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工计价管理办法修改.docx
- 文档编号:29752330
- 上传时间:2023-07-26
- 格式:DOCX
- 页数:24
- 大小:43.43KB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修改.docx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修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验工计价管理办法修改.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修改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建设管理,规范验工计价行为,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正确掌握工程进度和计算工程投资完成额,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好建设资金,节约和控制建设成本,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铁建设[2006]211号)、《关于调整重大复杂Ⅰ类变更设计审查程序的通知》(铁建设[2009]633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验工计价是指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以及建设管理费用等开支中已完合格项目或工作进行验工和计价的总称,以下简称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组织建设项目的验工计价。
本项目完成的所有投资都应进行验工计价。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征地拆迁、其他工程等均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数量和计算工程价款;勘察设计费、工程咨询审核费、监理费等其他投资费用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作的数量和计价;建设单位管理费在批准的预算内,应按有效支付凭证进行归类统计计价。
第四条 验工计价应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方式或相关规定进行。
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如合同约定采用合同总价下的节点工期计价方式,验工计价应与合同约定的计价节点相对应。
第五条 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
(一)铁道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及鉴定后的修正总概算;
(二)公司组织建设并签订的征地拆迁、承包合同、监理、咨询、设计等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
(三)经批准的开工报告及施工图现场核对资料;
(四)铁道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
(五)公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六)公司下达的年度、季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
(七)公司签发的施工设计图和经审核的施工图数量;
(八)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变更设计、费用调整资料;
(九)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六条 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工作按先验工后计价的原则进行,真实反映工程和投资完成情况。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工程管理部是验工的归口管理部门;计划财务部是计价的归口管理部门。
各部门主要职责是起草和修订验工计价管理办法;指导各指挥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验工工作;按照实际验工数量确认工程价款;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价。
第八条 施工、监理、公司验工计价管理职责。
(一)施工单位负责按本办法和合同,以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报送验工计价文件,真实反映工程和投资完成情况。
(二)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已完的实体工程(含永久设备、征地拆迁工程)数量表和验工计价表及相关的质量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质量确认和计量,并在相关表格和封面签字盖章。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标段内全部工程负责。
(三)公司各指挥部负责对监理单位签认的施工单位出具的验工资料进行审核,并在相关表格和封面签字盖章。
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其他计价工作按公司相关部门工作分工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负责审核,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字。
(四)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负责对经指挥部签认的验工计价资料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并在相关表格和封面签字盖章。
(五)计划财务部负责对验工计价金额进行审核,编制验工计价汇总表,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字。
未经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签认的工程项目和数量,计划财务部不予计价。
计划财务部应根据工程投资完成情况,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已完工程数量的核实。
(六)验工计价资料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支付手续。
(七)所有参建单位都有积极配合上级及公司内部审计、投资评审、监察和稽查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 验工计价周期及流程
第九条 验工计价按“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两阶段办理。
工程竣工完成后进行末次验工计价,并据此结清全部工程费用。
(一)季度验工计价:
施工单位于季度第三个月末27日前(四季度在次年1月3日前),对当季实际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根据“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或计费标准,编制验工计价表及相关资料。
(二)末次验工计价:
施工单位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根据合同总包价及相关合同条款,编制末次验工计价表及相关资料。
第十条 季度验工计价及工作流程。
(一)建筑安装工程。
1、施工单位于每季度第三个月末27日前(四季度于次年1月1日前),依据合同(协议)约定的工程计量方法,统计经监理单位验收质量合格的工程量,按合同附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和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分标段、分章节填报季度已完工程数量表和验工计价表(附件1-6、附件10),验工计价表中的工程项目、定额费率、数量和单价,应与合同附表《工程量清单》一致。
2、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上报的验工计价资料后,3天内依据合同和有关规定,按设计图纸、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现场计量,对按施工组织已完工程的质量进行确认,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和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应及时派员协助监理单位进行计量,并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
