受理网上银行客户提交的信贷业务申请。
依照小企业信贷业务的规定,联系借款申请人并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下列申请资料(电子文档或复印件):
(一)借款申请书、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等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关证明文件、客户技监局代码证书、税务记录证(特殊行业需提供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
(二)开户许可证、贷款卡、签字样本和客户印鉴卡两份(客户已经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的,有效期内的相关资料可不需重复提供)。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个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纳税证明及水电费交纳单据。
(四)企业最新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或非独资企业的各股东有关出资协议、联营协议或合股企业的合同或协议等。
(五)企业近两年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不满两年的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无法提供财务报表的按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数据)。
(六)拟采用抵(质)押担保方式融资的,须提供抵(质)押物权属证明。
(七)拟采用保证担保方式融资的,须提供保证人基础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贷款卡、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税务记录证、近两年和即期财务报表。
(八)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对查询征信系统的委托书。
(九)经办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通过我行网上银行申请办理小企业信贷业务,企业可在我行网银页面当选择业务经办行,上传第1—第7项扫描件。
三、业务资料移交
受理人员在收齐资料后将业务申请资料移交业务经办行调查人进行调查。
对于经办行具有小企业信贷职位从业资格的业务受理人,能够直接进行调查和信息核实工作。
客户档案成立与标识概念
[人员及职责]
调查人:
对小企业客户进行认定,在信贷管理系统(CM2002)中成立小企业客户档案。
[大体操作步骤]
一、客户准入判断
客户领导接收客户或业务受理人员提交的借款人(及担保人)基础资料,初步审核是不是符合我行贷款准入的一般条件,以下企业不得纳入小企业管理:
(一)房地产企业;
(二)学校、医院、出版社、电视台等公共事业服务企业;
(三)纳入归并报表的集团成员企业;
(四)我行行业信贷政策禁入类行业小企业;
(五)其他总行规定不得列入小企业管理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成立CM2002系统客户档案
客户领导与客户达到初步融资意向后,在CM2002系统中成立客户档案。
(一)提交建档申请
客户领导向CM2002系统管理员提交建档申请,并提供客户名称、技监局代码、结算账号和股东信息(法人股东名称及技监局代码或个人股东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二)录入资本金组成情形。
按照验资报告内容录入客户主要资本结构情形,包括股东投资金额、币种及投资比例。
(三)录入客户档案信息。
1.录入客户基础资料。
2.概念财务报表标识(自概念标识3)。
按照小企业财务数据收集频度,选择财务报表标识。
该标识认定后,后续变更事项由经办行客户领导提出申请,报送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审核调整。
3.概念小企业统计标识(自概念标识7)。
依照《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在“自概念标识7”中别离选择大型企业、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该标识主要用于对监管机构报送数据)。
4.概念小企业管理标识(自概念标识11)。
按照客户的融资需求和我行内部管理要求,在“自概念标识11”中别离选择小型企业A、小型企业B或小型企业C。
其中:
“小型企业A”—过渡期小企业;
“小型企业B”—小型企业;
“小型企业C”—微型企业。
小企业管理标识(自概念标识11)为“小型企业A、B、C”的客户,其“自概念标识7”字段的“企业统计标识”一概录为“小型企业”。
5.概念企业环保信息标识(自概念标识17)。
按照企业环保情形,选择企业环保信息标识
(四)录入客户领导信息、结算账户信息和贷款账号信息。
(五)录入财务报表信息。
