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强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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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强条
4.2.9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5.2.6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7.0.1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回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3.1.1电气装置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
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2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3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
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4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的操作台等的金
属框架和底座;
5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
属外壳和可触及的电缆金属护层和穿线的钢管.穿
线的钢管之间或钢管和电器设备之间有金属软管过
渡的,应保证金属软管段接地畅通;
6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8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9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
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无避雷线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10承载电气设备的构架和金属外壳;
11发电机中性点外壳、发电机出线柜、封闭母线的外
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12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外壳接地端子和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13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14铠装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15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3.1.3需要接地直流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能与地构成闭合回路且经常流过电流的接地线应沿
绝缘垫板敷设,不得与金属管道、建筑物和设备的
构件有金属的连接;
3.直流电力回路专用的中性线和直流两线制正极的接
地体、接地线不得与自然接地体有金属连接;当无
绝缘隔离装置时,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3.1.4接地线不应作其他用途。
3.2.4人工接地网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人工接地网的外缘应闭合,外缘各角应做成圆弧形,
圆弧的半径不宜小于均压带间距的一半;
2接地网内应敷设水平的均压带,按等间距或不等间
距布置;
335KV及以上变电站接地网边缘经常有人出入的走道
处,应铺设碎石、沥青路面或在地下装设2条与接
地网相连的均压带。
3.2.5除临时接地装置外,接地装置应采用热镀锌钢材,
水平敷设的可采用圆钢和扁钢,垂直敷设的可采用
角钢和钢管,腐蚀比较严重地区的接地装置,应适
当加大截面,或采用阴极保护等措施。
不得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
当采用扁铜
带、铜绞线、铜棒、铜包钢绞线、钢渡铜、铅包铜
等材料作接地装置时,其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3.2.9不得利用蛇皮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
低压照明网络的导线铅皮以及电缆金属护层作接地
线。
蛇皮管两端应采用自固接头或软管接头,且两
端应采用软铜线连接。
3.3.1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规定时,
不应小于0.6m。
角钢、钢管、铜棒、铜管等接地体
应垂直配置。
除接地体外,接地体的引出线的垂直
部分和接地装置连接(焊接)部位外侧100mm范围
内应作防腐处理;在作防腐处理前,表面必须除锈
并去掉焊接处残留的焊药。
3.3.3接地线应采取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
施;在与公路、铁路或管道等交叉及其他可能使接
地线遭受损伤处,均应用钢管或角钢等加以保护。
接地线在穿过墙壁、楼板及地坪处应加装钢管或其
他坚固的保护套。
有化学腐蚀的部位还应采取防腐
措施。
热镀锌钢材焊接时将破坏热镀锌防腐,应在
焊痕外100mm内做防腐处理。
3.3.4接地干线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相连接。
自
然接地体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干线或接地
网相连接。
3.3.5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汇流排或接地干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重要设备和设备构架应有两根与主接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连接引下线,且每根接地引下线均应符合热稳定及机械强度的要求,连接引线应便于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3.3.11当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头的接地线应
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后接地;由电缆头至穿过零序
电流互感器的一段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与地绝
缘。
3.3.12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下列部位应专门敷设接地
线直接与接地体或接地母线连接:
1发电机机座或外壳、出线柜,中性点柜的金属底座
和外壳,封闭母线的外壳;
2高压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
3110kV及以上钢筋混凝土构件支座上电气设备金属
外壳;
4直接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的主变压器、旋转电机
的中性点;
5高压并联电抗器中性点所接消弧线圈、接地电抗器、
电阻器等的接地端子;
6GIS接地端子;
7避雷器、避雷针、避雷线等接地端子。
3.3.13避雷器应用最短的接地线与主接地网连接。
3.3.14全封闭组合电器的外壳应按制造厂规定接地;法兰
片间应采用跨接线连接,并应保证良好的电气通路。
3.3.15高压配电间隔和静止补偿装置的栅栏门绞链处应用
软铜线连接,以保持良好接地。
3.3.16高频感应电热装置的屏蔽网、滤波器、电源装置的
