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住房工程安全监理细则.docx
- 文档编号:30011420
- 上传时间:2023-08-04
- 格式:DOCX
- 页数:29
- 大小:31.69KB
某住房工程安全监理细则.docx
《某住房工程安全监理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住房工程安全监理细则.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某住房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住房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审批:
**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目 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住房工程。
二、工程地点:
位于云南省安宁市。
三、工程简介:
总用地:
90082.28㎡,总建筑面积:
105340.72㎡包括底层商铺、住宅、幼儿园、物管、配电、中水等。
结构型式:
框架结构。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耐火等级:
二级。
建设概算投资:
约1.74亿元。
四、参建单位:
见下表。
表1-1
单位
名称
负责人
职务
备注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质监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第二章、安全监理控制目标
1、安全控制目标:
杜绝人身伤亡。
年工伤频率控制在3‰以下。
2、文明施工目标:
严格按《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施工,创文明施工达标优良现场,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3、环境控制目标: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第三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具体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1、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
2、告知业主的安全责任,并协助其及时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3、邀请安全监督部门以会议形式对相关单位进行交底,重申各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并介绍各参建单位本项目的安全负责人,互留联系方式。
4、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安全监理目标、工作要求及安全监理人员等。
5、核查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
6、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申报表》。
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2)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以及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验收管理制度、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落实和开支等。
3)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5)、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垂直运输机械操作工、安装拆卸工、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册、岗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6)检查(或协助签订)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以及施工总、分包单位间的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7)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检查项目由项目监理机构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书面向施工单位告知,由施工单位报检,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检查,凡有不符合要求的应开具限期整改书面通知,拒不整改的向建设单位及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程序合法,有明确的论证结论。
监理方主要从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三方面进行审查。
9、审查施工单位针对危险源编制的施工应急预案。
检查应急救援组织和配备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配备情况。
应急救援演练时对过程进行见证。
10、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安全技术规范、典型案例。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含缺陷责任期)
1、跟踪监督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及其(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与工作情况。
2、跟踪监督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必要情况下进行旁站跟班。
对一般部位进行巡视。
监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或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首先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如施工单位不整改,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后,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回复书》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复查。
如施工单位仍不整改,经业主同意,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如业主不同意停工或发《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仍不停止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发《监理备忘录》给施工单位和业主,告知其会出现的严重后果。
同时以《安全隐患报告书》的形式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3、核查施工单位大中型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4、参与施工单位组织的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异常气候和节假日施工的安全检查)
5、参加安全监督部门对项目安全检查后的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讲评会,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有关安全隐患方面问题,督促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6、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方面的记录,如发现弄虚作假、记录不实、隐瞒事实等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7、配合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8、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开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9、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数量。
第四章、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1)《建筑法》
2)《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等。
2、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等
第五章、项目安全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
根据该工程的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及工作难度结合本监理单位的人员构成和人员素质及监理工作经验,本监理安全监理人员配备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
第六章、安全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1、监理单位在工程安全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1 审查专项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签署意见;
1.2 把安全生产作为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违规行为;
1.3 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重要施工环节确保做到旁站和按要求平行巡检;
1.4 对危及工程安全的施工,按照监理权限下达停工指令;
1.5 组织建设主体各方的安全检查活动,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1.6 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行为;
1.7 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作出评价,并列入竣工验收资料;
1.8 协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2、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2.1 对监理项目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2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在工程开工前组织编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保证其实施,负责管理项目安全机构的日常工作;
2.3 经常对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安全意识;
2.4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齐抓共创文明施工,严防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事故的发生;