若施工单位无故未能到场,监理单位所作计量复核结果有效,视为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监理单位对已完工程数量表、验工计价表审核签认后交指挥部。
3、指挥部负责对监理单位复核后的已完工程数量表、验工计价表3日(四季度于次年1月7日完成审核)内审查完毕,然后提交公司。
4、根据部门分工,公司工程管理部及相关部门3日内(四季度于次年1月10日完成审核)对已完工程数量表进行审核,签认后交计划财务部。
5、计划财务部在收到经工程管理部及相关部门签认的已完工程数量表和验工计价表后,在3日内审核完毕(四季度于次年1月15日完成审核),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以此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二) 征地及拆迁费用。
1、由地方政府承办的征地拆迁,指挥部负责审核汇总管段内经有关各方签字确认的征地拆迁协议及本季度征地拆迁完成数量表,工程管理部征拆办对各指挥部已完成的征地拆迁数量表进行汇总和审核,交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再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综合指标编制本季度已完成征地拆迁验工计价表,于季度末次月5日前提交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根据工程管理部征拆办提交的审核汇总验工资料进行计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作为征地拆迁计量与支付的依据。
已完成征地拆迁数量的确认由公司指挥部按公司《征地拆迁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办理。
2、由地方政府承担的“三电”迁改、地下管线防护及迁移、大型临时设施的临时用地及复垦费用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比照上款办理。
3、地方政府不承办的大型临时设施的临时用地及复垦,公司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办理,施工单位凭临时用地协议,经指挥部签认后,比照建筑安装工程验工计价。
(三)设备验工计价。
1、甲供设备由物资设备部按规定程序编制设备计价清单(附件1-2、附件7-9),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程序交计划财务部审核后列入“设备验工计价表”。
2、甲控设备(含安装设备和备品),待安装完成并单机调试合格(需联调的设备,应联调运转正常)后,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在现场逐项核实计量,重点检查设备购置协议、发票,设备及其保护装置有无损伤,运转是否正常,凭采购发票或转账清单填写安装设备数量表和验工计价表(附件1-2、附件7-9),经指挥部、公司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及计划财务部审核、签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审批程序同建筑安装工程验工计价程序。
3、经公司同意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安装设备(含非标设备),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经公司确认限价后,该部分设备待安装完成并单机调试合格后,按限价价格凭采购发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和保管记录和安装设备计价表(附件1-2、附件7-9),经监理单位在现场逐项审核签认后报送指挥部、公司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及计划财务部审核后计价,审批程序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4、安装工期较长的设备在货到后可以分阶段计价。
(四)概算内其他项目的计价办法
1、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第三方检测等列在概算第十一章其他费用和使用预备费的项目,其计价周期与相应季度的工程验工计价同时办理。
每个计价周期内最后一个月27日前(四季度于次年1月3日前)由各单位按规定填写验工计价表(附件11)并附完成工作数量或进度的证明文件,送公司有关部门审核签认后,报计划财务部办理计价(其中第三方检测等在施工现场有实物工程数量的项目,比照建筑安装工程办理)。
监理费需经指挥部审核签认后送公司有关部门复审。
2、建设管理费在批准的预算内,按照有效支付凭证进行归类统计,计划财务部依据合同、有效支付凭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汇总。
第十一条 末次验工计价。
末次验工计价在建设项目初验合格颁发接收证书、补充合同签订后进行。
施工单位编制末次验工计价表和验工计价汇总表,经现场监理单位签认后,作为竣工清算的依据。
施工单位按规定提报末次验工计价资料(含竣工验收报告等)报批,计划财务部组织各指挥部、公司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复查之后进行验工计价。
第四章施工合同内计价
第十二条合同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总价清单)的工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工程数量的变化而调整合同总价。
第十三条合同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工程按本季度实际完成并经审核签认的实物工程数量,以《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对应的工程项目和综合单价、单项费用包干进行验工计价,末次验工计价额为合同余额。
第十四条除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工程和费用外,超出《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项目、数量和费用以及合同中约定由总承包风险费支付的项目和费用,在合同实施中不得调整。
第十五条总承包风险费
1、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根据施工承包人与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及支付凭证于当季度计价。
2、其他总承包风险费可采用据实验工、分期按比例控制的计价方式。
按季度实际完成的投资额乘以总承包风险系数确定当季度计价限额。
每季度完成的由总承包风险费解决的工程或费用,如果低于当季度计价限额,按当季度实际计算费用计价,余额结转到下季度限额;如果高于当季度计价限额,则按当季度计价限额计价。
3、验工计价需附总承包风险费项目明细表及相关批准或证明材料。
4、总承包风险费余额在末次计价时全部计完。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措施费
暂按月预付、季结算、竣工清算办理计量支付。
即每月按当月投资计划中建安价值1.5%的70%预付,当季验工计价按实际完成建安价值的1.5%计价并调整,不足或超出部分在下月预支时调整。
项目竣工后进行清算,总额包干。
第五章施工合同外计价
第十七条按合同约定可调整合同价的,施工单位发生调价情况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和指挥部审核后报公司,公司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报批,经批准后由公司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在合同外验工计价。
第十八条总包价外计价调整时,只计算《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计量单位对应项目的工程数量增减,不计算《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规定内容所包含的子项目的数量增减或工程(工作)及费用的调整。
第十九条总包价外计价调整原则
