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看企业劳动关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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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看企业劳动关系
从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看企业劳动关系
一、富士康跳楼事件回放
具体事件
二、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管理简述
(一)劳动关系定义以及特点
所谓劳动关系,是指在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分别归属于不同所有人的情况下,劳动力所有者按生产资料所有者的指示工作,生产资料所有者向劳动力所有者支付工资,从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点:
1、劳动关系只是与劳动现象相关的社会关系之一。
与劳动相关的社会关系,还有加工承揽、客货运送等由一方向另一方交付一定劳动成果,而对方给付相应报酬的社会经济关系。
而劳动关系是一种由一方按另一方的指示进行劳动,无论劳动成果如何对方均应给付相应报酬的社会经济关系。
2、劳动关系是雇用关系的一种。
所谓雇用关系,就是一方于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内为另一方进行劳动,无论劳动成果如何,对方均给付相应报酬的社会经济关系。
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对劳动关系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分别下了定义,所谓广义的劳动关系即为雇用关系,而所谓狭义的劳动关系即为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3、社会保障关系、劳动行政管理关系并非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和生产资料的所有者。
社会保障关系、劳动行政管理关系的主体中却还包括政府,因而不是劳动关系,只是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经过法律调整便形成劳动法律关系;而社会保障关系和劳动行政管理关系经过法律调整便分别形成特定的行政法律关系。
对于社会保险法律关系和劳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而言,劳动法律关系只是它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得以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
(二)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
1.劳动关系的主要表现形式
(1)合作
合作是指在就业组织中,双方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规则的行为。
这些制度和规则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以正式的集体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形式,甚至是一种非正式的心理契约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冲突
对员工及工会来说,冲突的形式主要有罢工、旷工、怠工、抵制等。
对用人方来说,冲突形式有关闭工厂,惩处或解雇不服从领导的员工等。
2.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框架
(1)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的特点
①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六种劳动关系调节形式。
一是通过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的调节;
二是劳动合同规范的调节;
三是集体合同规范的调节;
四是员工代表大会的调节;
五是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规则的调节;
六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调节。
(2)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的特点:
1.制定主体的特定性。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以企业为制定的主体,以企业公开、正式的行政文件为表现形式,只在本企业范围内适用。
2.企业和劳动者共同的行为规范。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市规范在劳动过程中的企业和劳动者之间以及劳动者相互之间的关系。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所调整的行为是作为劳动过程组成部分的用工行为和劳动行为,既约束全体劳动者,又约束企业行政各职能部门和企业的各组成部分。
3.企业经营权与员工民主管理权相结合的产物。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以规范化、制度化的方法协调劳动关系,对劳动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行为,是企业以经营权为基础决定的、行使用工权的形式和手段。
制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必须保证企业员工的参与。
企业员工既有权参与相关制度的制定,又有权对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