2.5 负责组织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使之符合安全施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6 协助施工单位从立法和组织上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2.7 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应重点控制“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杜绝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8 协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2.9 事故发生时,及时组织保护现场的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上报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处理方案;
2.10 检查和监督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其工作;
2.11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等;
2.12 主持安全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安全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2.13 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法规规定的安全职责;
2.14 审查勘察、设计、工程机械供货、出租单位执行《条例》规定的职责;
2.15 审查承包商现场安全制度和安全体系;
2.16 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整改、验收;
2.17 审查承包商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
2.18 审查承包商、分包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19 审查项目经理、安全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
2.20 监督工程造价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费资金的投入,确保专款专用。
3、总监代表安全监理职责
3.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与条例;
3.2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为监理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直接负责人;
3.3 检查本项目是否符合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督促施工单位申报安全监督;
3.4 根据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实际情况,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改善安全监理措施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编制定期安全检查计划及时间表;
3.5 经常组织有关部门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三定”整改措施;
3.6 接到各部门签发的整改通知后,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做好复查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3.7 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而施工单位长期拒不整改者,报请建设单位协助处理,必要时在工程例会上提出停工整改要求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提请处理;
3.8 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作出评价并列入竣工验收资料;
3.9 事故发生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保护现场工作,调查取证分析事故原因,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建议及改进措施。
4、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4.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与条例;
4.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实施;
4.3 参与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并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4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5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计划、方案、申请等,并向总监汇报;
4.6 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现场的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上岗情况;
4.7 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8 监督施工前段时间严格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
4.9 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整理记录,对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整改、验收;
4.10 检查进场安全设施的材质、实体质量、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和使用情况;
4.11 监督承包单位按规定搭设安全设施,超重机械和施工电梯等,正确操作使用;
4.12 检查承包单位三宝、四口、临边防护、用电安全等,按约定的规则进行处罚和奖励;
4.13 监督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时整理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4.14 监督和确认安全措施费的使用;
4.15 检查确认安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5、安全监理员职责
5.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与条例;
5.2 服从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安排,直接对工地进行安全监理;
5.3 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5.4 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5 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6 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南宁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安全施工管理,具体负责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的落实;
5.7 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经常巡视工地安全情况,包括:
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用电、脚手架、排栅吊笼和模板支撑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纠正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5.8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参与编制安全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9 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理检查,能坚持原则,敢于提出安全问题,认真跟踪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5.10 具体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整理收集和记录工作,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料。
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班前安全教育活动;
5.11 能以身作则,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指导督促施工现场人员遵守安全纪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12 事故发生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事故原因,能积极收集提供第一手原始安全记录。
第七章安全文明施工危险源分析及控制
序号
危险源
存在方式
危害结果
控制措施
1
施工现场
1、场内存放有易燃、易爆物,而无符合规定的保管条件
2、施工现场无封闭维护,非施工人员可自由进出
3、各区功能安排混乱、交叉混用频繁、无序
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按规定保管易燃易爆物;施工区域封闭管理;各区按总平面图进行布置
2
土方、爆破工程施工
1、放坡开挖小于安全坡度;在雨季开挖,而无排水和防塌方措施
2、堆方的高度超过安全规定
3、深基坑降水、支护方案设计的安全可靠度不够
4、土石方爆破碎块溅落区有人;出现瞎炮未予完全排除
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坡度大于安全坡度;审查排水和防塌方措施;堆方的高度满足安全规定;降水和支护方案经监理部审核通过才允许施工;碎块溅落区不得有人;按爆破规程进行施工
3
模板、钢筋、砼工程施工
1、模板支撑刚度不够、承载能力、稳定性不够
2、砼浇注不均匀,对模板和支撑架造成过大的集中荷载
3、长钢筋在运输和起吊过程中存在拖地、反弹、散捆等
4、过早拆除模板
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在模板使用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钢筋捆绑和运输督促施工单位专人负责;同条件养护砼强度达到标准后方允许拆模
4
脚手架和垂直运输的设置与使用
1、脚手架连墙点过少,未设置剪刀撑,自由高度过大,基地不实,使用荷载超过规定等
2、脚手架外侧未完全封闭、无防滑措施
2、在脚手架上设置模板支撑和缆风绳
3、井架、龙门架未作安全封闭、未设安全门、限位、停层等安全保险装置
4、垂直运输设施超载
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安装好后,由安全监理和施工单位安全员一起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允许使用。
5
起重吊装作业
1、汽车式起重机停置不稳、支垫不稳或停于斜坡上作业
2、塔吊未按规定设置附着连接,轨道不符合要求
3、吊件的临时加固、支撑和固定措施不当
4、非作业人员进入吊装现场
