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精选通信工程勘察设计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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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精选通信工程勘察设计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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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精选通信工程勘察设计费
通信工程勘察设计费计算方法
一、依据文件
1、计价格[2002]10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2、 计办价格[2002]1153号国家计委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工程勘察收费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二、收费组成:
工程勘察收费+工程设计收费
三、勘察费
计算公式:
勘察费={(L-m1)×内插值+收费基价}×阶段比例
序号
项目
(m12)
(公里)
内插值(元)
收费基价(元)
1
通信管道
L≤0.2
起价
1000
0.2 3200 1000 1.0 2733 3560 3.0 1867 9026 5.0 1467 12760 10.0 1200 20095 L>50.0 933 68095 2 埋式光(电)缆线路、 长途架空光(电)缆线路 L≤1.0 起价 2500 1.0 1140 2500 50.0 990 58360 200.0 900 206860 L>1000.0 830 926860 3 管道光(电)缆线路、 市内架空光(电)缆线路 L≤1.0 起价 2000 1.0 1530 2000 10.0 1130 15770 L>50.0 1000 60970 4 水底光(电)缆线路 L≤1.0 起价 3130 1.0 2470 3130 5.0 2000 13010 L>20.0 1800 43010 注: 1、 一阶段的阶段比例为80%。 2、 通信管道穿越桥、河、铁路,穿越部分附加调整系数为1.2。 3、 长途架空光电缆线路利用原有杆路架设的部分,附加调整系数为0.8。 4、 上述附加调整系数针对勘察长度L。 四、设计费 设计公式: 设计费={(F-m1)×k+收费基价}×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其他设计收费(预算编制费+增加的文件工本费) 序号 计费额(万元) m12 k 收费基价(万元) 1 F≤200 0.045 0 2 200 0.0397 9 3 500 0.0358 20.9 4 1000 0.0325 38.8 5 3000 0.0301 103.8 … … … … 注: 1、 F=建安费+设备费+工器具购置费。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或缓配)设备的,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调整系数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调整系数包括: 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附加调整系数。 1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 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专业调整系数在《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附表二)中查找确定。 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是对同一专业不同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调整系数分别为: 一般(Ⅰ)0.85;较复杂(Ⅱ)1.0;复杂(Ⅲ)1.15。 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工程复杂程度在相应章节的《工程复杂程度表》中查找确定。 1.0.12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附加调整系数为1.1~1.4。 根据工程设计复杂程度确定适当的附加调整系数,计算工程设计收费。 1.0.10非标准设备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非标准设备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计费额×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 非标准设备计费额为非标准设备的初步设计概算。 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在《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表》(附表三)中查找确定。 1.0.13初步设计之前,根据技术标准的规定或者发包人的要求,需要编制总体设计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5%加收总体设计费。 1.0.14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设计人承担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设计人,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5%加收主体设计协调费。 1.0.15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或者复用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30%计算收费;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40%计算收费;需要对原设计做局部修改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设计工作量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 1.0.16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编制工程竣工图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 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 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 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 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 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 发包人和勘 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 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八条 勘察人和设计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在《工程勘察合同》或者《工程设计合同》中约定。 第十条 勘察人或者设计人提供的勘察文件或者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等要求。 第十一条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作量增加或者工程勘察现场停工、窝工的,发包人应当向勘察人、设计人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 第十二条 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质量达不到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应当返工。 由于返工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不另外支付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 由于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勘察人、设计人不得欺骗发包人或者与发包人互相串通,以增加工程勘察工作量或者提高工程设计标准等方式,多收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本规定及所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 计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二OO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总则 l.O.1 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0.2 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 铁道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在交通运输工程一章中规定。 