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湾基坑围护施工组织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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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湾基坑围护施工组织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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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湾基坑围护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
1.1施工组织总体设想
拟建DK20150026号地块基坑围护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若水路南万寿街东侧。
所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环境幽雅。
考虑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考虑工程造价、工期、施工操作可行性和方便性的同时,须特别严格控制基坑东侧及南侧位于轨道交通2号线保护区,范围内区域施工区域过程中产生的变形量,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把对周边道路、地下管线、建筑物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从而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实施。
1.2工程概况
1.2.1一般概况
工程名称:
DK20150026号地块基坑围护;
建设单位:
苏州旭悦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苏州市建筑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若水路南万寿街东侧。
1.2.2结构工程概况
本工程1#~9#高层住宅楼建筑±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300m,10#~13#小高层住宅楼建筑±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100m,14#~91#别墅楼建筑±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450m,92#物业用房建筑±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150m。
大地库周边场地标高按+3.00m,周边道路标高按+3.500m,先建样板区(86#、92#)地面标高按+2.200m。
1.基坑概况
(1)本工程地下1层,大地库区域基坑开挖深度4.65m~5.65m,基坑开挖面积约12万m2,基坑外包周长1382m;样板区开挖深度4.10m~6.15m,局部开挖深度7.85m;一般区域基坑安全等级为三级。
本工程分两期先后施工,先施工东侧一期,后施工西侧二期,其中一期样板区先开挖。
地库东侧及南侧位于轨道交通2号线区间隧道保护区范围内为一级。
(2)本工程基坑围护形式:
a、样板区北侧、西侧及东侧靠近临时施工道路区域:
一般区域采用二级放坡+土钉墙支护形式,第一级坡比1:
1.5,第二级坡比1:
1.0,留置1m宽平台,土钉长度、竖向及水平距离详剖面;东侧游泳池等局部深坑位置在此基础上根据结构放坡坡角采用一级放坡+土钉墙支护,且与东侧坡脚留置3m宽平台,土钉长度、横向及竖向距离详见平剖面。
b、样板区西侧塔吊区域:
采用钢板桩支护,钢板桩采用拉森Ⅳ型,桩长9m,详见平剖面。
c、样板区南侧区域:
采用二级放坡支护,第一级坡比1:
1.5,第二级坡比1:
1.5,留置1.0m宽平台,详见平剖面。
e、大地库区域:
(1)、基坑东侧及南侧位于轨道交通2号线保护区范围内区域:
采用∅800@1000钻孔灌注桩+暗墩加固围护形式,桩长10.0m/12.5(集水井区域),前后排桩间距3m(局部2.5m),前排桩顶设1000x800冠梁,后排暗墩钻孔灌注桩采用∅800@5000,前后排桩采用800X800连梁连接;前排桩后设3∅850@1200三轴搅拌桩止水,搅拌桩长10.8m/13.3m(集水井区域),与前排桩间距200mm。
(2)、8#楼西侧区域:
采用钻孔灌注桩支护,∅800@1000钻孔灌注桩,桩长11.0m,桩顶设1000x800冠梁
(3)、基坑西北侧距用地红线稍远区域:
采用放坡+土钉墙支护,土钉长度、横向及竖向距离详见平剖面。
(4)、基坑西北侧、东北侧距用地红线较近区域:
采用钢板桩支护,钢板桩采用拉森Ⅳ型,桩长9m/12m(集水井区域),详见平剖面。
(5)、一、二期开挖临时边坡:
采用二级放坡支护,第一级坡比1:
1.5,第二及坡比1:
1.5,留置1.5m宽平台,详见平剖面。
基坑围护工程主要工程量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备注
1
深层搅拌桩
直径850mm,三轴搅拌桩
m3
9800
2
灌注桩
直径800mm
m
11000
3
冠梁/连梁
c30泵送商品砼
M3
280
4
钢板桩
拉森Ⅳ型
t
1022
5
土钉放坡喷面
9900
6
土钉
9000
周边环境具体详见下表所示:
基坑周边环境表
方向
环境描述
东侧
基坑东侧位于轨道交通2号线保护区范围内区域,基坑侧壁距离建筑红线4.9~11.9米,建筑红线距轨道结构19.5米。
污水管道埋深3.5米,距离基坑侧壁10.9米,信息管道埋深14.6米。
距离基坑侧壁9.9米;不影响施工。
南侧
基坑侧壁距离建筑红线8米。
西侧
基坑西距离基坑放坡上口线距离建筑红线3.1~6.2米;雨水管道埋深2.5~3.5米,距离基坑放坡上口线5.3米,信息管道埋深2.8~3.3米。
距离基坑放坡上口线3.9米;不影响施工。
北侧
基坑北侧距用地红线较进,距离基坑放坡上口线距离建筑红线0.95~1.3米。
红线距离河道驳岸11米,河道宽约20米深约3米深;不影响施工。
周边环境图:
1.2.3基坑围护结构形式
(1)基坑围护结构平面图
(2)基坑围护结构剖面图
(4)基坑围护节点图
1.3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根据本次勘探揭露,将本场区勘察160.00米深度范围内揭露的地基土层自上而下分为15层个工程地质层,分层描述如下:
①素填土:
灰褐色,软塑状态,局部含石块、砖块及混凝土块等。
②粉质粘土:
灰黄色,软塑~可塑状态,稍有光泽,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
③粘土:
褐黄~黄灰色,可塑状态,有光泽,干强度高,韧性高。
粉质粉土:
灰黄色,可塑状态,局部软塑状态,稍有光泽,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
