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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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
2015年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
统计公报
2015年是“十二五”期末年份,全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攻坚克难,深化医改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人口生育政策调整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扎实有效,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中医药事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成效显著,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一、卫生资源
(一)卫生总费用。
2014年底,全省卫生总费用达2484.16亿元,其中:
政府卫生支出619.70亿元(占24.95%),社会卫生支出1039.50亿元(占41.84%),个人卫生支出824.97亿元(占33.21%)。
人均卫生费用2537.60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4.18%。
与2013年相比,政府、社会、个人卫生支出分别上升了-0.5,2.9和-2.4个百分点;人均卫生费用上升了9.97%,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上升了0.07个百分点。
与2010年相比,政府、社会、个人卫生支出分别上升了0.6,4.9和-5.5个百分点;人均卫生费用上升了80.85%,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上升了0.75个百分点。
(详见表1)
表12010-2014年山东省卫生总费用
年份
卫生总费用(亿元)
政府卫生支出占比(%)
社会卫生支出占比(%)
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比(%)
人均卫生总费用(元)
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
政府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
政府卫生支出占GDP(%)
2010
1345.30
24.34
36.95
38.72
1403.13
3.43
7.90
0.84
2011
1648.65
25.78
37.37
36.85
1710.70
3.63
8.50
0.94
2012
1928.88
25.84
37.66
36.50
1991.65
3.86
8.44
1.00
2013
2245.97
25.44
38.95
35.61
2307.49
4.11
8.54
1.05
2014
2484.16
24.95
41.84
33.21
2537.60
4.18
8.63
1.04
(二)卫生人员总数。
2015年底,全省卫生人员总数达85.64万人,比2014年增加1.80万人(增长2.15%),比2010年增加21.05万人(增长32.59%)。
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61.86万人,比2014年增加1.46万人(增长2.42%),比2010年增加16.97万人(增长37.80%)。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2.89万人,其他技术人员3.80万人,管理人员2.76万人,工勤技能人员4.33万人。
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23.71万人,注册护士25.42万人。
(详见表2,图1)
表2全省卫生人员数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卫生人员总数(万人)
85.64
83.84
82.02
73.93
68.96
64.59
卫生技术人员
61.86
60.4
59.76
53.07
48.17
44.89
执业(助理)医师
23.71
23.09
23.17
20.08
18.6
18.52
执业医师
20.3
19.58
19.49
16.82
15.53
15.37
注册护士
25.42
24.57
24.01
19.17
17.1
15.67
药师(士)
3.23
3.17
3.10
3.03
2.88
2.79
技师(士)
3.16
3.04
2.96
2.77
2.63
2.53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12.89
13.17
13.45
13.17
13.59
12.91
其他技术人员
3.8
3.66
3.10
2.66
2.45
2.22
管理人员
2.76
2.53
2.11
1.91
1.91
1.85
工勤技能人员
4.33
4.08
3.60
3.12
2.85
2.73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
2.41
2.36
2.38
2.05
1.93
1.93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人)
2.58
2.51
2.47
1.96
1.77
1.63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人)
1.01
0.92
0.79
0.79
——
——
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人)
6.54
6.31
5.47
4.78
4.39
4.23
图1全省卫生技术人员数(万人)
2015年底,全省卫生人员机构分布:
医院45.47万人(占53.1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3.16万人(占38.7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44万人(占7.52%)。
与2014年相比,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卫生人员均有所增加。
卫生人员数与2010年相比,除卫生监督机构持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略有下降外,其他均有所增加。
卫生技术人员数与2010年相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其他机构人员有所减少。
(详见表3)
医院按照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卫生人员数38.11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数32.66万人,占所有医院的比例分别83.81%和84.88%,比2014年分别增加了1.0和0.86万人,比2010年分别增加了10.89和9.36万人;民营医院卫生人员数7.36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数5.82万人,占所有医院的比例分别为16.19%和15.12%,比2014年分别增加了1.11和0.83万人,比2010年分别增加了4.16和3.25万人。
表3全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万人)