1.0.3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l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x(l±浮动幅度值) 2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x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x附加调整系数 1.0.4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1.0.5 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1.0.6 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1.0.7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附表一)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0.8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的,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绥配设备、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设备进行工程设计并达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的,以既配没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离岸价折换成入民币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1.0.9 工程设计收费调整系数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调整系数包括: 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附加调整系数。 1 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 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专业调整系数在《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附表二)中查找确定。 2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是对同一专业不同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调整系数分别为: 一般(Ⅰ级)0.85;较复杂(Ⅱ级)l.O;复杂(Ⅲ级)1.15。 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工程复杂程度在相应章节的《工程复杂程度表》中查找确定。 3 附加调整系数是对专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尚不能调整的因素进行补充调整的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有关章节。 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 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l,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 1.0.10 非标准设备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非标准设备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计费额×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 非标准设备计费额为非标准设备的初步设计概算。 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在《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表》(附表三)中查找确定。 1.0.11 单独委托工艺设计、土建以及公用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按照其占基本服务设计工作量的比例计算工程设计收费。 1.0.12 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附加调整系数为l.l~1.4。 根据工程设计复杂程度确定适当的附加调整系数,计算工程设计收费。 1.0.13 初步设计之前,根据技术标准的规定或者发包人的要求,需要编制总体设计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5%加收总体设计费。 1.0.14 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设计人承担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设计人,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5%加收主体设计协调费。 1.0.15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或者复用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30%计算收费;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40%计算收费;需要对原设计做局部修改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设计工作量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 1.0.16 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编制工程竣工图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l.O.17 工程设计中采用设计人自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木的,其专利和专有技木收费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 1.0.18 工程设计中的引进技术需要境内设计人配合设计的,或者需要按照境外设计程序和技术质量要求由境内没计人进行设计的,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设计人根据实际发生的设计工作量,参照本标准协商确定。 1.0.19 由境外设计人提供设计文件,需要境内设计人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审核并签署确认意见的,按照国际对等原则或者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协商确定审核确认费。 1.0.20 设计人提供设计文件的标准份数,初步设计、总体设计分别为10份,施工图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分别为8份。 发包人要求增加设计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印制设计文件工本费。 工程设计中需要购买标准设计图的,由发包人支付购图费。 1.0.21 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1.0.1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 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 矿山采选工程设计 建筑市政工程设计 7.1 建筑市政工程范围 适用于建筑、人防、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电信、广播电视、邮政工程。 7.2 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 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 表7.2 设计阶段 工程类型 方案设计 (%) 初步设计 (%) 施工图设计 (%) 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工程 40 60 室内装修工程 50 50 园林绿化 Ⅰ、Ⅱ级 30 Ⅲ级 30 20 人防工程 10 40 50 市政公用工程 Ⅰ、Ⅱ级 40 广播电视、邮政工程工艺部分 Ⅲ级 50 70 40 60 50 电信工程 60 40 建筑工程专业 建筑 35-43 60 结构 24-30 50 设备 28-38 注: 提供两个以上建筑设计方案,且达到规定内容和深度要求的,从第二个设计方案起,每个方案按照方案设汁费的50%另收方案设计费。 7.3.4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工程 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7.3-4 等级 工程设计条件 Ⅰ级 1.广播电视中心设备(广播1套,电视1-2套)工程; 2.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1kw)工程; 3.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50kw)工程; 4.电视、调频发射塔(台)设备(单机功率≤1kw)工程; 5.广播电视收测台设备工程; 6.三级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 7.简单的电信工程; Ⅱ级 1.广播电视中心设备(广播2-3套,电视3-5套)工程; 2.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1kw 3.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50kw 4.电视、调频发射塔(台)设备(单机功率1kw 5.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工程; 6.二级邮件处理中心及各类转运站工艺工程; 7.较复杂的电信工程; Ⅲ级 1.广播电视中心设备(广播4套以上,电视6套以上)工程; 2.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P>20kw)工程; 3.短波发射台设备(单机功率P>150kw)工程; 4.电视、调频发射台(台)设备(单机功率>10kw,塔高≥200m)工程; 5.电声设备、演播厅、录(播)音馆、摄影棚设备工程; 6.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微波站设备工程; 7.广播电视光缆、电缆节目传输工程; 8.一切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 9.复杂的电信工程; 6.