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打开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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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打开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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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打开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发行版本:
B
管线打开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修改次数:
3
文件编号:
QG/YNXS334-2010
1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线打开作业安全许可管理要求及内容。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托管的控股公司可以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本细则第6.1、6.2、6.3、6.3、6.5、6.6、6.7、6.8、6.9、6.10条款适用于基层库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实施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实施细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Q/SY1240-2009《作业许可管理规范》
2.2Q/SY1243-2009《管线打开安全管理规范》
2.3中油监[2010]593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本实施细则采用以下定义:
3.1管线打开:
是指采取下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含油(气)、带压的封闭管线、容器或设备及其附件的完整性:
中国石油云南销售公司2011-12-01修订2012-03-20实施
——解开或打开法兰;
——从法兰上去掉一个或多个螺栓;
——打开阀盖或拆除阀门;
——调换8字盲板;
——打开管线连接件;
——去掉盲板、盲法兰、堵头和管帽;
——断开仪表、润滑、控制系统管线,如引压管、润滑油管等;
——断开加料和卸料临时管线(包括任何连接方式的软管);
——用机械方法或其他方法穿透管线;
——开启检查孔;
——微小调整(如更换阀门填料);
——其他。
3.2作业申请人:
是指填写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工作申请的人员,如项目经理、作业单位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或区域负责人。
3.3作业监护人:
是指在管线打开作业过程中实施安全监护的指定人员,如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库站工作人员、施工单位人员。
3.4作业批准人:
负责审批作业许可证的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管理人员。
按照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作业许可由处室负责人、各单位主管施工、检维修工作的领导或库站负责人批准。
3.5授权:
若批准人不能及时到现场进行核查时,批准人可授权委托其他具备审批资格的人员进行审批,可以分项授权或全部授权,即批准人可将许可证延期、关闭等权限委托授权人,也可将所有权限委托授权人,但原批准人委托授权人书面授权后仍承担作业的最终安全责任,授权委托书应报质安处审查、批准,审批授权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当授权或被授权人岗位发生变化时,授权自动失效。
授权人主要是处室负责人、各单位主管施工、检维修工作的领导,被授权人主要是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正副主任)、施工管理部门(正副主任)、安全环保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以及下一级管理机构或库站负责人。
3.6管线打开作业等级划分:
3.6.1特殊管线打开作业:
是指含有油气密闭管线或容器更换闸门、打开阀盖、拆除阀门、打开连接件、用机械方法或其他方法穿透以及去掉盲板、盲法兰、堵头和管帽等作业。
3.6.2一般管线打开作业:
是指除特殊管线打开作业范围以外的作业。
4重要风险
4.1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
4.2作业许可安全措施未有效落实。
5职责
5.1公司质安处是管线打开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实施细则,并提供培训、支持、监督、审核和考核。
5.2公司机关各处室和所属各单位在所辖范围内执行本实施细则,提出改进意见,并按权限对管线打开作业进行审批。
5.3管线打开作业参与人员接受管线打开作业相关技能培训,执行本实施细则,参加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的办理及审批权限
6.1.1管线打开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并办理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
操作规程已涵盖的作业,或进行生活用水管线改造、维修作业,更换加油机胶管、加油枪,打开油罐车计量口和油罐取样口,打开液位计口检查,可以不办理管线打开许可证。
6.1.2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进行管线打开作业前,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库站封闭管线或设备及其附件维护保养人员提出申请,作业批准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审查作业方案,制订安全措施,明确管线打开工作内容,合格后签发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
6.1.3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一般管线打开作业由库站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特殊管线打开作业由施工管理处室负责人或各单位主管施工、检维修工作的领导或被授权人批准后执行。
6.2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6.2.1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
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8小时)。
6.2.2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的延期:
在有效期内未完成许可证许可工作量时,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风险、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证有效期,超过有效期,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延期后特殊管线打开作业总的作业期限不能超过24小时,一般管线打开作业总的作业期限不能超过15天。
6.2.3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的关闭:
管线打开作业结束后,应清理作业现场,解除相关隔离设施,确认无任何隐患,申请人、相关方、批准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共同签字关闭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
6.2.4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的取消:
当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作业内容发生变化、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违章行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紧急状态或发生事故时,批准人、监护人或申请人应及时取消作业许可证,停止作业,并应通知相关方。
6.2.5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其中:
——第一联(白色):
张贴在控制室或其他人员集中的地方,使所有有关人员了解现场正在进行的作业位置和内容,作业完毕后库站留存;
——第二联(黄色):
悬挂在作业现场公示,作业完毕后作业单位留存;
——第三联(粉色):
送交相关方,以示沟通;
——第四联(蓝色):
批准人留存。
谁审批作业许可证谁负责录入HSE信息系统,并交安全环保部门留存。
6.3管线打开作业的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6.3.1作业申请人:
——提出管线打开作业申请,办理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
——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管线打开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实施管线打开作业。
——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6.3.2作业监护人:
——现场监护管线打开作业实施过程。
——落实管线打开作业安全措施,制止管线打开作业违章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出现管线打开作业许可取消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直至取消作业许可证。
——熟知管线打开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6.3.3作业批准人:
——向作业单位提供现场相关信息,提供管线打开作业安全的必要条件,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提出特殊要求。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批准、关闭或取消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
——对管线打开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
6.3.4管线打开作业人: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并按照施工方案和作业许可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
——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此现场。
6.3.5技术负责人:
——了解施工现场的基本状况,识别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制定施工方案,选择和实施保护措施。
——采取纠正措施,消除隐患和危害。
——对管线打开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负责。
6.4在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过程中,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应共同考虑消除或降低因管线打开产生的风险,设计阶段应优先考虑双重隔离,并邀请有经验的现场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参与设计或设计审查。
6.5管线打开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6.5.1管线打开作业前,作业申请人、作业批准人、安全监护人、技术负责人应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必要时制定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清理计划,应具体描述关闭的阀门、排空点和上锁点等,必要时应提供示意图;
——安全措施,包括管线打开过程中的冷却、充氮措施和个人防护装备的要求;
——应急、救援、监护等预备人员的要求和职责;
——应急预案;
——描述管线打开影响的区域,并控制人员进入。
6.5.2作业前工作方案应与所有相关人员沟通,必要时应专门进行培训,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熟悉相关的HSE要求。
6.5.3清理
6.5.3.1需要打开的管线或设备必须与系统隔离,其中的物料应采用排尽、冲洗、置换、吹扫等方法除尽。
清理合格应符合以下要求:
——系统温度介于-10℃~60℃之间;
——已达到大气压力;
——与气体、蒸汽、雾沫、粉尘的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有关的风险已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6.5.3.2管线打开前并不能完全确认已无危险,应在管线打开之前做好以下准备:
——确认管线(设备)清理合格。
采用凝固(固化)工艺介质的方法进行隔离时应充分考虑介质可能重新流动;
——如果不能确保管线(设备)清理合格,如残存压力或介质在死角截留、未隔离所有压力或介质的来源、未在低点排凝和高点排空等,应停止工作,重新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控制措施,消除或控制风险。
6.5.4隔离
6.5.4.1隔离应满足以下要求:
——提供显示阀门开关状态、盲板、盲法兰位置的图表,如上锁点清单、盲板图、现场示意图、工艺流程图和仪表控制图等;
——所有盲板、盲法兰应挂牌;
——隔离系统内的所有阀门必须保持开启,并对管线进行清理,防止在管线(设备)内留存介质;
——对于存在第二能源的管线(设备),在隔离时应考虑隔离的次序和步骤。
对于采用凝固(固化)工艺进行隔离以及存在加热后介质可能蒸发的情况应重点考虑隔离。
6.5.4.2隔离方法的选择取决于隔离物料的危险性、管线系统的结构、管线打开的频率、因隔离(如吹扫、清洗等)产生可能泄漏的风险等。
隔离应优先考虑双重隔离,双重隔离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
——双阀一导淋:
双截止阀关闭、双阀之间的导淋常开;
——截止阀加盲板或盲法兰。
如果双重隔离不可行,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隔离的优先顺序如下:
——双截止阀;
——单截止阀;
——凝固(固化)工艺介质;
——其他。
6.5.4.3采用单截止阀隔离时,应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6.5.4.4应考虑使用手动阀门进行隔离,手动阀门可以是闸阀、旋塞阀或球阀。
控制阀不能单独作为物料隔离装置,如果必须使用控制阀门进行隔离,应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确保安全隔离。
6.5.4.5应对所有隔离点进行有效隔断,并进行标识。
6.6打开管线
6.6.1明确管线打开的具体位置。
6.6.2要在受管线打开影响的区域设置路障或警戒线,控制无关人员进入。
6.6.3管线打开过程中发现现场工作条件与安全工作方案不一致时(如导淋阀堵塞或管线清理不合格),应停止作业,并进行再评估,重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6.7工作交接
6.7.1管线打开工作交接的双方共同确认工作内容和安全工作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有关安全、健康和环境方面的影响;
——隔离位置、清理和确认清理合格的方法;
——管线(设备)状况;
——管线(设备)中残留的物料及危害等。
6.7.2生产单位、维护单位或服务商的相关人员在工作交接时应进行充分沟通。
6.7.3当管线打开时间需超过8小时才能完成时应在交接班时予以明确,确保班组间的充分沟通。
6.8个人防护
6.8.1管线打开作业时应选择和使用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专业人员和使用人员应参与个人防护装备的选择。