(一)合同外变更设计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设计项目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变更设计项目的合价;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设计项目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确定的单价计算变更设计项目的合价;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设计项目的单价,由施工单位按照铁道部批复概算编制的招标概算原则和相应标段的中标降造率或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单价分析方法计算单价,经监理和公司审批后执行。
(二)甲供材料差价由公司物资设备部根据招标结果分季度审批,经铁道部批准后于当季度计价。
第二十条Ⅰ类变更设计按铁道部批复与施工单位签署补充合同进行验工计价。
重大复杂的Ⅰ类变更设计,由公司与施工单位签署暂定合同,增加投资的Ⅰ类变更设计,按依据批准概算编制要求框算增加投资部分的70%和铁道部相关规定进行验工计价,减少投资的Ⅰ类变更设计,扣回减少的费用;待部正式批复后,与施工单位签署补充完善合同进行工程结算。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由地方与铁道部共同出资且地方投资未纳入部年度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单项工程,验工计价中应明确各方投资额,根据实际情况,单独计价并分别建立台账。
第二十二条质量保证金:
每次按工程进度款的5%扣留,直至达到合同总额的5%。
返回比例及时间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
(一)开工报告未经批准者。
(二)工程质量不合格须返工或待处理者;
(三)对施工单位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或未完成的工程量;
(四)验工计价的项目、单价与合同不对应者;
(五)未列入年度施工计划和季度施工计划的项目;
(六)隐蔽工程未经检查,或未提供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试验资料,监理未签字者;
(七)对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发出质量安全通知书后未及时整改的工程;
(八)未按变更设计程序报批的工程;
(九)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四条 验工计价的复审。
上级单位及职能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已经办理完验工计价的工程项目、支付凭证等资料调取复审,也可以赴现场核对,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公司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并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第二十五条验工计价的标准化管理
(一)为实现验工计价的规范化、系统化、程序化要求,提高验工计价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验工计价报表必须实行计算机操作。
参建各单位必须统一使用公司规定的验工计价软件编制。
各咨询审核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应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设备。
(二)验工计价采用书面报表和电子报盘两种方式,电子报盘和书面报表应一致,当二者不一致时,以书面报表为准。
(三)验工计价报表、汇总表等各类上报资料的书面报表文件,各级签字必须齐全,未经签字或签字不全者,不予计价,签字人为计算机打印者无效。
(四)已完工程数量表和验工计价表统一采用A4纸格式,各类验工计价份数按以下要求上报。
验工计价报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一式八份(施工单位自留三份、监理单位一份、指挥部一份、公司三份);
(五)各参建单位对验工计价资料有关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编造、隐匿或者销毁。
验工计价资料保存期限应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1验工计价表(封面)
附件2验工计价汇总表
附件3合同内验工计价明细表
附件4合同外验工计价明细表
附件5已完工程数量表(封面)
附件6验工数量表
附件7设备计价明细表
附件8设备数量表(封面)
附件9设备验工数量表
附件10总承包风险费验工计价明细表
附件11其他费、预备费等计价表格式
验工计价流程
附件5
新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 ×××标段
二○××年×季度
已完工程数量表
负责人:
(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负责人:
(签字) 负责人:
(签字)
施工单位:
(盖章) 监 理 单 位:
(盖章) 指挥部:
(盖章)工程管理部:
(盖章)
填报日期:
20××年×月×日 审 核 日 期:
20××年×月×日 审核日期:
20××年×月×日审核日期:
20××年×月×日
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标段)验工计价工程数量表
二○××年×季度
施工单位:
正线里程:
第×页共×页附件6
章节
工程名称
计量单位
合同数量
施工图数量
本季完成
本年完成
开累完成
剩余
注:
工程名称栏应与计价表子项相对应
编制:
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
指挥部专业工程师: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附件1
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 ×××标段
二○××年×季度
验 工 计 价 表
本期计价金额:
元 审核金额:
元 批准金额:
元
本年计价金额:
元 年累金额:
元 年累金额:
元
开累计价金额:
元 开累金额:
元 开累金额:
元
负 责 人:
(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批 准 人:
(签字)
施工单位:
(盖章) 监理单位:
(盖章) 建设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标段)验工计价汇总表
二○××年×季度
施工单位:
正线里程:
第×页共×页附件2
章别
节号
工程项目及费用名称
合同金额(元)
本季验工计价(元)
本年验工计价(元)
开累验工计价(元)
清单内
清单外
小计
清单内
清单外
小计
清单内
清单外
小计
一
1
拆迁及征地费用
二
路基
2
区间路基土石方
3
站场土石方
三
桥涵
…
四
隧道及明洞
…
五
轨道
六
通信及信号
七
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
八
房屋
九
其他运设及建筑
十
大临和过渡工程
十一
其他费用
以上各章合计
总承包风险费
激励约束费
验工计价总额
编制:
年月日 计财部预算工程师:
年月日 计财部负责人:
年月 日分管副总经理:
年月日
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标段)清单内验工计价明细表
二○××年×季度
施工单位:
正线里程:
第×页共×页附件3
章节
工程项目及费用名称
计量单位
单价
(元)
合 同
本期完成
本年完成
开累完成
剩 余
数量
价值(元)
数量
价值(元)
数量
价值(元)
数量
价值(元)
数量
价值(元)
按章节
编制:
监理工程师:
计财部预算工程师:
日期:
日期:
日期:
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标段)清单外验工计价明细表
二○××年×季度
施工单位:
正线里程:
第×页共×页附件4
章节
工程项目及费用名称
计量单位
单价
(元)
合同
本期完成
本年完成
开累完成
剩 余
数量
价值(元)
数量
价值(元)
数量
价值(元)
数量
价值(元)
数量
价值(元)
按章节
编制:
监理工程师:
计财部预算工程师:
日期:
日期:
日期:
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标段)设备计价明细表
二○××年×季度
施工单位:
正线里程:
第×页共×页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计价 管理办法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