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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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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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理
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
XXXX工程
编制人
总监理工程师
XXXXX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目录
一、工程概况、安全监理目标
二、安全监理依据
三、安全监理范围和内容
四、安全监理工作管理网络图
五、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六、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七、安全旁站监理计划
八、安全监理师岗位职责、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
九、安全监理分项实施细则
一十、施工重大危险源控制策划表
一十一、安全资料的规范化要求
一、
工程概况、安全监理目标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XXX工程
1.2建设地点:
XXX
1.3建设单位:
XXX有限公司
1.4设计单位:
XXX
1.5监理单位:
XXX监理有限公司
1.6基础类型:
XXX
1.7结构类型:
XXX
1.8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XXm2,总建筑面积XXXm2
1.9工程总投资:
万元人民币
1.10工程期限:
XX日-XX日
(二)安全监理目标
1.2.1文明施工目标:
争取达到区、市级文明施工工地
1.2.2安全目标:
争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工地,无重大伤亡事故
二、安全监理依据
2.1本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委托合同、安全监理协议及工程承发包合同
2.2本工程监理大纲、监理规划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
2.6《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定》公安部第61号令
2.7《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
2.8《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国务院第75号令
2.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98.11.18国务院第10次会议
2.10《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第3号令
2.11《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令
2.12《XX市消防条例》
2.13《XX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14现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2.15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
2.16其他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
2.17《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98
2.1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19《建筑机械安全使用技术规范》JGJ33-2001
2.2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1
2.2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2.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2
2.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24《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手册》
2.25现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2.26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等
2.27其它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
三、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3.1本工程安全监理服务范围:
开工至竣工。
3.1.1安全设施监理——对安全用品、设备、设施进行抽查;
3.1.2安全技术监理——对施工中采用的安全技术进行监控;
3.1.3安全验收——对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计划与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地抽查验收;
3.1.4安全咨询——对典型的安全问题进行必要的技术咨询与培训。
3.2安全监理内容:
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施工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3.2.1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3.2.2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3.2.3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3.2.4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3.2.5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3.2.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3.2.7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3.2.8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3.2.9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积极组织并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3.2.10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安全保护记录及相关维修资料及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准投入使用。
3.2.11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旁站监督检查。
3.2.12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
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3.2.13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安全监理月报表,对当月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
3.2.14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3.2.15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对事故采取的抢险、处理工作。
在认定非监理方责任后参与事故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
3.2.16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安全监理的工作是为了改变安全生产上被动局面,使安全生产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使施工中的各种风险点得到有效控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我安全监理工程师将依照安全生产法规、规定、标准及监理合同要求督促、协调施工企业从管理方面着手,全面地在施工中执行各种规范,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采取预防措施,实现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工程项目在施工中接受现场安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服务、监督、咨询和检查。
四、安全监理工作管理网络图
审核施工安全生产准备情况
(安全监理工程师)
编制月施工计划安汇总检查单项工程中贯彻落实安生产
全措施及月完成报每道工序安全措施计划法规和安全技术
告(施工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
现场检查
参加施工单位生签证验收(安全监理人员)
产计划会议(安全监理工程师)
(监
理工程师)整改
(施工单位)
签证验收
(安全监理工程师)
召开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工作总结会议
(安全总监理工程师)
记安全监理日记编制安全监理月报表
(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人员)
五、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方案、细则获批准
加强专项检查
六、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6.1在监理项目组内部建立起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
学习和研究设计文件,有关安全的规定、规范和标准,交流安全监理工作的成功经验;
6.2实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抢险方案审核制度。
凡是未获审批通过的安全实施方案、专项安全方案和未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工程不得擅自实施;
6.3实行资质、资格审查制度。
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实行审查,杜绝无资质、超资质承包、无证施工引发的不安全隐患的存在;
6.4专项安全例会制度。
对所发现的或未进行及时整改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并限定整改期限;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应在例会纪要中明确具体的反映出来。
每周、每月例会时间应固定,可同工程例会同时召开,在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现场会议或专题安全例会;
6.5巡视检查制度。
对施工中的高危作业、未及时进行安全整改完的部位和工序进行日常的安全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
