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质比价员岗位职责共1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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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质比价员岗位职责共14篇
比质比价员岗位职责(共14篇)
比质比价采购管理办法
1.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了加强采购业务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有序地推进比质比价采购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比质比价采购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原则。
比质比价采购是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实行优质优量,优价优量的采购方式。
1.3本管理办法规定了比质比价采购范围、评选方法及工作流程等。
1.4本管理办法中所指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1.5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用原材料,配套外协件比质比价采购。
2.比质比价采购的范围
2.1本公司产品配套原材料和外协件原则上都属于比质比价采购管理的范围;
2.2顾客指定的定点产品暂不参加比质比价采购。
3.职责分工
3.1本公司供应处负责比质比价采购的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技术中心、质管处、调度处、仓储处、财务处等部门在开展工作时派员参加。
3.2本公司比质比价小组负责对比质比价采购的工作过程及最终执行情况的监督。
4.比质比价采购工作流程
4.1比质比价采购采取联合会审方式进行。
由供应处针对要进行比质比价的产品,向符合参选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比质比价采购参选通知,各参选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或派人参选。
邀请公司有关部门和比质比价小组参加。
4.2比质比价采购活动参选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列入《湖北车桥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名册》目录中的供应商;
(2)公司合格供方以外的,经公司有关部门评审、鉴定确认能够生产优质优价的配套原材料的供应商。
4.3参加比质比价的供应商必须履行比质比价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本公司供应处应全面掌握有能力参选供应商的情况,必要时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参选供应商方进行调查评审。
5.比质比价采购评定规则
5.1比质比价采购实施形式
5.1.1混合式比质比价采购方式:
参加比质比价的产品,对其供应产商从技术开发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产品实物质量、交付保证能力、服务质量、价格水平、资金承受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组合式的比质比价,确定供货量所占比例的采购方式。
本公司A类物资及其他关键件、技术含量高的配套件主要采取混合式比质比价采购方式;
5.1.2比价定量采购方式:
对参加比质比价的产品,通过比价确定供货份额,实行价优按量的采购方式。
对满足质量要求其它类物资、标准件或一般性配套件,可由供应处确定按比价定量采购方式执行。
5.2比价定量采购的规则:
根据各供应商所报价格的高低,确定其供货量所占比例。
价格的高低设有P
1、P
2、P
3、…、PN共N个报价,P1<P2<P3…<PN:
a.、P1报价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则供货比例仅在P1报价供应商中分配,所占比例平均;
b、P1报价有一家,P2报价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则供货比例仅在P
1、P2报价供应商中分配,P1供应商占60%,P2供应商平均分享所余40%份额;
c.、P1报价有一家,P2报价有一家,则供货比例仅在P
1、P2报价供应商中分配,P1供应商占70%,P2供应商占30%。
d、仅有两家供应商参与报价时,若P1=P2,则两个供应商的供货比例各为50%;若P1〈P2,则以P1价格为合同价,在征得报价为P2的供应商同意以P1价格为合同价的基础上,供货份额分配为P1供应商60%,P2供应商40%,若报价为P2的供应商不同意以P1价为合同价,则P1供应商获100%的供货份额,P2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
5.3综合能力的评分规则:
5.3.1综合能力是指供应商的技术开发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实物质量、交付质量四项综合能力评分的总和。
综合能力得分为50分制,其中技术开发能力5分、质量保证能力20分、实物质量10分、交付质量15分。
(评分细则请参见附件
一、
二、
5.3.2供应处会同技术中心负责完成各参选供应商的技术能力的打分、会同质管处负责完成各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以及实物质量打分;会同仓储处、生产调度处负责完成对供应商的交付能力打分。
5.3.3在进行评定时,供应商综合能力得分的高低是对其产品进行比质确定供货比例的依据。
6.比质比价采购的评选原则
6.1进行混合式比质比价采购的产品,每种产品仅选取前两名供应商,保留第三名的备选资格,当中选供应商因故终止合同时,按供货比例逐级递补原则由备选供应商参与供货。
淘汰第三名以后的供应商。
6.2按比价定量方式采购的产品,对其供应商可不进行综合能力评定。
确定参加比质比价的产品,最高限价以现行合同价为准。
