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联络上山开口前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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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联络上山开口前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习水富邻煤矿有限公司
第三安全出口联络上山开口前探放水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二〇一一年二月
第三安全出口联络上山开口前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签字和审批意见)
矿长:
安全矿长:
总工程师: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编制:
职工贯彻学习本措施情况(签字):
备注:
第三安全出口联络上山开口前
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习水富邻煤矿现为平硐开拓,上无河流,也无大的山沟,井田上方无水体、无积水,只有少量养煤水流出,预计对本矿的采掘活动威胁不大,但为了安全起见,预防地下水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矿井防治水的有关规定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的防治水方针及“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的要求,结合我矿及第三安全出口的实际水文地质情况,特编制第三安全出口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1、巷道用途:
现矿井只有主井及回风井两个安全出口,掘进该巷道的目的是为形成矿井的第三个安全出口,满足矿井在紧急情况下人员避灾的需要,同时作为矿井辅助进风用。
按照设计方案,第三安全出口施工分平巷段掘进和上山段掘进,平巷段掘进现已完成施工。
2、巷道位置及相邻巷道关系
该安全出口位于位于C12煤层底板灰岩中,做全岩巷道,其中人行平巷水平标高为+1410m水平,人行上山上、下标高分别为+1492m和+1410m水平。
与之相邻的巷道有+1410m主石门、矿井人行上山及其联络巷、塘坝主平硐。
3、巷道断面
巷道断面为半园拱形,S净=5.3㎡,S毛=6.0㎡,巷道净高2.35m,净宽为2.5m.
4、工程特征
编号
岩别
长度
(m)
毛断面
(㎡)
净断面
(㎡)
掘进
实体
M3/m
掘进松散体
M3/m
支护
备
注
2010-6
全岩
210+
150
6.0
5.3
6.0
9.0
锚喷
二、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1.顶底板岩性:
C12煤层位于龙潭组底部,下距茅口组灰岩顶界约2.5m,上距C8煤层22.5m。
煤层厚0.50~1.41m,一般为0.50~0.60m,为薄煤层,煤层厚度变化较大,不稳定,结构复杂,含二至三层夹矸,为局部可采煤层。
煤层顶板为粉砂质泥岩,底板为含粉砂质泥岩。
茅口组灰岩:
灰、浅灰色中厚~厚层块状微~细晶石灰岩。
性脆质纯,产蜒科、珊瑚及海百合茎化石,厚度大于100m。
2.地质构造及巷道围岩特征:
矿区位于桑木背斜之北西翼,区内构造简单,岩层呈单斜产出,地层倾向325~335°,倾角15~36°,地层倾角在矿区内北东段稍陡,南西段稍缓。
该巷道根据地质资料和已掘巷道的情况分析地质构造简单,没有大中型构造破坏,围岩较为稳定。
但也存在较小的断层。
3.水文地质:
含水层、隔水层的划分与矿床的充水关系
井田出露的地层有:
三叠系下统茅草铺组;三叠系下统夜组,夜郎组由上至下分为五段,即:
T1y5、T1y4、T1y3、T1y2、T1y1;叠系上统长兴组(P2c);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2l),P2l为矿区内的含煤岩系;二叠系下统茅口组(P1m)。
根据各岩组的水文地质特征分述如下:
1)茅草铺组(T1m)岩溶裂隙含水层
主要为深灰、灰色中厚层状石灰岩、泥质石灰岩及含泥质石灰岩,厚度测绘不全,据区域水文资料知,该岩组岩溶裂隙较强发育,是区域内的强含水层,但该岩组远离矿床且有隔水层相阻,故与矿床充水无关。
2)夜郎组第五段(T1y5)隔水层
主要为紫灰、暗紫色铝质长石砂岩、粉砂质泥岩及钙质泥岩,32~42m,测区内未见泉水出露。
3)夜郎组第四段(T1y4)岩溶裂含水层
主要为浅灰、灰色中厚层~块状石灰岩及含泥质石灰岩,中部夹
一层10~15m的钙质泥岩及泥灰岩。
厚50~63m。
该岩组中见泉水、岩溶、裂隙发育,是区内的主要含水层之一,该岩组远离矿床并有隔水层相阻,故与矿床充水无关。
4)夜郎组第三段(T1y3)隔水层
为浅紫、暗紫色钙质泥岩、铝质长石粉砂岩、泥岩,下部夹薄层
石灰岩,厚190~215m。
该岩组中偶见岩溶、裂隙发育,但含水性差。
5)夜郎组第二段(T1y2)及长兴组(P2c)岩溶裂隙含水层
夜郎组第二段(T1y2)及长兴组(P2c)之间仅隔夜郎组第一段
(T1Y1),若遇煤层采空塌陷触及该层时,该层层薄,易受破坏,届时T1y2和P2c之地下水将会涌入矿坑。
因此,T1y2与P2c合并为一层叙述。
夜郎组第二段(T1y2):
为浅灰、灰色中厚~厚层泥质石灰岩、含泥质石灰岩,局部夹泥岩,厚130~150m,该岩组中发育岩溶、裂隙、泉点。
长兴组(P2c):
为深灰、灰色中厚层至厚层状石灰岩,厚52~60m,该岩组中发育岩溶、裂隙、泉点。
T1y2+P2c是矿区内的主要含水层之一,亦是煤系地层的直接顶板,若坑道在采空塌陷触及该层,该层就将成为矿床的主要充水含水层。
6)龙潭组(P2l)隔水层
主要为砂岩、粘土岩、泥岩及煤层(线),夹有炭质泥岩、菱铁矿及硫铁矿,厚77.20~89.80m。
C8、C12为区内主要可采煤层,分别位于该层中下部及底部(但从矿井在+1280m水平以上实际揭穿的看C12煤层不可采,C7煤层可采)。
该岩组中发育孔隙,局部见少量裂隙发育,含水性弱。
7)茅口组(P1m)岩溶含水层
主要为灰、浅灰色中厚~厚层块状微~细晶石灰岩,该岩组中发育岩溶(漏斗、洼地、落水洞、竖井)、泉点、裂隙,含水性较强,是区内的主要强含水层之一。
茅口组是矿床间接底板,若矿山在开采浅部矿体时,该岩组中的地下水与矿床充水无关;若矿山开采深部矿体时,该岩组将成为矿床的主要充水含水层。
该巷道在施工时如果出现涌水征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4、瓦斯及有害气体
