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沿线TOD项目获取研究设计单位预选比选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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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沿线TOD项目获取研究设计单位预选比选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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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沿线TOD项目获取研究设计单位预选比选度模板
地铁沿线TOD项目获取研究设计单位预选比选(2020-2022年度)
资格预审文件
比选人:
XXX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第一章资格预审要求
地铁沿线TOD项目获取研究设计单位预选比选(2020-2022年度)
资格预审要求
1.项目名称
地铁沿线TOD项目获取研究设计单位预选比选(2020-2022年度)
2.项目概况
主要针对国内轨道沿线区域潜在的可开发项目,规划类参选人开展规划设计研究,建筑类参选人开展轨道物业综合开发研究支撑项目综合研判。
本比选服务于地铁相关线路潜在资源项目、市场拓展项目以及满足土地扩展需求的类似潜在项目,根据工作需要,具体开展需根据项目需求明确是否启动相关工作。
地铁沿线潜在的项目类型主要包括:
综合交通枢纽、车辆场段上盖、轨道站点上盖等,涉及站点及周边开发用地项目的规划研究及轨道物业综合开发研究,部分涉及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和棚户区改造等模式,具体视实际项目情况来确定。
项目范围及规模由比选人确定。
项目类别按照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分为A、B两个类别,其中重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多线换乘的枢纽类项目、市重点片区、区域中心、重要站点、功能复杂的区域项目及比选人认定的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计为规划A或者建筑A类项目;除重点区域外一般类别项目,主要是以站点及车辆段上盖以住宅为主的项目等。
计为规划B或者建筑B类项目。
规划类及建筑类参选人类别按照项目类别,具体分为规划A、B类及建筑A、B类参选人。
3.比选内容
3.1总体任务及要求
按照规各类别参选人分类别进行预选比选。
招募高水平、国内外业内综合知名度较高的规划A类参选人3-5家,规划B类参选人3-5家;建筑A类参选人3-5家,规划B类参选人3-5家。
(具体视参选人数量按照要求确定)。
其中规划类参选人开展规划设计研究,建筑类参选人开展轨道物业综合开发研究。
两者将对相关项目进行TOD综合物业开发研究,开展多方案的比选,重点研究轨道交通的引入,对周边市民的出行方式、土地利用价值、效率、开发强度及空间形态的影响,着重于发散性的思维导引,提供项目更多元的开发及设计建议,以配合我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更高效地获取地铁沿线TOD项目的土地资源,满足地铁建设的融资需求,匹配上盖及站点的荷载预留条件,促进站城一体化设计研究。
3.2规划设计研究
规划设计单位(规划A、B类参选人)开展规划设计研究。
依据潜在的项目类别编制相应的规划设计研究成果,提出空间设计构想,明确规划设计条件,指导项目开发及决策,以供我司与原业主合作谈判及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之用。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依据潜在的项目类别编制相应的规划设计研究成果,提出空间设计构想,明确规划设计条件,指导项目开发及决策,以供我司与原业主合作谈判及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之用。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以现状调研为基础,在解读现状、上层次规划、相关法规及政策基础上,对项目所在片区进行整体统筹规划研究,明确整体统筹、规划提升的思路。
2.根据项目需求,采用先进的城市发展理念,提出研究方案,重点从轨道交通引入,对项目的规划目标定位、开发模式、土地利用、开发建设指标、公共配套设施、地下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慢行系统、道路交通、市政工程、站点选址的优化及周边交通接驳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
3.开展图则调整研究(含交通专项研究),重点阐述规划提升或调整的理由,整合空间要素资源,为项目开发提供规划支撑条件和依据。
该类内容旨在开展项目规划设计研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规划面临的核心问题进行研究,开展图则调整相关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部分:
3.2.1综合分析
条件分析:
从项目的区位特征、周边功能、地块特征、现状功能、建设强度、交通条件、配套设施状况、产权情况、业主构成及意愿等多个方面分析项目的现状改造条件,在解读现状、上层次规划、相关法规及政策基础上,判断其潜力价值。
片区统筹发展分析:
综合分析片区发展思路与要求、重点研究轨道交通引入,对周边出行方式,土地利用价值及效率、开发强度及空间形态的影响,梳理片区当前的发展阶段、发展目标,提出其面临的核心问题。
3.2.2功能定位及开发规模
提出超前的片区功能定位,满足片区长远可持续发展。
在满足自身开发诉求,同时兼顾片区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明确项目功能构成。
充分考虑周边交通、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的综合承载能力,对比周边的开发强度,在经济可行的前提下,重点挖掘轨道资源,确定项目未来的开发规模及指标。