参选供应商所报价格超过最高限价或不报价的,则按弃权处理。
对供应商质量体系认证的评价截止时间为每一合同周期前两个月。
新增加合格供应商的产品,如原产品系独家供货,可在论证合格后按本办法直接参与比质比价;非独家供货的产品如未赶上本期比质比价评审的,只能在下一合同周期中考虑,但当原供应商因故终止合同时,经认证可按逐级递补的原则参与供货。
6.3比质比价采购评审会确定的供货比例,是合同的依据,即如果合同签在前,比质比价在后,仍以比质比价采购评选会议确定的供货比例为准。
比质比价采购评选会议确定的合同供货所占比例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
7.中选供应商供货比例与产品价格的确定原则
7.1比价定量方式采购供货比例的分配原则:
7.1.1以比价定量方式采购的产品,按前述5.2“比价定量采购的规则”确定中选供应商5.2“比价定量采购的规则”并分配供货比例。
7.2混合式比质比价采购供货比例的分配原则:
7.2.1进行混合式比质比价采购的产品,对所有参选供应商按第一条件:
综合能力得分由高到低,及第二条件:
产品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确定前两名供应商中选(当排序并列有三家或三家以上时,参考资金承受能力因素选取前两名),第三名备选。
7.2.2中选供应商的供货比例由价格因素部分和综合能力因素部分组成。
其中价格因素与综合能力因素各占50%,分配标准如下表所示:
价格排序厂家数22得分排序厂家数2270%*50%50%*50%30%*50%50%*50%A1〉A2A1=A270%*50%50%*50%A130%*50%50%*50%A2P1<P2P1=P2备注按综合能力因素确定的供货比例(A%)P1P2备注按价格因素确定的供货比例(P%)将上述两部分所占比例相加,即得出供应商总的供货比例。
计算公式为:
某供应商产品的供货比例=A%+P%7.3比质比价采购的供货价格确定原则:
经比质比价采购评审会确定的价格作为其产品的合同价格。
比质比价采购的监督8.比质比价采购的执行
8.1供应处向中选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并会同财务处与中选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承诺。
中选通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中选供应商、供应产品类型及名称;中选供应商所占每批采购份额的比例;中选产品的执行价格。
8.2供应处处长应严格按照已确定的各供应商供货合同量所占比例下达采购计划。
8.3采购员应严格按合同所占比例执行采购,考虑到包装问题和要货期量,采购员有上下各3%的浮动权限,调整量>3%的要报主管领导审批、材料会计备案。
供应处长以季度总量执行情况为标准对采购员是否按规定价格和份额执行采购,进行检查并将结果报主管领导及比质比价小组。
8.4对逾期供货的产品份额调整原则上由备供应商补充。
对实行亮牌暂停供货、退货产品,应体现本公司质量政策的严肃性,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应相应冲减停供周期计划量和退货批次。
如有供应商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供货的,书面信息必须至少提前一周反馈给采购员和计划员,供应处长应在三天内及时调整合同份额,并通知采购员执行。
8.5当某供应商因生产能力不足,不能按本公司要货计划进行供货时,应提前20天向供应处提出书面报告,供应处有权对生产能力不足的供应商调整供货份额,该交货期合同自动取消,不予补充;如果连续三个月(或连续三批)未按本公司要求供货的,按逾期供货对待,供货量不予调整补充,并取消供货资格。
所有延误交货期或因质量问题被终止供货的情况,供应处必须将有关资料汇总备案。
9.比质比价采购的监督
9.1比质比价采购有关工作人员泄露参加比质比价的供应商有关秘密的,由公司按职工奖惩条例给予处分,直至下岗。
9.2参加比质比价的供应商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选的,本公司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要求承担经济损失。
9.3本公司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干扰比质比价采购活动的,本公司将给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其他
本管理办法如有修改,以每次比质比价评审会之前的通知或补充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本公司自行组织、实施。
附件一:
比质比价产品实物质量评分细则(总计10分)
产品质量评价采用扣分法,每项得分为总分减去扣分数,每项最低得分为0分。
各项得分之和为产品质量得分,所有数据为评价期内该产品的统计数据。
1、产品验收(5分):
入库验收扣分=(收不合格批次/验收总批次)*5分
2、装配现场质量(3分):
出现一次严重质量事故扣3分;出现一次一般质量事故扣1分;
3、整机可靠性试验(2分):
在公司整机出厂试验测试过程中:
每起故障扣分:
1分;
附件二:
质量保证能力评分细则(总计20分)
1、质量体系(15分)通过本公司第二方质量体系评价,综合评分90分以上的供应商得分为15分;综合评分85分以上得分为13分;综合评分80分以上得分为12分;综合评分70分以上得分为11分;综合评分60分以上得分为10分;综合评分60分以下得分为4分。
经本公司认可,因该供应商组织机构限制无法健全质量体系而对其进行工艺评审的,其综合评分得分标准为在工艺评审得分基础上减3分。
已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的供应商得分为12分(包括ISO/TS169
49、ISO9000、QS9000等标准认证)经本公司第二方质量评价后以本公司评价得分为准;第二方质量评价或工艺评审、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均未开展的供应商,已经过本公司质量体系调查合格的得分为8分。
2、质量索赔(3分)未发生质量索赔的供应商得分为3分;质量索赔相对数(以供货量为准)与上年比较下降50%以上的得分为2分,下降20%以上的得分为1分;对索赔工作配合不及时的供应商,每次扣0.2分。
