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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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1
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
标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1、地理位置
本工程位于深圳市高新区南区填海六区。
东临科园路、南靠滨海大道,西接白石路,北至学府路。
施工现场地面层由杂填土组成,含有建筑和生活垃圾,现状地面杂草茂密,场地周边较为空旷,附近无重要建筑物,总体施工条件较好。
本标段基坑面积约44770.9m2,基坑坑底高程约-10~-10.2米(相对标高),属深基坑项目本工程具有量大,工期紧,基坑施工专业齐全,工序多且杂,交叉作业繁频等特点。
2、本工程建设单位:
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
设计单位:
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深圳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
3、现场施工条件:
现场有为钢筋笼加工区提供电力的350kVA的柴油发电机一台,底部离地30公分,发电机组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TN-S接零保护系统。
现场西侧直接利用芒果网公司提供的120kVA的外电接入我项目的总配电柜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
二、施工方案编制依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施工用电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范
三、主要施工用电设备工程数量
确定施工用电设备的总容量:
主要用电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位功率KW
合计功率KW
1
钢筋弯曲机
GOL-32
台
1
5.5
5.5
2
钢筋切断机
GQ40
台
1
7.5
7.5
3
泥浆泵
台
3
22
66
4
潜水泵
QS20-45/3
台
6
4
24
小计:
103
电焊机
BX-400
台
6
30kVA
180kVA
照明用电
6
室外照明
20
1.2
24
7
室内照明
19
小计:
43
生活用电
8
开水炉
台
3
12
36
9
空调机
台
7
1
7
10
蒸饭箱
台
1
12
12
11
电脑
台
6
1
6
小计:
61
总计:
387
四、工地临时用电计算采用方法:
本工程点多面广,对于此特点施工时对工程量集中、用电量大的地段(如高压旋喷桩和钢筋加工场),将设置大功率的柴油发电机组给予施工用电供电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高压旋喷桩和钢筋加工场施工段落供电区域的用电量及变压器的选择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一)、工地临时供电,包括施工及照明用电两个方面,其用电量计算按以下公式计算:
SSH=1.1(∑P0/ŋφK1+K2∑PC+K3∑P1+K4∑P2)
=1.1×(0.7×103/0.7+0.6×180+1×43+0.6×61)=290.6KW
经计算SSH=290.6KW
现场自发电及外电所提供的电量为470kVA,即SZ=470KW。
则SZ≥SSH施工用电需要。
公式中:
SZ——施工现场供电所提供的总容量(kVA)
SSH——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所需要总容量(kVA)
∑PC——全部施工用电动机设备额定用电量之和(KW)
∑P1——电焊机设备额定用电量之和(KW)
∑P2——照明设备额定用电量之和(KW)
∑P3——生活用电设备额定用电量之和(KW)
ŋ.电动机及其它用户的效率,取系数0.85
φ—动力用电功率因素,采用0.7
1.1——容量损失系数
K1——全部施工用电动机同时使用系数,总数10台以内时为0.7,10~30台时为0.6,30台以上时为0.5.
K2——电焊机同时使用系数,3-10台取0.6
K3——照明设备同时使用系数,一般为1.0
K4——生活用电设备同时使用系数,一般为0.6
1.1——用电不均匀系数
五、施工现场用电配置
施工现场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设置监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进行输电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保护零线都不得与工作零线混接,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布置原理如下图:
21)总配电柜设置
根据本工程各单位及生活区、办公区域的平面布置,各施工处任务的划分及设备的配置情况,整个现场用电分为两路(一路为柴油发电机供电系统,第二路为外接电供电系统)供电,线路采用VV型五芯电缆沿工地围墙敷设,过路穿DN80镀锌钢管埋地敷设至各总配电柜,设两只,临时总配电柜具体分配如下:
(1)1#A总配电柜供生活办公区、钢筋加工区、泥浆泵临时用电
(2)2#A总配电柜供西侧生活区、潜水泵
2)分配电箱设置
根据上述各总配电柜的供电范围,再按现场各单位的设备布置及生活、办公区域的平面布置设置分配电箱:
(1)从1#A总配电箱分设3只分配电箱1#A-1(办公用电)、1#A-2(钢筋加工设备用电)、1#A-3(泥浆泵设备用电)
(2)从2#A总配电箱分设3只分配电箱2#A-1(生活区用电)、2#A-2(潜水泵设备用电)、2#A-3(室外照明电箱)
3)各施工点分配电箱设置
各施工点所用施工用电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每3台设备设置一只分配,电箱配置必须能满足施工设备用电安全的需要。
六、导线的截面规格的选择
现场准备布置YCW—3×120+2×35作为至1#A总配电箱,YCW—3×70+2×25作为至2#A总配电箱,因此须复核电缆的截面是否符合要求。
1#A配电柜所担负的负荷为:
P1=1.1×(0.6×180+0.7×79+1×18)
P1=199.43KW
2#A配电柜所担负的负荷为:
P2=1.1×(0.7×24+1×58+0.8×24)
P2=103.4KW
I1=K×P/(1.732×U线×cosφ)
=0.65×199.43/(1.732×0.38×0.7)
=281.78A
I2=K×P/(1.732×U线×cosφ)
=0.65×103.4/(1.732×0.38×0.7)
=146.1A
(U为用电设备额定电压0.38KV,P为单位KW,I为单位A,K为该线承担的配电柜的使用系数0.65)
YCW—3×120+2×35-I1=281.78A、YCW—3×70+2×25-I2=146.1A,查电力电缆载流量表得YCW—3×120+2×35的电力电缆在空气中敷设的长期允许额定载流量为316A,查电力电缆载流量表得YCW—3×70+2×25的电力电缆在空气中敷设的长期允许额定载流量为224A,符合要求。
七、临时用电管理:
(一)、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安装使用、管理。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为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使用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3、必须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4、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供电部门完成。
5、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放准独立操作。
(二)、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1、外电线路:
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1)、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
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不小于4m与机动车道不小于6.0m。
(3)、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2m。
(3)、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2、外电防护
(1)、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用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2)、带电体至遮拦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3)、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4)、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5)、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三)、供电线路
1、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架空线及地埋线全部采用绝缘电缆。
2、架空线路最少截面:
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不小于16mm²,铜线不小于10mm²。
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²,铜线不少于16mm²。
3、电线接头:
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4、电杆档距:
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5、电杆及埋设:
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直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6、拉线:
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p3的镀锌钢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在30°~45°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近绝缘子。
7、室内配线:
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四)、电缆线路
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五)、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配电箱: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
移动式开关箱应装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5m。
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气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
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6、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7、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接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8、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
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9、近、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六)、电气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2.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3.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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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坑 支护 土石方 工程施工 临时 用电 专项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