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企出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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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企出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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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企出路
国企改革的出路
一、国企改革的现状及问题
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对国内几家知名企业的质疑,在张维迎率先开口回应之后,终于在国内经济学界和社会各界引起了一番热烈的争论。
唇枪舌剑的焦点,是中国的国有企业要不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怎样推进改革。
由此看来,这场争锋已从单个企业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微观问题,上升到整个国企改革方向是否正确的宏观问题上来。
静观这场争论,我认为,要回答如此重大的问题,既不能就事论事,更不能不顾中国国情。
做到这一点,一是不能脱离中国国企发展的历史,二是不能脱离中国国企改革的实践,三是不能脱离中国正处在转轨期这个特性,而这些恰恰决定了中国国企改革的方向和路径的选择。
国企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国企改革,是公认的全球性难题,而国企产权改革更是最难啃的骨头。
当前,国企改革在步步推进的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些国有资产在产权转让中流失严重,有些人甚至借改革之名,行侵吞国资之实。
2004年八九月间,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质疑某些企业经营者侵吞国资,并提出目前一些地方上推行的“国退民进”式的国企产权改革已步入误区。
他认为,“目前应当停止盛行的管理层收购行为,停止以民营化为导向的产权改革。
”这一言论在社会上掀起了激烈的讨论,经济学界中更是争论不断,波澜迭起。
北京大学教授周其仁等专家表示,国企不改制,国资流失更严重,只有改制彻底,攫取国资活动才会失去土壤。
郎咸平进而提出,“国有资产绝非无主,国企效率不比民企差,现在要做的是行政行为退出国有企业,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而不应该是国企产权退出市场。
”不少学者对此表示赞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文魁等专家则认为,“回避掉产权问题,仅在经营权上做文章,这是靠不住的。
”
这场讨论折射出的是当前推行国企改革的深层次矛盾:
如不改制,国企效率低下,亏损包袱越背越重;但盲目产权改革,由于缺乏完善制度支撑和经验,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改不改,怎么改?
这成为当前国企改革必须直面的核心问题。
到底有多少国资流失记者也问不到一个权威数字
参与各方都不否认这样一个事实:
一些地方国企经营者和个体老板通过种种手法侵吞国资,是国企产权改革中暴露出的不容回避的问题。
“国有产权转让被很多人认为是最后一次廉价而丰盛的宴席。
不少人动用一切手段、关系试图加入这场盛宴。
”黑龙江省国资委主任胡祥鼎说。
究竟国有资产在产权转让中流失的真实状况如何?
记者了解到不少人所运用的种种典型手法:
——虚假评估。
山西运城市焦化煤气厂、运城市船窝煤矿两厂“离谱”改制,有关部门仅卖两厂的资产却不管债务,未依法评估和招标,结果首次拍卖只以6000多万元卖给一家民营企业,经省纪委严查后,重新拍卖卖了2.3亿元。