粉质粘土:
灰色,软塑状态,局部夹少量粉土,稍有光泽,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
粉土夹粉质粘土:
灰色,湿,稍密~中密状态,局部以粉质粘土为主。
-1粉质粘土:
灰色,很湿,中密状态,局部夹粉质粘土较多。
-2粉质粘土:
灰色,软塑状态,夹粉土薄层较多,稍有光泽,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
⑦粉质粉土:
灰色,软塑状态,稍有光泽,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
⑧粉土夹粉质粘土:
灰色,稍密~中密状态,局部以粉质粘土为主。
灰色,中密~局部密实,局部夹粉质粘土较多。
⑧-1粉砂夹粉土:
灰色,中密~局部密实,局部夹粉质粘土较多。
粉质粘土:
灰色,软塑状态,局部夹少量粉土,稍有光泽,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
粉质粘土夹粉土:
灰色,软塑状态,夹大量粉土,稍有光泽,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
粉质粘土:
灰色,软塑状态,局部夹少量粉土,稍有光泽,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
⑿粉质粘土:
灰色,可塑状态,局部软塑状态,稍有光泽,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
⒀粉土、粉砂:
灰色,密实状态。
⒁粉质粘土:
灰色,可塑~硬塑状态。
⒂粉质粘土:
灰色,可塑~硬塑状态。
1.3.1场地工程水文地质地质条件
无资料略。
1.4.工程特点
无资料略。
1.5施工总部署
本工程按施工内容大致分成5个阶段,分别为:
场地平整;
三轴搅拌桩施工;
灌注桩施工;
灌注桩桩头凿除、冠梁施工,养护;
土钉墙放坡喷面施工、钢板桩施工。
本工程根据方案要求先施工一期后施工二期;基坑围护三轴搅拌桩及灌注桩施工应有一定连续性施工。
我施工方建议先三轴搅拌桩、钻孔灌注桩,一次性施工结束。
三轴搅拌施工起点首先从东北角(5-5、5b-5b)剖面顺时针施工,最后在西北角(5-5)剖面收尾结束。
三轴搅拌桩施工15天后,灌注桩陆续穿插施工。
土钉墙放坡喷面施工、钢板桩施工土方进度跟进。
施工顺序图:
1.6应严格遵循的有关规范、规程、规定
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GB50010-2011);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6)、《建筑用砂》(GB/T14684-2011);
7)、《建筑用碎石、卵石》(B/T14685-2001);
8)、《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
9)、《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2006);
10)、《钢筋混凝土用钢筋》(GB1499.2-2013);
1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JCJ46-2005);
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12);
1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6)、苏州市建筑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苏园土挂(2015)03号地块中间成果);
17)、业主提供的总平面图、平面图、剖面图等;
18)、以往有关类似工程设计计算、监测、施工经验积累;及其他有关设计计算与施工的规范及规程;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2.1施工平面布置总则
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施工进度的快慢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高低,为保证现场施工顺利进行,具体的施工平面布置原则为:
1、在满足施工的条件下,尽量节约施工用地。
2、满足施工需要和文明施工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临时建设投资。
3、在保证场内交通运输畅通和满足施工对材料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场内运输,特别是减少场内二次搬运。
4、在平面交通上,要尽量避免与桩基单位相互干扰。
2.2施工平面布置
本工程施工场地内用地利用空间较为宽敞,根据本工程现场上述特点,在施工总平面的布置上,力求科学合理地利用一切可利用空间,以满足各阶段的施工要求,并使场容按我单位“标准化工地”标准实施,为此施工总平面布置将从基础设施、机械布置、现场用电、用水、道路、材料堆放及施工平面管理几个方面来规划。
施工平面布置图:
说明:
1、图中所示仅做示意,现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临时电缆及临水管线沿周边布置,通过分配电箱连接到各施工区域,管线遇临时道路应加套钢管保护并埋入地下;
3、三轴搅拌桩机1台,钻孔灌注桩投入6台设备,钢板桩施工设备1台,喷锚设备2台;
4、工程施工时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安排各钻机施工路线,以避免相互干扰。
2.2.1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主要有办公区、宿舍区和加工设施等。
1、办公区:
办公场所位于场地西北角。
2、宿舍区:
利用我公司现有的移动集装箱作为宿舍区,安放在场地西北角施工大门西边靠围墙有序排放,以保证现场施工不受影响。
3、加工设施:
施工现场搭设钢筋加工棚,以满足钢筋加工的需要。
钢筋加工场地设置1个,设在场中间。
4、材料堆场
材料堆场主要考虑水泥、钢筋、模板材料等。
围护桩施工时,水泥罐设置在在场地的东侧,钢筋堆场布设在场地的东侧;钢筋、模板加工区设置在基坑东侧。
所有材料堆场均应做到排水畅通、利于堆置,并严格按照平面图确定的场地码放整齐,保证场区道路畅通,并设立标牌进行标识。
具体祥见平面布置图。
2.2.2施工道路
施工出入口布置在场地西北边,在出入口处设置冲洗池,配备清洗机。
工地内临时施工道路采用钢板设置一条临时环形道路,便于施工材料及车辆的进出。
2.2.3施工用水
1、施工用水:
现场布置矩形供水管网,配水点分别由环线引出,管径DN32,在四个角落分别设置。
2、施工现场排水
1)基坑开挖时来水主要为地表水和雨水,为减少水对土体的不利影响,须做好有效的坑内外排水工作。
坑外地表设100mm厚C20细石混凝土面层,以阻止坑外来水渗入坑边或坑内。
2)在基坑外四周设置300×300的排水沟,排水沟捣100厚300mm宽C10砼作基础,沟深300mm,沟侧边用M5水泥砂浆砌灰砂砖240mm厚,内侧与顶面批1:
2.5水泥砂浆25厚,纵向坡度0.15%,排向集水井。
