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没标名露台阳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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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没标名露台阳台
购房合同没标名露台阳台
篇一:
露台和阳台的区别
露台和阳台的区别
人们在购房的时候总会去新房的现场去看房的,然而在看房的过程中有些朋友们很难区分露台和阳台。
其实这些在购房的时候都是有讲究的。
在房子设计图里,阳台是要算房产面积的,而露台不是算到房产面积内的。
所以大家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看好有没有阳台和露台等,因为露台的话一般都是不用花钱买的,所以找有露台的房子相对来说是比较占便宜的。
只是想要露台的房子的话一般都是层数比较高在顶层的,因为只有在顶层才能享受露台的便利。
那么露台和阳台到底是如何区分的呢下面HDDxx就来分析一下其中的区别。
如果是在屋外但是上面有顶的结构一般称做阳台,而阳台又分为外阳台和内阳台的。
外阳台是指在屋外但是阳台外没有用窗封起来的阳台。
内阳台是指在屋外但是用窗封起来的阳台。
而这两种阳台在房子设计图中的面积算法也不同。
如果是内阳台的话,全部面积都算入房产建筑面积。
如果是外阳台的话,那就是把面积的一半计入房产面积。
而如果是露台的话,那就全都不算入购房面积了。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从专业角度来说,露台是不可以作为人们居住的地方,所以其空间都是不算入购房面积的。
而阳台是可以作为人们居住的场所的,所以要按其形式来算入一定的建筑面积的。
所以说,如果在买房的时候有较大的露台的话,那肯定是优惠的。
露台越大,以后越便利。
露台上可以晾晒衣物等,或者堆放一些轻质材料什么的都是很好的场所。
露台还是一个可以作为休闲娱乐的场地。
在露台上可以种种花,养养草什么的,可以增加人们的休闲娱乐时间,都是人们普遍喜欢的地方。
如果条件允许。
露台还可以利用起来,比如在露台上搭建一个轻质的钢结构阳光房,对于底下的结构来说不需要承受很大的荷载,这样就不用担心露台的承重问题。
阳光房的好处是比较多的,可以在阳光房中做个洗衣间什么的,或者是用来放个乒乓球桌什么的都是很好的利用价值。
其实在房子设计图中,阳光房的荷载是比较小的,因为钢材的荷载是很轻的,还有玻璃的话也是很轻质的材料,所以不用担心承重问题啦!
但是如果在比较正规的小区的话,还是不建议做阳光房的,因为物业检查的比较严格,所以如果建了阳光房被物业查到的不允许的话,就会造成损失了,如果只是放些花花草草的肯定是没问题的。
所以如果确实想要建个阳光房的话,就要先去物业那里咨询的,如果可以那就没什么问题了,如果不允许的话,就不要去花那个冤枉钱了。
由此可以看出露台和阳台的区别最大是有没屋顶,空间大小有异。
一般来说,露台的面积要比阳台大,两者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具有永久性顶盖,有的是阳台,没有的就是我们所称的露台了,阳台一般以晾晒、洗衣为主,但是露台的用处可远远不止这些,现在的人喜欢在露台上摆放家私,居高观景,享受大自然,不仅如此,露台更是社交联宜的适合地方,方便聚会聚餐,纳凉避暑,而烧烤之油烟不会弄脏室内。
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机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露台和阳台哪个好
阳台,普通的家庭住宅可以有,露台,大部分是富裕家庭住宅的专属空间。
如果你家里没有足够大的空间,建个露台是显得浪费的。
两者没有说哪个更好,阳台是很多家庭的必备选择,条件允许的,建造露台让家庭的活动空间更多,对孩子的成长也是好的。
篇二:
露台与阳台的区别和露台计算规则
也很多,我经过咨询有关专家汇总如下:
1、露台:
一般是指住宅中的屋顶平台或由于需求而在其他楼层中做出大阳台,由于它面积一般均较大,上边又没有屋顶,所以称作露台。
阳台:
泛指有永久性上盖、有、有台面、与房屋相连、可以活动和利用的房屋附属设施,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根据其封闭情况分为非封闭阳台和封闭阳台;根据其与主墙体的关系分为凹阳台和凸阳台;根据其空间位置分为底阳台和挑阳台。
2、露台是每层缩进而形成的屋顶平台,其上部除花架等可有可无的装饰物外,再无建筑物,和阳台是有明显区别的。
阳台和露台的区别是“是否具有永久性顶盖”。
有的是阳台,没有的是露台。
3、阳台不管是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凹阳台还是凸阳台均按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露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4、说细一点阳台和露台的概念,专家们认为:
“阳台是从房间分离出去的一部分,有顶盖,且顶盖的高度不超过一个楼层的高度;而露台是直接对着天空的,没有柱子,没有顶盖,或顶盖的高度超过一个楼层的高度。
”当露台是为每套房独立设置的,即每套房向露台开门,且各套房的露台不连通,这时设有露台的每套房计一阳台的建筑
部分不计建筑面积。
若露台非为每套房独立设置的而是连通为公用时,整个露台(公用露台)不计建筑面积。
当公用露台的上一层对应设有走廊,走廊水平投影面仍小于露台且无柱,则设有露台的楼层仍应计算相当于上一层走廊的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住宅楼的第一层(地面)对应于上一层的阳台部分,须有围护结构和第一层向其开门才计第一层的阳台建筑面积。