———自卖自买。
有1000多名职工的河南长葛市发电厂,改制评估机构由企业参与委托,产权转让没有进入产权交易市场。
3000多万元的国有资产缩水一半,最终购买方仅以1500多万元的底价买到。
公司董事长就是原发电厂的厂长。
这些年来,到底有多少国资流失,规模多大,记者问遍有关部门,没有一个权威的、系统的计算,业内说法也不一。
不过,专家们公认,国资流失的一大原因正是国企改制不规范所导致。
大量国资流失到私人腰包,成了一部分人财富膨胀的“源泉”。
十几年前就呼吁人们警惕国企产权改革中的不公正性,提出“掌勺者私占大锅饭”等问题的清华大学教授秦晖今天仍然强调,任何改革,起点公平是保证效率的前提,否则必然会导致不公和社会不满。
在国企产权改革各种形式中,最具争议的是管理层收购。
这种行为可解释为公司的管理人员通过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成为公司所有者的一种收购行为。
2002年前后,管理层收购被引入国企改革,进而被一些地方视为“改革至宝”,认为这是国企股权多元化的有效途径,不仅可解决企业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也可解决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问题。
不过,在改革实践中一些管理层收购却走了样。
某些国企管理层利用各个环节为自己攫取利益,利用压低经营利润、操纵资产评估,非法融资等手法,使大量国有资产流进自己的腰包。
2003年前后,黑龙江乳业集团改制过程中,审计为资不抵债1.45亿元,集团管理层在评估国有资产时不把多年形成的知名品牌进行评估,意图进行“零价”收购。
后幸被省国资委发觉,果断废止了这个收购方案,评估出无形资产后,以竞价7900万元的价格将这个连年亏损的企业出让给了哈工大集团。
“内外勾结,利用银行的钱来购买国企产权,这是我坚决反对通过管理层收购行为进行民营化进程的主要原因。
”郎咸平说。
在2004年11月8日发表的一篇分析文章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左大培称,国企管理者的一夜暴富很大程度上归结于他们无需支付公司的债务。
左在文章中分析,通常,国企收购价中并不包含该企业亏欠银行的债务以及以工人权益形式存在的“隐性”债务。
两者在国企总债务中所占份额大抵为70-80%和20%。
这些债务加起来远远高于国企的总资产。
在工人尚未领到的权益(不包括国企给予员工的基本福利)中,未支付的工资占了绝大部分。
所有这些未履行的债务,都构成了对公司债权人权利的侵犯和对国有资产的损害。
左还列举了其他七种国有资产和工人权益受侵害的情形:
1.竞标机制缺失。
个别官员主导企业出售,合理、透明的程序荡然无存。
企业无意寻得最高出价,只是想方设法将公司廉价转让出去,而这为行贿行为提供了温床。
2.将公司资产出售给内部经理人的方式,让熟谙公司业务运作的管理者得以有机会修改财务报表,使公司看上去是亏损,从而更好地压低价格。
3.“只有原始投资(initialinvestment)才算国有资产,余下的累积盈余(accumulatedearninigs)为集体共有”的说法让参与产权改革的企业只将累积盈余的一小部分分配给工人,而剩下的绝大部分都归了管理者。
4.以各种形式存在的“折扣”,授予了企业最早的一批管理者。
在现金支付的条件下,“折扣”通常达企业净资产的30%。
左援引财政部一位周姓研究员的研究分析指出,一家总资产3亿元的国有企业,如果不算它拖欠银行的债务和来自职工的“隐性”债务,那么资产净值将只有2亿元人民币。
如果算上折扣,那么经理们最终支付的价格将只有1亿元人民币!
5.为了鼓励管理层收购,政府通常会贷给企业经理们一笔款,这些看上去顺理成章的援助却为收购方将企业经营不力的亏损转嫁给贷款者埋下了伏笔。
6.那些被收购的国企通常要从其原有主管机关脱离出来,其中的大多数因长期以来为政府所荫护而享有特权和丰厚的利润。
7.企业对财务报告公然篡改,通过各种腐败途径诈取公司财产。
对公司新的“所有者”们来说,通过土地财产致富的状况是十分普遍的,这甚至构成了管理层收购的“主要动机”。
产权制度改革低估了国有资产的实际价值,一句流行于中国企业家们中间的话这样说:
“如果你花了2块钱购买了一家资产价值10块钱的国有企业,那你应该吃亏了。