基坑顶沿排水沟每25m设置一个集水井,基坑底面分别沿横、纵向每隔50m设一个集水井,从地下室底板向下设置,集水井尺寸为300mm(宽)×300mm(长)×600mm(深),120mm厚灰砂砖墙,M5水泥砂浆砌筑,内侧与顶面批1:
2.5水泥砂浆25厚。
从集水井直接排至排水管网。
2.2.4施工用电管理
2.2.4.1施工用电管理
本方案根据JC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及简明手册等要求进行编制。
由于工地施工用电一直以来都是安全事故多发项目,是工地安全防护重点之一。
为保证本工地施工用电正常运行,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以项目部有关技术管理人员现场勘察了解,按JC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的要求,并根据施工方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的临时用电的布局,架设、安装等。
2.2.4.2用电负荷计算
1.根据《施工方案》要求,本工程用电总量计算如下:
设备
数量
合计功率
备注
三轴搅拌机
1台
300
GPS-10工程钻机
6台
420
喷锚设备
2台
170
零星临时用电
40
合计
930
根据设备用量表显示,施工中用电不少于930KW,因施工现场业主未提供网电。
施工中均采用柴油发电机组进行施工。
施工中设备采用交叉施工,避免受电量所限影响施工进度。
施工配备柴油发电机组如下分配:
序号
名称
柴油发电机组规格型号
设备功率
数量
备注
1
三轴搅拌桩
康明斯WET-400
KTA19-G3
1台
2
钻孔灌注桩
康明斯WET-300
Q5N11-G2
2台
灌注桩机3台使用一台发电机
说明:
发电机组所发电量为实际用电量的75%。
2.根据甲供电源以及施工方案,供电线路的选用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同时规定开关箱(末级)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50mA,0.1S),实行“一机一闸”每台设备有各自开关箱,现场采用三相五线制。
总配电箱布置在基坑的西南侧,选择S=240及150mm2的电缆线由业主提供临时用电电源位置,利用电缆桥架接至总配电箱。
现场布置矩形供电网络,在四周布置4个分配电箱,场地内设置4个分配电箱,选择90、120mm2等电缆线,由总配电箱接至分配电箱。
3.供电线路的布设
结合施工现场及《施工方案》要求,现场线路按如下图进行布设。
注:
此保护为脉冲保护,脉冲动作电流为±40mA
2.2.4.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为防止在TN-C三相四线接零保护情况下由于共用中性线而使中性线带电,造成触电事故而采用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
2.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架设要求
保护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或熔断器。
保护零线作为接零保护的专用线,必须独用,不能他用,电缆要用五芯电缆。
保护零线除了从工作接地线(变压器)或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引出外,在任何地方不得与工作零线有电气连接,特别注意电箱中防止经过铁质箱体形成电气连接。
保护零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将其作负荷线用。
重复接地必须在保护零线上。
工作零线不能加重复接地(因工作零线加了重复接地,漏电保护器就无法使用)。
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及末端做重复接地,配电线路越长,重复接地的作用越明显,为了接地电阻更小,可适当多打接地桩重复接地。
2.2.4.4配电室的要求
(1)做到“五防一通”,即防火、防雨、防雪、防汛、防小动物和通风良好。
(2)室门应向外开,有锁,金属门要做接地或接零保护。
(3)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4)配电室内设的值班室距电屏(盘)的距离应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5)配电室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灭火机用干粉或CO2等灭火器,严禁使用清水泡沫导电灭火器,灭火器挂于门外便于使用,不要放在配电间。
配电屏(盘)及配电装置四周的安全距离
(1)配电屏(盘)正面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后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侧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2)配电装置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m。
(3)配电室内的裸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应采用遮栏隔离。
配电屏的安全技术措施
(1)成列的配电屏(盘)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作电气连接。
(2)配电屏上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
(3)配电屏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4)配电屏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标志牌。
(5)配电屏上分设零线桥与保护零线或地线桥;电器进出线带电体不得外露。
(6)配电室内的导线优先选用绝缘导线。
如用裸露材料,必须严格按规范采取防护措施。
(7)室内照明应从开关上端引出,防止拉闸灭灯。
2.2.4.5电箱与开关箱
1.本工程临时用电采用TN–S三相五线三级配电两极保护。
三级配电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分别设置。
两极保护指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均必须经漏电保护开关保护。
2.配电箱的材质和安置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2)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撞击、强烈震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5)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严禁堆放任何妨碍操作及维修工作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防尘设施,必须有门锁。
