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册青少年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八年级政治教案7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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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册青少年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八年级政治教案7doc
第三册青少年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_八年级政治教案
1)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的行为。
(板书)
2)刑法;是以国家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
(板书)
(投影二)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提问;投影一和投影二这两组材料说明犯罪具有哪些基础物征?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上述材料说明;
3)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板书)
第一、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板书)
首先,犯罪是指人的行为,而不是指人的思想。
因为人的思想活动是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
其次,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包括两种情况;其一,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对社会的实际危害。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各类犯罪大多属于这种情况。
其二,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
例如;犯罪的预备行为和某些犯罪的未遂等,这种情况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上述分析说明;判断一个人是否犯罪,道德要看他是否实施了某种严惩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没有实施严惩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能认为是犯罪。
也就是特征,都是由这个最本质的特征决定的,都是由这个最本质的牲派生出来的。
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
(板书)
请同学们思考“想一想”中的问题;怎样衡量一种违法行为是否具有严惩的社会危害性?
如何确定这种行为是否犯罪?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
触犯刑法是衡量一种违法行为是否具有严惩的社会危害性的尺度,它也是确定这种行为是否犯罪的法律依据。
通过
述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违反刑法的前提;违反刑法又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法律上的表现。
确定某种行为是否犯罪,必须以这种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是否达到触犯刑法的规定为依据。
刑事违法性,是区分犯罪和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标志。
第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板书)
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惩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法律后果。
这是区别违法与犯罪的又一个重要标志。
(投影三)
青工胡某,利用工作之便,分三次将七台电冰箱运出厂外,出手后,获赃款5000元左右,严打中,经过激烈思想斗争,胡某到执法机关坦白交待了自己的罪行,并交出了全部赃款。
人民检察院做出了对胡某免予起诉的决定。
有人认为:
“免予起诉”就是没有犯罪,这种看法对吗?
(学生议论后,教师归纳。
)
胡某的行为已经具备了犯罪的前两个基本特征,造成了严重危害性并触犯了刑法第264条,理应受到刑罚处罚。
但胡某主动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
“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这说明胡某虽然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但他还是有罪的人。
上述分析说明: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2。
犯罪分子应受刑罚处罚(板书)
(投影四)
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有期征刑5年;归还手表;赔礼道歉;赔偿诉讼费;强行拆除;赔偿医疗费;无期徒刑并罚金。
提问:
上述是本课案例中对违法行为的部分处罚名称,请指出哪些是刑罚?
刑罚的实施强制的机关;适用的对象强制性的严厉程度有哪些特点?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
刑罚同人民法院判决,刑罚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是最严厉的强制方法。
1)刑罚:
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处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板书)
提问;请同学阅读第105页第5自然段,谈谈对“刑罚的目的是为了消灭犯罪分子”这句话的看法。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
上述看法是错误的。
我国实施刑罚的目的;第一使犯罪分子改恶从善,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新人。
第二,还可以对社会上不稳定分子起到警戒和抑制作用。
第三,还可以现身说法地教育人民群众,提高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投影片四中刑罚的名称不同,说明刑罚有不同种类。
2)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板书)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其特点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同时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小结;
今天搞清了一个关系:
犯罪、刑法、刑罚、是有内在联系的,犯罪是某种行为触犯了刑法受到刑罚处罚的特有的法律现象;刑法是确定某种行为是否犯罪的法律依据;刑罚是某种行为造成了严惩的社会危害性并触犯刑法的必然的法律结果。
解决了一个认识问题;青少年要自觉守法、护法。
巩固新课
请同学们思考并回答:
因为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所以每个人都可以对因实施犯罪行为被抓获的小偷猛揍一顿,再送交执法机关。
这种观点对吗?
为什么?
课后练习
查一查;剥夺政治权利,主要剥夺哪些权利?
第三课时
复习提问:
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
这种看法对吗?
为什么?
什么刑法?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106页第3
自然段、第4自然段,回答投影提出的问题。
投影一
现行刑法颁布时间
现行刑法的内容
现行刑法实施时间
我国刑法的任务
(设计些问题的目的:
(1)在新旧知识的联系中使学生把握知识的整体结构;
(2)从学生认识的困惑点入手,启发学生进一步的思考。
)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
提问
(1)的看法是错误的。
因为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但只有对社会的危害达到触犯刑法的严重程度时,这种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而刑法是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
我国现行刑法是1997年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重新颁布的。
新修订的刑法包括两编共十五章和一个附则,共452条。
它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导入新课
(教师向学生展示我国刑法的版本。
)
提问: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封面上方为什么有一个国徵?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
说明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之。
我国刑法的阶级本质:
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
所以我国刑法的任务概括起来就是:
惩治犯罪,保护人民。
今天我们不来学习我国刑法是怎样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的。
三、依法惩治犯罪(板书)
我国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板书)
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板书)
(请一名同学朗读第107页第1自然段的案例后,教师提问。
)
1)”吴某犯了什么罪?