3、质量改进(2分)未发生过质量问题,能主动开展质量改进,提高产品质量的供应商得分为2分;对质量信息反馈、处理及时,纠正措施适当,质量改进效果好的供应商得分为1分;对质量信息反馈、处理不及时,整改不积极的供应商,每次扣0.2分。
附件三:
对供应商产品开发能力的评分细则(总计5分)本评分细则仅用于比质比价过程中对供应商产品开发能力的评价。
供应商通过第三方ISO9001、QS9000或TS16949含产品开发要素认证通过得分为1分;参与该产品的开发试制得分为1分;首家批量供货的得分为2分;在新产品开发试制或质量攻关改进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得分为1分。
以上得分可累计。
附件四:
对供应商交付质量的评分细则(总计15分)
本评分细则仅用于比质比价过程中对供应商产品交付能力的评价。
供应商在资源信息传递上不准确、不及时造成本公司生产均衡破坏的,每起扣5分;造成本公司总成发交期破坏的,每起扣5分;供应商未按要求超计划送货,情节严重的每起扣3分;供应商未按本公司有关规定,出现其他违规现象,扣2分;以上扣分可累计,扣完为止。
湖北车桥有限公司比价表
物资比质比价工作总结我机物科在上级领导和业务部门指导下,在工区领导的支持帮助下,结合本工区的具体情况,对**周边地区的地材、钢材等大宗材料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了解,对生产能力强、质量有保证的生产厂家进行了筛选,进行了比质、比价采购。
我们的原则是:
一是比价采购、货比三家的原则;二是价低质优、信用至上的原则;三是实力为先、保障供给的原则,运用这三个原则,我们为单位节约资金约189.3万元。
一、砂子采购砂子是本项目的主要材料之一,总计方量约为16.5万方,其中运到红边岭搅拌站约12万方,到**制梁场约4.5万方,在众多的砂场中,我们选出了三家质量好和生产能力强,保证全天候供应的砂场,针对价款进行了比较和洽谈,其中,**区白土镇明华专业沙石场的中砂到红边岭搅拌站(运距23公里)单价为53元/m3,到**制梁场(运距36公里)单价为63元/m3,昌盛沙场报价为:
到红边岭搅拌站56元/m3,到**制梁场66元/m3,新村沙石场报价为:
到红边岭搅拌站55元/m3,到**制梁场65元/m3,我们最终选择了质优价廉实力强的**区白土镇明华专业沙石场。
仅此一项节约资金49.5万元。
质管员岗位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坚持质量效益的原则,承担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在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2、依据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制定本部门的质量工作计划,并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实施;
3、负责质量管理文件在本部门的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4、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药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监督,定期对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在公司内部有效行使否决权;
5、在公司各部门的协助下,做好本公司的质量培训、教育工作;
6、负责对上报的质量问题进行复查、确认、处理、追踪;
7、负责对药品养护工作的业务技术进行指导;
8、负责处理药品质量查询。
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填写质量查询登记表,及时查原因,迅速予以答复解决。
9、负责质量信息的管理工作。
经常收集各种药品信息和各种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组织传递反馈,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
10、负责不合格药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废药品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药品相关记录;
11、收集、保管好本部门的质量资料、档案、督促各岗位做好各类台帐、记录、保证本部门名项质量活动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12、协助部门领导组织本部门的质量分析会,做好记录,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和各类信息处理单;
13、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质管员岗位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坚持质量效益的原则,承担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在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2、依据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制定本部门的质量工作计划,并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实施;
3、负责质量管理文件在本部门的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4、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监督,定期对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在公司内部有效行使否决权;
5、在公司各部门的协助下,做好本公司的质量培训、教育工作;
6、负责对上报的质量问题进行复查、确认、处理、追踪;
7、负责对产品养护工作的业务技术进行指导;
8、负责处理产品质量查询。
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填写质量查询登记表,及时查原因,迅速予以答复解决。
9、负责质量信息的管理工作。
