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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专工作手册版定稿资料
毕业论文工作手册
教务处
2016年11月
目 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1
湖南幼专毕业论文工作管理规定4
湖南幼专毕业论文任务书9
湖南幼专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指导老师用)11
湖南幼专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交叉评审用)12
湖南幼专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答辩用)13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填写说明14
湖南幼专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15
湖南幼专毕业论文规范16
湖南幼专毕业论文工作流程2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2004]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教学系批转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实现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新要求,现就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重要意义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同时,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各类普通高等学校都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制定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处理好与就业工作等的关教学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决不能降低要求,更不能放任自流。
二、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管理工作
各类普通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与管理,围绕选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环节,制定明确的规范和标准。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
要根据不同专业学科特点和条件,研究建立有效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模式和监控制度。
要重视研究和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改革和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校内外实习基地,高度重视毕业实习,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水平。
三、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管理工作
当前,要重视解决指导教师的数量和水平不适应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需要的问题。
要统筹教师队伍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确保指导教师数量的足额到位。
要通过建立制度和奖惩机制,从严治教,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增强责任意识,使其集中精力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提倡建立校内外指导教师相结合以校内教师为主体的指导教师队伍,加强在各类实践活动中对大学生综合能力的训练。
四、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风建设
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学风教育,使学生理解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对自身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具有深远的影响。
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切实纠正毕业设计(论文)脱离实际的倾向,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行为。
五、高职高专学生的毕业设计要充分体现其职业性和岗位性
高职高专学生的毕业设计要与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紧密结合,可以采取岗前实践和毕业综合训练等形式,由学校教师与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指导,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选题,确定训练内容和任务要求。
时间应不少于半年。
对高职高专学生要加强毕业设计环节的规范管理,加强过程监控,严格考核,采取评阅、答辩、实际操作等形式,检查和验收毕业设计成果。
六、要保证经费投入,努力改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本条件
高等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大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经费投入,采取切实措施改变当前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投入不足的状况。
改善实习、实验及工作条件,为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认真研究和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
要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推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教育部将在适当时候开展专项检查,在今后的教学评估工作中也将加大对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考察力度,并将其列为确定评估结论的关键指标。
请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精神,并将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部高等教育司。
二OO四年四月八日
毕业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毕业论文是我校专科人才培养方案中一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对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的、综合的检验,对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学我校专科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毕业论文工作目的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初步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作为学生在校期间一次较为系统的综合训练,应注意以下几方面能力的培养,并根据专业性质的不同有所侧重:
(一)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独立分析、解决一般教学、管理等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运用专业方法与手段获取信息或结果的能力;
(三)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能力及创新能力;
(四)调查研究、实验数据处理、阅读外文资料、使用计算机及文字表达的能力。
第三章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
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由主管校长领导,实行学校、教学系、教研室三级管理。
(一)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教务处宏观管理、组织、指导、协调毕业论文工作,制订毕业论文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毕业论文检查、评估和总结,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开展经验交流推广等活动。
(二)教学系成立以主管教学副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教学系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订毕业论文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布置毕业论文任务,进行毕业论文动员;审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题目;组织毕业论文质量检查与工作评估;组织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答辩、成绩评定,负责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组织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做好毕业论文归档等。
(三)教研室成立由教研室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论文指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学校、教学系有关毕业论文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论文实施细则;选配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组织毕业论文选题,并报教学系审批;组织毕业论文检查;负责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负责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并及时将学生毕业论文及相关材料整理交教学系资料室存档等。
第四章毕业论文的选题
第四条选题程序
毕业论文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结合生产实际、教学和科学研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经教研室研究讨论确定,报教学系审批。
在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前提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其他有利条件,提出毕业论文选题,按程序申请审批。