(一)来自理论界的论战
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形态急剧变化的转型期,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矛盾的积累越来越深、越来越尖锐。
而不同的人对问题的诊断和提出的解决方案是不同的,在知识分子群体中形成了不同的派别。
总的来说,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起,在中国知识界中产生了自由主义和新左派思潮以及这两种思想的争论。
这是自1949年以来中国大陆知识界中罕见的、大规模的、具有自发性、不使用官方意识形态词汇的争论。
产权制度改革的支持者们声称,国企管理层财富的增加应归结于“更富效率的、市场驱动的管理技能(managementskills)”,而左派知识分子则坚持认为,国企改革是建立在国有资产受损害和广大职工利益受损基础上的。
在中国,维护市场导向,坚持国企产权改革的知识分子常被归入“新自由主义者”或“主流经济学家”一族,而反对者们则被冠以“非主流经济学家”或“新左派”的称号。
从2004年6月起,郎咸平公开批评海尔、TCL和格林柯尔三家公司利用产权改革侵吞国有资产,引起媒体与民众的广泛关注、经济学界的各种反应和企业界的强烈反弹,引发了又一轮关于国企改革的争论。
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是当今改革的重头戏,但在这个过程中,掌权者一管理者私分公有财产,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下岗工人处境悲惨,从而产生社会不公正的问题。
从媒体(包括网络)反映的民意看,支持郎咸平的意见是一面倒,那些批评郎咸平的学者受到很大责难。
总体上说,新左派是大力支持郎咸平的意见,而主张市场化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站在郎的对立面。
经济学家张维迎的反应被视为自由派的典型立场,他强调要善待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
他说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就是一个社会财富不断增加的过程,认为“只要有人赚钱,就一定有人吃亏”的观点,是极具误导性的。
不能看到买的人赚钱了,就说国有资产流失了。
他认为更严重的问题,反而是国家政府部门对私人资产的侵吞,不能因为会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就终止国有企业的改革。
他特别强调改革的时间价值,在回答“可不可以把产权改革的步子放得慢一点”的问题时,他说:
“现在很多政府官员害怕承担责任,他并不是真正害怕国有资产流失,而是害怕承担国有资产流失的个人责任,所以很多改制方案他能拖就拖。
就好比,这个西红柿放着放坏了,我没有责任,但如果这个西红柿卖了,而人家说我卖便宜了,这是要承担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的,那肯定就不卖了。
难道我们现在还要国有资产就这样子流失吗?
”
在2006年8月底举行的“国资流失与国有资产改革”研讨会上,新左派经济学家左大培、杨帆等与郎咸平一同出现,并且在郎咸平发言之后,相继发表了言辞激烈的“挺郎”观点。
9月底10月初,“挺郎”派通过网站做出一系列强烈表态,被形容为国内本土派、实践派、非主流经济学家出面集体支持郎咸平,一举改变了郎咸平孤军奋战的局面,将“郎顾之争”引向社会大讨论的阶段。
其中有人说,从1997年以来,人们普遍感受到所谓国企改革实际上就是国有资产的廉价大转移,是将50多年来广大工人和干部用心血和汗水积累起来的国有资产廉价转移到极少数现任企业和地方、部门的领导手里。
说得直白一些,就是一些官员和企业家在合伙盗窃国资产。
还有人说:
“我们不仅需要中国的普京,严厉打击那些掠夺人民而致富的富豪,我们更需要真正的清算:
对那些借‘改制’掠夺人民财产的人进行清算,对那些推行权贵资本主义的贪官污吏进行清算,对那些有意识支持掠夺人民财产的人进行清算。
不能再宽容他们的掠夺罪行,要把人民的财产夺回来,把人民的权力夺回来!