一般小企业客户须录入近两年年末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满两年的录入上年年末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对于第一次申请办理信贷业务小型企业客户可只录入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对于财务管理尚不规范、财务制度尚不健全的小型企业客户可不录入现金流量表;对于微型企业客户、经营期不满一年的小型企业客户和仅办理低风险业务的客户,可不录入财务报表。
三、成立保证人档案
须成立保证人档案资料的依照一般法人客户保证人建档要求录入相关资料。
小型企业贷款
[人员及职责]
第一、二调查人:
搜集、整理借款人和担保人有关资料和信息、一路调查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和条件是不是符合规定,搜集押品评估资料并进行现场勘查,分析贷款需求的合理性、贷款用途的合法合规性、客户的经营情形是不是正常、资金流充沛程度和担保能力,并进行押品价值、评级、授信和融资的测算、评估和申请,完成尽职调查报告。
对调查资料和担保情形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调查报告负责。
审查人:
从风险控制角度对客户(业务)进行全面审查,分析主要风险点,提出关于客户评级、授信、押品评估和有关融资方案的审查意见,并对审查意见负责。
审批人:
审阅有关材料,遵循客观、公正原则,按规定权限对客户评级、授信、押品评估和融资方案独立发表审批意见,并对审批意见负责。
签批人:
审阅有关材料,遵循客观、公正原则,按规定权限独立发表签批意见,对客户评级、授信、押品评估和融资方案负最终签批责任。
[操作步骤和要点]
一、业务调查
(一)实地调查
调查人接到受理人移交的客户资料或客户提出的融资需求,联系客户进行上门实地调查,依照小型企业贷款尽职调查要求,将有关信息搜集齐全。
1.核实主体资格
(1)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是不是在有效期内,贷款卡是不是已年审;
(2)生产的产品是不是在经营范围内;
(3)特殊行业证明及环保合格证书是不是在有效期内;
(4)是不是符合我行行业信贷政策。
2.核查资料真实性
对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业务申请书、商品交易合同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3.考察经营情形
(1)了解企业经营模式、员工人数、历史沿革;
(2)观察企业经营场所状况,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序,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技术装备水平及成新率;
(3)企业主营业务或产品定单情形,主要原材料及年消耗金额,存货有无囤积;
(4)核实企业资产、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5)了解企业所在行业的现状、进展趋势和市场前景。
4.考察担保情形
(1)对拟抵(质)押的物品进行现场勘查,搜集相关资料,核实抵押物的形态、权属状况、地理位置、交通便捷程度、成新度、利用情形(自用、出租、空置)等,重点关注抵(质)押物(权)的权属状况,如是不是已设定担保,有无被查封等;
(2)核实保证人经营主体资格、是不是我行贷款户、经营状况是不是正常,与借款人是不是有关联关系。
5.调查人以为需要核实了解的其他事项。
(二)分析判断
1.融资信用状况
(1)查询人行征信系统,了解客户在我行和他行的融资余额,信用记录是不是良好。
搜集他行融资条件和担保方式信息,分析客户融资状况是不是合理。
(2)了解客户对外担保情形,包括其对外担保金额、被担保对象、担保内容、担保期限、担保债务状态等。
(3)查询个人征信系统,获取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信用状况,有无银行融资,有无不良信用记录。
(4)查询特别关注系统及总行违约企业名单,了解客户在我行有无不良记录。
(5)了解其关联企业在我行是不是有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经营情形
(1)主营业务情形。
分析企业现行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的主要产品或品种价钱变更情形及趋势,生产、销售、效益情形,在本地行业所处位置和前景预测。
(2)销售收入情形。
通过度析客户销售收入真实性、数据转变原因和影响因素,判断客户融资还款能力。
①须通过查对企业在我行及他行的销售归行、或/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配偶、主要财务负责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核实销售收入。
②可通过查看企业总账及明细账核实销售收入金额。
也可通过核实企业发货凭证与总账、明细账是不是相符,进一步核实企业销售收入。
(3)销售归行和结算情形。
重点调查授信月份前12个月销售归行额。
①搜集企业上年及今年在我行的国际结算量、货款回笼和日均存款数据。
如为在他行开户的新办理信贷业务客户,则搜集客户在他行的数据。
②结合有关会计结算凭证和对账单等对非货款回笼部份进行剔除,重点关注大额资金转入和平时较少转入而短时刻内密集转入的情形。
(4)经营稳固性。
可搜集客户水电费、工资、纳税数据,分析电(水)费、工资、纳税转变情形和影响因素。
(5)财务状况。