6.6安全事项汇报制度。
在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事故苗子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马上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后通知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监理部、公司管理部或总师室汇报,接受公司技术方面支持;
6.7安全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日记中应填写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日记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记录及相关文件的备存地点,总监理工程师定期进行检查,并签署安全监理日记。
七、安全旁站监理计划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安全旁站计划:
安全旁站监理计划表
关键工序
基础工程
主体工程
装饰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
打(压)桩及接头焊接
●
基坑开挖、围护
●
基础土方回填
●
基础砼浇筑
●
钢结构安装及焊接
●
脚手架、转料平台搭拆
●
模板支架搭拆
●
井架搭拆
●
混凝土浇注
●
室内土方回填
●
起重吊装
●
●
●
高空(处)作业
●
●
各分项工程首道工序
●
●
●
●
施工临时用电安装、检测
●
●
●
●
管道吹扫、清洗、脱脂
●
气密性试验
●
水压试验
●
注:
“●”为安全旁站部位
八、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安全监理师岗位职责
8.1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
8.1.1工程项目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规定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8.1.2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带。
8.1.3不得擅自进入无安全措施的作业区。
8.1.4不准在高处起吊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准在脚手架或防护栏上休息;
8.1.5不准在高处向下抛投物件。
8.1.6在工地上有权阻止施工人员的违章作业。
8.1.7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
8.1.8现场办公室内不许使用电炉、灯泡取暖或烘物。
8.2安全监理师岗位职责
8.2.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及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8.2.2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8.2.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和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8.2.4督促各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8.2.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8.2.6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8.2.7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并对其中高危作业实施旁站;
8.2.8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8.2.9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填写、收集工作,编写安全监理月报表,对当月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作出评述,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
8.2.10做好安全监理日记和相关记录。
九、安全监理实施分项细则
9.1打(压)桩施工的安全监理
9.2基坑围护施工的安全监理
9.3基坑施工的安全监理
9.4主体结构施工的安全监理
9.4.1支架及脚手架施工的安全监理
9.4.2模板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
9.4.3钢筋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
9.4.4混凝土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
9.4.5钢结构安装的安全监理
9.5高处(空)作业的安全监理
9.6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
9.7有压容器、易燃易爆品等的安全监理
9.8施工机械的安全监理
9.9施工作业环境的安全监理
9.10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
9.11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理
9.1打(压)桩施工的安全监理
9.1.1施工必须遵守并切实执行国家和XX省有关部门颁发的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9.1.2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进驻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规定的安全和保卫制度。
9.1.3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戴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9.1.4不擅自进入无安全措施的作业区作业。
9.1.5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打(压)桩机及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各种动力和起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善,电气接地必须良好,并实行统一指挥的定人定机负责制。
9.1.6打(压)桩机安装前,应仔细检查桩机安装、工作位置的地面情况,必要时对地面进行加固处理,以免桩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
桩机安装后,应检查各部连接是否牢固,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工作可靠。
9.1.7检查桩机工作场地布置的合理性,重点检查压桩顺序及吊桩、堆桩的位置,工作线路的布置走向,实际操作中贯彻落实情况。
9.1.8检查打(压)桩机操作人员及焊工的持证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及焊工均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9.1.9打(压)桩机移位时,应仔细检查桩机周围的环境情况,特别是对桩机的行走路线进行检查,严禁在半硬半软的地面上行走,桩机就位后,应仔细检查定位情况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9.1.10检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记录。
总包单位应对静压桩的施工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单位进行交底,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使每一个静压桩施工人员都知道打(压)桩的施工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9.1.11起吊RC砼预制桩及PHC预应力管桩时,起重机臂下及旋转范围内严禁站人,待待预制方桩或PHC管桩垂直定位并经校正后方可进入操作。
严禁起吊时移动桩机。
9.1.12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打压桩,桩机应用2根以上缆风绳与地锚固定。
9.1.13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桩机上有桩和有锤的情况下,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9.1.14压桩时非工作人员应离机10m以外。
9.1.15接桩时,焊接操作人员及配合人员必须穿戴劳防用品。
9.2基坑围护施工的安全监理
9.2.1审查井点降水及基坑围护施工承包单位的资质及现场施工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对进场施工设备及机具进行检查。
9.2.2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对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记录的检查。
9.2.3基坑围护施工前应先作好井点降水。
9.2.4井点隆水管钢板桩插入施工时,配合机械作业的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之外工作。
如果必须在回转半径之内工作时,须在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后方可开始。
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联系,确保安全。
9.2.5钢板桩压入后必须做好支撑和拉结,以保证基坑开挖后安全。
9.2.6基坑开挖时,应有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及工具杂物等坠入。
重型机具及车辆不准在基坑附近停置。
9.2.7要定期对围护桩进行监测、维护。
9.2.8井点隆水和围护桩施工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及规程操作。
9.2.9在施工排水过程中不得间断排水,并应对排水系统加强检查和维护。
当构筑物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严禁停止排水。
9.2.10采取明排水施工时,应保证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地基不被扰动。
9.2.11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底面高程,且挖方深度在5m以内边坡不加支撑时,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9.2.12基坑支撑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支撑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支撑部件的型号、尺寸、支撑点的布置、板桩的入土深度、锚杆的长度和直径等应经过计算确定。
2)不防碍基坑开挖及构筑物的施工。
3)支拆方便
9.2.13雨期施工时基坑开挖必须采取防止坑外雨水流入基坑的措施,坑内雨水应及时排出。
9.2.14雨期施工当基坑边坡不稳定时,其坡度应适当放缓,对软土边坡应采取保护措施。
9.2.15支撑必须牢固安全。
9.3基坑施工的安全监理