5、在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天气和照明条件下进行作业
6、起重作业完毕后,未按规定要求缩臂落放、制动和加锁
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起重设施要经过监理安全员、施工单位安全员进行使用前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吊装时督促施工单位专人负责;吊装完毕后督促施工单位安全员进行检查
6
电焊、气焊
1、在火星飞溅范围内有易燃物
2、焊机外露带电部分的绝缘和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焊接把线绝缘不好又破皮
3、氧气瓶阀和减压器泄露,与高温、明火、其他热源和乙炔罐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
4、乙炔罐与用火点的距离小于安全规定
5、电、气焊未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加强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现场进行整改
7
机械加工和机械作业
1、木工机械不按规定设置防护罩和安全装置
2、钢筋冷拉场地未设置警戒区和防护
3、工人进入搅拌机清理时未切断电源、加锁和设专人监护
4、机动翻斗车斗内载人,向基坑卸料时未与坑边保持安全距离
5、2台以上压路机作业时,未保持安全距离或在坡道上纵队行驶
6、电动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未保护接零和加设漏电保护装置
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督促施工单位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加强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现场整改
8
工地用电和防火
1、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不符合规定,漏水、无门、无锁,箱内有杂物,开关箱未设置分路开关
2、工地配电线路未采用绝缘线;架空线路的架空高度、电线截面和排序不符合规定;埋地深度不够、穿越处未加防护套
2、用电设备的保护接零、保护外壳、绝缘电阻等不符合规定
3、工地消火栓和消防器材未定期检查和保持完好
4、存放气瓶和危险品的仓库部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加强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现场进行整改
9
违反上岗人员身体条件规定
1、患有不适合从事高空和其他施工作业的疾病
2、妇女在经期、孕期、哺乳期从事禁止和不适合的作业
3、未成年工从事禁止和不适合的作业
4、疲劳作业和带病作业
人员伤害
人员上岗按规定执行
10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穿安全鞋、高空作业不佩挂安全带或挂置不可靠
2、雨天、潮湿环境进行带电作业不使用绝缘防护用品
3、电气焊作业不使用电焊帽、手套、防护眼镜
人员伤害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现场安全检查,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
11
违反上岗规定
1、无证人员进行取证岗位作业
2、单人在无人辅助或监护的情况下进行高、深、重、险、带电等危险作业
人员伤害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现场安全检查,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
12
违章指挥
1、在有关进行作业条件还没有达到规范、设计与施工措施要求的情况下,组织施工
2、在安全设施不合格、工人未使用安全保护用品或其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强行组织和指挥施工
3、在技术人员、工人提出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时,未予重视,以不负责任的态度继续指挥施工
人员伤害和机械损害
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取证工作
13
违章作业
1、违反安全规定作业
人员伤害和机械损害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检查对违章行为予以惩处
第八章、工程施工安全要求
1、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
产负总责。
1.1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1.2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1.3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
2.1 项目经理部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工种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并有文字说明。
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要求简明扼要、要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2.2 各级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部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要与经济奖罚挂勾,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应有记录。
2.3 建筑施工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
标和要求。
工地由多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
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职责,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4 项目经理部对工程项目的各工种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建筑
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简明扼要,要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安全技术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2.5 施工现场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安全员需持证上岗。
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二)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三)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目标管理方面
3.1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等。
3.2 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按专业管理将目标分解到个人和部门,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应有分解责任书,相关人员应履行签字手续。
3.3 项目经理部要对分解到个人及各部门的责任目标制定有可行性和针对性的责任目标考核规定,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要有考核结果并记录在案。
4、施工组织设计方面
4.1 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专篇。
安全生产专篇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
4.2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4.3 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如文明施工、施工防火、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爆破施工、水下施工、拆除施工、人工挖孔桩、临时设施、泵送砼及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等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4.4 安全生产专篇及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制定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要体现全面性,不能顾此失彼。
当施工情况有变化时,安全生产专篇及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也应重新修订并经审批方为有效。
4.5 安全措施的落脚点主要在施工现场各班组和各工种工人,施工现场安全员要狠抓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制定各种奖罚措施经相关人员批准后实施。
5、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方面
5.1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项目经理部交底人不但要口头讲解,同时要有书面文字材料,书面交底材料内容要全面并有针对性。
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
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施工人员三方各留一份。
5.2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
上进行的,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要将施工场所、环境(如高压电、地下管线)、用电防火和季节性特点等安全注意事项向操作者讲明,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多工种交叉作业还应向各工种进行“安全防护措施”交底。
5.3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项目经理部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职责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的进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履行签字手续,不能流于形式。
6、安全检查方面
6.1 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防护重点和危险岗位,有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有文字材料具体规定。
检查制度分企业自检、工程项目部自检和大中型机械设备的经常性检查。
6.2 安全检查时,应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共
同进行。
每次安全检查应按规定及时填写有关检查记录。
各级的检查记录要妥善收集整理入册,完工后归档。
6.3 安全检查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住房 工程 安全 监理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