3.2.3规划构思与空间设计
1.规划构思:
从区域衔接、配套完善、交通改善、形象提升、空间特色等方面提出项目主要的规划设计思路,明晰规划结构。
2.规划布局:
确定项目用地功能及规划布局,合理组织各种业态及容量分配。
包括地块功能组织、总平面规划、日照分析、交通组织和设计、竖向规划、地下空间、地块划分及分期建设安排等内容。
3.开展TOD站城一体化研究:
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布局,衔接各类交通设施,提出具体交通规划建议,明确站点周边接驳、换乘方式、交通流线组织、竖向设计等规划工作。
4.城市设计:
分析单元的环境特征、景观特色要素及空间关系,重点针对城市空间组织、公共空间控制、慢行系统组织、建筑形态控制等内容进行深入研究,明确城市设计要素,形成整体意向空间形态。
5.支撑系统:
综合分析和评价支撑本项目开发的重要支撑性体系(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按照规定开展交通优化及评估专项研究,对规划调整涉及的具体调整内容进行占补研究,分析项目开发对周边地区的影响,提出可行的改善措施。
3.3轨道物业综合开发研究
建筑设计单位(建筑类A、B参选人)开展轨道物业综合开发研究。
开展轨道交通场站以及周边地块站城一体化物业综合开发研究,分析项目及周边的场地环境、景观和空间特征,重点针对轨道交通的引入,对项目空间组织、建筑形态(城市界面、建筑高度、体量关系及地上地下衔接等)、公共空间、城市景观、交通组织和慢行系统等内容形成TOD物业综合开发概念设计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采用国际化先进设计理念,紧密围绕站城一体化,形成多个概念方案比选。
2.如涉及轨道上盖项目,需对接盖上盖下设计条件,以配合轨道交通的建设进度需要。
3.提出场段、站点的选址及工艺等优化建议,开展项目的地上地下空间布局、与站点周边接驳、城市交通、换乘方式、交通流线组织和竖向设计等工作。
4.开展空间形体组织、建筑单体概念设计、建筑功能(含配套)布局、公共空间、景观布局、地下空间利用以及设计的控制要点评估与优化等工作。
如项目需开展后期的建筑方案设计及荷载预留的配合工作需另行比选委托开展相关工作。
轨道物业综合开发研究工作内容及深度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3.3.1综合现状分析与研判
对项目所处城市背景、场地条件、景观环境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3.3.2设计分析
重点针对轨道交通的引入,对方案空间组织、公共空间及景观、慢行系统、建筑形态等城市设计进行系统梳理与分析。
3.3.3设计理念与构思
结合国内外先进、成功TOD案例以及场地自身条件、相关要求提出项目的整体设计理念,并从建筑空间形体组织(城市界面、地标、空间廊道等)、公共空间塑造、建筑业态布局模式、交通组织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设计构思与策略。
3.3.4概念方案设计
形成多个概念方案比选研究,按照比选人和政府部门要求的方案深化概念,完成建筑概念设计。
1.总平面设计:
对建筑的体块和布局关系、层数、主要功能、出入口,关键公共空间等要素进行合理设计,并附《开发建设用地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2.盖上盖下衔接:
如涉及轨道上盖项目,需对接盖上盖下提出的如荷载、工艺设计要求、设计条件,以配合轨道交通的建设进度需要。
提出场段、站点的选址及工艺等优化建议,开展项目的地上地下空间布局、与站点周边接驳、城市交通、换乘方式、交通流线组织和竖向设计等工作。
3.空间形体组织:
研究建筑平面组合布局模式、建筑平面设计、建筑体量关系、建筑高度或层数控制、建筑退线、建筑覆盖率等。
4.典型建筑单体设计:
主要包括项目裙房、地下车库各层平面以及塔楼典型平、立面、剖面概念设计。
5.建筑功能布局:
明确各主要功能布局及体量,组织各具体使用功能(含附设公共配套设施)具体位置、功能、规模等,强化地上、地下功能组织及布局。
6.公共空间及景观环境设计:
考虑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绿色低碳、海绵城市的发展理念,提出公共空间位置、形式,结合公共活动类型,项目空间色彩、绿化景观、空间休闲等组织等意向。
7.空间意向设计:
对项目整体空间意向和重要节点进行必要的三维空间效果图设计与制作。
3.3.5系统分析与说明
根据城市设计审查相关要求对概念方案的建筑空间形体组织、公共空间、建筑功能(含配套)布局、车行交通组织、慢行系统、景观环境、日照、竖向以及土石方等方面进行系统性、合理性的相关分析与说明。
3.3.6结构及设备专业分析
涉及上盖或者站点上方预留的,需提出设备及结构预留的,需要指导概念方案可实施性,并满足相关结构规范、标准要求。
设备各专业需提出与建筑、结构、道路等接口建议,明确设备房、化粪池等设备的预留布局,厘清规划市政管线走向及接入位置,提出可行方案。
3.3.7控制要点评估与优化
根据概念建筑方案对规划初步研究确定的用地方案、开发规模、设施布局、公共空间规模与形式、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建筑限高、停车位、地下空间利用等地块设计条件进行可行性与合理性研判,并提出相应的调整与优化建议,并考虑方案的可实施性。
4.参选人资格要求
4.1分类参选要求:
参选人需标明规划A类或规划B类、或建筑A类或建筑B类分类参选,参与类别的参选人需满足比选文件中对应类别的资质要求。
参选人可选择比选范围内任一或全部类别进行参选。
参选人同时报选规划A、B类或同时报选建筑A、B类,不能同时作为规划A和规划B类的中标候选人,或者同时作为建筑A和B类中标候选人,即已评出作为A类单位中标候选人,不得同时作为的B类中标候选人。
4.2参选人资质要求:
各类别参选人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规划类参选人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项
A类资格条件
B类资格条件
证明材料
1
资质要求
参选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