人员数
卫生技术人员
2015年
2014年
2010年
2015年
2014年
2010年
总计
85.64
83.84
64.59
61.86
60.40
44.89
医院
45.47
43.38
30.42
38.47
36.79
25.87
公立医院
38.11
37.11
27.22
32.66
31.80
23.3
民营医院
7.36
6.26
3.2
5.82
4.99
2.57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3.16
33.68
29.67
18.37
18.66
15.4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3.38
3.29
1.33
2.95
2.88
1.19
乡镇卫生院
11.21
11.65
10.27
9.89
10.35
9.32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6.44
6.17
4.01
4.73
4.61
3.28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19
1.23
1.3
0.93
0.96
1.06
卫生监督机构
0.38
0.36
0.38
0.32
0.30
0.3
妇幼保健机构
2.78
2.53
1.64
2.32
2.14
1.39
其他机构
0.57
0.61
0.49
0.3
0.34
0.31
2015年底,全省卫生技术人员学历结构:
本科及以上占33%,大专占41.27%,中专占24.07%,技校占0.1%,高中及以下占1.57%。
与2014年相比,本科及以上提高2.08个百分点,大专提高0.14个百分点,中专下降1.92百分点,技校下降0.01个百分点,高中及以下下降0.27个百分点。
(详见图2)
图图2全省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构成(%)
2015年底,全省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41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58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1.0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6.5人。
与2014年相比,上述指标分别增加了0.05、0.07、0.08、0.19人。
与2010年相比,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增加了0.4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增加了0.95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增加了2.31人。
(详见表2)
(三)床位数。
2015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1.93万张,比去年增加1.9万张,增长3.79%。
比2010年增加13.71万张,增长35.86%。
其中:
医院37.89万张(占72.9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62万张(占22.38%)。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0年的3.99张增加到2014年5.11张,到2015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5.27张。
医院按照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床位数为30.57万张,占80.70%,与2014年相比增加了0.81万张,与2010年相比增加了7.77万张;民营医院床位数为7.31万张,占19.30%,与2014年相比增加了1.14万张,与2010年相比增加了4.54万张。
(四)医疗卫生机构总数。
2015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77435个,比2014年增加369个,比2010年增加10468个。
其中:
医院192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3164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140个。
与2014年相比,医院增加7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32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22个。
与2010年相比,医院增加54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836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1464个。
(详见图3)
医院按经济类型分:
公立医院808个,民营医院1118个。
医院按等级分:
三级医院131个,二级医院472个,一级医院655个,未定级医院668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308个,与去年持平,与2010年相比增加了60个;乡镇卫生院1630个,比去年减少7所,与2010年相比减少了16所;诊所、卫生所和医务室14824个,比去年增加247个,比2010年增加了4614个;村卫生室53905个,比去年增加33个,比2010年增加了3434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81个,其中:
省级1个、市级17个、县(市、区)级158个,其他5个。
卫生监督机构159个,其中:
省级1个、市级16个、县(市、区)级142个。
妇幼保健机构158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7个、县级133个,其他7个。
图图3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
(五)房屋及设备配置。
2015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4928.45万平方米,比2014年增加193.07万平方米,增长4.08%,比2010年增加了1234.62万平方米,增长33.42%;其中业务用房面积3328.62万平方米,比2014年增加174.4万平方米,增长5.53%,比2010年增加1106.54万平方米,增长49.80%。
房屋建筑用房面积中:
医院2842.53万平方米,乡镇卫生院758.78万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34.05万平方米,妇幼保健院(所、站)145.3万平方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9.79万平方米。
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的数量为36.62万台,比2014年增加3.66万台,增长11.10%,比2010年增加了17.19万台,增长88.47%。
万元以上设备中:
医院28.68万台(综合医院22.55万台,中医院3.36万台),乡镇卫生院3.14万台,妇幼保健院(所、站)2.04万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0.7万台。
全省卫生计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总价值594.40亿元。
