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屯留县第二中学校新建教学楼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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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屯留县第二中学校新建教学楼建设项目
山西省屯留县第二中学校
新建教学楼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YD170121B
谈
判
文
件
采购人:
山西省屯留县第二中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
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章谈判公告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
一、总则8
二、谈判文件9
三、投标文件10
四、递交12
五、谈判12
六、评审13
七、合同授予14
第三章谈判15
第四章技术要求18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1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2
第一章谈判公告
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屯留县第二中学校的委托,就其新建教学楼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
新建教学楼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YD170121B
二、项目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二包,供应商对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采购内容: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包号
名称
预算金额
一包
可行性研究报告
125000.00元
二包
工程设计
365000.00元
3、范围包括:
具体的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三、供应商的资质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一包报价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格丙级及以上资格;二包报价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报价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18日(北京时间:
9:
00-11:
00,15:
00-17:
00)
2、地点:
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16室
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工程咨询单位资格丙级及其以上资格(一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二包)、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60日内有效)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的最终认定为准。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与:
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18日(北京时间:
9:
00-11:
00,15:
00-17:
00)在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
2、地点:
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16室
3、谈判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1月19日上午10:
30(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密封提交。
2、地点:
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山西省屯留县第二中学校
地址:
屯留县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16室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6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名称:
山西省屯留县第二中学校
地 址:
屯留县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2
代理机构
名称:
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治市城区教育局十楼一零一六室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
3
项目名称
新建教学楼建设项目
4
项目编号
YD170121B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6
项目预算
一包:
125000.00元;二包:
365000.00元
7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8
出资比例
100%
9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0
完成期限
可行性研究报告10天完成,工程设计30天完成
11
质量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须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12
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包报价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格丙级及以上资格;二包报价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1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4
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5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7年1月19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16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17
投标有效期
自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个日历天
18
投标保证金
1、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2、交纳金额:
一包:
人民币贰仟元整
二包:
人民币陆仟元整
3、交纳凭证:
回执单或收据
4、退还方式:
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全额退还
5、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帐户一次性汇入下列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以实际到账为准)
收款单位:
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长治南街支行
行号:
105164010031
银行帐号:
14001644008050501523
6、用途注明“YD170121B×包投标保证金”字样
19
签字和盖章要求
字迹清晰;“加盖单位公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
20
投标文件
1.纸质:
A4;正本:
壹份,副本:
叁份;胶装;
2.供应商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完全一致。
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U盘形式。
21
封套写明
项目名称:
新建教学楼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YD170121B
供应商名称:
(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地址:
在2017年1月19日上午10时30分分前不得开启
26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是,退还
☑否,不退还
27
谈判时间与地点
时间:
2017年1月19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29
招标服务费及支付
招标服务费用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发计算记取。
一、总则
1.1综合说明
1.1.1完成期限和质量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招投标要求及其他相关事项
1.2.1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与本项目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1.2.2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召开标前答疑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供应商发出通知。
1.3费用承担: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上述所涉及的任何费用。
1.4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必要的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5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保密:
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从谈判文件和投标文件中获悉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投标报价
1.7.1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并结合自身情况编制投标文件进行自主报价。
1.7.2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1.7.3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包括物价变动在内的各种风险因素。
1.7.4投标报价是谈判文件中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其中包括现场调研、资料搜集、方案编制、文本制作、管理、利润、税金和相关服务等费用。
1.8投标报价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均以人民币为计价依据,合同实施时以转账方式支付。
1.9成果提交要求
1.9.1成交供应商在项目结束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交付相应的工作成果。
二、谈判文件
2.1谈判文件的组成
2.1.1本谈判文件包括:
第一章谈判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谈判;
第四章技术要求;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1.2谈判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与补正,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与补正
2.2.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
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要求,按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效的表达所载内容的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2.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正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答复,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以补充公告的形式进行发布。
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对原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3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的澄清、修正:
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正。
补充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2.2.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正及其它答复的效力:
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正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2.2.5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及相关补充或修正部分进行研究编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投标的相关规定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谈判文件的解释
2.3.1供应商如发现谈判文件有相互矛盾或文意不明确、表述不一致之处时,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解释以书面形式为准,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2.3.2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误解或忽略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限内未提出澄清要求,从而导致投标发生的任何风险,其责任自负,不得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3.3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残缺或附件不全之处应在收到谈判文件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3.4当谈判文件、补充(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商务部分