经常收集各种产品信息和各种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组织传递反馈,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
10、负责不合格产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废产品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产品相关记录;
11、收集、保管好本部门的质量资料、档案、督促各岗位做好各类台帐、记录、保证本部门名项质量活动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12、协助部门领导组织本部门的质量分析会,做好记录,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和各类信息处理单;
13、负责产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器材供应处物资采购比质比价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资采购活动,加强物资采购管理,优化物资采购渠道,增加物资采购透明度,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整体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局有关文件,并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全局生产建设物资的采购。
第三条
物资采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实、守信”的原则,坚持从生产厂家订货,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积极发展新的生产能力强、商业信誉好、产品质量优良的生产厂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提倡开放市场,保护正当竞争,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为招投标及比质比价采购设置障碍。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
成立处物资采购比质比价招标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张福兴
副组长:
曹辉耿黎明刘长远王建利
成员:
由物资管理科、物资市场管理办公室、技术监督科、财务科、审计科、监察科及各业务科室的领导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机关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处物资采购比质比价招标管理政策,协调处理比质比价、招标采购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领导、监督全处物资采购工作,包括确定招标物资范围,负责研究决定投标单位,负责组织审查招标文件、标底,决定招标的方式,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招标全过程,定期组织召开采购价格分析会议。
(3)调解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否决违反招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决定对物资采购过程中个人的奖惩;
(4)领导、监督供应站比质比价领导小组的工作。
第五条
物资市场管理办公室是物资采购招标工作日常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1、制订和修订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及规定。
2、组织招标工作。
3、负责将招投标情况及相关招标资料向有关部门备案。
4、做好文件建档和资料保存工作。
第六条器材供应处物资采购比质比价招标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物资采购比质比价联合办公室,设置物资计划与价格管理岗、物资市场管理岗、质量管理岗等岗位,该办公室是物资采购比质比价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
物资采购比质比价联合办公室职责:
(1)审查物资采购计划。
(2)审查供货方资质。
(3)参与物资招标采购活动。
(4)审查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5)审查物资采购价格。
(6)收集物资的市场、价格信息。
(7)对比质比价采购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8)对违反比质比价采购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处理。
第七条
有采购权限的供应站、外部市场供应部成立由站(部)领导、管理、业务等人员组成的比质比价领导小组。
职责:
落实处物资采购比质比价招标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开展本部门的物资采购比质比价及招标工作,定期向处物资采购比质比价招标管理领导小组汇报本站比质比价招标采购工作开展的情况。
第三章招投标管理
第一节招标采购物资范围
第八条
招标采购适用于大宗、大额、长线、常用物资的采购。
第九条
处业务科室单项订货金额在10万元以上(设备为3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设备为50万元以上)的,其他采购部门订货金额在5万元以上能招标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以上为不含税金额)。
第二节招标采购原则及方式
第十条招标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厂商,维护招投标双方合法权益;