金属屏蔽外壳,高频回路中外露导体和电气设备的
所有屏蔽部分和与其连接的金属管道均应接地,并
宜与接地干线连接。
与高频滤波器相连接的射频电
缆应全程伴随100mm2以上的铜质接地线。
3.3.19保护屏应装有接地端子,并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
股铜线和接地网直接连通。
装设静态保护的保护屏,
应装设连接控制电缆屏蔽层的专用接地铜排,各盘
的专用接地铜排互相连接成环,与控制室的屏蔽接
地网连接。
用截面不小于100mm2的绝缘导线或电缆
将屏蔽电网与一次接地网直接相连。
3.4.1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
焊。
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用镀锌螺栓连接;
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
压接、热剂焊(放热焊接)方式连接。
用螺栓连接
时应设防松螺帽或防松垫片,螺栓连接处接触面应
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
及验收规范》GBJ149的规定处理。
不同材料接地体
间的连接应进行处理。
3.4.2接地体(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必须
符合下列规定:
1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2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3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4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
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焊以由钢
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钢带本身弯
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3.4.3接地体(线)为铜与铜或铜与钢的连接工艺采用热
剂焊(放热焊接)时,其熔接接头必须符合下列规
定:
1被连接的导体必须完全包在接头里;
2要保证连接部位的金属完全熔化,连接牢固;
3热剂焊(放热焊接)的接头的表面荧平滑;
4热剂焊(放热焊接)的接头应无贯穿性的气孔。
3.4.4采用钢绞线、铜绞线等作接地引下时,宜用压接端
子与接地体连接。
3.4.8发电厂、变电站GIS的接地线及连接应符合以下
要求:
1GIS基座上的每一根接地母线,应采用分设其两端
的接地线与发电厂或变电站的接地装置连接。
接地线应与GIS区域环形接地母线连接。
接地母线较长时,其中部应另加接地线,并连接至接地网;
2接地线与GIS接地母线应采用螺栓连接方式;
3当GIS露天布置或装设在室内与土壤直接接触的地
面上时,其接地开关、氧化锌避雷器的专用接地端
子与GIS接地母线的连接处,宜装设集中接地装置;
4GIS室内敷设环形接地母线,室内各种设备需接地
的部位应以最短路径与环形接地母线连接。
GIS置于
室内楼板上时,其基座下的钢筋混凝土地板中的钢
筋应焊接成网,并和环形接地母线连接。
3.5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
3.5.1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除应符合本章上述有关
规定外,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或热剂
焊(放热焊接);
2避雷针(带)的引下线及接地装置使用的紧固件均应
使用镀锌制品。
当采用没有镀锌的地脚螺栓时应采
取防腐措施;
3建筑物上的防雷设施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应在各引
下线距地面的1.5~1.8m处设置断线卡,断线卡应
加保护措施;
4装有避雷针的金属筒体,当其厚度大于4mm时,可
作为避雷针的引下线。
筒体底部应至少有2处与接
地体对称连接;
5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
等的距离应大于3m。
当小于3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
或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6独立避雷针(线)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
当有
困难时,该接地装置可与接地网连接,但避雷针与
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35kV及以下设备与接地网
的地下连接点,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15m;
7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与接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
于3m;
8发电厂、变电站配电装置的构架或层顶上的避雷针
(含悬挂避雷线的构架),应在其附近装设集中接
地装置,并与主接地网连接。
3.5.2建筑物上的避雷针或防雷金属网应和建筑物顶部的
其他金属物体连接成一个整体。
3.5.3装有避雷针和避雷线的构架上的照明灯电源线,必
须采用直埋于土壤中的带金属护层的电缆或穿入金
属管的导线。
电缆金属护层或金属管必须接地,埋
入土壤的长度应在10m以上,方可与配电装置的接
地网相连或与电源线、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
3.5.5避雷针(网、带)及其接地装置,应采取自下而上
的施工程序。
首先安装集中接地装置,后安装引下
线,最后安装接闪器。
3.6携带式和移动式电力设备的接地
3.6.1携带式电气设备应用专用芯线接地,严禁利用其他
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别与接地
装置相连接。
3.6.2携带式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采用软铜绞线,其截面
不小于1.5mm2。
3.7.10接地体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可靠,并应便于打
开测量接地电阻。
3.7.11架空线路杆塔的每一腿都应与接地体引下线连接,
通过多点接地以保证可靠性。
3.8调度楼、通信站和微波站二次系统的接地
3.8.3位于发电厂、变电站或开关站的通信站的接地装置
应至少用2根规格不小于40mm×4mm的镀锌扁钢与
厂、站得接地网均压相连。
3.8.8连接两个变电站之间的导引电缆的屏蔽层必须在离
变电站接地网边沿50~100m处可靠接地,以大地为
通路,实施屏蔽层的两点接地。
一般可在进变电站
前的最后一个工井处实施导引电缆的屏蔽层接地。
接地极的接地电阻R≤4Ω。
3.8.9屏蔽电源电缆、屏蔽通信电缆和金属管道引入室内
前应水平直埋10m以上,深埋应大于0.6m,电缆屏
蔽层和铁管两端接地,并在入口处接入接地装置。
如不能埋入地中,至少应在金属管道室外部分沿长
度均匀分布在两处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在
高土壤电阻率地区,每处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且应适当增加接地处数。
3.8.10微波塔上同轴馈线金属外皮的上端及下端分别就
近与铁塔连接,在机房入口处与接地装置再连接一
次;馈线较长时应在中间加一个与塔身的连接点;
室外馈线桥始末两端均应和接地装置连接。
3.8.11微波塔上的航标灯电源线选用金属外皮电缆或将导
线传入金属管,金属外皮或金属管至少应在上下两
端与塔身金属结构连接,进机房前应水平直埋10m
以上,埋深应大于0.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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