获赃款多少?
2)人民法院判处吴某无期徒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我国刑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罪为什么规定了这样严厉的刑罚?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
因为吴某的犯罪行为,是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行为。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是性质最严重、对国家和人民危害最大的一类犯罪。
国破则家亡,所以我国刑法对这类刑事犯罪规定了严厉的刑罚,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的阶级本质是工人阶级领导下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
只有对这类犯罪给予严厉的刑罚,才能有力地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有效地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我国刑法在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吴某绳之以法正体现了我国当前依法治国的战略举措。
3。
依法打击抢劫、盗究、赌博、贩毒等犯罪行为(板书)
(投影二)
高中生江某和五个同学骑自行车到十三陵去玩,中途休息时,不知谁冒出一句:
“去地下宫殿,我还缺四角钱。
“江某腾的站起来;“我去想办法。
”他发现大道上走来几名小学生,江某从衣兜里摸出小折刀比划着:
“站住!
快掏钱!
”走在最小女孩交出六角钱,哭着说:
“这是洗像片用的。
”江某一把夺过来,占了四角钱,把其余的又扔了回去。
一会儿三名治安联防队员飞车赶上,将六人带到派出所。
提问:
派出所将怎样处理江某呢?
甲说:
把四角钱退还小学生,派出所通知学校给江某一个记过处分。
乙说;把四角钱退还小学生,派出所对江某进行批评教育。
通知家长领回。
丙说:
江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违法行为,不仅退还小学生四角钱,还要受到派出所句留3天的处罚。
你的看法是什么?
为什么?
、
(学生议论后,教师归纳。
)
江某的行为已经不是犯错误,也不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是构成抢劫罪。
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昌平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
江某犯抢劫罪,依照刑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江某虽然抢劫数额很少,但抢劫、盗窃等侵犯财产的犯罪活动,具有严惩的社会危害性。
它不但使公私财物受到侵害,给财产所有者造成损失,而且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
江某的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昌平地区的社会治安,一人被劫,四邻不安,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
因此,抢劫、盗窃等侵犯财产的犯罪一直是我国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
(投影三)
1997年下半年,有关部门暗查了某市八个区四个县的吸毒者7886名,其中3571名是青少年,占总数的45.3%,县、区(城镇)青少年占总数的64.3%和57%,其中年龄最小的7岁,贩毒已成为这些青少年获取毒品的重要渠道,参与贩毒年龄最小的12岁.
提问:
为什么我国刑法第347条中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
因为贩毒是一种图财害命的肮脏交易。
吸毒者一旦上瘾:
第一,严重损害人的身体健康甚至毁灭自己的生命。
第二,人格扭曲,变得自私、说谎、丧失责任心、不知羞耻、缺乏人性,由此导致家庭破裂,朋友断交。
第三,引发盗窃、杀人抢劫等其他犯罪。
中学生应当在禁毒斗争中做出自己的贡献。
小结:
今天我们讲了我国刑法的任务:
惩治犯理、保护人民。
简介了当前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的五类犯罪;危害国家安全、抢劫、盗窃、赌博、贩毒。
犯罪的核心:
严重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对这些犯罪的严厉打击,归根到底是为了达到保护人民的目的。
巩固新课
(投影四)
(1)性质最严重、对国家和人民危害最大的一类犯罪是
。
(2)我国刑法第347条中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是
。
课后练习
请同学写一份调查报告。
要求:
(1)
时间:
一周之内完成。
第三册青少年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_八年级政治教案
(设计此问题的目的:
帮助学生用联系的观点分析问题,引发学生对本节课要学习内容的思考;在温故中把握本课时内容的知识整体结构。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
说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果不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
导入新课
今天我们就来学习违法和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四、防微杜渐、预防和养活青少年违法犯罪(板书)
提问:
佟某受处分前后的违法行为在性质上有哪些不同点?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
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板书)
1)违法和犯罪的区别。
(板书)
佟某被处分前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受处分后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第一,对社会危害程度不同。
佟某平时不遵守劳动纪律,又无票乘车,并辱骂和殴打售票员,这些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但毕竟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没有触犯刑法,只是一般违法行为。
后来佟某纠集他人将售票员殴打致残,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因而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
由此可见,违法和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
第二,处罚的方法不同。
青工佟某无票乘车,并辱骂殴打售票员,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公安部门的罚款处罚;所在工厂结合佟某的一贯表现,又给予他警告处分,这些都属于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后来佟某纠集他人,将售票员殴打致残,构成犯罪,被判徒刑,这是刑罚处罚。
由此可见,对违法和犯罪的处罚不同。
2)违法和犯罪的联系。
(板书)
提问;佟某受处分前后的违法行为有哪些共同点?
