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测绘标及航拍标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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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测绘标及航拍标招标文件
☆☆☆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日期:
☆☆☆年七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工作任务和要求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辖区☆☆☆个行政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包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航拍、外业测绘)。
2.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
2.3工程地点:
☆☆☆县项目区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七个标段:
第一标段:
☆☆☆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航拍(对☆☆☆县国土面积2832平方公里进行航测,采用1:
1000比例尺,制作影像图)。
第二标段:
☆☆☆县城关镇、城郊乡、崔庄乡、马市坪乡4个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测绘,约8.5万亩;
第三标段:
☆☆☆县留山镇、小店乡2个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测绘,约7.73万亩;
第四标段:
☆☆☆县云阳镇、皇后乡2个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测绘,约6.73万亩;
第五标段:
☆☆☆县石门乡、太山庙乡2个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测绘,约9.06万亩;
第六标段:
☆☆☆县南河店镇、四棵树乡2个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测绘,约7.6万亩;
第七标段:
☆☆☆县白土岗镇、板山坪镇、乔端镇3个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测绘,约7.75万亩;
(第二至七标段最终面积以实际测绘的确权土地面积为准,最终支付费用以实际确权面积支付。
)
2.5工期要求
一标段:
利用最佳航拍时间,拍出最佳成果,最迟☆☆☆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至七标段:
☆☆☆年12月10日前完成☆☆☆年度测绘任务(附任务表),☆☆☆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测绘任务。
2.6质量要求:
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达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农办经〔☆☆☆〕5号)及河南省有关规程和业主提出的技术要求,确保通过省级预检、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2第一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航空摄影和甲级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资质。
3.2.2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
3.3第二、三、四、五、六、七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3.3.1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含地籍测绘)。
3.3.2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若一个投标人同时为二个(含二个)及以上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各标段招标控制价的金额,优先金额大的标段中标,并自愿放弃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标段则由该标段的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年7月6日至☆☆☆年7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30-11:
30,下午15:
00-18:
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年7月6日至☆☆☆年7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30-11:
30,下午15:
00-18:
0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5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两套(报名资料按顺序简装成册,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留存):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
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报名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年7月6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3
项目名称
☆☆☆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4
建设地点
☆☆☆县项目区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计划工期
一标段:
利用最佳航拍时间,拍出最佳成果,最迟☆☆☆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至七标段:
☆☆☆年12月10日前完成☆☆☆年度测绘任务(附任务表),☆☆☆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测绘任务。
8
质量要求
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达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农办经〔☆☆☆〕5号)及河南省有关规程和业主提出的技术要求,确保通过省级预检、验收。
9
招标范围
对辖区☆☆☆个行政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包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航拍、外业测绘)
10
标段划分
详见招标公告
11
投标人资格
详见招标公告
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3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5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7日
16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
17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等书面材料
18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
19
投标截止时间
☆☆☆年8月1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0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4小时内
21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4小时内
22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3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2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
☆☆☆年8月14日17:
00时止(以到帐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从公司基本户转入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工行☆☆☆支行
账号:
☆☆☆
备注:
在银行转账时需标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土地确权项目标保证金)
25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年
26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年---至今
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年---至今
28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29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0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投标文件壹式伍份,壹正肆副;电子文档壹份(U盘)。
正副本应分册装订胶粘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标识。
31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的地址: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启封
3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3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年8月1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5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由监督人员、投标单位代表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
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开标
3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开标前从有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7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8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现金或银行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5%。
39
招标控制价
开标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发布给各个投标人。
40
中标公示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4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招标代理费依据国家发改委[☆☆☆]534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取,依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招标代理费将向中标人收取。
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在单独列项。
2、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资格审查或加分项目,全部以投标单位提供的原件为准并与投标文件所附复印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本项不加分。
3、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年7月23日至☆☆☆年7月29日每天上午9:
00-11:
00、下午15:
00-17:
00(节假日除外)
一、总则
1.说明
为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并结合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制定本招标文件。
2.综合说明
2.1项目区概况:
对辖区☆☆☆个行政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包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航拍、外业测绘)。
2.2建设地点:
☆☆☆县项目区
2.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4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5要求工期
一标段:
利用最佳航拍时间,拍出最佳成果,最迟☆☆☆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至七标段:
☆☆☆年12月10日前完成☆☆☆年度测绘任务(附任务表),☆☆☆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测绘任务。
2.6质量要求:
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达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农办经〔☆☆☆〕5号)及河南省有关规程和业主提出的技术要求,确保通过省级预检、验收。
3.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及标段划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投标人投标标段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5.2每个投标人对每个标段只能提交一个不变投标报价,提交或参与了一套以上投标文件和一个以上可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全部投标文件无效。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6.2中标人必须承担土地调查责任,不得转包和分包工程。
6.3招标代理费依据国家发改委[☆☆☆]534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取。
依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招标代理费将向中标人收取,在定标后5日内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7.踏勘现场
7.1踏勘现场: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2在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中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投标报价
8.1投标报价根据本次发包项目的范围、答疑纪要、现行《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测绘生产困难类别细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39号)及有关文件、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并应结合企业情况自主报价进行编制。
8.2投标人以所投标段的规模(单位:
亩)乘以项目全费用单价计算出的相应合价进行报价。
项目全费用单价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包括物价变动在内的各种风险因素。
8.3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人民币。
9.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时以固定单价*实测面积作为最终结算价。
10.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一旦中标,须交纳合同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按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完成标段任务的,经上级验收合格后,连同质量保证金一并结算。
11.货币
投标人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和合价,合同实施时以转账方式支付。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评标办法
(4)工作任务和要求
(5)合同主要条款
(6)技术标准和规范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招标文件的修正、澄清与投标答疑
13.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需要招标人澄清和解答,应在投标截止期17日前将需澄清及答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有充分的准备做出正确的答复。
招标人只对书面问题做出答复。
招标人将答复内容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问题来源)。
如果投标人在澄清文件或答疑文件中未得到书面解释,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否则将视为提出的问题不再需要答复。
13.2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无论处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所有投标人必须认可。
补充文件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网址进行发布。
13.3补充(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3.4为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文件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补充文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4.招标文件的解释
14.1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有互相矛盾的地方或认为文意含糊不清时,应及时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做出的解释均以书面为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4.2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误解或忽略导致投标人发生的任何风险,其责任自负,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4.3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字迹不清之处应在招标文件发出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4.4当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语言
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必须使用中文。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16.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服务承诺书
(6)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7)资格审查资料
(8)项目实施方案
(9)招标文件要求的及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它资料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开始计算60日历天,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应在开标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17.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予以返还。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在延长期内,应满足投标须知第19条款的全部规定。
18.投标保证金
18.1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按前附表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
18.2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18.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8.4若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8.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8.4.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9.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9.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19.2“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19.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投标文件的编写
20.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20.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作内容、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20.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版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0.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标段分别胶装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21.1投标文件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袋封面注明“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正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写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等。
21.2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密封在一个包装内,并在投标书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以及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
如副本与正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2.投标截止期
22.1投标截止期: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2.2招标人可以根据投标须知第13条款的规定发出补充文件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限。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23.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将拒绝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期之前修改投标文件,对价格的修改应附有相应子目的单价及价格。
24.2在投标截止期与投标有效期(包括延长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时间之间,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根据投标须知第18条款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五、开标
25.开标
开标时间: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开标地点: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5.1招标代理机构按“先投后开、后投先开”的顺序,首先验证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是否正确签署。
经确认后,当众拆启投标文件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质量、投标工期、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宜的其它内容。
25.2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字。
25.3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6.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六、评标
27.评标委员会
27.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从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8.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9.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七、合同授予
30.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中标通知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2.履约担保
3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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