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作业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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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作业合同书
劳务作业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为确保工程工期,甲方需临时招募部分劳务人员,乙方自愿为甲方提供所需劳务人员,并服从甲方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双方就租赁机械作业中的责任、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劳务提供人资质情况
1.1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
1.2资质证书号码:
1.3发证机关:
1.4资质专业及等级:
1.5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第二条劳务作业的形式
2.1乙方是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质和能力。
乙方以自己的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根据工程管理的需要,临时编入甲方作业队并接受甲方施工管理,参与甲方组织的施工生产。
2.2甲方是使用设备和劳务单位,乙方是输出设备及劳务单位,双方是民事协作关系。
乙方提供的劳务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应服从甲方在施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治安、环保等方面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3乙方编入甲方队伍后,称谓为队工班,该临时组织对外的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代表人应配合甲方对该工班的行为负责,接受甲方的各项施工管理。
2.4双方现场负责人:
甲方:
工区长: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乙方:
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第三条劳务作业名称、作业范围、作业内容
3.1分项工程名称:
桩基钢筋笼、承台、墩柱、涵洞施工
3.2作业范围:
段桥梁桩基钢筋笼、墩台施工(具体作业范围及内容以甲方下发的作业指令为准)。
3.3作业内容:
一、碎石垫层:
基底清理、整平、抽水、碎石铺底,砂浆找平。
二、砼垫层:
基底清理、整平、抽水、模板支立加固(含模板、加固材料)、混凝土入模振捣及养生、模板拆除、现场倒运、修整堆码。
三、扩大基础、承台、涵洞基础砼:
模板支立加固(含涵洞模板;含涵洞、扩大基础、承台模板加固材料)、混凝土入模振捣及养生、模板拆除、现场倒运、修整堆码(模板用拉杆、螺栓、胶条、脱模剂材料费和安装费)、吊车使用费。
四、墩身、墩帽砼:
模板支立加固(含加固材料),脚手架安拆、混凝土入模振捣及养生(甲方提供地泵或汽泵,乙方配合)、模板拆除、现场倒运、修整堆码(模板用拉杆、螺栓、胶条、脱模剂材料费和安装费)、吊车使用费、砼输送泵安拆。
五、台身砼:
模板支立加固(含加固材料),脚手架安拆、混凝土入模振捣及养生(甲方提供地泵或汽车泵,乙方人工配合)、模板拆除、现场倒运、修整堆码(模板用拉杆、螺栓、胶条、脱模剂材料费和安装费)、吊车使用费、砼输送泵安拆。
六、垫石砼:
模板支立加固(含模板、加固材料),脚手架安拆、混凝土入模振捣及养生、模板拆除、现场倒运、修整堆码(模板用螺栓、胶条、脱模剂材料费和安装费)。
七、钻孔桩钢筋笼:
钢筋厂内钢筋运输装卸、钢筋笼制作加工、运输(包括厂内倒运及运至钻孔桩孔位)、钢筋笼砼垫块制作及安装、钢筋加工机具。
八、声测管钢筋及接地钢筋制作:
钢筋厂内钢筋运输装卸、钢筋制作加工、运输、接地钢筋安装、钢筋加工机具。
九、承台、墩台身、顶帽托盘、垫石钢筋、涵洞基础钢筋、墙身钢筋:
钢筋厂内运输装卸、钢筋制作加工、运输、安装、钢筋加工机具。
十、预埋件(综合接地、垫石预埋钢板、检测用的挂篮和围篮、沉降观测标等)的加工、安装,成品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加工、安装。
十一:
框架涵身砼:
模板支立加固(含模板、加固材料),脚手架安拆、混凝土入模振捣及养生(甲方提供地泵或汽泵,乙方配合)、模板拆除、现场倒运、修整堆码(模板用拉杆、螺栓、胶条、脱模剂材料费和安装费)、吊车使用费、砼输送泵安拆。
十二:
涵洞帽石砼:
模板支立加固(含模板、加固材料),脚手架安拆、混凝土入模振捣及养生、模板拆除、现场倒运、修整堆码(模板用螺栓、胶条、脱模剂材料费和安装费)。
以上工序还包括1、进退场施工机械及人员的调遣;2、临时营房租用和修建(含临时征地);3、保管甲方供应的各种材料、半成品等,以及砼灌注、钢筋安装工作内容所必需发生的技术措施、安全质量保障措施、文明施工及环保工作。
第四条劳务作业期限
4.1劳务作业期限:
暂定xx年6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4.2甲方根据现场工作面的提供时间,可对劳务作业期限进行相应的调整。
具体阶段性期限以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下达的指令或技术交底资料为准。
若过程中业主、监理及甲方根据工程总体进度情况要求调整作业期限,则以最终调整后的作业期限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4.3进度计划:
乙方按甲方要求组织机械设备和人员进场施工,确保作业期限。
若乙方的施工机械的技术性能或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已经或预计会影响后序分部分项工程的节点工期时,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4.4作业期限顺延:
如遇下列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作业期限相应顺延:
①重大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②不可抗拒力;③甲方原因。
第五条合同价款
5.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劳务作业的费用以完成实物工程量和综合单价方式进行计费,单价一次性包死。
在合同执行期间,对人工、机械和油燃料等一切价格变化不进行调价。
5.2综合单价包括为完成上述第三条3.3款全部作业内容所发生的人工,机械、小型材料,生产及生活所需的水、电、燃油消耗,配件,施工机具,管理,临建,调遣、人员食宿、利润、保险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不包含甲供商品混凝土、钢筋、钢筋笼、声测管、接地钢筋、预埋件等的材料费。
除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合同书附件1中未列项目,其费用已包括在列明的相关项目单价中。
5.3具体劳务协作项目及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1《作业项目及单价表》,附件1暂定数量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5.4由自然事件、社会事件所引起的窝工、误工、延长工期及施工难度变大所增加的费用,以及因工期、进度计划等变化而引起的停工、窝工、赶工费用及损失已在劳务单价中充分考虑,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的此类变化引起的停工、窝工、赶工费用及损失。
5.5因重大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不可抗拒力、甲方原因、自然事件、社会事件等引起的作业工期相应顺延后,劳务单价不调整。
因甲方技术交底有误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承担返工费用。
5.6合同外工程项目:
对于新增项目,应遵循“先定价、补充合同,后施工”的原则。
新增项目劳务单价的确定,首先选用本合同劳务单价中合适或相近作业内容单价;若无合适或相近的劳务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另行洽商。
第六条计量支付