”这些激烈的言辞使得郎咸平感到有必要划清界限,表示自己与其完全无关。
郎咸平的问题是,他主张不搞产权改革,不承认国企存在的问题,认为国企经营得很好,效益不比民企差。
他为了证明这一点,使用的数据来自于国有垄断性行业在香港的上市公司,就没有什么说服力。
他的观点似乎有变化,后来说同意国有企业应该改革,只是主张应该按青啤模式进行。
这就使得双方在大方向上没有太大的差别,只是强调和侧重点不同。
可以说,大多数自由主义者并不持市场至上和不要公正的观点,可以把他们的立场归结如下(事实上他们从来都是这样表达的):
(1)坚决主张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改革,以形成最终能防止权力参与掠夺的机制;
(2)批判现行改革中严重的不公正,要求规范市场经济体制,排除权力的干预;(3)认为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和当务之急是立即把政治体制改革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三)继续推进产权制度变革
我认为,改革是一个由浅入深、不断推进的过程。
浅层次的国企改革阶段还没有暴露出那么多的腐败问题,群体间的贫富悬殊也不大,但改革不能停留于放权让利、搞承包制,现在的产权改革是深层次的改革,它触及了制度变革的根本。
有人借产权改革搞腐败。
企业腐败、管理层腐败就是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渐暴露出来的。
从历史和现实事实来看,不能认为国有企业的效益一定不如私营企业,因而国有企业改革只能搞私有化。
国有企业应因企制宜、因地制宜,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不搞一刀切,一股风。
对待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中央有“两个毫不动摇”———发展公有制经济要毫不动摇,鼓励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也是毫不动摇。
国企改革的方向是对的,问题出在有些地方官员、国有企业的管理层贯彻这种精神时,出现了很大的偏差。
造成这种情况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一是中央提出改革的思路、方针、政策的时候,开始很抽象、粗线条,没有把它具体化,可操作化。
二是有些学者错误的理论宣传,和尚把经念歪了,客观上为地方官员、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各择所需、各自解释,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关于国企改革具体做法怎样,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内部人收购和外部人收购之分析
国有产权究竟应该卖给内部人还是应该卖给外部人,两种改制模式虽然都符合“国退民进”的取向,但改制路径的不同会带来不同的改制效果:
(1)内部人收购模式的利与弊
按照国有产权的最终受让主体不同,国企改制可分为内部人收购模式与外部人收购模式。
简单地说,内部人收购模式就是原国有企业管理层和员工作为国有产权主要受让主体的改制模式。
按管理层拥有的股权集中度和决策权集中度从大到小排列,内部人收购模式又可分为:
MBO(经理层融资收购)模式、员工信托管理层持股模式、职工持股会控股模式和股份合作制模式。
支持国有企业采用内部人收购模式的主要观点是:
经营层及骨干员工稳定,对企业历史及现状熟悉;改制过程震动较小,系统风险也较小;能激发企业内部人对改制的积极性,推动改制顺利进行;由于内部人收购往往将产权置换与身份置换联系在一起,减少了改制过程中的现金支出。
但也有专家指出内部人收购模式存在的弊端:
管理层收购的资金来源问题难以解决,即使融资成功在巨大还贷压力下其实管理层无法给企业发展继续注入资金资源;事实上形成的内部人控制不利于制度创新;内部矛盾潜伏而非消除,未来的系统风险加大;员工观念转变困难,职工持股会控股模式和股份合作制模式下容易形成新的一轮“大锅饭”;特别是在监督机制不健全情况下内部人收购容易滋生“暗箱操作”。
(2)外部人收购模式分析
正因为内部人收购模式在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方面存在的不足,许多大型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选择了以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进行控股式收购的模式。
从实践来看,成功和失败的案例均不鲜见,成功引入外部投资者的经验是:
借助外力(优势企业)介入,有利于快速改变企业现状,特别是企业战略方面;借助外力有利于消除长期积累的内部矛盾;可以借优势企业的资金、品牌、管理、技术、制度等优势资源,快速做大企业。
外部人收购模式失败的教训是:
由于制度、文化的差异较大,整合风险大;被购并企业往往在战略上会失去主动性;管理层人员往往变动较大,易造成整合成本高;若未选择好战略投资者对象,将反而会使原来的企业消亡。
(3)上述两难问题的选择标准和对策
1、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宜于做MBO或内部人收购
由于MBO或内部人收购往往面临着融资和还贷问题,企业的基础条件在选择是否进行内部人收购时显得尤其重要,从成功案例来看,适宜MBO或内部人收购的企业特征大致为:
第一、企业所处的行业为竞争性行业,企业生存不易,企业成长与管理水平息息相关,因此有必要通过管理层收购来改善对管理层的激励;企业所处行业成长性好且发展稳定,能为企业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第二、企业股本或净资产较小,不需要动用太多的资金就可以实现管理层控股或内部人控股。
第三、企业创业之初国家没有投入资本金或投入资本金很少,企业的发展过程基本上就是管理层创业并领导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
现有的股东财富中实际上有很大一块是管理层应得报酬的资本化的结果,当地政府对管理层认可程度高;企业的发展历程表明公司管理层有优秀的管理能力,特别是管理层内形成了一个有权威、有凝聚力的领导核心,对管理层收购涉及的内外矛盾具有最终驾御能力。
公司业绩优良,同时管理层比较有进取精神并且愿意承担一定的风险。
第四、企业有较为充裕的现金流。
实施管理层收购的目标公司一般要求资产负债率不高,且有较为充裕的现金流,同时企业现有资产状况良好且资产增值潜力大。
2、实行内外联合、优势互补是可行的解决对策
将外部投资者的资金优势与创新优势与内部管理者的管理经验结合起来,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和解决两难问题的有效办法。
但在这个过程中要解决联合收购中的权利义务问题和在未来公司中的股权比例问题,需要艰苦的谈判。
3、选择内部人收购模式要着力做好收购后的管理创新工作
内部人收购完成的只是产权制度改革,但产权制度改革不是改制的终点,由产权制度改革带来的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员工观念更新和企业文化的彻底变革才是改制的最终目的。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源泉”,创新包括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管理层在收购完成后不仅要起到减少代理成本的效果,还要在治理结构、管理结构、基础制度方面作出创新以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4、选择外部人收购模式要着力解决收购前研究和收购后整合工作
对于外部人收购模式来说,收购前的研究工作实际上是决定收购是否成功的关键。
最重要的收购研究工作包括两项:
一是被收购方要研究收购方是否适合成为企业未来发展的主导者。
因为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引入外部投资者进行收购目的是融资,但不仅是融资金还是融资源,外部投资者必须带来能支持企业持续发展的管理资源和市场资源才是最合适的收购者;二是收购方除了要研究国有企业的资产之外一定要研究国有企业的人,必须在财务规划之外专门制定收购的人力资源规划,保证国有企业的核心价值创造人才不至于流失。
做好了收购前的研究和规划工作,收购后的整合工作就是执行,整合的最终目的是文化和行为方式的合一,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二、完善管理层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对时下有些国企进行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尝试,我是赞成的。
从我国当前现实出发,要真正建立起一套对经营者既有激励、又有约束的机制,我认为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其一,要尽快建立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经营者市场或经理市场。
这是要解决经营者的筛选和产生机制的问题,使企业的领导人实现从行政官员到企业家的转变。
改革就是制度变革,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是制度变革的重要方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基础,可通过市场优化配置经营者资源。
这是个前提。
其二,建立经营者享受与其奉献相对应的薪酬制度。
国有企业的企业家对待薪酬具有双重心理:
一方面,与外资、私营企业的老板比,有的厂长经理心理不平衡;另一方面,薪酬过高,有的厂长经理害怕职工不满意,脱离群众,给多也不敢要。
所以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或者搞腐败。
对这一现象,要分析根源,采取办法。
国家要区别对待,对真正有贡献的人给予高额的回报,但考虑到职工心态,可以采取变通方式:
在企业可以拿工资是职工的多少倍,对企业的税收包括将来奖励厂长经理的那部分也收上来,不以企业的名义给他,而以政府的名义奖励他。
对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可以实行股票期权制度,国际经验表明,股票期权制度是长期激励的有效形式。
也可以采取年薪制,但应正确处理工薪内收入和工薪外收入的关系。
要有合理的退休制度,保证他们享受不低于在位时的生活,而对那些贪污腐败的人员,要严惩不殆。
这种奖优罚劣的分配制度,就能够减少腐败。
其三,要建立起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制度上强化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有效约束。
产权清晰或所有者到位,应解决怎样对经营者进行激励和约束的问题。
非股份制的国有企业这个问题就比较突出。
建立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首先就是要解决企业从计划经济下的行政隶属单位变成市场经济下的经营实体的问题。
