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学院度部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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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学院度部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海洋学院2011年度部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使学院有限的资金得到合理运用,学院对2011年度部分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实行部门指标管理,以充分发挥部门的积极性,协助学院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现就经费的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教学系统:
1、专用材料费:
(1)、开支范围:
反映单位购买实验用品、消耗性体育用品、按规定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专用工具和器械,教学授课用教科书以及拨付实习场地的耗材费用。
(2)、管理办法:
教学系统各部门要根据2010年教学任务及教学规律合理安排支出用途和支出进度,在下达的指标之内,以教学计划、学生人数、材料消耗定额等为依据做好该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有实验室的系部(如水产系、海洋系、水环保系、机电工程系)材料消耗部分报对应的实验室,由实验室统一掌握指标、统一采购。
材料费一律凭盖有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报销,水产系、海洋系等实验过程中必需的水产品、农副产品,首选超市购买,超市购买不到的,由实验室提出申请,采购部门到农贸市场购买。
科研专用材料,由教务科研科统一掌握指标、采购部门统一采购。
2、维修费(教学设备):
(1)、开支范围:
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教学、科研仪器和实验设备维修费用。
(2)、管理办法:
教学系统各设备管理部门要根据仪器设备的磨损程度以及可利用价值,安排维修费用。
3、专用设备购置费(教学、科研):
(1)、开支范围:
反映单位购置的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教学、科研、实验、体育设备等单位价值在800元(含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专用设备的支出。
(2)、管理办法:
教学系统各部门要根据2010年教学及科研任务,在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基础上,确需增加的设备购置,要详细说明理由,以便领导决策时参考。
设备购置计划一经学院批准,则不得自行变更,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变更,则必须写出变更报告,800-1000元之内报主管院长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经党政联席会同意后方可变更。
设备购置计划实施前必须将相关合同、协议等材料报财务科,以便安排经费。
教学专用设备的购置,有实验室的系部(如水产系、海洋系、水环保系、机电工程系)报对应的实验室,由实验室统一掌握指标、采购部门统一采购。
科研专用设备的购置,由教务科研科统一掌握指标、采购部门统一采购。
4、差旅费(实习)
(1)、开支范围:
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在学生实习过程中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包干费等支出。
(2)、管理办法:
各系部根据实习学生及带队教师人数、地点安排管理此项经费。
5、差旅费(学术)
(1)、开支范围:
反映教师、科研人员参加学术活动所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包干费等支出。
(2)、管理办法:
各教学单位需将本部门2011年教师参加学术活动计划(含学术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人数、费用等)报教务科研科汇总。
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研经费)
(1)、开支范围:
反映院内科研项目按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所发生的专用材料费、设备购置费等之外的各项费用。
(2)、管理办法:
教务科研科根据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分项目进行管理,并做好院内博士基金的支出统计工作。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学术会务费)
(1)、开支范围:
反映教师、科研人员按学院《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等业务活动的管理办法》的规定所发生的会务费支出。
(2)、管理办法:
教务科研科根据学院《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等业务活动的管理办法》,核定教师外出参加相关活动所发生各项费用。
各教学单位需将本部门2011年教师参加学术活动计划(含学术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人数、费用等)报教务科研科汇总。
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学生活动费)
(1)、开支范围:
反映各系、部学生日常活动所发生的属于公用经费开支范畴的费用。
(2)、管理办法:
各系、部要妥善安排学生活动,把支出额度控制在在年度指标之内。
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
(1)、开支范围:
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教学系统日常公用支出。
(2)、管理办法:
教学系统各部门要根据2011年教学任务,参照以往实际支出情况支出预算。
10、其他资本性支出
(1)、开支范围:
反映单位购置的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图书资料购置支出。
(2)、管理办法:
图书馆根据各行政、教学单位实际需要做好图书购置计划,统一管理使用该项经费,其他单位原则上不得自行购置图书,如确需自行购置的经领导批准购置后,必须由图书馆办理报账及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二、人事科