二、招标工作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规的规定,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采购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五、扩大生产厂家参与比例,除国家或行业内必须流通企业参与物资外,严格控制经销商参与招议标及电子采购。
第十一条
对大宗、通用、生产厂家较多的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第十二条
对某些技术难度高、工艺复杂的大型非标设备、专用设备、专用材料、专用工具等,根据使用单位的书面报告和局有关处室的意见,经比质比价联合办公室及监察部门审查后,由处主管领导审批可采用议标方式采购。
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招、议标采购的,业务科室要写明情况,报物资采购比质比价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批,供应站报本部门物资采购比质比价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四条
业务科室根据物资计划、需求预测、库存储备等认真选择招标方式,拟定被邀请的投标人(邀请招标投标人不少于三家),提出申请,报处比质比价联合办公室及主管领导审批,按照本办法组织招标采购活动。
其他采购部门报本部门物资采购比质比价领导小组审批后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本办法组织。
第十五条
电子市场交易前,金额符合招标规定的必须先招标,签订合同时,应备齐招标及电子商务相关资料。
电子采购可根据委托单或上级文件规定直接点击。
第三节招标的程序
第十六条
招标准备
一、招标人根据招标物资品种、自然属性、消耗规律等因素,研究确定招标小组成员,招标小组成员一般由局市场运行处、监察处、设备管理处、工程技术处、技术监督与安全环保处、价格定额中心、多元开发办公室、器材供应处等处室和使用单位及技术经济专家组成。
二、招标人制订招标的技术条件、商务条件,即确定准备采购物资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付款条件、投标人应提供的资信条件、交货条件、投标保证金金额等。
三、确定投标人。
在华北石油物资供货网络成员中优先选择具备完成投标任务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代理商,并征求、听取局有关处室及使用单位的意见。
投标人为华北石油物资供货网络内企业的主要审查市场准入证及准入范围,网络外企业办理入网手续后方允许其参加投标,一级代理商需携带代理授权书(原件)。
四、准备招标文件。
主要内容包括招标人的名称、招标要求、适用合同文本、合同条款、招标物资商品说明、技术要求、投标人须知、招标纪律、评标原则(原则上采取标底评标方式,其它方式由业务部门或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交准备会议讨论)等。
五、业务部门向投标人发布招标邀请函或招标通知。
六、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或增加附加条件,个别变更和补充的在投标截止日期七天前,书面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如有重大变更则应顺延投标截止日期。
七、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八、标底的确定。
标底在招标会现场经评标小组讨论后确定,标底一经确定,应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泄漏。
第十七条
投标
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招标活动收取各投标人100元标书费,50万元至200万元(含200万元)收取200元,2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收取400元,500万元以上收取600元,议标按标的额的0.5‰收取标书费(标书费金额按百位取整,最高不超过1000元),仅有两家投标人的标书费收取按照招标标准执行。
局内企业及战略供应商不收取标书费用。
二、投标人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详细地填写投标书及各种附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投递给招标人。
三、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四、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五、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十八条
开标、评标与定标
一、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公开方式进行。
二、自发出招标文件到开标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一个月。
三、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邀请局有关处室、生产单位和辖区供应站等有关单位参加。
开标前宣布由招标人确定的评标小组成员和评标原则,开标必须公开进行,当众开启标书,公布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并做好记录。
四、评标由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小组。
评标前评标小组应制订出招标程序、评标标准、评标规则和评标纪律。
五、评标小组认真研究有关投标资料,必要时听取投标人答辩,按照质量第
一、平等竞争的原则合理评标,并实行质量信誉一票否决的方式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中标人原则上只取一家,但考虑生产建设实际和及时供应需要,由业务部门及使用单位根据各投标人履约能力或其它原因提出书面建议,中标人数量可采取多家中标的办法。
六、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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