3.配电箱开关箱装设的电器要求
(1)常规的箱内安装是左大右小,大容量的控制开关和熔断器装设在左面,小容量的开关电器安装在右面。
(2)配电箱内的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安装板上。
(3)配电箱、开关箱及其内部开关电器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均应作可靠的保护接零。
保护接零必须采用标准的黄/绿双色线及专用接线板连接,与工作零线应有明显的区别。
(4)配电箱、开关箱电源导线的进出为下进下出,不能设在上面、后面或侧面,更不应当从门缝隙中引进和引出导线。
(5)导线的进、出口处,应加强绝缘,并将导线卡固。
(6)配电箱、开关箱内优先选用铜线。
为了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铜线。
(7)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8)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4.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1)本工程用电采用TN–S系统。
总配电箱应设置漏电保护器(FQ)。
(2)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适应。
(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5.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1)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应与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
(2)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路(或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适应。
6.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1)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应与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
作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第一级,也是最主要的防漏电措施,所以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2)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2.2.4.6漏电保护器
1.漏电保护器的作用
(1)当人员触电时,在尚未达到受伤害的电流和时间内即跳闸断电。
(2)若设备线路发生漏电故障,应在人尚未触及时即先跳闸断电,避免设备长期存在隐患,以便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如未排除故障,则无法合闸送电)。
(3)可以防止因漏电而引起的火灾或损坏设备等事故。
2.漏电保护的接线方法
(1)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2)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在干燥环境下工作的36V及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5)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6)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和使用。
对搁置已久又重新启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2.2.4.7现场照明
1.照明器使用的环境条件
(1)在正常的空气相对湿度时使用,可选用开启式照明。
(2)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照明器。
(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的等级选择相适应的照明器。
(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应选择防震型照明器。
(6)对有酸碱等强腐蚀场所,应采用防腐蚀型照明器。
2.特殊场合照明器的安全电源电压
(1)有高温、导电灰尘和灯具离地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2)在潮湿易触电体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行灯使用要求
(1)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
(2)灯头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上无开关。
(4)灯泡外侧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挂吊钩应固定在灯罩的绝缘部位上。
4.照明系统中灯具及插座的数量
在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中,灯具和插座的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5.工作截面的选择
(1)单相及两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2)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6.室外照明装置
(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钠、铊、锢等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在离地面5m以上;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灯具内接线必须牢固。
(3)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应作防水弯。
2.2.4.8触电与救护
1.人体触电伤害事故的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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