(三)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1.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其主要内容为:
(1)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2)员工招收录用条件、招工简章、劳动合同草案、有关专项协议草案审批权限的确定;(3)员工招收录用计划的审批、执行权限的划分;(4)劳动合同续订、变更、解除事项的审批办法;(5)试用期考查办法;(6)员工档案的管理办法;(7)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保存办法;(8)集体合同草案的拟定、协商程序;(9)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的档案移交办法、程序;(10)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修改、废止的程序等。
2.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是企业依法制定的、全体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每位员工都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方法、程序和有关规程的统一规则要求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保持全体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方式和联系方式的规范化,以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其主要内容为:
(1)时间规则。
作息时间、考勤办法、请假程序、办法等;
(2)组织规则。
企业各直线部门、职能部门、或各组成部分及各类层级权责结构之间的指挥、服从、接受监督、保守商业秘密等的规定;(3)岗位规则。
劳动任务、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等;(4)协作规则。
工种、工序、岗位之间的关系,上下层次之间的连接、配合等的规则;(5)品性规则。
言语、着装、用餐、行走、礼节等规则;(6)其他规则,等等。
3.劳动定员定额规则。
(1)编制定员规则。
企业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企业机构的设置和配备各类人员的数量界限。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外,企业按照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自主决定内部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和人员配备;
(2) 劳动定额规则。
在一定的生产基数水平和组织条件下,企业制定的劳动者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或工作所需要的劳动消耗量标准。
分为工时定额和产量定额两类。
4.劳动岗位规范制定规则。
劳动岗位规范是企业根据劳动岗位的职责、任务和生产手段的特点对上岗员工提出的客观要求的综合规定。
在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劳动过程中,劳动岗位规范是安排员工上岗、签订上岗协议和对员工进行岗位考核的依据和尺度。
包括:
(1)岗位名称;
(2)岗位职责;(3)生产技术规定;(4)上岗标准。
5.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6.其他制度。
工资制度、福利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培训制度等,这些制度都与协调劳动关系有着直接的联系,并且反映着劳动关系的实质内容。
三、从富士康跳楼事件看企业劳动关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过于强调书面契约劳动关系,忽视员工的心理契约建立
1.劳动关系管理上法律要求的符合性与员工期望的冲突性。
从法律以及制度的层面上说,除员工的加班时间超过法定的每月36小时之外,其他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劳动保护等没有暴露出违法性,相反,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初,富士康在其他企业主动规避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主动提出与未达到10年服务期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政府以及新闻媒体的调查结果来看,并没有富士康违法的消息。
但是法律的标准只是最低的要求,从跳楼者的年龄以及原因来看,他们大都是新一代的农民工,不为生存,只为寻求发展机会,并体验生活;有一定文化,期待被尊重,维权意识强;期待工作有技术含量;期待融入城市生活。
富士康的管理层并没有从员工的期待角度上重视员工,导致劳动关系的法律和谐上,表现出了“跳楼冲突“。
2.强调劳动关系管理的刚性要求,忽视劳动关系管理的柔性建设
富士康作为台资企业的代表,非常强调流程管理,而且管理严格,纪律制度不仅细化,而且非常严格。
相继爆出的富士康深圳和北京保安的暴力“执法”比较突出的说明了富士康刚性管理的现象。
郭台铭自己说他不太看上那种松散的、民主方式的管理,他更注重的是合理的集权主义的管理。
但是客观上导致员工更多的是一种强迫式的服从,可能会导致极端的反抗,在劳动关系的外观层面上会引起“冲突”的表现。
3.重视劳动关系建设的制度层面,忽视劳动关系中的人性层面
客观来说,富士康的待遇是不错的,无论是在深圳还是珠三角都是有竞争力的,这在其每次招工,厂门口都聚集了大批应聘者可以看到。
但是,正如不少富士康员工所反映的,单调重复的工作已把他们训练成了机器人,“我们基层员工很辛苦,每天像机器那样做来做去,被训练成一台机器.”这种印象体现在富士康的员工管理上,就是一种“机器式”的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企业提供良好的待遇给员工,员工必须向优质的机器一样制造出产品,完全不考虑员工的心理感受的需求。
富士康员工反映“那些管理人员对员工施加的压力太大了,产量没达到,就强迫员工加班。
”