(学生回答扣,教师归纳。
)
第一、二者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青工佟某无票乘车,并辱骂殴打售票员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后来佟某纠集他人,将售票员殴打致残是严惩危害社会的行为。
此由可见,违法和犯罪虽然情节有轻有重,但性质都是对社会具有危害性的行为。
第二、二者都是违法行为。
佟某无票乘车,并辱骂和殴打售票员,这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后来佟某纠集他人将售票员殴打致残,这是违反了刑法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由此可见,一般违法不改,可能导致犯罪。
2。
防微杜渐,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板书)
请同学们看书第113页“议一议”中关于该不该摘荔枝的争论。
提问:
假如你在场,应当怎么办?
为什么?
(学生讨论后,教师归纳。
)
第一种意见:
我反对偷别人的荔枝。
因为我样做侵犯了财产,我还要讲个故事劝大家都遵守中学生守则。
1949年秋天人民解放军进驻锦州地区,这个地区盛产苹果。
安时正是苹果成熟的时候,由于连续作战,有的连队几天吃不上饭,喝不上水。
住在老百姓的苹果园里,尽管饥渴难耐,却没有一个人去摘苹果吃,相反,还把从树上掉下的苹果拾起来堆放好。
他们认为,这是人民的苹果,不吃是很高尚,吃了是很卑鄙的。
毛泽东同志知识后很感动,表扬了战士们自觉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精神。
第二种意见;我劝同学不要偷荔枝,答应明天我买荔枝请大家尝。
因为我国刑法第2条规定:
“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偷摘荔枝是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要想吃就应该用父母给的零花钱去买。
这是现代社会正确的消费方式。
第三种意见:
我劝同学不要偷荔枝。
告诉同学我家有荔枝树,并邀请同学们明天到我家去尝荔枝。
因为,朋友之间真诚的友谊应建在守法的基础上,不分是非的随大溜,轻的会犯错误,重的会导致犯罪。
以上三种意见都是正确的。
三种意见的核心都是“蝼蚁之溃千里之堤、“恶不积不足以灭身”,许多犯罪都是从小毛病开始的。
“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思想是危险的。
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发展到违法犯罪。
所以,青少年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社会主义的好公民。
小结;
今天我们讲了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社会危害性不同,处罚不同。
讲了违法与犯罪的关系;一般违法与犯罪都是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所以有一般违法的人,如果不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
明确了一个认识:
只有防微杜渐才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巩固新课
(放录音)
20岁的抢劫犯李新华在临刑前写
下《一个抢动死囚的忏悔》。
其中有这样几句话实在令人深思:
“我是一位农民的儿子,本也心地善良,勤奋好学,由于受了社会不良东西的影响,我开始嫌父母老实呆板,生活清苦,进而厌学、逃学、最后自动离开了学校;一切向钱看。
一次我从亲戚那里借了300元准备去做生意,却被一伙歹徒抢走,从此我便学其人、走其人之道,开始聚众抢劫。
由于那时风气不正,执法不力,我在抢劫过程中善良的人们没有一个出来反击,更加助长了我的气焰。
如果有人能打击一下我那嚣张气焰的话,也许我会有所收敛,不致掉进万丈深渊;如果有人在我迷途时关心我、帮助我,给我指明出路,也许我还能成为一个有用之才。
我希望能以我的死唤起人们的良知,关心、爱护、教育好下一代。
我奉劝千千万万的同龄人务必以我为戒,学法、懂法、守法、做合格公民,成为有用人才。
”
提问:
死囚李新华的忏悔了我们哪些启示?
课后练习
“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想法为什么是危险的?
第二课时
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
[复习提问]
(投影一):
上初一的小刚的父母离异,谁也不愿承担抚养责任,小刚常在父、母两处跑来跑去,后来便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终于在别人的教唆、引诱下因偷窃而进了少管所。
提问:
(1)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小刚是否属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对象?
为什么?