房屋最高一层的阳台未设盖板的,视为露台,不计建筑面积;若设盖板的宽度不大于米的,该阳台不计建筑面积;若所设盖板宽度大于米但小于阳台的围护结构时,阳台面积按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一栋房屋的上、下层凸阳台水平投影线不重叠时(即左右错开),当重叠部分的长度大于米的,按重叠部分的一半计算阳台建筑面积;当重叠部分的长度不大于米时,该阳台视为无盖,不计建筑面积。
一栋楼中个别楼层不设阳台或隔层设置阳台,这时的下一层阳台的上盖高度超过一个楼层,则该阳台视为露台而不计算建筑面积。
当有些复式结构的房屋,每套只在“复上”房设有盖阳台,阳台上盖至上一套的阳台底板之间的高度未超过一个楼层而形成的一个类似有盖阳台,并且也无任何房间向其开门,则该建筑空间不计建筑面积。
希望对你有点用处。
垭口,一般设在自己住宅里走道的入口,作为室内装修的构建元素之
一。
客观来说,安装门框的门口就叫哑口。
分为单面哑口和双面哑口两种类型。
单面哑口包括三根口线,双面哑口包括六根口线。
材质主
要用实木和密度板。
起的是配重的作用。
阳台板室内长度一般是室外长度的倍,配重墙的位置在支点上,实际作用也不大。
篇三:
房屋露台协议书20XX0318确定稿
房屋露台使用权出让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所购买的国风三千坊项目号楼单元房所带露台之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买受人有权在允许范围内使用本露台,单价为元/
㎡,总面积为㎡,总价元人民币,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二、甲乙双方确认,该露台乙方出售长期使用权。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对露台进行使用管理,该露台承载重量不得超过/平方米。
三、该露台的面积不办理产权登记,不计入土地权属证书,乙方对此表示知晓及确认,对此并无任何异议。
该露台的使用期限与(业主)的住宅使用年限一致。
四、乙方未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露台的形状、外观、结构和用途不得在其露台内搭建任何形式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甲方在乙方支付完毕全部款项后,于年月日交付。
六、露台的交付标准:
为上人屋面。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该露台进行统一管理;
如乙方在出售在本小区购买号房产并同时欲将本协议约定的露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在取得甲方同意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便更或者重新签订协议手续;
2.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拥有协议指定的露台使用权;
乙方在装修、使用该露台时必须服从物业管理规定;
露台仅作为业主休息、观赏景色。
不可改变其用途,而影响其他业主居住、使用及危害房屋建筑结构、设计风格和使用寿命;
不可将露台作任何形式的搭建(封闭与隔断);
不可在露台内进行引火等等危险活动等;
露台上不要在边沿摆放花盆等易坠落物品,内侧摆放的物品要做好固定,由于坠落物品伤人、伤车、伤公共设施的损失由业主负全部责任;
不要在露台内放置易燃易爆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物品;
八、管理责任:
1、如乙方违反约定或物业管理规定在露台乱搭乱建,致使露台受损,危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和
其他责任;
2、乙方若对露台进行装修使用,若在装修完毕后导致屋面漏水,乙方应自行维护,若对第三方的财产造成损害,由乙方承担全责。
3.乙方若不按规定摆放物品,导致坠落物品伤人、伤车、伤公共设施的损失由业主负全部责任;
九、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维修或检查物业内任何公用设备设施,或履行保修和管理责任需要进入露台时,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或有第三人见证的情况下携带一切必须的设备、机器及材料进入露台,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十、免责条款
在本协议期内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若乙方出租或转让该房屋,必须到甲方或者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信息变更登记。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物业备案壹份;
3、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附件: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篇四:
露台与阳台的区别和露台计算规则
其实阳台和露台是有一定区别,但由于各个规范讲述不同,混淆的人也很多,我经过咨询有关专家汇总如下:
1、露台:
一般是指住宅中的屋顶平台或由于需求而在其他楼层中做出大阳台,由于它面积一般均较大,上边又没有屋顶,所以称作露台。