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开支范围:
反映单位支付给所雇佣的长期临时工的工资。
(2)、管理办法:
需雇佣临时工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将2011年所需临时工人数报人事科,人事科根据全年临时工工资总额、部门使用临时工必要性等最后核定临时工人数、工资标准管理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增加临时工人数、调整临时工工资标准。
2、咨询费:
(1)、开支范围:
反映单位外聘专家学者进行咨询方面的费用。
(2)、管理办法:
人事科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及有关合同管理使用。
3、劳务费(外请教师讲课费):
(1)、开支范围:
反映支付给外聘客座教师的讲课酬金、科研外聘技术人员劳务费等支出。
(2)、管理办法:
由人事科根据2011年外请教师人数、课时数、课时费标准管理使用。
全院客座教师的聘请、课时费标准及实习必须支付给实习单位有关人员的讲课费,由人事科统一管理。
4、培训费:
(1)、开支范围:
反映教师培养、职工培训等各类培训支出。
(2)、管理办法:
由人事科根据2011年及以前年度已经进修按规定需报销培养费的师资培养人数、费用开支标准管理使用。
各部门需将本部门2011年教师进修、职工培训计划报人事科汇总。
5、取暖费
(1)、开支范围:
反映单位采暖期季节工工资。
(2)、管理办法:
人事科根据季节工人数、工资标准管理使用,季节工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增加临时工人数、调整季节工工资标准。
6、物业管理费:
(1)、开支范围:
反映单位支付给所雇佣的保卫人员的保安服务费。
(2)、管理办法:
保卫科根据工作安排将2011年所需保安人员报人事科,人事科根据经费、必要性等因素,最后核定其人数、工资标准管理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增加其人数、调整其工资标准。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开支范围:
反映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特需经费和离休干部参观休养费支出。
(2)、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管理使用。
8、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开支范围:
反映单位开支的职工探亲旅费、引进人才安家补助等。
(2)、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学院内部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管理使用。
三、两办室
1、邮电费:
(1)、开支范围:
反映学院电话费(含月租)、宽带网占用费、科级以上干部通讯费补贴、信函、物品邮寄等费用支出。
(2)、管理办法:
按下发的各部门费用指标控制管理,年终结算对超指标部门通知财务科予以扣回,每月邮政部门的话费单据要经办公室签字认可,发现有疑问办公室应及时与电信部门联系妥善解决。
2、交通费:
(1)、开支范围:
属于行政经费开支的机动车的燃油费、修理费、养路费、保险费、司机行车过桥费、补助以及交通工具租用费等。
(2)、管理办法:
办公室根据2011年学院工作任务、机动车况及相关规定负责管理该项经费。
3、办公费:
(1)、开支范围:
各部门2012年报纸、杂志等。
(2)、管理办法:
办公室负责订购全院所有部门2012年度的报纸、杂志等。
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宣传费):
(1)、开支范围:
反映学院国庆、元旦等节日组织活动及日常宣传工作等的开支。
(2)管理办法:
全院由行政经费开支的各类宣传活动所需经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5、招待费:
(1)、开支范围:
反映学院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开支的必要的招待费。
(2)、管理办法:
办公室负责拟定学院招待费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控制招待费开支。
其他部门业务需要,确需开支招待费,事先经办公室、业务主管领导以及主观财务的领导批准后,所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招待费一律凭盖有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报销,招待所需水产品、农副产品等首选超市购买,超市确实购买不到的,由办公室提出申请,到农贸市场购买。
6、会议费:
(1)、开支范围:
反映会议中开支的场地租用费、房费、伙食补助费及文件资料印刷费。
(2)、管理办法:
两办室根据2011年会议安排,分会议按项目做好预算,管理使用该项经费。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
(1)、开支范围:
反映单位支付的计划生育、义务兵役、居委会经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
(2)、管理办法:
两办室根据2011年工作需要,参照历年实际支出情况预算安排、管理使用该项经费。
四、学工办
1、特困生勤工助学补助
(1)、开支范围:
只能用于经学院认定的特困生勤工助学补助。
(2)、管理办法:
学工办需在学期初将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确定的特困生名单、补助标准报财务科。
特困生人数、补助标准一经确定,一个学期内无极特殊情况,不得调整。
2、印刷费
(1)、开支范围:
反映单位开支的学生管理各种文件、资料等印刷费开支。
(2)、管理办法:
学工办根据2011年学生工作安排,参照历年实际支出编制预算,管理使用该项经费。
3、交通费
(1)、开支范围:
反映新生入学、学生开展各项活动所需支付的交通工具租用费。
(2)、管理办法:
学工办参照招生计划、拟开展的学生活动编制预算,管理使用该项经费。
4、差旅费:
(学生就业)
(1)、开支范围:
反映学院为开展学生就业工作所开支的车船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包干费等支出。
(2)、管理办法:
学工办根据联系学生就业人员人数、地点安排管理此项经费。
5、差旅费:
(学生社会实践)
(1)、开支范围:
反映学院为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所开支的差旅费支出。
(2)、管理办法:
学工办根据参加社会实践人数、地点安排管理此项经费。
6、劳务费(新生入学教育)
(1)、开支范围:
反映学院为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开支的聘请专家讲座费用支出。