人不是机器,这样的后果非常容易引起员工对企业和管理层的极端反感。
达不到企业劳动关系建设所期望的目的。
最终也导致富士康被人成为“血汗工厂”的印象。
4.劳动关系的调节形式方面以单向的用人单位控制为主导,忽视员工的参与调节
严格地说,富士康的劳动关系管理是以企业对员工的控制为手段和目的,是一种单向的强硬型劳动关系管理。
富士康既没有员工大会的定期沟通,也没有员工代表大会的协商,企业与员工之间劳动关系始终是一种单向的形式,企业没有也不原意接收员工的反馈,这样的一种单向劳动关系管理模式最后就导致剧烈的冲突结果。
四、加强企业中的心理契约管理,建设和谐企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中的一中基本的社会关系,其本质是一种经济关系。
心理契约存在于劳动关系之中,它是员工与组织之间对相互责任的感知。
心理契约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一种重要机制。
加强组织中的心理契约管理,有助于和谐劳动关系,以及和谐社会的实现。
(一)心理契约的定义心理契约是企业和员工对对方付出什么和同时又应得什么的一种主观心理约定。
在企业内部,心理契约是员工与组织之间对相互责任的感知,这种责任是没有明确规定和成文的。
心理契约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隐性契约,是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
和谐的劳动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是心理契约管理得当的结果。
(二)心理契约的特点现代企业管理过程中,劳动契约的履行一般都能得到重视,而心理契约却常常为各级管理者所忽视。
心理契约实质上是一种情感性契约和关系契约,是形成企业凝聚力和团队氛围的,以及和谐劳动关系的无形的手段,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心理契约是针对劳动者个性化的心理需求而确立的。
在一个组织内部,每个劳动者由于背景、资历不同,其需求和动机存在很大的差异,即使同一个劳动者在职业生涯的不同发展阶段,其心理需求也不一样。
人们在与组织建立心理契约时,对付出与回报的关系总是要结合自身情况有所选择取舍,劳动者的需求层次不同,所形成的心理契约也各不相同。
其次,心理契约是动态变化的。
正式的劳动契约一般来说是相对稳定的,很少发生改变,即使发生改变也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后方可生效;而心理契约却处于不断变更的状态,这就要求契约的双方根据环境变化和企业的发展来确定其内涵,而不是一成不变,同时要求心理契约的内容随着企业的变化,以及企业成员需求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
再次,心理契约是建立在承诺和信任基础上的主观心理活动。
它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其具体内容是劳动者个体对他与组织之间相互责任的认知,它是行为人对自己付出之后能够得到回报的一种期望。
劳动者对他与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有自己特定的体验,即使面对同一事实,其他任何人的理解都不可能替代劳动者自己的体验。
正是心理契约的这种主观性特点,使心理契约的内容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这给管理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必须要运用高超的管理艺术来管理心理契约,善于捕捉和发现雇员的心理变化,及时跟踪处理并适时调整心理契约的内容。
最后,心理契约具有双向性的特点。
它反映了企业与员工对自己在企业中的权利、发展方面的期望,另一方面也是企业对员工在忠诚与责任方面的期望,这种双向性说明了契约双方在心理契约中具有同等的地位,也意味着心理契约一旦不能实现就会产生失落感,心理契约被违背时则产生更为强烈的消极情感。
在企业长期发展过程中要避免人心离散和员工懈怠,就必须构建稳固的心理契约关系,实施心理契约管理。
(三)心理契约及其管理对劳动关系管理的意义 劳动关系是经济关系中最为关键的环节,而和谐社会是以劳动关系为基础的。
劳动关系不稳定不和谐,社会和谐无异于沙上建塔。
组织中的心理契约管理即对雇员和组织双方责任与义务的交换关系的感知和理解,是构建组织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员工和组织之间的心理纽带,它影响到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满意度、对组织的情感和员工的流动率,并最终影响到组织目标的达成效果。
在劳动关系的调整和维护中,心理契约及其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1.心理契约及其管理有助于企业与员工双赢的劳动关系。
员工心理契约管理的过程也就是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创造性和智慧的过程,是保证员工高水平产出内聚力和承诺的过程;做好心理契约的管理可以避免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工作效率缺失;心理契约的隐性规约可以使员工在动态条件下持续保持与企业的良好关系,充分把自己看作企业的主体,将个体的发展整合到企业的发展之中,从而使企业组织充满活力。
2.心理契约与劳动关系内容的动态适应性有助于企业内部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心理契约是一个复杂的心理结构,其内容会因性别、年龄、组织规模、企业性质和时代背景等因素的影响而不同。
具体来说,对员工的责任,过去比较强调忠诚、高出勤率、绩效好和和遵从权威;而现在则强调内部的创新、和谐适应性和高绩效;对雇主的责任,过去期待的是连续、工作稳定、培训和生涯发展,现在期待的提高劳动报酬。
可见要维系员工心理契约的动态平衡就必须使其心理契约的内容与劳动关系的内容保持动态的适应性。
只有这样才能使员工的心理契约减少被违背的可能性,从而相应地减少员工由于心理契约的违背而带来的员工态度和行为的负面影响。
3.良好的心理契约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满足员工个性化的心理需求,提高工作满意度。