(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4)营业执照副本、工程咨询单位资格丙级及其以上资格(一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二包)、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近期(投标截止时间60日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投标保证金凭证;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1.2技术部分
(1)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价表(一包);工程设计报价表(二包);(见‘投标文件格式’)
(2)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再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3)项目负责人简历说明;
(4)项目班子人员一览表;
(5)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方案(一包);工程设计工作方案(二包);
(6)服务承诺
3.2投标有效期
3.2.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60日历天,采购代理机构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3.2.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失效,投标保证金予以返还;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延长期内的投标文件,应相应的满足谈判文件的其他相关要求。
3.3投标保证金
3.3.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2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持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保证金收据”,否则视为未提交。
3.3.3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
3.3.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供应商持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3.3.5若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规定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3.4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投标文件应当对与谈判文件有关的工作内容、完成期限、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4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识“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递交
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4.1.1投标文件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上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封面注明“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正面应载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4.1.2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包装于袋内。
4.2投标截止时间
4.2.1投标截止时间: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谈判文件指定地点。
4.2.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发出补充文件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销
4.3.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销其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4.3.2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有效期(包括延长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时间之间,供应商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该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谈判
5.1谈判事项
5.1.1谈判时间: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1.2谈判地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谈判程序
5.2.1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谈判会议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
5.2.2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5.2.3介绍本次参加开评标会议人员。
5.2.4由供应商代表共同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宣读查验结果。
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
5.2.5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完成期限等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5.2.6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报价情况填制“第一轮报价记录表”。
六、评审
6.1谈判小组
6.1.1谈判小组的组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成员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
谈判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人数的2/3。
6.1.2谈判小组的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响应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4)向采购代理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6.2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6.3谈判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谈判”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4谈判过程保密
谈判工作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情况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在谈判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方面向谈判小组、采购方或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合同授予
7.2成交通知书
7.2.1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7.2.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7.3签订合同
7.3.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3.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7.3.3成交供应商一旦中标,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第三章谈判
1.第一轮公开报价
1.1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会议。
1.2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谈判会议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
1.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1.4供应商代表共同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宣读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
1.5第一轮公开报价,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完成期限、质量目标等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1.6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结束后要求供应商代表在“第一轮公开报价记录表”上签字。
2.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
2.1资格性审查:
(1)投标函是否有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是否有效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3)供应商是否作出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文件有无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供应商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2.2符合性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装订、签署、盖章;
(3)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4)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
(5)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且不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
(6)投标文件不得附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2.3谈判小组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表”中对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
2.4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的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2.5谈判小组分别与供应商代表进行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
具体步骤为:
(1)供应商向谈判小组作技术陈述:
供应商结合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对技术部分向谈判小组进行技术陈述。
(2)谈判小组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供应商的技术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技术谈判。
(3)技术谈判后,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部分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2.6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一轮谈判整体情况,对项目的技术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3.第二轮公开报价
3.1供应商以第一轮谈判后书面技术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报价即调整性报价,报价采用书面方式。
3.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第二轮公开报价完毕后,向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公布第二轮报价情况。
4.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
4.1谈判小组分别与供应商代表进行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
具体步骤:
(1)供应商向谈判小组作商务陈述:
供应商结合谈判文件的商务要求,对商务部分等向谈判小组进行商务陈述。
(2)谈判小组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供应商的商务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
(3)商务谈判后,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商务部分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4.2第二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二轮谈判整体情况,对项目的商务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5..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
5.1供应商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三轮即最终报价;
5.2第三轮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
5.3第三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
6.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7.评审过程中的澄清与补正
7.1在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检修补正,但是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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