(2)、管理办法:
学工办根据组织新生入学教育的系别及开支标准统一管理该项经费。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学生活动费):
(1)、开支范围:
用于学生新年、“七一”、等由学工办、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开支。
(2)、管理办法:
学工办根据年度拟组织开展的学生活动,分项目在指标之内管理控制。
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新生入学费用):
(1)、开支范围:
反映学院为迎接新生所发生的宣传费、军训费、接待费等各项开支。
(2)、管理办法:
学工办根据年度迎新生工作计划列出详细经费预算。
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
(1)、开支范围:
反映学院为开展学生就业、社会实践等工作所开支的除差旅费之外的各项其他支出。
(2)、管理办法:
学工办根据年度就业、社会实践等工作计划列出详细经费预算。
五、总务科
1、办公费
(1)、开支范围:
全院办公用品的开支。
(2)、管理办法:
总务科根据标准负责学院各部门办公用品的供给。
需要特殊办公用品的部门需报总务科汇总。
各部门原则上不得自行购买上述用品。
2、水费:
(1)、开支范围:
全院教学、科研、办公用水所需费用开支。
(2)、管理办法:
每月水费支出单据要经过总务科签字认可方可出帐,发现疑问,总务科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解决。
学院代个人、其他单位垫付的水费总务科负责收回。
3、电费:
(1)、开支范围:
全院教学、科研、办公用电所需费用开支。
(2)、管理办法:
每月电费支出单据要经过总务科签字认可方可出帐,发现疑问,总务科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解决。
学院代个人、其他单位垫付的电费总务科负责收回。
4、取暖费:
(1)、开支范围:
全院冬季取暖煤所需费用。
(2)、管理办法:
总务科负责全院冬季取暖管理工作。
办公、教学、科研之外代个人、其他单位垫付的取暖费由总务科负责收回。
5、物业管理费
(1)、开支范围:
全院教学、办公、学生公寓、校园管理、卫生绿化、清洁用品等的开支。
(2)、管理办法:
总务科根据2011年工作需要安排使用。
6、交通费
(1)、开支范围:
反映采购员在集中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工具租用费。
(2)、管理办法:
总务科根据2011年集中采购任务,在学院下达的指标内管理使用。
7、修缮费:
(1)日常零星维修
①开支范围:
全院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日常零星维修用工、料等。
②管理办法:
总务科负责全院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日常零星维修。
其他部门不得开支修缮费。
(2)大型维修
①开支范围:
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金额较大(暂定10000元)的支出。
②管理办法:
总务科须将2011年大型维修项目、概算及该维修项目必要性的详细说明报财务科,供领导决策使用,并在项目实施前将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算、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交财务科一份,项目完工结算前,须将审计后的决算材料原件提供给财务科,大型维修项目的变更必须经党政联席会同意。
大宗维修年度内要严格执行预算指标,由于增项所产生的费用转至下一预算年度相应合同付款期限结算,该项经费管理部门在与施工单位签定合同时,要予以明确。
大型维修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如补充设备、改良装置、拆除部分固定资产等)的各类设备、建筑物等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变动手续。
8、租赁费:
(1)、开支范围:
反映租用教学、办公用房、学生公寓及其他设备的费用。
(2)、管理办法:
总务科根据2011年实际工作需要做好预算,安排使用管理该项经费。
9、专用材料费
(1)、开支范围:
全院劳保用品的开支。
(2)、管理办法:
总务科根据规定标准负责学院各部门所需劳保用品的供给。
10、办公设备购置费:
(1)、开支范围:
反映全院购买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2)、管理办法:
总务科要根据2011年工作需要,结合现有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使用状况,编制全院2011年购置计划,确需增加的设备购置,要详细说明理由,以便领导决策时参考。
购置计划一经学院批准,则不得自行变更,如因工作需要却需变更,则必须写出变更报告,500-1000元之内报主管院长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经党政联席会同意后方可变更。
设备购置计划实施前必须将相关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报财务科一份,以便安排经费。
各部门不得自行购买上述用品。
11、专用设备购置费
(1)、开支范围:
反映单位购买的供水、供电、供暖、通讯工具以及教室学生公寓用设备等。
(2)、管理办法:
总务科要根据2011年工作需要及招生规模,结合现有设备使用状况,编制2011年购置计划,确需增加的设备购置,要详细说明理由,以便领导决策时参考。
购置计划一经学院批准,则不得自行变更,如因工作需要却需变更,则必须写出变更报告,500-1000元之内报主管院长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经党政联席会同意后方可变更。
设备购置计划实施前必须将相关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报财务科一份,以便安排经费。
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
(1)、开支范围:
反映单位支付的锅炉检验、排污费、化粪池清理、植树等费用以及其他必要开支。
(2)、管理办法:
总务科根据2011年工作需要参照历年实际支出做好预算,安排使用管理该项经费。
六、保卫科
1、物业管理费(其他)
(1)、开支范围:
反映2011年度学院购买灭火器、更换灭火器药粉等不构成消防设备(消防设备属于办公设备报总务科)的消耗性支出。
(2)、管理办法:
保卫科根据现有消防器材状况及2011年工作安排,在学院下达的指标内管理使用。
河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
二○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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