对提供财务报表的小型企业,主要分析重要科目的明细和有较大转变科目的转变原因,判断转变的合理性;分析资产组成及已设定抵押情形、应收款的组成和账龄、应收款的回收性、存货组成及是不是在库存积存等情形。
3.担保情形。
重点分析担保的合法性及变现能力。
为小型企业融资提供的担保须符合总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和小企业信贷政策的相关规定。
对已经专业评估机构出具押品价值评估报告的押品,应由内部押品价值评估人员对评估报告进行形式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并之内部评估认定的价值为准;对押品未经外部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的,可由内部押品价值评估人员按照抵(质)押物的价值和变现的难易程度,对抵(质)押物价值进行内部评估。
(1)以房地产抵押的,参照微型企业抵押贷款流程进行调查分析。
(2)以低风险质押担保的,参照低风险业务流程操作。
(3)以其他物权质押的,依照其他业务品种有关要求操作。
(4)其他企业提供保证的,要核实保证人的担保资格、授权情形、担保意愿、资信状况、代偿能力、签字或印鉴的真伪;分析保证人的经营情形是不是正常,保证能力是不是充沛。
(5)专业担保机构提供保证的,要分析担保机构的担保资质是不是有效、在我行的保证基金账户是不是封锁、金额是不是充沛;为我行贷款担保的总额和代偿情形;和本笔业务的担保比例。
(6)信用方式办理的,说明采用信用方式的主要原因,是不是符合信用贷款条件下和采取相应的信用保护性避险办法,是不是在融资合同中予以明确,是不是提出相应的资金监管、结算归行等其他便于监控现金流量的办法。
4.保险办理情形
抵(质)押物保险是不是由我行代理,无法由我行代理保险的须说明原因。
(三)形成调查意见
通过对借款人经营情形、财务状况、还款来源、担保情形和融资用途的整体评价,分析本笔融资需求产生原因,判断融资需求的合理性,对本次申请的押品评估价值、客户评级、授信方案和融资业务的可行性及定价提出明确意见。
二、业务审查
对调查人提交的业务调查资料进行下列审查工作,并在CM2002业务审批处置相关栏目进行记录:
(一)审批权限的审查
1.依照评级、授信、押品评估和融资权限就高不就低原则,业务审批权限是不是在转授权文件规定本级审批部门审批权限内。
2.融资余额是不是在最高授信额度之内,是不是符合分项授信比例控制的规定。
(二)客户资格及行业准入审查
1.审查借款人是不是符合我行小企业客户准入规定
2.审查借款人是不是符合我行行业信贷政策规定。
(三)客户信用状况审查
1.审核借款人及关联方、股东个人或实际控制人是不是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对超过申请日7天(自然日)的业务,须从头查询信用记录。
2.分析客户全数及本行融资销售比,判断是不是过度融资。
全数融资销售比=(当前所有融资+本笔融资)/前12个月销售收入总额
本行融资销售比=(本行当前所有融资+本笔融资)/前12个月本行销售归行总额
3.按照贷款调查资料,审查其融资情形,分析客户的融资结构、上年末和近期在我行及他行的融资情形、融资担保方式、我行融资同业占比情形,客户或有欠债情形等。
(四)企业经营情形审查
1.销售收入和货款归行情形审查。
主要依据调查阶段提供的调查数据,审查销售收入、销售归行额和利润指标的合理性。
2.经营可持续性审查。
通过对借款人水电费信息、纳税情形和员工工资情形进行同期或同行业比较,初步分析判断企业是不是正常经营和是不是可持续经营(对经营期不满一年的,重点对其前景和投产期进行分析预测)。
3.大体财务数据审查。
对提供财务报表的,应审查财务数据的合理性。
(五)担保方式审查
1.抵押担保审查(按微型企业抵押贷款流程操作)
2.质押担保审查(依照总行担保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操作)
3.保证担保审查
(1)由其他企业提供保证的,审查保证人是不是与借款人存在关联关系(关联企业间不能提供保证担保),分析其资信情形、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效净资产情形、或有欠债状况等,判断其是不是具有保证能力。
(2)由专业担保机构提供保证的,审查专业担保机构是不是我行合作担保机构,本笔融资额度是不是在有效担保额度之内。
4.信用方式审查
审查其是不是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是不是符合小企业信用方式分项授信额度比例控制要求。
(六)其他未尽事项审查
(七)提出审查意见
1.结合企业销售归行及提供的担保等情形,对调查人提出的押品价值、评级、授信方案进行合理合规性审查,并提出结论性审查意见。
2.按照总行定价指导意见,结合本次业务的整体风险判断情形,依照风险和收益匹配的原则,提出合理的利率定价建议,并对融资方案(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还款计划、结息方式、融资用途等)提出结论性审查意见。
三、审贷会审议。
对须审贷会审议的,审贷会依照总行有关集体审议议程的规定,对审查人员提交的信贷业务进行审议表决。
四、业务审批
对按规定不需提交审贷会审议,或按规定经审贷会审议通过的业务,提交审批人审批。
(一)有权审批人对审查人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评价;
(二)按照审查情形,对押品价值、客户评级、授信方案、融资风险和风险控制办法进行整体评价;