(2)以小刚的事例说明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必要性。
(设计此题的目的是:
使学生结合安全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既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又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
)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小刚都属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只要是未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都属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
小刚虽有违法犯罪行为,但未满18周岁,仍属保护法的保护对象,像小刚这样的有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也有其合法权益,对他们给予特殊保护,有利于促使他们改过自新,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才。
小刚从小与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受到他人教唆、引诱而偷窃犯罪,充分说明青少年因年龄小,各方面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加上特殊的生理、心理特征,分辨是非能力差,要塑性很强,容易接受外界不良影响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必须用专门的法律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约束青少年的行为,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
说明青少年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
[导入新课]
小刚流入社会、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父母离异,双方推卸对小刚抚养、教育的责任,使小刚失去了正当的家庭保护,可见家庭保护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多么重要。
今天我们就学习这个内容:
二、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板书)
1.家庭保护(板书)
⑴家庭保护的重要性。
(板书)
(学生讨论后,教师归纳:
)
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
因为未成年人都生活在一定的家庭中,家庭是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环境,是未成年人的性格、品德、理想情况形成的起点和最基本的条件。
家庭保护做得好,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就有了基本保证;家庭保护的缺失,则会导致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缺陷,给未成年人带来消极影响,小刚的事例不正说明了这点吗?
那么,什么是家庭保护呢?
⑵家庭保护的含义。
(板书)
a.家庭保护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和教育的义务及其职责。
抚养是指父母与其他监护人从物质上对未成年子女的养育和照料。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方面应当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承担经济责任。
父母把未成年子女抚养成人,是法定的义务,子女从出生时起就获得了受父母抚养的权利。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是无条件的,是任何情况都不能免除的。
即使父母离婚了,这种义务依然存在。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的负担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养父母要依法抚养养子女,继父母要依法抚养继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b.
监护、监护人:
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的监督和保护。
承担这种监护任务的人叫监护人。
监护制度是使那些没有独立生活能力而需要他人照顾的未成年人得到必要的照顾和良好的教养。
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责任的;无上述监护人时,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应该做到:
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等,并负有对他们进行德、智、体等方面培养教育的职责。
c.
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替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承担被监护人的未成年人造成的对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损害的民事责任。
当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代理未成年人获得赔偿。
家庭保护中的“依法履行……的义务及其职责,”表明家庭保护的义务和职责是法定的,必须履行的,“没商量的”,不是可有可无的。
不履行这种义务和职责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⑶家庭保护的作用。
(板书)
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
长期以来,我国家庭虐待未成年人的现象严惩存在。
动辄打骂、随意体罚被一些家长认为是自己的权利。
弃婴、溺婴,迫使未成年人辍学从商、从工等等都是来自家庭的侵害。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家庭保护的作用,为消除这些来自家庭的侵害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未成年人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请同学谈谈你认为什么样的环境叫适宜的家庭环境?
(学生发言后,教师明确两点。
)
适宜的家庭环境要求一方面要反对对未成年子女只养不教,放任自流;另一方面也要反对家长对未成年子女过分溺爱或管教过严。
⑷家庭保护的基本要求。
(板书)
(先请学生看书,说出教材从几方面阐述了家庭保护的要求,第一方面是什么):
第一、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这是家庭保护的主要内容。
这一条对家长的要求是:
不得虐待未成年人;不得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病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第二、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板书)
必须让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家庭保护是重要的一环。
但是近年来,有些家长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迫使未成年子女辍学从商、从工。
辍学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具有十分消极的后果。
(请同学们说说有什么样的消极后果?
学生说完,教师归纳明确以下三点。
)
侵犯了未成年人受教育权。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4条规定: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俏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使未成年人推动了系统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的机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科学人生观和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影响到他们将来生活道路的选择,没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技能,将来选择职业是非常困难的。
由于没有系统接受教育,文化素质低,长大成人以后,将难以担当起他们应尽的社会责任。
第三、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板书)
我国婚姻法对结婚年龄的规定是,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法定的最低年龄,只有达到法定年龄并具备其他结婚条件,才能允许结婚,受到法律保护。
未成年人仅就结婚年龄条件而言,尚未达到法律允许的最低结婚年龄,因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人结婚。
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都未发育成熟,早婚必定影响未成年人的心身健康。
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做事先的约定,在法律上是没有约束力的。
第四、正确引导和教育未成年人,预防和禁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板书)
⑴父母和监护人要按照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采取正确的方法,从思想上、品德上关怀和帮助未成年人。
使未成年人培养起良好情操、兴趣、仪态、礼貌和诚实、谦虚、勤劳的品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独立生活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提高身体素质。
⑵要预防和禁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卖淫。
这些恶习严惩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有些未成年人出于好奇好玩而吸烟喝酒,也有的认为吸烟、喝酒有“派”,有男子汉风度,不懂烟中的尼古丁、酒中的酒精对人身体危害极大,是引发许多疾病以至癌症的元凶。
未成年人经受不住这样的危害。
青少年喝酒不仅伤害身体,而且往往导致违法犯罪。
据有关部门统计,在因打架斗殴被拘役、劳动教养或判刑的青少年中,63%与酗酒有直接关系;在流氓犯罪的青少年中,38%与酗酒有直接或间接关系。
因此家长应防止未成年人喝酒。
流浪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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