境外的设计公司需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形成联合体参与比选文件。
参选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境外的设计公司需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形成联合体参与比选文件。
资质证书复印件
2
人员资格要求
1.参选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规划师资质或相应的国际认证的设计资格。
具备至少一项TOD类项目规划设计经验。
2.项目团队应由多专业的人员构成,包括城市规划、交通专业、市政专业等专业人员。
1.参选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规划师资质或相应的国际认证的设计资格。
2.项目团队应由多专业的人员构成,包括城市规划、交通专业、市政专业等专业人员。
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业绩材料
3
业绩要求
参选人近8年(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参选人应独立或作为牵头单位承接过至少一项轨道车辆基地或站点沿线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
参选人近8年(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参选人应独立或作为牵头单位承接过至少一项轨道车辆基地或站点沿线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
项目业绩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
(1)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且联合体双方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另外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同类型的比选,至少联合体之一须满足资格条件。
(2)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具法律效用的《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详细注明各个设计阶段中双方的分工划分方式和设计费用的分摊比例、分配方式。
(3)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参选人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所在国或地区的设计行业协会或其他从事设计事务证明等材料。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
(1)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且联合体双方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另外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同类型的比选,至少联合体之一须满足资格条件。
(2)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具法律效用的《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详细注明各个设计阶段中双方的分工划分方式和设计费用的分摊比例、分配方式。
(3)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参选人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所在国或地区的设计行业协会或其他从事设计事务证明等材料。
联合体协议
注:
规划A类具有以下项目经验的设计机构将被优先考虑:
1.设计机构具有丰富的城市重点地段及TOD项目规划设计经验。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城市重点地段及TOD规划设计经验。
建筑类参选人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项
建筑A类资格条件
建筑B类资格条件
证明材料
1
资质要求
对参选人企业资质不作要求。
对参选人企业资质不作要求。
2
人员资格要求
1.参选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执业资格或国际认证的建筑师执业资格。
2.目负责人具备一项用地红线紧临轨道交通站点,并互联互通的项目建筑设计经验,或者国际知名的建筑单体设计项目经验及成功案例。
3.项目团队应由多专业的人员构成,包括建筑设计专业、结构专业、相关设备专业等专业人员。
1.参选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执业资格或国际认证的建筑师执业资格。
2.项目团队应由多专业的人员构成,包括建筑设计专业、结构专业、相关设备专业等专业人员。
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业绩证明材料
3
业绩要求
参选人近8年(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参选人应独立或作为牵头单位承接过至少一项用地红线紧临轨道交通站点,并互联互通的开发项目建筑设计工作,或轨道车辆基地或站点上盖建筑设计工作。
参选人近8年(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参选人应独立或作为牵头单位承接过至少一项用地红线紧临轨道交通站点,并互联互通的开发项目建筑设计工作,或轨道车辆基地或站点上盖建筑设计工作。
项目业绩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
联合体要求
涉及境外设计单位的,需与境内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