9.3.1进行基坑施工时,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9.3.1.1熟悉水文地质勘察资料,检查基坑施工专项施工方案。
注意检查基坑施工在开挖过程中技术安全措施。
9.3.1.2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的情况,必要时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搬迁处理。
9.3.1.3场地整平,清除地上和地下3.5m以内的障碍物。
9.3.2挖土过程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9.3.3在开挖基坑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必须设置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9.3.4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坍塌可能时,及时要求施工人员立即离开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9.3.5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应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9.3.6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和站立。
9.3.7开挖时应在地面的适当的地方设置沉降及位移观测点,进行必要而完备的监测,发现情况,立即进行处理。
9.3.8开挖时要做到随挖随撑,严禁开挖至两根以上支撑空间后再进行支护。
9.3.9起吊钢支撑构件时,应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吊臂活动范围内严禁有人。
严禁在安装好的支撑上走动、悬挂重物或作为其他作业的受力支点。
9.3.10当支撑妨碍基坑开挖时,挖掘机械的操作要慎重,必须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指挥进行操作。
9.3.11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及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9.3.12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9.3.13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破坏和拉损支撑。
9.3.14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基础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在与挖空基坑2m以内,挖土机不能行驶。
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9.3.15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堆载超荷而引起土体位移、围护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9.3.16开挖土方必须要有挖土令,要求实施深基坑开挖施工动态过程控制。
9.3.17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平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9.3.18配合机械进行清坡、清底的施工人员,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9.3.19清坡、清底的施工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做好清底,不得超挖。
如故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应回填砂石料,以免影响底板质量。
9.3.20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3.21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护栏,并在护栏上悬挂安全警示标志,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扶梯。
9.3.22施工场内道路必须硬化,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引导。
9.3.23车辆进出工地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以免工地泥浆带出工地污染城市道路。
9.4主体结构施工的安全监理
安全监理根据施工特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控制,即:
支架及脚手架施工安全监理、模板施工安全监理、钢筋施工安全监理、混凝土施工安全监理、钢结构安装安全监理。
9.4.1支架及脚手架施工的安全监理:
9.4.1.1支架及脚手架搭设前应严格对所用的钢管及扣件进行筛选,钢管的规格、壁厚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凡严重锈蚀、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得采用,钢管不得焊接,严重锈蚀、变形、裂缝的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得采用。
9.4.1.2支架及脚手架必须严格按支架及脚手架专项搭拆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9.4.1.3支架及脚手架的基础要符合相应规定,构件紧密并加入纵、横向连接杆件,使支架成为整体,并按规范要求设置足够的斜向和水平支撑以保持其结构稳定。
9.4.1.4支架在受荷后的变形,在搭设前要做好充分的估计和受力验算,并在搭设支架时注意受荷后的变形,使就地浇筑的中板及顶板符合设计要求。
9.4.1.5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搭设支架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件,并做到人证合一。
9.4.1.6满堂支架应设登高设施,保证操作人员上下安全。
9.4.1.7检查操作层情况,操作层应满铺竹笆,不得留有空洞。
必须留空洞者,应设围栏保护。
9.4.1.8检查满堂支架及脚手架的步距,应控制在2米内,必须高于2米者,应有技术保护措施。
9.4.1.9检查满堂支架及脚手架稳固情况,及斜杆(剪刀撑)的设置情况是否符合方案设计或规范规定要求。
9.4.1.10支架及脚手架必须经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9.4.1.11高空作业必须要系好安全带,关于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理措施,在高空作业安全监理一节中另有祥叙,在此不再赘述。
9.4.1.12支架及脚手架拆除时,拆除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
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继续施工。
施工承包单位安全技术管理 人员必须亲临现场监护指挥,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拆除现场。
9.4.1.13所有高空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空作业规定按搭拆施工方案执行拆除工艺要求和遵守安全纪律。
9.4.1.14拆除人员进入岗位后,应先行检查,加固松动部分,清除步层内遗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等,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9.4.1.15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要求和防火条例进行,办理三级动火证明,增派监护人员,配备灭火器材及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9.4.1.16拆除时应分层从上到下逐步拆除。
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9.4.1.17不允许上、下两步同步拆除,切实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9.4.1.18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安全隐患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或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9.4.1.19所有杆件和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至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至地面。
9.4.1.20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齐。
9.4.1.21一般情况下,夜间不进行拆除作业,如要实施,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
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得进行脚手架拆除作业。
9.4.2模板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
9.4.2.1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好安全带并应系牢。
9.4.2.2工作前应仔细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
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9.4.2.3主体结构模板的安装和拆除,必须要有专项搭拆施工方案,方案必须有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9.4.2.4二人抬运模板是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
传递模板时应使用水平或垂直运输工具并用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有人接应。
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
高处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绳子和红白旗加以围住,暂停人员过往。
9.4.2.5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9.4.2.6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
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或装上防护栏杆和密目网。
9.4.2.7高处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下要有梯子,不准站在大梁底模上行走。
高处作业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工作。
9.4.2.8拆模必须一次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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