根据地质资料及以往茅口灰岩掘进情况分析,预计该巷掘进期间不会有大的瓦斯涌出,但要注意防止误穿12#煤层。
。
三、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
我矿所有掘进巷道都必须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成立探放水工作领导小组:
由工程师任组长亲自领导、组织、指挥,由跟班矿长任副组长,探水队员由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和掘进班长担任,未进行探放水工作的巷道不得掘进;
四、探放水设计
本探放水施工服务于第三安全出口联络上山掘进施工,联络上山巷道设计断面为半园拱形,S净=5.3㎡,S毛=6.0㎡,巷道净高2.35m,净宽为2.5m,倾角30°。
1、探放水设施:
ZLJ-250专用探水钻机及配套探水钻杆300米;
2、探水孔部位:
在巷道壁距轨面1.5米处打3个探水钻孔,分别为1#、2#、3#钻孔,各钻孔之间的间距为0.5米,2#钻孔的开口位置设置在测量人员确定的联络上山中线起点处。
3、探水孔的方向:
1#钻孔的方位角为127º,竖直角为28º;
2#钻孔方位角为137º,竖直角为30º;
3#钻孔方位角为147º,竖直角为28º。
4、钻孔深度的确定:
1#钻孔深度确定为81米,2#钻孔深度确定为80米,3#钻孔深度确定为81米,巷道掘进时允许掘进60米,预留安全超前距离不小于20米。
5、探水钻孔数据详表
序号
方位角(度)
仰角(度)
孔深(m)
1#孔
127º
28º
81
2#孔
137º
30º
80
3#孔
147º
28º
81
6、探水钻孔的管理:
由矿长派专人进行管理,每一探水地点的每一次的探水距离和掘进距离必须作好详细记录,现场施工必须安设一部#7直通地面调度室的电话,并作好排水沟,探水前利用金属摩擦支柱打4根牢固可靠支护,距掘进头30公分,要用5公分厚木板设置好挡水墙板;
7、探水钻孔布置示意图附后
五、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1、每班作业人员加强对工作面涌水情况的检查和观察,无异常才能进行作业,如有异常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报告调度室,采取措施。
2、进行探水前进时,钻孔长度不小于80米,允许掘进距离不大于60米,超前距离不小于20米;如果探水钻孔深度加长,允许掘进距离可以相应增加,但必须保证超前距离不小于20米。
3、安装钻机探水前,要遵守下列规定:
①加强钻场附近的支护,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拦板。
②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
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③在打钻孔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④防探水人员必须依据本措施,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4、预计水压较大时,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可继续钻进,同时准备好木塞,以备必要时堵孔之用。
若遇险情撤离时,按矿井水灾避灾路线撤离。
5、钻孔水压过大时,采用反压和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对岩壁采取铺设厚度大于0.10米的木板并架设斜撑支柱防止孔口管和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6、打探水钻孔时,发现岩石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常状况时,必须停止钻进,采取加支柱等方法将钻杆固定,严禁移动和起拔,且钻机后面严禁站人,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打钻作业前,必须将风筒拉拢作业点。
每班作业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钻场附近的瓦斯浓度,必须保证在钻场和整条巷道瓦斯浓度不超限的情况下方可开机作业。
钻场必须悬挂瓦斯探头,作业班长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浓度报警仪,随时检测钻场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一旦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8、钻孔接近老空、溶洞或其他裂隙构造时,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现场跟班检查空气成分,作业人员全部必须携带自救器。
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9、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
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10、排除井巷的积水以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必须有矿山救护队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必须及时处理。
11、井下打钻作业人员必须随时注意突水预兆的观察,发现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本作业点和所有可能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12、井下必须随时保证各巷道排水通道(水沟)的畅通,防止排水沟或其它巷道受阻。
13、井下所有人员必须熟悉矿井发生透水时的避灾路线撤出方向,一旦发生透水事故时能够及时安全的撤出。
14、带班矿领导和每班安全员要严格监督检查本探放水措施的贯彻情况。
15、本措施仅适用于第三安全出口联络上山开口之前的探放水工作,如有未尽事宜再作补充。
16、本措施必须配套《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使用。
17、本措施自审批、贯彻、学习、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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