医院497.96亿元(综合医院380.55亿元,中医院64.96亿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5.59亿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7.05亿元(妇幼保健院机构27.99亿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7.05亿元)。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
2015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61558.87万人次,比2014年减少1674.04万人次(减少2.65%),比2010年增加13534.46万人次(增长28.18%)。
2015年居民到医疗卫生机构平均就诊6.25次。
(详见图4)
图图4全省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量及增长速度
2015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18710.60万人次(占30.3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0797.09万人次(占66.27%),其他医疗卫生机构2051.18万人次(占3.33%)。
与2014年相比,医院诊疗人次增加789.85万人次;与2010年相比,医院诊疗人次增加6353.54万人次,增长51.42%。
2015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16196.49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86.56%),比2010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增加4920.11万人,增长43.63%。
民营医院2514.11万人次(占医院总数的13.44%),比2010年增加1433.44万人,增长132.64%。
2015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总诊疗量达10779.17万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的17.51%。
所占比重比2014年下降0.04个百分点,比2010年下降1.3个百分点。
2015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1521.64万人,比2014年增加20.50万人(增长1.37%),比2010年增加414.97万人(增长37.50%)。
(详见图5)
图5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住院量及增长速度
2015年入院人数中,医院1167.28万人(占76.7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79.56万人(占18.37%),其他医疗卫生机构74.80万人(占4.92%)。
与2014年相比,医院入院人数增加38.03万人。
与2010年相比,医院入院人数增加414.97万人,增长54.90%。
2015年,公立医院入院人数1011.68万人,比2010年增加310.5万人,增长44.28%;民营医院155.59万人,比2010年增加100.92万人,增长184.60%。
2015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入院人数278.31万人,占医疗卫生机构总入院的18.29%。
所占比重比2014年下降0.66个百分点,比2010年下降7.85个百分点。
(二)医师工作负荷。
2015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6人次和住院2.3床日,其中:
公立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8人次和住院2.4床日。
与2014年相比,医院医师日均担负工作量略有减少,比2010年有所增加。
(详见表4)
表4全省医院医师担负工作量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2015年
2014年
2010年
2015年
2014年
2010年
医院
5.6
5.7
5.0
2.3
2.3
2.0
按经济类型分:
公立医院
5.8
5.8
5.0
2.4
2.4
2.1
民营医院
4.9
5.0
4.5
1.9
1.9
1.4
按医院等级分:
三级医院
6.3
6.5
6.0
2.5
2.6
2.3
二级医院
5.2
5.2
4.5
2.3
2.4
2.0
一级医院
5.3
5.3
4.9
1.6
1.6
1.1
(三)病床使用。
2015年,全省医院病床使用率84.31%,其中:
公立医院89.64%。
与2014年相比,医院病床使用率下降2.42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下降2.6个百分点),与2010年相比,病床使用率增加2.67个百分点。
2015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4天(其中:
公立医院9.5天),与2010年持平。
(详见表5)
表5全省医院病床使用情况
病床使用率(%)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天)
2015年
2014年
2010年
2015年
2014年
2010年
医院
84.31
86.73
81.64
9.4
9.4
9.4
按经济类型分:
公立医院
89.64
92.24
85.57
9.5
9.5
9.5
民营医院
59.9
58.51
48.76
8.7
8.7
7.8
按医院等级分:
三级医院
98.45
102.63
98.89
10.3
10.6
11.2
二级医院
83.90
87.68
83.89
8.6
8.6
8.5
一级医院
55.35
55.99
44.93
9.5
9.0
9.2
三、基层卫生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015年底,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308个,其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1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794个。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2.16万人,平均每个中心42.11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1.21万人,平均每站6.76人。
与2014年相比,总的机构数没有变化,其中有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转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人员增加870人,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219人,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651人。
与2010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增加了6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增加8296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增加2213人。
(二)社区医疗服务。