6.1计量
6.1.1劳务作业费用计量:
以完成实物工程量和综合单价方式进行计费,如甲供材料实际消耗量超合理综合损耗数量,超耗部分按供应价的1.2倍扣款。
因质量不合格及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甲方均不予计量,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因甲方技术交底有误造成的返工,返工费用按上述原则计量。
6.1.2过程及最终结算以甲方签认的、符合计量规则的、满足质量要求的实物工程量为依据进行结算。
6.1.3计量周期:
当月26日至下月25日为一计量周期。
6.1.4计量审核和审批按以下程序进行:
首先由乙方根据甲方给定的表格样式填写《作业项目已完工程数量确认清单》,经甲方各级管理部门签认后,由甲方编制《作业成果计算表》并会签、批准支付额度。
6.1.5劳务作业费用计算方式:
按签证完成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计算劳务作业费用。
6.2支付
6.2.1过程支付:
根据工区负责人批准后的《作业成果计算表》,按90%的额度对乙方发生的费用进行代付,代付内容包括工资、差旅费、动力燃料费、材料费(不含合理综合损耗的甲供材料费)、生产、生活用水、电及各种扣款等。
6.2.2完工支付:
如乙方履行合同无违约,待所有账务全部厘清后,乙方并承诺在施工当地没有外欠各类债务,甲方按结算总额的95%支付给乙方,其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
6.2.3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待缺陷责任期满后,如乙方施工项目无质量缺陷,甲方给予一次性不计息结清,责任期内发生的质量缺陷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6.2.4遇第十条11.3款的情况,甲方按乙方已完成劳务费的90%办理价款清算,其余10%劳务作业费用及履约保证金作为由于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
6.2.5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甲方预扣的质量保证金及其他应付未付乙方的款项均不计息。
6.2.6支付时乙方需按甲方财务规定提供工资卡、有效票据及地方税务票据。
第七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7.1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铁道部现行规范及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7.2乙方在甲方的组织、指导下,要确保其工序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7.3乙方在施工中应接受甲方、监理和业主人员的检查,执行甲方制定的各种质量控制措施。
7.4隐蔽工程在甲方现场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待甲方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组织监理进行现场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7.5工程保修:
在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在甲方下达保修通知后5日内拒不执行修复工作的,甲方有权动用乙方保修金进行处理,乙方必须接受处理的全部费用。
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同该主合同与业主签定的合同日期。
第八条工程材料供应
8.1混凝土由甲方集中拌合、按限量供应。
钢筋、钢筋笼、声测管、接地钢筋及预埋件等由甲方负责调配、按限量供应。
如乙方实际消耗的甲供材料量超过合同约定的合理综合损耗量,超耗部分按合同约定进行扣款。
8.2乙方应根据甲方下达的月进度计划,按月向甲方提交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并负责现场卸车、承担卸车费用。
对甲供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与计划不符的,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如因乙方未按时提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3乙方领取材料由乙方代表书面委托的领料人员到甲方物资部门办理领料手续;无书面委托的领料人员,甲方将拒绝办理发料手续,责任由乙方自负。
8.4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禁止偷工减料,由此带来的质量问题,乙方自费返修,并不得顺延工期。
对于甲供材料(包括加工材料加工的废料),乙方不得私自变卖,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按原值加倍处罚。
8.5乙方施工采用自发电施工。
如可就近接入网电,网电单价按供电部门指定单价,按乙方使用量扣款。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共同责任
9.1.1甲乙双方应共同抓好安全工作,乙方应随时接受业主、监理、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和人身安全。
9.1.2甲方应组织乙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甲、乙双方必须经常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要求劳务人员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9.1.3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全施工。
9.1.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要有环保意识,严禁违规弃碴、排污,对于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擅自违规弃碴、排污,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9.1.5为保证乙方施工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时有所保障,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由甲方办理保险的有关手续。
若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双方应共同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9.2甲方责任
9.2.1甲方负责对乙方技术、安全、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检查、监督及验收,负责编制并下达月、旬施工进度计划,组织乙方按规定程序进行作业,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全面管理。
9.2.2按附件2供应材料。
负责甲供的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
9.2.3负责施工便道的修建(进场路和施工段落通行道路主线)。
9.2.4检查监督乙方劳务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9.2.5乙方劳务人员的工资经甲乙双方、劳动者本人三者共同签字确认后,由甲方直接代为发放,代为发放的工资从劳务作业费中抵扣。
9.2.6负责审核及检查乙方劳务用工情况,监督乙方劳务用工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
9.2.7负责提供桥梁工程的扩大基础、承台、墩台身、顶帽托盘的定型钢模板,并承担其费用。
9.2.8负责提供墩台身、顶帽托盘砼施工中的地泵(或汽车泵),并承担泵送的机械费用。
9.3乙方责任
9.3.1依据签订合同和甲方的要求组织进场,并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在施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工期、治安、环保等方面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序质量和操作安全。