建筑市政工程 邮政工艺工程 建筑、市政、电信工程 人防、园林绿化、广电工艺工程 0.8 1.0 1.1 【附加公文一篇,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 关于进一步加快精准扶贫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扶贫工作文件精神,根据《关于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确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从今年起决战三年,实现全乡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实现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全面脱贫、无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全面保障,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 总体要求: 贫困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遏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和贫困代际传递;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即: 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年度任务: 2015-2017年全乡共减少农村贫困人口844人,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二、精准识别 (一)核准对象。 对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以收入为依据再一次进行核实,逐村逐户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核实后的名单要进行张榜公示,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坚决予以排除,确保扶贫对象的真实性、精准度。 建立精准识别责任承诺制,上报立卡的贫困户登记表必须经村小组长、挂组村干部、挂点乡干部、乡领导签字确认,并作出承诺,如扶贫对象不符合政策条件愿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确保贫困户识别精准。 (二)分类扶持。 通过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分为黄卡户、红卡户和蓝卡户三类,第一类为黄卡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在贫困线边缘的贫困户;第二类为红卡户,是指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家庭贫困程度比较深的贫困户;第三类为蓝卡户,是指年老体弱或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五保户。 优先扶持黄卡户,集中攻坚扶持红卡户脱贫,对蓝卡户则通过保障扶贫来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挂图作业。 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三年制定脱贫规划。 乡里将根据各村情况对每年精准脱贫任务落实到户到人,建立台账,并用图表标注清楚,挂图作业,脱贫一户销号一户,做到“贫困在库,脱贫出库”。 三、精准施策 针对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清类别,分类施策,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实处。 在抓好贫困村公共设施和服务方面的建设同时要抓好对贫困户的帮扶,做到精准施策。 (一)推进基础设施扶贫 1.对“十三五”扶持贫困村25户以上的所有自然村,由规划所牵头负责进行村庄建设规划。 2.重点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着力解决贫困群众最需要、最期盼的交通、电力、水利、就医就学等方面“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让贫困群众享受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到2015年完成2个贫困村25户以上自然村水泥路建设,确保到2016年底新一轮贫困村中25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水泥路;在调查摸底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保到2016底全面完成农村贫困户土坯房和危旧住房的改造任务;灌溉渠系建设和小山塘除险加固改造主要倾向贫困村,提高灌溉能力,到2017底基本解决贫困村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生产用水困难问题;每年安排贫困村至少一个“一事一议”项目,以帮助解决路、桥、水等问题。 (二)推进产业扶贫 1.培育壮大特色富民产业。 大力发展高产油茶、白莲、等特色种植业和特色养殖业,鼓励支持贫困户依据当地资源禀赋发展“一村一品”富民特色产业。 为贫困户发展种养业优先立项和优先提供苗木和种苗。 每年通过产业扶持贫困户50户以上,到2020年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户都有一个长效增收的主业。 乡财政筹集资金,重点打造空坑——XX扶贫产业带,带动全乡贫困群众发展扶贫产业。 2.筹集精准扶贫到户资金。 县乡筹集精准帮扶到户资金,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给予奖补,或提供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补助农业保险,以及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等。 县财政每年从产业扶贫资金中,切出一半以上用于精准扶贫到户,发展了扶贫产业的贫困户,经验收合格后每户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5000元,按规划分批实施,5年内全覆盖;另外切除部分资金,用于贫困户精准扶贫发展产业贷款贴息。 3.积极探索“四位一体”的产业扶贫新模式。 指导贫困村选择一个适合当地发展的高效产业;组建一个支撑有力的合作组织;设立一个产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为条件成熟的贫困村安排20万元产业扶贫专项资金,作为贫困户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由合作商业银行按1: 8放贷;创建一个部门配合的帮扶机制,县委农工部、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蔬菜局等相关部门在贫困村产业选择、合作社组建、技术培训推广、市场开发等方面会给予大力支持,共同推进。 4.创新产业发展服务体系。 鼓励贫困农户以土(林)地经营权作价入股方式,参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农场和联户经营等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对贫困户创办的家庭农场和有贫困户参与的合作社,县财政将重点给予资金扶持。 广泛推行“千村万户老乡工程”,力争2-3年覆盖黄卡、红卡贫困户,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三)推进搬迁扶贫 1.正确引导。 对地处边远、生存和发展条件较差、就地扶贫难以奏效的贫困户,坚持群众自愿、规模适度、梯度安置的原则,稳步推进贫困人口向县城工业园、县城次中心、中心圩镇或中心村有序搬迁转移。 2.整合资源。 积极整合资源支持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道路、通水、通电、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文化等公共设施。 3.扶持政策叠加。 搬迁移民户可同时享受搬迁移民扶贫补助和农村危旧房、土坯房改造补助,对特别困难的搬迁户,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搬迁移民户除享受移民安置各项扶持政策外,迁出地的土地、山林、水面等承包经营权不变;帮助其解决后续发展问题,实现稳得住、奔小康能致富。 (四)落实智力扶贫政策 1.优先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 加强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立项解决贫困村薄弱学校改造,同步实现标准化和现代远程教育,新招聘的老师优先安排到贫困村小学任教,每年安排优秀小学教师到贫困村小学轮流支教,让贫困村的小学生能就近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优先支持贫困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班、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项目。 2.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 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政策,逐步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 公办幼儿园、村小附属幼儿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前教育的保教费减半;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在上级规定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0元;择优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到县属中学上学,除享受国家规定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和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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