2015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1741.04万人次,比去年增加5.31万人次,比2010年增加987.82万人次;入院人数21.54万人,比去年增加0.13万人,比2010年增加8.54万人。
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3.39万人次,年入院量419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9.5人次和住院0.8床日。
2015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1515.46万人次,比去年增加94.34万人次,比2010年增加379.23万人次。
平均每站年诊疗量8447.38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3.5人次。
(三)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2015年底,全省共设有县级医院858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86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0所、县级卫生监督所84所,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21.46万人。
2015年底,全省共设1630个乡镇卫生院,床位9.86万张,卫生人员11.21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86万人)与2014年相比,乡镇卫生院减少7个(乡镇撤并后卫生院合并),床位减少0.11万张,人员减少0.45万人。
与2010年相比,乡镇卫生院减少92个,床位增加0.38万张,人员增加0.52万人。
2015年底,全省共设53905个村卫生室。
村卫生室人员达13.77万人,其中:
执业(助理)医师0.7万人、注册护士0.19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2.89万人。
平均每个村卫生室人员2.56人。
与2014年相比,村卫生室数增加33个,人员总数减少2378人。
与2010年相比,村卫生室增加3434个,人员总数增加669人。
(详见表6)
表6全省村卫生室及人员数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村卫生室数(个)
53905
53872
53768
51055
51277
50471
人员总数(人)
137737
140115
142834
138858
145177
137068
执业(助理)医师数
7000
6647
6605
5874
7149
6907
注册护士数
1872
1730
1729
1290
1246
1048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
128865
131738
134500
131694
136782
129113
乡村医生
124762
128284
130260
128207
131349
125808
平均每个村卫生室人员数(人)
2.56
2.60
2.66
2.72
2.83
2.72
(四)农村医疗服务。
2015年,全省县级(市,不含区)医院诊疗人次达7581.43万人次,比2014年增加209.7万人次;入院人数575.40万人,比2014年降低4.59万人;病床使用率80.82%,比2014年降低2.46个百分点。
2015年,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为7522.67万人次,比2014年减少420.63万人次,比2010年增加377.97万人次;入院人数253.54万人,比2014年减少6.51万人,比2010年减少9.46万人。
2015年,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6人次和住院1.3床日。
病床使用率55.60%,出院者平均住院日7.2天。
与2014年相比,乡镇卫生院医师工作负荷稍有减轻,病床使用率降低0.38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延长0.1天。
与2010年相比,乡镇卫生院工作负荷有所增加,病床使用率提高2.3个百分点,平均住院日延长1.6天。
2015年村卫生室诊疗量达24704.07万人次,比2014年减少2076.5万人次,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量4582.89人次。
村卫生室诊疗量比2010年增加3103.16万人次。
四、病人医药费用
(一)医院病人医药费用。
2015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29.4元,按可比价格比上年增长4.70%;人均住院费用8590.4元,按可比价格比上年增长7.21%。
“十二五”期间次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年均增长率分别为4.79%和5.92%。
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中药费占比为46.73%,比2014年下降0.08个百分点,比2010年下降3.46个百分点;医院人均住院费用中药费占比为38.79%,比2014年下降1.39个百分点,比2010年下降8.48个百分点。
(详见表7)
2015各级公立医院次均门诊和人均住院费用涨幅不一。
二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增长4.57%,人均住院费用增长7.02%,(可比价格,下同);三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增长3.76%,人均住院费用增长1.14%。
“十二五”期间,二级医院的次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年均增长率分别为5.19%和5.01%;三级医院分别为3.04%和3.24%。
表7全省医院病人次均门诊和住院费用
次均门诊费用(元)
人均住院费用(元)
2015年
2014年
2010年
2015年
2014年
2010年
医院
229.4
216.5
160.7
8590.4
7917.4
5702.5
按经济类型分:
公立医院
235.6
222.8
164.9
9099.6
8287.2
5872.1
民营医院
189.2
170.9
117.9
5234.4
5024.3
3543.0
按医院等级分:
三级医院
278.8
265.5
212.4
12637.8
12346.8
9537.7
二级医院
207.2
195.8
142.4
6231.0
5753.4
4319.0
一级医院
126.2
119.4
89.4
3628.1
3398.2
2678.4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医药费用。
201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75.3元,人均住院费用2462.9元,按可比价格比分别比上年增长7.21%和7.94%。
十二五期间,次均门诊和人均住院费用年均增长率分别是0.59%和4.6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中药费占比为57.37%,比2014年上升0.83个百分点,比2010年下降了11.38个百分点;人均住院费用中药费占比为37.21%,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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