9.3.2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施工设备、机具和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
9.3.3按照甲方技术交底、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指令组织施工。
9.3.4作业过程中做好施工记录,按时提交报表、完整原始的工程日志、各种质量检查记录和工程进度报表,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9.3.4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第三方发生经济、民事关系而形成债权、债务,违背此约定发生的经济纠纷由乙方全部负责。
9.3.5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向甲方提供所有从业人员的花名册、特种作业操作证及身份证明资料,确保所使用劳务人员符合劳动法规要求。
9.3.6依据新《劳动合同法》与其所雇佣的劳务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报甲方审核备案,并按有关规定为所雇佣的劳务工缴纳各类保险。
由此引起的各种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9.3.7施工中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对其施工现场内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配发安全帽、安全带及其它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参加施工人员的服装等劳保用品按统一标准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不服从管理,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未按安全规范施工,造成的人员、财产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损失及各种罚款,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关的一切费用。
9.3.8负责看管甲方提供的本合同工程所用的材料和设备机具(如果有),若发生丢失或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乙方必须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如果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甲方供应材料超出合同附件1所约定的合理综合损耗,超出部分以合同附件2所列明的相应材料价格的1.2倍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负责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所需的零星材料、辅助材料等采购及费用;
9.3.9乙方在生活、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交通事故、火灾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9.3.10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9.3.11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不得随意进入周围居民生活区扰乱居民正常生活。
9.3.12负责承担除甲方提供桥梁工程的扩大基础、承台、墩台身、顶帽托盘的定型钢模板外的所有砼施工的模板费用,及完成砼施工所需的脚手架费用。
第十条履约保证金
10.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此履约保证金在整个合同履约期间不计算利息。
履约保证金可用于安全、质量、进度、工期、治安、环保,以及民工工资保证、乙方违约的履约。
10.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并办理完结算手续时退还。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无偿维修、返工或追究相应责任。
11.2乙方未按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和偿还债务,因劳资纠纷和债务问题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或造成甲方涉及索赔、诉讼,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从应付乙方的款项内或履约保证金内代为支付。
11.3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严重违约。
11.3.1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节点的分解工期、安全质量无法保证,有损于甲方名誉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在甲方督促协调后,乙方的作业能力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的。
11.3.2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而自行退场。
11.3.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停工,在甲方发出指示后仍拒绝复工,甲方可以调整乙方作业范围,直至解除合同。
11.3.4不得将本合同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修改、解除、终止
12.1合同的生效:
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上级部门审签后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12.2合同的修改:
①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因乙方责任和不作为造成的除外);②遇有重大事件致使本工程停建或缓建时;③遇有重大设计变更发生时。
12.3合同的解除、终止:
遇有严重违约责任的,甲方可视情节解除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仲裁与诉讼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在甲方上级单位(xx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法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十四条其他
14.2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保存,作为按实际进度和本合同约定拨款的依据;乙方承诺无条件按甲方要求签订对应额度的劳务或设备租赁合同。
14.3本合同生效后,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补充合同。
14.4乙方强烈要求无另外条件配合甲方建设好本项工程,并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作出郑重承诺,承诺内容见附件2。
附件4-8-1-1、作业项目及单价表;
4-8-1-2、甲供材料规格及单价表;
4-8-1-3、乙方主要劳务人员表、主要机械名称、数量表
4-8-1-4、作业项目已完工程数量确认清单
4-8-1-5、XX队XX工班材料核算确认单
4-8-1-6、XX队XX工班劳务成果计算表
附件4-6-2:
乙方承诺书
甲方:
乙方:
(章)
代表人:
(签字、章)代表人:
(签字、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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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 作业 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