现代企业的重要特征,就是其所有者、决策者、经营者、监督者四方都必须到位,并形成一种既能互相协作前进,又能互相制衡监督的机制。
我们应该朝着这个目标努力。
三、引入非国有资本,促使国企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引入非国有资本,是将国企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关键
无论是着眼于解决国企体制和机制不活的问题,还是着眼于解决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问题,国企都必须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实行混合所有。
引入非国有资本,是将国企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关键。
只有引入这种能够承担风险、有人负责(承担资产损失责任)的人格化产权主体,国企才能实现脱胎换骨式的制度变革。
从目前情况看,能够导入的外来资本共有四类:
第一类是外资资本。
最近几年我国明确提出,在国有经济战略布局允许的产业和企业范围内,鼓励外资并购国企。
第二类是民营资本。
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民营资本与外资资本一样,都可以参与国企改制,从经济安全的角度上讲,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制的领域应该比外资资本更宽。
但实际上对外开放优于对内开放,这是不正常的。
有一例为证:
对比着给外资以各种优惠条件的行为,却从不被认为是国有资产流失;而流失的帽子基本都留给了民营企业和企业管理层。
第三类是社会法人资本。
所谓社会法人资本,指的是那些已经改制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或其他国有资本,可以参与国企的改制,即彼国有资本参与此国有资本的改制。
不同的国有投资主体优于单一的国有投资主体。
第四类是内部人资本。
主要指改制企业的管理层、骨干和职工。
内部人资本对于国有中小型企业改制尤为重要。
前三类资本属外部人资本,第四类资本属内部人资本。
在改制时,应根据国企的规模大小,在外部人资本与内部人资本之间寻找一个合理的匹配关系,一方面,要让内部人——管理层和职工与外部人一样能够参与国企的改制,且做到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又要划出一定的股权比例,引入外部人资本,防止形成封闭式的股权结构。
一般来讲,国有小企业改制时多选择企业管理层、职工持股的模式(内部人持股为主)。
这种选择有一定的必然性:
一则大多数国有小企业改制前效益不好、生存能力弱、竞争力差,对外部投资人缺乏吸引力;二则国有小企业规模较小,人员之间比较熟悉,如果有一个大家信任的管理层,企业文化的原因使得职工更多地选择内部人持股模式,且改制后比较容易稳定;三则国有小企业大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产权发生置换必然要求员工的身份也要置换。
按照规定,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应给予一定经济补偿金。
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可将经济补偿金转为本企业的股权;四则一般国有小企业净资产数额有限,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转股后,基本上就控股了;五则国有小企业生产力水平决定两权合一更适合生产力的发展。
值得提醒的是,国有小企业选择管理层、职工持股作为改制模式时,应避免人人持股、平均持股,避免产生新的大锅饭和新的平均主义。
当然,企业管理层和骨干应持有更多的股权,但不能无偿获取,而是要出资取得。
国有大中型企业则不能套用国有小企业的改制模式。
改制时,国有大中型企业首先要进行主辅分离,使主辅企业之间的关系由母子产权关系转为市场交易关系;通过主辅分离,国有大中型企业实现瘦身、减肥,然后,再对主业进行整合,最后才能进行改制。
实施改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其股权结构应是以引入外部人资本为主,属于开放式的股权结构。
内部人持股的目的,只是为了使内部人的利益与外部人的利益趋同。
所以,对内部人持股的份额应有限制,以确保实现两权分离。
国有大企业在进行改制模式选择时,应注意三点:
一是改制完成后,具备条件的国有大企业应以上市为目标;二是国有大企业改制一定要彻底,决不能再保留空壳;三是国有大企业改制引入战略投资人应有很强的针对性,不应是广种薄收。
在评价国有企业改制时,最容易引起争议的是管理层和员工持股。
毋庸置疑,管理层和员工持股是国有企业改制的一种模式选择,而且是国有小企业改制的一种优选,不能一概否之。
这里有三点需要明确:
第一,与外部资本相比,管理层和员工应是一个平等的主体,从法律意义上讲,不能剥夺他们的受让权。
只是当他们参与所在国企股权受让时,应有所回避。
2003年11月,我国出台《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96号文),《意见》明确:
“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经营管理者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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