毕业论文题目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审核,教学系审批后执行。
已经批准的题目不得随意更改,确实需要更换题目必须按相应程序审批。
第五条选题原则与要求
(一)毕业论文题目选择应满足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要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使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过程中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获得比较全面的训练。
(二)题目难度要合理,份量要适当,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对优秀学生可适当加大份量和难度。
(三)论文类题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四)设计类题目应具有实用意义,切忌脱离实际;论文类题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及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文献综述类题目一般不能做毕业论文的选题。
(五)毕业论文题目必须一人一题。
(六)近三年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5%。
第五章毕业论文的进度安排
第六条教学系应提前两个月(一般为上一年度10月)组织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论文题目,经教研室研究审查,报教学系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条教学系应在三年制学生的第五学期、五年制学生的第九学期做好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和动员。
第八条选题和实习调研的时间一般为毕业论文工作时间的五分之一,实习调研结束后应确定选题和(或)文献综述等工作。
第九条毕业论文工作中应预留五分之一时间作为文档整理和答辩工作,并有两周以上的时间用于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十条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教学系应及时进行普查和工作总结,将毕业论文成绩单和总结报教务处。
学校视情况对毕业论文进行复查或抽查。
第六章毕业论文的指导和监控
第十一条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由教学系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指导教师应由具有指导毕业论文能力和实践经验的中级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助教和未从事过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论文工作。
第十二条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
第十三条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熟知《湖南幼专毕业论文规范》。
并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应着重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十四条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有:
(一)指导学生选题。
根据选题原则和要求,提出选题题目并附选题的主要内容、目的、要求和现有条件等供学生选择。
(二)指导学生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报教学系审批后下达给学生,并向学生交代清楚毕业论文的内容要求和进度安排。
(三)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指导教师因事或病请假,必须做好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安排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四)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条件,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加强对毕业论文撰写的指导,认真审阅初稿,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完善毕业论文。
(六)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后,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认真评阅批改,实事求是地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并给出建议成绩。
(七)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准备。
(八)收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成果,审查合格后在答辩前交所在答辩组验收。
第十五条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下几点:
(一)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论文的任务。
(二)要努力参阅一定的新技术、新信息资料,勇于创新,勇于实践,注意各种能力的锻炼和培养。
(三)尊敬师长,团结协作,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虚心接受教师和相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四)学生的论文书写进程可视具体情况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的前提下灵活安排,并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五)撰写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时,做到条理清晰,逻辑性强,符合写作规范,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进行撰写、打印和装订。
(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资料应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对外发表须事先征得指导教师同意。
(七)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合格者不得毕业。
第十六条为了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教师必须注意指导方式,在及时布置工作、检查进度、解答疑难的同时,要因材施教,严格要求,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培养。
第十七条毕业设计的全程监控采取以教学系自查与学校组织专家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七章毕业论文的撰写
第十八条撰写毕业论文是毕业论文工作的总结提高阶段,学生应对全部工作内容进行分析整理,归纳概括,推理判断,进而上升到理论的高度。
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时,要遵照《湖南幼专毕业论文规范》执行。
每篇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
第八章毕业论文的答辩
第十九条毕业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是毕业论文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教学系应成立以主管教学副主任为组长的答辩领导小组,负责本教学系的答辩工作,制订答辩规则、程序、要求以及时间、地点安排等,并提前一周将工作安排报教务处。
各教学系按专业成立答辩委员会(或小组),审查学生答辩资格,组织学生进行答辩,研究确定答辩意见和成绩等。
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一)毕业论文的初评或复评成绩不及格者;
(二)论文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
(三)论文在文字部分或设计部分不满足任务书所规定的最低要求者;
(四)抄袭他人成果或请他人代做者。
第二十条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学生应将毕业论文文本按封面、任务书及成绩单、目录、中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顺序装订成册,附录主要包括设计图纸、计算机程序、过长的公式推理过程等。
调研报告等材料整理好另行装订。
以上材料一并提交给指导教师审阅。
第二十一条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全过程进行全面考核,包括写作态度、资料搜集、论文质量及查同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实事求是地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和建议成绩。
第二十二条答辩前,教学系应及时向学生公布答辩委员会教师名单和学生参加答辩的日程、地点等。
并由教学系统一收齐学生的毕业论文分发给相应答辩小组成员审阅,同时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认真准备,写出答辩提纲,熟悉答辩过程中应知应会的内容,提高表达能力。
第二十三条答辩时,学生简述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回答答辩委员会的提问。
答辩委员会应针对该课题基本内容或关键性问题进行提问。
第二十四条答辩过程须指定专人记录,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成员需在记录上签字,并交教学系保存备查。
第二十五条答辩结束时,答辩委员会按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质量,参考指导教师的评语及建议成绩并根据答辩情况,写出答辩评语并评定出最终成绩
第八章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第二十六条毕业论文成绩评定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研究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学术研究的态度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可从写作态度、资料搜集、写作规范、论文质量、查同率、答辩中的自述和回答问题情况等方面综合考核。
应以学生以往的绩或指导教师的水平来决定。
各教学系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订具体的考核标准。
第二十七条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一般采用四级记分制(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成绩应成正态分布。
最终成绩的评定应参考指导教师的建议成绩并根据答辩情况由答辩委员会(小组)评定给出。
其评价标准为:
(一)优秀:
能很好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设计)选题新颖、适度,具有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研究方案合理、研究方法得当;论文(设计)内容完整,论证严密且有逻辑性,语句通畅,层次清楚;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完成的实物性能指标达到甚至优于规定要求;论文(设计)格式规范;答辩时概念清楚,表达扼要简明、重点突出,回答问题正确,具有知识深度与广度,且有个人独到见解。
对毕业设计成果突出的学生,在上述各条达到较好要求后,亦可评为优秀;
(二)良好:
能较好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设计)选题有一定新意;研究方案、研究方法合理;论文(设计)内容比较完整,论证较为严密且有一定逻辑性,语句通畅,层次清楚;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完成的实物性能指标达到规定要求;论文(设计)格式规范;答辩时概念清楚,表达扼要简明、重点突出,回答问题正确;
(三)合格:
能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设计)选题适度;研究方案、研究方法较为合理;论文(设计)内容基本完整,论证有一定逻辑性,语句通畅,论述有条理;说明书、图纸基本符合规范,完成的实物性能指标达到规定要求;论文(设计)格式规范;答辩时概念较为清楚,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四)不合格:
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设计)内容不够完整,论证缺乏逻辑性,思路不清晰,错误较多;说明书、图纸质量较差,完成的实物粗糙,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答辩时概念不清楚,原则性错误较多。
第二十八条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工作,严禁抄袭,一经发现,按不及格论处。
优秀比例一般控制在15%以下。
优秀论文经学校审定后,由各系发放优秀证书,学校在校园网上通报表扬。
第九章检查及管理
第二十八条教务处应对各教学系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还将组织专家组对各教学系各专业的优秀毕业论文和指导教师分别进行抽查、评审。
第二十九条各教学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定期检查工作,并接受教务处组织的抽查工作。
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告有关学生和指导教师,以便其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各教学系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有无改变课题内容的情况;
(二)有无课题工作量过重或不足的情况;
(三)课题进展情况;
(四)不能如期完成课题时的解决方案与途径。
第三十条各教学系要重视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学生教育工作,妥善处理好学生就业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之间的矛盾,努力减少和消除就业压力对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不利影响和冲击。
第三十一条各教学系应将毕业论文与毕业作品的题目、学生姓名、指导教师、评定等级及汇总,统一分类存档。
同时,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评优工作。
第三十二条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教研室要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做好毕业论文工作的质量分析和总结,各教学系在教研室总结的基础上,形成本期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全面总结,最后形成书面材料,于毕业前一个月送交教务处。
第十章评优及奖励
第三十三条评选要求
应届专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可以推荐参加当年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参评的毕业论文(设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为系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二)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有利于巩固和扩大知识面,有利于综合能力的培养;
(三)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四)主题突出,论点鲜明,论据充分,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语言流畅。
(五)重点推荐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三十四条评选办法
由各教学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议,根据评选要求和学生论文(设计)的真实水平,按照规定向学校推荐。
经评选,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授奖。
第三十五条评选时间及报送材料
各系于每届学生答辩后一周内按照要求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规范齐全的文本材料及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文档等报教务处。
须提交的文本材料包括:
(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1份。
(二)毕业论文(设计)1份。
第三十六条评选结果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出的学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将颁发学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学生200元、指导教师400元的奖励。
(二)学校将学生获获奖的论文汇编成集(电子版)。
附件:
1.教学系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模板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一览表
3.毕业论文任务书
4.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工作记录
5.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6.湖南幼专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指导老师用)
7.湖南幼专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答辩用)
8.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填写说明
9.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10.湖南幼专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
11.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汇总表
12.优秀毕业论文申报表
13.教学系毕业论文工作总结模板
14.毕业论文规范
附件1:
XXXX系XXXX届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前言:
写明意义和目的。
一、指导思想
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论文的教学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三、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
四、工作环节时间安排、内容及要求
(一)动员,举办讲座、培训,组织布置选题
(二)确定指导老师、指导学生人数
(三)选题与撰写任务书
(四)指导与撰写毕业论文
(五)阶段检查
(六)答辩与成绩评定
(七)毕业论文质量分析、总结与材料归档、保存
五、对学生的要求
××教学系(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一览表
(届)
教学系(盖章):
专业:
(师范/非师范)学生人数:
人
序号
学号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指导教师
论文类别
备注
姓名
职称
理论研究
应用研究
设计开发
其他
说明:
1.“指导教师职称”栏填该教师指导论文当年的职称。
2.请在“论文类别”相应栏内打“√”。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留教学系,一份按文件规定时间交教务处。
填表人签名:
年月日 教学系主管教学主任签名:
年月日
附件3:
毕业论文任务书
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
学籍号
课题名称
论文写作
起止时间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课题类型
()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开发设计;()其他类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与主要内容
二、课题研究的思路和主要方法
三、论文进度安排
四、指导老师审查意见
指导老师(签名)
年月日
五、教研室审核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月日
六、教学系审批意见
教学系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注:
1、此表由学生填写,指导老师审查,经各教研室主任、教学系教学副主任审批生效;
2、此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学生、指导教师、教学系各1份(存档)。
附件4: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工作记录
学生姓名
学号
教学系
专业
班级
指导教师姓名及职称
题目
第一次指导记录
教师签名:
年月日
第二次指导记录
教师签名:
年月日
第三次指导记录
教师签名:
年月日
第四次指导记录
教师签名:
年月日
说明:
由指导教师填写指导记录,不少于3次;本表一式一份,由教学系保存。
附件5: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序号
论文程序
评价项目
项目指标解读
分值
1
论文写作
写作态度
①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表现良好。
(10分)
②尊重指导老师,积极主动争取指导,独立按期完成各项预定的工作任务。
(10分)
20
资料搜集
①收集、整理各种信息与知识的能力强,查阅文献的内容和数量符合课题要求(10分)
②收集、整理各种信息与知识的能力强,查阅文献的内容和数量符合课题要求(10分)
20
2
论文质量
①选题符合专业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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