(三)按照上述审查情形提出结论性审批意见。
并肯定本笔融资业务的审批时效。
提交有权签批人签批。
五、业务签批
(一)有权签批人审阅有关资料及审批人审批意见;
(二)结合调查、审查、审批人意见,对押品价值、客户信用品级和授信方案进行最终认定;
(三)按照业务风险情形及本地市场信用情形决定业务最终是不是签批;
(四)按照本笔融资的风险状况和客户在我行的综合奉献度决定贷款定价。
微型企业贷款
[人员及职责](同小型企业贷款)
[操作大体要求]
一、业务调查
(一)实地调查
调查人接到受理人移交的客户资料或客户提出的融资需求,联系客户进行上门实地调查,依照微型企业贷款尽职调查要求,将有关信息搜集齐全并进行调查。
1.核实主体资格
(1)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是不是已年审;
(2)生产的产品是不是在经营范围内;
(3)特殊行业证明及环保合格证书是不是在有效期内;
(4)是不是符合我行行业信贷政策。
(5)是不是符合微型企业标准
2.考察经营情形
(1)了解企业生产流程、主要交易对手、主要原材料年消耗情形、最近12个月销售情形或营业收入总额情形。
(2)了解企业电费、水费、员工工资情形
3.现场勘查担保情形
核实抵押物的形态、地理位置、权属状况、交通便捷程度、成新度、是不是出租、自用或空置,目前已设定担保情形,有无被查封。
4.调查人以为需要核实了解的其他事项。
(二)分析判断
1.融资信用状况
(1)查询人行征信系统,了解客户在我行和他行的融资余额,信用记录是不是良好。
搜集他行融资条件和担保方式信息,分析客户融资状况是不是合理。
(2)了解客户对外担保情形,包括其对外担保金额、被担保对象、担保内容、担保期限、担保债务状态等。
(3)查询个人征信系统,获取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信用状况,有无银行融资,有无不良信用记录。
(4)查询特别关注系统及总行违约企业名单,了解客户在我行有无不良记录。
(5)了解其关联企业在我行是不是有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经营情形
(1)生产经营情形
分析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员工情形、设备情形等。
(2)销售(营业)收入情形
分析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是不是与其水电费消耗和销售收入匹配。
分析主要产品前12月销售、利润情形,预测市场前景。
(3)销售归行和结算情形
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有关数据搜集,分析销售归行和结算情形是不是与企业销售收入匹配:
①搜集企业上年及今年在我行的国际结算量、销售归行和日(月)均存款数据。
如为客户在他行开户的,则搜集客户在他行的数据。
②结合有关会计结算凭证和对账单等对非货款回笼部份进行剔除,重点关注大额资金转入和平时较少转入而短时刻内密集转入的情形。
③私人账户货款回笼须能合理说明该私人账户的回笼确是企业实际销售款的回笼,且该账户必需为法人代表或主要股东及(或)其配偶的。
(3)销售融资比情形。
分析客户销售融资比是不是合理。
销售融资比=(当前所有融资+本笔融资)/授信前12个月销售收入总额
3.担保情形
重点应分析担保变现的难易程度、变现能力的大小,肯定抵押率,核定最高可担保额度。
(1)对于有缓交土地出让金的工业厂房和附有地上建筑物的国有划拨土地利用权抵押,抵押物价值应剔除须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不得同意无地上建筑物划拨用地和集体所有土地利用权抵押。
(2)以住房或商用房抵押的,要分析抵押物是不是为合法有效、易变现,权属是不是清楚,是不是存在产权纠纷。
结合具体抵押物的变现能力,合理肯定评估价值,依照合理的抵押率肯定最高可担保额。
4.保险办理情形
抵(质)押物保险是不是由我行代理,无法由我行代理保险的须说明原因。
5.其他需要分析的内容。
(四)形成调查意见
通过调查分析,判断借款人的偿债能力、抵押物的变现能力及本笔贷款的风险程度,提出押品估值、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避险办法等建议,完成尽职调查报告。
微型企业信用品级由CM2002系统自动认定为A级,授信额度由贷款业务审批完成后自动生成。
二、业务审查
(一)审批权限审查。
按小企业分类管理要求,肯定微型企业贷款审批权限是不是在本级审批权限内,在核定的权限内进行审查审批。
(二)客户资格及行业准入审查。
审查借款人是不是符合我行小企业客户准入规定;是不是符合我行小企业行业信贷政策规定。
(三)信用状况审查。
审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有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企业经营情形审查。
可查看企业近6个月到1年内的资金流明细,或审查借款人他行对账单,重点审查其过往的资金流情形,分析判断企业目前的经营情形是不是正常,分析其偿债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五)抵押物审查。
查看押品信息,重点审查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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