(1)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且联合体双方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另外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同类型的比选文件。
(2)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具法律效用的《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详细注明各个设计阶段中双方的分工划分方式和设计费用的分摊比例、分配方式。
(3)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参选人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所在国或地区的设计行业协会或其他从事设计事务证明等材料。
涉及境外设计单位的,需与境内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
(1)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且联合体双方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另外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同类型的比选文件。
(2)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具法律效用的《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详细注明各个设计阶段中双方的分工划分方式和设计费用的分摊比例、分配方式。
(3)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参选人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所在国或地区的设计行业协会或其他从事设计事务证明等材料。
联合体协议
注:
建筑A类具有以下下项目经验的设计机构将被优先考虑:
(1)具有TOD建筑工程设计经验和成功案例。
(2)具有国际知名建筑的设计经验和成功案例。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建筑方案设计经验。
建筑B类具有以下下项目经验的设计机构将被优先考虑: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住宅建筑工程设计经验和成功案例或具有丰富的车辆基地或站点上盖建筑设计工作经验。
5.资格预审方法
根据实际参选人的数量确定正式参选人,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该类别参选人大于10名的,根据参选单位的类型、资质、业绩、获奖情况、设计团队等,以直接票决方式选取各类别各10名的参选人参加参选;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该类别参选人不少于5名且不大于10名的,资格预审委员会不再对该类别进行投票,推荐该类别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全部参选人申请参选。
评标委员会先评出规划A类及建筑A类,单位同时报选规划A、B类或同时报选建筑A、B类,已评出作为A类单位中标候选人的,不得作为同类型的(如同为规划类或同为建筑类)B类单位的中标候选人。
6.参选周期
资格预审阶段,从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共25个日历天。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参选人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邮件后请电话确认)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比选人
名称: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
联系人:
XXX,联系电话:
********邱工,联系电话:
********
1.1.3
项目名称
地铁沿线TOD项目获取研究设计单位预选比选(2020-2022年度)
1.1.4
建设地点
国内轨道沿线区域
1.1.5
项目概况
主要针对国内轨道沿线区域潜在的可开发项目,规划类参选人开展规划设计研究,建筑类参选人开展轨道物业综合开发研究支撑项目综合研判。
本比选服务于地铁相关线路潜在资源项目、市场拓展项目以及满足土地扩展需求的类似潜在项目,根据工作需要,具体开展需根据项目需求明确是否启动相关工作。
地铁沿线潜在的项目类型主要包括:
综合交通枢纽、车辆场段上盖、轨道站点上盖等,涉及站点及周边开发用地项目的规划研究及轨道物业综合开发研究,部分涉及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和棚户区改造等模式,具体视实际项目情况来确定。
项目范围及规模由比选人确定。
项目类别按照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分为A、B两个类别,其中重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多线换乘的枢纽类项目、市重点片区、区域中心、重要站点、功能复杂的区域项目及比选人认定的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计为规划A或者建筑A类项目;除重点区域外一般类别项目,主要是以站点及车辆段上盖以住宅为主的项目等。
计为规划B或者建筑B类项目。
1.2.1
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比选阶段
(一)资格预审阶段(本阶段)
规划类参选人开展规划设计研究,建筑类参选人开展轨道物业综合开发研究,按照各类别分类别进行比选评审。
资格预审阶段参选人需标明类别进行参选,由比选人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参选申请人所提交的有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优先评选出A类参选人。
