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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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鸡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相关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①依据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8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②负责《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挖掘道路许可证》的审批和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征收。
③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指导、监督检查、业务培训以及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④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鸡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下设9个直属行政执法大队。
(三)、人员构成
我局有行政编制38人,事业编制90人。
2015年末全局现有人员135人,其中行政3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62人,退休35人。
当年退休人员新增加3人,行政编制中退休1人,参公编制中退休2人,调走2人,开除1人,新考录公务员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鸡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0,714,694元,调整预算数为10,672,394元,决算数为13,541,280.59元。
鸡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81,656元,调整预算数为10,168,911元,决算数为16,439,978.12元。
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分别增长0.09%和38.32%。
主要原因:
一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收入支出增加;二是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三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鸡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收入13,541,280.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34,980.13元,其他收入6,300.46元。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支出16,439,978.12元,其中:
基本支出13,365,370.62元(人员经费10,454,976.43元,日常公用经费2,910,394.19元),项目支出3,074,607.50元(行政事业类项目3,074,607.50元)。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鸡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534,980.13元,财政拨款支出为16,421,791.44元。
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分别增长0.09%和38.32%。
主要原因:
一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收入支出增加;二是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三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金额为16,421,791.44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939,465.53元,城乡社区支出9,131,110.77元,住房保障支出5,351,215.14元。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鸡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金额为13,347,183.9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10,454,976.43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892,207.5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4,354.11元,主要包括:
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2015年度预算决算数额对比明细表
总额
因公出国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公务接待费
年末决算
545,567.64
0
0
545,567.64
0
年初预算
459,000.00
0
0
459,000.00
0
对比
86,567.64
0
0
86,567.64
0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比预算增加了86,567.64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估计不准确,误估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三公”经费2015年度与2014年度决算数项对比明细表
总额
因公出国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015年
545,567.64
0
0
0
545,567.64
2014年
678,496.91
0
0
0
678,496.91
对比
-132,929.27
0
0
0
-132,929.27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4年对比减少了132,929.27元,主要原因:
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故全年实际支出比去年有所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费支出
本年度因公出国费支出金额为零。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金额为零。
(3)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本年度支出金额为545,567.64元,执法局有车32辆,其中执法用车31辆,需每日巡视街路,耗油量大,并且有专用特种拆违车辆1辆,在拆违中每次耗油量也很大。
(4)公务接待费支出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金额为零。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鸡西市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2,207.51元,比2014年1,693,349.29元增加1,198,858.22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2015年有一笔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为物价局收缴额度为1,859,313.20元,占总支出比例的55%,故此比2014年有所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为108,400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400元。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3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为4,721,207元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市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2015年,市城市执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城市管理年”为主线,以“夯基础,保民生,强管理,优服务”为目标,以标准化执法,人性化服务为载体,通过春秋两次城市市容集中整治,强势推进城市管理,促进了市容秩序的进一步提升,增强了城管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重点治理主要街路店前摆卖、占道加工作业、二手车占道、低空污染、落地牌匾、小广告四堆八乱,共取缔2556个违章行为;二是重点路段有针对性地实行错时执法。
早5点早市管理队员准时到岗,晚5点至晚9点市容队员对和平大街、中心大街、文化路及休闲广场附近重点地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的行为一律取缔;三是加大对西山路、和平大街、红旗路等主要街路上机动车占压人行道行为的处罚力度,共取缔占压人行道车辆2296辆次。
全年共拆除违法建设64户5429.4平方米,有力地维护了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完整性,违法建设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
加强对乱张贴、乱刻画、乱喷涂小广告行为的监管处罚力度,共对473部电话予以停机处理;四是对东山小区、康馨小区等10余个物业小区楼道内墙壁进行粉刷。
采取沥青涂盖的方式对中心区内21条主要街路路面上乱喷涂广告进行履盖,对36栋楼体上的乱喷涂广告进行粉刷。
二、围绕重点项目工作,办好惠民利民实事
1、全力推进房屋征收工作。
一是为化解矛盾,启动妇婴商店旧城改造征收工作;二是启动金鼎国际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涉及被征收户1364户,已搬迁1298户,剩余66户。
启动腾飞新区二期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涉及被征收230户,剩余1户。
中康凤凰城项目征收后续工作中剩余被征收户25户,现剩余6户;三是对万达综合体、福兴天地、东升花园等被征收人因回迁引起的信访案件进行协调处理。
2、配合市重点工程,及时拆除违章设施。
一是拆除兴国东路22处630余平方米板房;二是拆除警校路7处120平方米板房;拆除南园街、红军路23处136平方米板房;三是对新修建的百条巷道的两侧牌匾进行规范管理,使新设置的牌匾达到了“上下一条线,横向一个面”的标准。
通过执法局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加强和规范,城市容貌变得整洁了、生活环境变得舒适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也得到相应的解决。
这些成绩的取得,也得到社会各界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
2、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如执法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决算情况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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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鸡西市 城市管理 行政 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