员工管理中的心理契约,虽然不同于劳动契约那样把个体和企业双方的相互责任以合同的形式呈现出来,但双方的心理约定却十分明确地告之对方应有的责任,使得企业和员工都成为契约的主体。
只有双方积极进行有效的沟通,尽量领会对方对自己的心理期望,就能使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得以充分的发挥。
心理契约一方面是针对员工个性化的心理需求而建立的可以满足不同层次员工的需求,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另一方面心理契约是动态变化的,可以随时做出修订、调整,满足员工需求的变化。
4.对于心理契约类型的正确理解和把握有利于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
一些研究者根据绩效要求和时间结构两个维度把心理契约划分为四种类型。
时间结构维度指的是雇佣关系的持久性程度;绩效要求维度指的是作为雇佣条件的绩效描述的清楚程度。
根据两个维度划分的心理契约类型如下:
交易型、变动型、平衡型和关系型。
交易型和变动型的优秀员工是非常容易流失的。
交易型的员工具有工作任务明确、流动率高,对组织承诺和认同感低的特点,组织应尽量少设相应的岗位。
这类员工的心理契约中,短期报酬及承诺的时效要求较高,而对长期的福利关注不多,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制定薪酬政策,实行动态的管理。
变动型的员工,具有较高的工作不确定性、较高的不稳定性和较高的流动率的特点。
在组织结构调整时应对其中比较优秀的员工尽快明确工作任务或尽快签定劳动合同。
平衡型员工组织认同感较高,协作感强,在组织中工作时间较长。
关系型员工具有强烈的身份感和稳定性强的特点。
具有平衡型和关系型特征的员工,往往是企业的核心员工,并且在企业工作时间较长,对企业的商业模式、客户资源比较了解,这些员工一旦流失,将导致人力资源重置成本非常高,对企业的伤害也很大。
(四)做好员工的心理契约管理,构建企业内部和谐的劳动关系 做好员工的心理契约管理,构建企业内部和谐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注重对员工的思想引导,提高凝聚力和向心力。
首先,就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经常与员工沟通交流。
其次要引导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将员工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
企业利润达到或超过目标时,让员工分享企业经营的效果。
2.强化沟通并将心理契约明晰化。
心理契约是以企业与成员之间相互的心理期望为基础的,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强调信息沟通,是因为及时有效的沟通可以削弱和消除不可预见因素对已有心理契约带来的消极影响。
而心理契约构建的起点就是进行有效沟通,可以明确双方的需求,了解双方除在经济、制度契约之外隐含的期望,以实现个人与职位,个体与企业之间的匹配。
建立公平合理的心理契约,这一环节也正如签订经济契约一样,签订的是心灵的契约,这种契约越明晰,今后它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的作用就越大,它被破坏的可能性就越小。
3.营造以人为本的文化氛围。
以人为本的现代企业文化指的是企业的文化价值观应建立在注重人的能力并使之充分发挥的基础之上,企业的一切管理活动都要围绕如何正确发挥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来进行。
企业要构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相应地要求企业应当为员工的能力发挥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宽松的环境,构建一个利于员工发展的文化机制。
企业要为员工描绘出企业和个人发展的远景。
在塑造远景时,一方面,注意与员工的价值观相吻合,采用共同的价值观则会在心理上和员工共鸣,员工乐于奉献自己的忠诚和才能;另一方面,设定目标则要考虑其挑战性。
这一点对于员工非常关键,让其有更大的空间发挥其才能,提高他们对管理者和企业心理的认同程度,为进一步巩固心理契约奠定基础。
4.采用内在激励和外在激励结合来满足员工的需求。
一方面,应建立适应员工工作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和自主性特点的劳动监督与管理制度,当然,应当明确给员工提供较高的工资奖金等经济报酬远远不是最重要的条件,员工同样关注来自管理者的尊重、理解等,这甚至被看成更加重要的报酬。
另一方面,要建立满足员工内在需求的成就激励机制,这种激励机制建立在对员工自我实现人性的假设上,给予员工较大的工作自主权,注重从内心深处激发员工的内在潜力、主动性和创造性。
5.运用柔性管理方式。
柔性管理本质上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管理,要求用柔性的方式去管理和开发人力资源。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要使顾客满意,首先要以员工满意作为基础和条件。
人力资源的柔性管理是在尊重人的人格独立与个人尊严的前提下,在提高广大员工对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与归属感的基础上,所实行的分权化的管理。
柔性管理的最大特点,在于它主要不是依靠外力,而是依靠人性解放、权力平等、民主管理,从内心深处来激发每个员工的内在潜力、主动性和创造精神,使他们能真正做到心情舒畅、不遗余力地为企业不断开拓新的优良业绩。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企业员工的素质也在不断提高,员工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企业也必须不断更新劳动关系管理的模式,改变以前以控制和强迫的模式,留人要留心,重视员工的的沟通与人性化管理,真正建立起企业员工之间的长久稳定的心理契约,达到企业与员工双赢共同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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