6.8.2个人防护装备在使用前,应由使用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或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6.8.3应按防护要求建立个人防护装备清单,清单包括使用何种、何时使用、何时脱下个人防护装备等内容。
应确保现场人员能够及时获取个人防护装备。
6.8.4对可能对生命和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管线(设备)打开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要求:
——所有进入到受管线打开影响区域内的人员,包括预备人员应同样穿戴所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对于受管线打开影响区域外(位于路障或警戒线之外但能够看见工作区域)的人员,可不穿戴个人防护装备,但必须确保能及时获取个人防护装备。
6.9管线打开作业安全要求
6.9.1管线打开前应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安全措施,必要时制订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6.9.2当管线打开作业涉及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还应按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不得代替相关其他作业许可证。
6.9.3凡是没有按要求编制安全工作方案,没有落实安全措施,没有办理作业许可证,禁止管线打开作业。
6.9.4若在可能存在危险气体区域或罐区作业时,应使用气体检测仪检测浓度,达到施工条件时方能进行施工。
特殊情况施工时,必须用防爆工具,且定期进行浓度检测,并采取相关措施,如使用呼吸器、通风设备等。
6.9.5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6.9.6对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和要求。
6.9.7根据作业区域,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6.9.8管线打开作业结束后,应清理作业现场,解除相关隔离设施,确认现场没有遗留任何安全隐患,申请人与批准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关闭作业许可证。
6.10违反此实施细则的有关人员,按公司违纪违规行为处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11附则
6.11.1所属各单位无需依据本细则制订实施细则。
6.11.2本细则由质安处负责解释。
6.11.3本细则实施之日起,原《管线打开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云南销售〔2011〕80号)同时废止。
6.11.4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相关制度
7.1《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办法》(QG/YNXS340-2010)
8控制证据或记录(样表或模版)
8.1《中国石油云南销售公司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公司质安处设置,公司、所属各单位使用,保存期1年)
9执行要点(见附录2)
10相关业务管理流程图(见附录3)
SP08.01.01.05管线打开作业许可管理
编写部门:
中国石油云南销售公司质安处
编写人:
李勇
核稿人:
朱明刚
审核人:
魏秋冬
审批人:
杨子清
附录1
中国石油云南销售公司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
表单号:
YNXS.HSE.XK-05编号:
作业单位
生产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人员
作业内容描述:
管线打开作业级别:
□一般管线打开作业□特殊管线打开作业
是否有附管线打开位置示意图:
□是□否
是否有附管线打开安全工作方案:
□是□否
有效期:
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危害识别
安全措施
清理
隔离
液/气泄漏的控制设备
(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介质:
□液体□气体
□温度□压力
□可燃性□腐蚀性
□毒性□辐射性
□第二能源
□其他(请注明):
□氮气置换
□空气吹扫
□化学清洗
□水洗□蒸煮
□泄压□排气
□排液
□气体检测合格
□其他(请注明):
□双重隔离
□双截止阀
□单截止阀
□凝固(固化)工艺
□已上锁挂牌
□其他(请注明):
□抽吸系统
□通风系统
□水管
□安全冲淋
□消防车
□泄漏收集桶
□砂袋
□吸油物品
□路障/警戒线
□应急预案
□救援
□其他(请注明):
个人防护装备(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安全眼镜
□全封闭眼罩
□手套
□正压式呼吸器
□防静电服装
□安全帽
□化学防护服
□防毒面罩
□安全鞋
□耳罩
□安全带
□其他
申请
本人已在工作开始前,已同相关人员讨论了该工作及管线打开方案,并对工作内容进行了检查,该工作许可证的安全措施已落实。
申请人:
年月日时分
相
关
方
本人确认收到许可证,了解对本单位的影响,将安排人员对此项工作给予关注,并和其他相关方保持联系。
单位:
单位:
确认人:
确认人:
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
监
护
本人已阅读许可并且确信所有条件满足,并承诺坚守现场。
作业单位监护人:
年月日时分
生产单位监护人:
年月日时分
批
准
本人已同工作执行单位(人员)讨论了该工作及安全工作方案,并对工作内容进行了现场检查,同意作业。
作业批准人:
年月日时分
延
期
延期有效期:
从年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
作业申请人:
相关方:
作业监护人:
作业批准人:
年月日时分
关
闭
工作结束,已经确认现场没有遗留任何安全隐患,并已恢复到正常状态,同意许可证关闭。
作业申请人:
相关方:
作业监护人:
作业批准人:
年月日时分
取
消
因以下原因,此许可证取消:
□环境发生变化□作业内容发生变化□安全措施未落实□现场有违章行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发生事故
作业申请人:
相关方:
作业监护人:
作业批准人:
年月日时分
附录2
执行要点
序号
控制环节
执行要点
对应流程
1
管线打开作业许可管理
管线打开作业分特殊管线打开作业和一般管线打开作业。
SP08.01.01.05管线打开作业许可管理
一般管线打开作业由库站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特殊管线打开作业由处室负责人、单位主管施工、检维修工作的领导或被授权人批准后执行。
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落实,作业批准人现场确认后,方可批准。
许可证有效期:
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8小时)。
一般管线打开作业最长延期不能超过15天,特殊管线打开作业最长延期不能超过24小时。
超过延期时间,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其中:
第一联(白色):
张贴在控制室或其他人员集中的地方,作业完毕后库站留存;第二联(黄色):
悬挂在作业现场公示,作业完毕后作业单位留存;第三联(粉色):
送交相关方;第四联(蓝色):
批准人留存。
许可证关闭:
申请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在现场确认无任何隐患,验收合格后,共同签字关闭。
许可证取消:
当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作业内容发生变化、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违章行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紧急状态或发生事故时,批准人、监护人或申请人应及时取消作业许可证,停止作业。
附录3SP08.01.01.05管线打开作业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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