阳台:
泛指有永久性上盖、有围护结构、有台面、与房屋相连、可以活动和利用的房屋附属设施,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根据其封闭情况分为非封闭阳台和封闭阳台;根据其与主墙体的关系分为凹阳台和凸阳台;根据其空间位置分为底阳台和挑阳台。
2、露台是每层缩进而形成的屋顶平台,其上部除花架等可有可无的装饰物外,再无建筑物,和阳台是有明显区别的。
阳台和露台的区别是“是否具有永久性顶盖”。
有的是阳台,没有的是露台。
3、阳台不管是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凹阳台还是凸阳台均按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露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4、说细一点阳台和露台的概念,专家们认为:
“阳台是从房间分离出去的一部分,有顶盖,且顶盖的高度不超过一个楼层的高度;而露台是直接对着天空的,没有柱子,没有顶盖,或顶盖的高度超过一个楼层的高度。
”当露台是为每套房独立设置的,即每套房向露台开门,且各套房的露台不连通,这时设有露台的每套房计一阳台的建筑面积,按上一层阳台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露台的其余部分不计建筑面积。
若露台非为每套房独立设置的而是连通为公用时,整个露台(公用露台)不计建筑面积。
当公用露台的上一层对应设有走廊,走廊水平投影面仍小于露台且无柱,则设有露台的楼层仍应计算相当于上一层走廊的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住宅楼的第一层(地面)对应于上一层的阳台部分,须有围护结构和第一层向其开门才计第一层的阳台建筑面积。
房屋最高一层的阳台未设盖板的,视为露台,不计建筑面积;若设盖板的宽度不大于米的,该阳台不计建筑面积;若所设盖板宽度大于米但小于阳台的围护结构时,阳台面积按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一栋房屋的上、下层凸阳台水平投影线不重叠时(即左右错开),当重叠部分的长度大于米的,按重叠部分的一半计算阳台建筑面积;当重叠部分的长度不大于米时,该阳台视为无盖,不计建筑面积。
一栋楼中个别楼层不设阳台或隔层设置阳台,这时的下一层阳台的上盖高度超过一个楼层,则该阳台视为露台而不计算建筑面积。
当有些复式结构的房屋,每套只在“复上”房设有盖阳台,阳台上盖至上一套的阳台底板之间的高度未超过一个楼层而形成的一个类似有盖阳台,并且也无任何房间向其开门,则该建筑空间不计建筑面积。
希望对你有点用处。
垭口,一般设在自己住宅里走道的入口,作为室内装修的构建元素之一。
客观来说,安装门框的门口就叫哑口。
分为单面哑口和双面哑口两种类型。
单面哑口包括三根口线,双面哑口包括六根口线。
材质主要用实木和密度板。
起的是配重的作用。
阳台板室内长度一般是室外长度的倍,配重墙的位置在支点上,实际作用也不大。
篇五:
搭建露台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因9楼朝南房间(与厨房、客厅相邻房间)露台搭建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允许乙方按照要求(见第二条)搭建露台。
但在因为地震、施工质量等不论何种原因,导致9楼搭建的房间出现地面沉降、墙地面裂缝问题后,乙方需承担责任。
该责任为:
1、甲方的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2、拆除9楼的搭建部分,9楼该处房间结构恢复至从开发商手中接房时的状态;3、8楼露台顶上的防水玻璃结构和生态木吊顶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4、由此可能会造成8楼屋顶乳胶漆及墙面墙纸污染,需要进行重新刷乳胶漆、贴墙纸处理,此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为保障8楼的安全,搭建处分成3层结构。
第一层(最下一层)是铝合金框架加双层夹胶钢化玻璃,用于承接上层结构掉下来的渣土、灰尘等,并在上层结构出现问题往下掉时起缓冲作用。
第二层(中间层)是钢筋混凝土结构,起主要承重功能。
第三层(最上层)在第二层的基础上,横跨一张状结构,覆盖第二层结构与高出9楼地面的梁1
面上。
第二层、第三层结构见附图。
该附图由乙方提供。
三、在实际施工中,乙方将高出9楼地面的梁体部分敲掉,做
成与地面齐平的状态,实际上更改成了两层结构。
因甲方发现的较晚,无法恢复原状,对此表示默认,但在出现问题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该责任见第一条。
2
四、因第一层结构是甲方完成的,该处费用折价人民币1600元
整,由乙方补偿给甲方。
五、鉴于8、9楼房间结构的关系,甲方提出在以后不论哪一方
出售房屋时,另一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表示同意。
六、该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3
篇六:
关于房屋露台面积计算的问题
关于房屋露台面积计算的问题
[
武汉住宅1689更新时间:
20XX-3-17文章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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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某、高某、袁某3人在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处各购得带有露台的住宅单元房,合同约定的商品房面积分别为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
办理产权证后,房产的实际面积为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
实际的商品房面积和约定的面积分别少许多。
据原告讲,1996年购房时被告称由其统一进行办理产权证,但迟迟不给办。
直到20XX年初得知邻居高某自己办了产权证后,原告才明白过来,开始自己直接办产权证,取得房产证后才知道,所购房屋面积少了许多。
原告认为,三原告的商品房实际面积基本相同,建筑图纸上的面积也是基本相同,但是被告房地产公司的销售面积却上下差约8平方米,可见其销售面积的随意性很大,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相差—平方米,显系故意;被告长期阻挠办理房产证,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依据有关司法解释属于欺诈行为。
被告存在欺诈行为当双倍赔偿。
被告认为,他们销售露台是合理合法的。
被告在诉讼中辩称,原告买房时公司曾告知其房屋销售面积中包括露台面积,并且在此基础上与业主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而且,建设部的相关文件也并未明确规定露台不能算在销售面积内,所以我们销售露台是合理合法的,现在争议的面积误差正是露台面积,所以不同意退还面积误差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律师观点:
构成欺诈的尺度为3%%
因为设计图纸上的房屋面积与实际建成的房屋面积不可避免地要出现误差,如何区别“合理误差”和“故意缩涨水”就要有一个合理的区分尺度。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将这个尺度定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其中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该条规定: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购房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销售面积时,超出面积误差比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产权归购房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销售面积时,超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人以下简称双倍赔偿。
此规定使得在商品房销售领域内有了一个划分“欺诈行为”
的明确界限。
律师观点:
建筑面积不含露台面积
1982年国家经委制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第一条是“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明确规定露台面积不在建筑面积范围内。
国家建设部1995年制定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对“建筑面积”明确规定: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住宅按照《住宅建设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套内使用面积。
《住宅建设设计规范》规定:
套内使用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
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2、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记入使用面积;3、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记入使用面积;4、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记入使用面积。
由此可知,套内使用面积不含露台面积;而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更是与露台无关。
所以说,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中不应含有露台的面积是十分明确的。
至今,国家从未规定过商品房销售时露台可以计算面积。
本案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销售面积中含露台面积。
某房地产公司以“销售面积包括露台面积”作借口,为其面积缩水的欺诈行为辩解,是不能成立的。
法院判决:
房地产开发公司退还向业主多收的商品房面积差价款,并自业主交付购房款次日起按面积差价款金额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的利息标准,给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
篇七:
房屋露台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本人】姓名:
【身份证】
所购房号:
座单元层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住户提供便利,在不影响安放设备的前提下,给乙方提供适当露台空间,由乙方阶段性使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免费使用买受人所购住宅所对应的露台,分摊露台上人屋面工程费人民币500元/平方米,面积为平米,总价为元人民币,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二、甲乙双方确认,该露台乙方只有使用权。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对露台进行使用管理。
该露台面积不办理产权登记,不计入土地权属证书,乙方对此表示知晓及确认,并明确表示不会因此追究甲方任何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三、未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露台的外观、形状、结构和用途,不得在其露台内搭建任何形式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四、露台的交付标准为上人屋面。
如因客观原因须占用露台(消防、通风、空调等),乙方须无条件让出所占空间,按实际退还的露台面积退还乙方分摊的屋面工程费500元/平方米。
五、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人为检查或维修物业内任何共用设施设备,或履行保修和管理责任需要进入露台时,有权在事先通知乙后或第三人见证的情况下携一切必需设备、机器及材料进入露台,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六、如乙方违反约定在露台私建乱搭,致使露台受损危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篇八:
阳台与露台的区别
1、露台:
一般是指住宅中的屋顶平台或由于建筑结构需求而在其他楼层中做出大阳台,由于它面积一般均较大,上边又没有屋顶,所以称作露台。
阳台:
泛指有永久性上盖、有围护结构、有台面、与房屋相连、可以活动和利用的房屋附属设施,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根据其封闭情况分为非封闭阳台和封闭阳台;根据其与主墙体的关系分为凹阳台和凸阳台;根据其空间位置分为底阳台和挑阳台。
2、露台是每层缩进而形成的屋顶平台,其上部除花架等可有可无的装饰物外,再无建筑物,和阳台是有明显区别的。
阳台和露台的区别是“是否具有永久性顶盖”。
有的是阳台,没有的是露台。
3、阳台不管是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凹阳台还是凸阳台均按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露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4、说细一点阳台和露台的概念,专家们认为:
“阳台是从房间分离出去的一部分,有顶盖,且顶盖的高度不超过一个楼层的高度;而露台是直接对着天空的,没有柱子,没有顶盖,或顶盖的高度超过一个楼层的高度。
”当露台是为每套房独立设置的,即每套房向露台开门,且各套房的露台不连通,这时设有露台的每套房计一阳台的建筑面积,按上一层阳台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露台的其余部分不计建筑面积。
若露台非为每套房独立设置的而是连通为公用时,整个露台(公用露台)不计建筑面积。
当公用露台的上一层对应设有走廊,走廊水平投影面仍小于露台且无柱,则设有露台的楼层仍应计算相当于上一层走廊的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住宅楼的第一层(地面)对应于上一层的阳台部分,须有围护结构和第一层向其开门才计第一层的阳台建筑面积。
房屋最高一层的阳台未设盖板的,视为露台,不计建筑面积;若设盖板的宽度不大于米的,该阳台不计建筑面积;若所设盖板宽度大于米但小于阳台的围护结构时,阳台面积按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一栋房屋的上、下层凸阳台水平投影线不重叠时(即左右错开),当重叠部分的长度大于米的,按重叠部分的一半计算阳台建筑面积;当重叠部分的长度不大于米时,该阳台视为无盖,不计建筑面积。
一栋楼中个别楼层不设阳台或隔层设置阳台,这时的下一层阳台的上盖高度超过一个楼层,则该阳台视为露台而不计算建筑面积。
当有些复式结构的房屋,每套只在“复上”房设有盖阳台,阳台上盖至上一套的阳台底板之间的高度未超过一个楼层而形成的一个类似有盖阳台,并且也无任何房间向其开门,则该建筑空间不计建筑面积
篇九:
露台和阳台有什么区别
露台和阳台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阳台,什么是露台?
还真被问住了!
下面xx就来为大家介绍下,露台和阳台的区别。
看完你就懂了。
阳台
所谓阳台就是供居住者晾晒衣服以及做身体活动的面积,它还有另外一个别称叫做外廊。
阳台的种类一般依据不同的分类方式而有不同的类别,比方说依据其不同的封闭情况可以被分成封闭阳台以及非封闭阳台两种;而依据阳台与主墙体的依附不同可以出现凹阳台与凸阳台两种,有时又有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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