根据要求,在每一类别参选人中资格预审出5-10家(具体视参选人数量按照要求确定),作为通过资格预审的参选人参与正式参选。
(二)正式参选阶段
(1)述标
在评标前设置述标环节,要求通过资格预审的规划或建筑类单位分别针对参选内容中的公司概况、主要业绩、项目团队、TOD规划设计内容及前期获取工作的理解等内容进行陈述,参选人述标的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
(2)评标
正式参选阶段,由比选人组建评标委员会,从正式参选的参选人中,依据比选文件(包括资信、获奖情况、报价、业绩等),按照类别进行比选评审,按照通过资格预实际参选人数量,最终确定每一类别参选人3-5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1.3.2
项目费用
1.项目费用根据实际开展的工作内容对应的类型,按照类别,规划设计研究费用和轨道物业综合开发研究费用分别核算,在比选控制价范围内进行报价。
具体项目委托费用根据各类承接具体项目的中标人的报价进行核算。
2.完成资格预审后,正式参选阶段,各类参选人分别报价。
3.比选控制价
(1)规划设计研究费用控制价:
重点项目(规划A类)控制费用:
50万元+用地规模×5.2万元/公顷。
一般项目(规划B类)控制费用:
50万元+用地规模×4万元/公顷。
(2)轨道物业综合开发研究费用控制价:
重点项目(建筑A类)控制费用:
100万元+总建筑面积×10.4万元/万平方米。
一般项目(建筑B类)控制费用:
100万元+总建筑面积×8万元/万平方米。
各类型参选人需报用地规模单价或者总建筑面积单价。
不得超过比选控制价。
4.参选人报价
其中规划类参选人,按照基本费用与用地面积每公顷单价累计进行报价,规划类参选报价为:
50万元(基准价)+研究用地面积×万元/公顷(用地规模单价)。
建筑类参选人,按照基本费用与总建筑面积每万平方米单价累计进行报价。
建筑类参选报价为:
100万元(基准价)+总建筑面积×万元/万㎡(总建筑面积单价)。
参选人根据参考价、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只对用地面积单价或总建筑面积单价自行报价。
5.具体项目报价应不超过参选人入库时的参选报价。
6、参选人应充分了解比选文件及本合同关于设计内容和设计文件深度的规定。
本合同设计费已包括因按上述要求产生的设计难度、比选文件要求及任务书全部内容要求产生的费用。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不得在设计过程中对因其他要求而要求发包人支付额外的设计费用。
7、该参选报价是比选文件所确定的比选范围内界定的全部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的参选报价。
涵盖了参选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所有设计研究、配合服务直至达到项目任务书约定标准的全部费用。
8、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参选人无需另行向中标人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9、项目费用根据实际开展的工作内容对应的类型,各类参选人按照规划设计研究费用和轨道物业综合开发研究费用分别核算。
规划设计研究及轨道物业综合开发研究在单个项目约定的基础上,按照最终确定的项目报价,核算项目总价。
10、参选人需平衡TOD项目建筑各种业态类型,充分考虑服务内容及深度,综合平衡各类型、各规模项目,提出合理均衡的参选报价。
11、其中规划设计研究中的计费用地面积,为比选人确定的单个开发项目研究用地范围(含核心地块及周边用地)。
其中轨道物业综合开发研究中的计费建筑面积,为比选人确定的单个开发项目预计总建筑面积。
相关计费范围及面积将以公司下达需求为准。
12、参选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参选有关的费用。
无论招参选的结果如何,参选人均自行承担因参加参选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1.3.3
比选范围
(一)总体任务及要求
总体任务及要求
按照各类参选人分类别进行预选比选。
招募高水平、国内外业内综合知名度较高的规划A类参选人3-5家,规划B类参选人3-5家;建筑A类参选人3-5家,建筑B类参选人3-5家。
(具体视参选人数量按照要求确定)。
其中规划类参选人开展规划设计研究,建筑类参选人开展轨道物业综合开发研究。
两者将对相关项目进行TOD综合物业开发研究,开展多方案的比选,重点研究轨道交通的引入,对周边市民的出行方式、土地利用价值、效率、开发强度及空间形态的影响,着重于发散性的思维导引,提供项目更多元的开发及设计建议,以配合我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更高效地获取地铁沿线TOD项目的土地资源。
(二)规划设计研究
规划类参选人开展规划设计研究。
依据潜在的项目类别编制相应的规划设计研究成果,提出空间设计构想,明确规划设计条件,指导项目开发及决策,以供我司与原业主合作谈判及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之用。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以现状调研为基础,在解读现状、上层次规划、相关法规及政策基础上,对项目所在片区进行整体统筹规划研究,明确整体统筹、规划提升的思路。
2.根据项目需求,采用先进的城市发展理念,提出研究方案,重点从轨道交通引入,对项目的规划目标定位、开发模式、土地利用、开发建设指标、公共配套设施、地下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慢行系统、道路交通、市政工程、站点选址的优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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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铁 沿线 TOD 项目 获取 研究 设计 单位 预选 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