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深井降水分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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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深井降水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MZJSNJFBHT-005
建
设
工
程
专
业
分
包
合
同
二0一二年九月
基坑支护、深井降水井施工分包合同
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方承建的广旺棚户区改造项目(陈家坝、碑田磅小区)碑田磅小区施工B标段的工程质量,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甲方决定将广旺棚户区改造项目(陈家坝、碑田磅小区)碑田磅小区施工B标段中2#、3#楼基坑支护、管井降水井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施工。
为了更好地加强协作,互相配合,明确双方责任,顺利完成本劳务分包的施工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劳务分包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南江县南江镇
2.工程分包内容:
2#地下车库基坑喷锚护壁支护工程,2#、3#楼管井降水井施工。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
(一)、本协议工作内容为:
1、分包形式:
包人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
2、广旺棚户区改造工程碑田磅小区施工B标段2#楼基坑支护,2#、3#楼管井降水井施工。
三、工作内容
(一)、工作内容为:
广旺棚户区改造工程碑田磅小区施工B标段由业主监理单位批准的基坑支护及降水专项方案涉及的钢筋砼喷锚护壁成型(包含但不限于机械进出场费、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等),内径Φ300钢筋砼管井降水井(包含但不限于成孔、洗孔、涉及的机械进出场费、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等)。
(二)、甲方责任:
1、负责乙方所需的三级箱内(含三级箱)所有线缆、箱柜的制作安装。
2、负责对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安全技术交底。
3、负责对各班组间协调管理及督促各班组按项目部要求进行管理。
4、负责提供一套相关专业的完整图纸。
5、负责基坑开挖线的放线工作。
6、负责业主、监理单位的协调工作。
(三)、乙方应完成的工作内容及责任包括:
1、广旺棚户区改造工程碑田磅小区施工B标段广旺棚户区改造工程碑田磅小区施工B标段由业主、监理单位批准的基坑支护及降水专项方案涉及的钢筋砼喷锚护壁成型,Φ300钢筋砼管井降水井。
2、乙方必须派人看管现场,防止材料及配件被盗。
3、加强班组工人教育和管理,发生在外打架斗殴的每次处罚一万元,在内打架斗殴的每次罚五千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并且由于打架斗殴造成的一切损失不管是任何理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
5、对发包方制定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认可,并负责向施工作业人员告知并执行。
6、负责对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技术等级进行检查登记,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与施工作业人员签定分项工程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标准及工资发放办法。
8、应按与施工作业人员合同约定每月足额发放工资,若施工作业人员中途离场时乙方应足额对其发放工资;不得以未到甲方节点支付工资为由,停止支付中途离场施工作业人员工资。
9、不得将所承包劳务再分包或转包;分项工程进行分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签定分包合同送发包方备案。
10、搞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承担违反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1、不得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自备工具,机具设备。
12、根据发包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书,合理组织施工人员施工,确保施工人员到位,不造成窝工和延误工期发生。
13、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岗位,其技术等级和技术水平应与岗位相适应,不得使用不具有本岗位技术水平和非专业工种的工人上岗操作。
14、乙方新增人员必须带到甲方质安办公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及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方能进行上岗作业,因乙方安排未经甲方质安办公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及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质量等级由工程质检员按照国家验收规范标准进行评定,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返工或返修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基坑护壁能满足甲方在基础土方回填前的施工安全,不变形、不位移。
管井的降水能满足将临近基坑杨家河的渗透水抽干、抽尽。
五、承包价款及支付形式
1、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并满足质量要求后,工程量根据现场甲、乙双方收放为准。
2、结算单价:
基坑护壁:
165元/m2,管井:
450元/m。
3、付款方式:
1)、基坑护壁完成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产值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70%;工程基础完工且待甲方将土方回填完毕后,甲方一月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管井成孔完成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产值的6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工程基础完工且待甲方将土方回填完毕后,甲方一月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2)、乙方人员工资发放:
乙方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上报当月发放工资计划表,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派人员监督乙方对工人工资支付,确保工人工资支付到位。
3)、乙方在工地上,受到的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处罚和其他赔偿款项,在每期支付的工资中扣除。
4)、工程款支付方式:
转账支付,乙方出具工资表和材料、设备租赁发票。
五、工期要求
1、工程总工期:
25天,工期起始时间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
2、严格按照甲方现场的施工任务通知单确定的工期执行,每延误一天追究10000.00元的违约金。
如不是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
六、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遵守成都民正建设有限公司南江煤电公司碑田磅施工B标段项目部、业主、监理单位及当地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安全质量的各项规章制度。
2、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七、安全事故赔偿
1、甲方提供的临时用电气线路、临时设施等,在使用前要经双方检查验收,并办理交接使用手续。
由乙方进行管理。
没有办理移交的视为由乙方进行管理。
2、乙方自行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自行解决,乙方不得冒险作业。
3、乙方自行负责的安全帽、脚手架具、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电气线路必须符安全技术要求。
4、甲方在检查安全工作时,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按甲方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5、乙方要作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规定及时整改,复查,严禁在隐患没有消除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6、乙方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制度;必须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法规,参加甲方组织的“三级教育”,并做好相应记录。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要求正确使用“安全三宝”等劳动保护用品,如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没有按正确使用“安全三宝”的甲方向乙方收取50元/人.次的违约金。
8、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现场不能通过安全部门的检查时,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9、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总包单位质安部门,在拯救伤员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
10、乙方负责在现场上所有乙方人员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或连带经济、法律责任,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施工现场由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八、违约责任
1、协议一经双方签定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随时进场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时间进场施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应充分考虑作业人员的组织和各种市场风险因素,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要求甲方调增价格,或以停工相要挟;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能满足协议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清退乙方出场,并按乙方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结算。
3、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违约金按合同价款的10%。
4、甲方原则上应对乙方的承包范围事先作出确定,但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承包范围做出调整,乙方应无条件立即执行。
九、其他
本合同正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行贰份。
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附件1:
安全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盖章):
承包单位(盖章):
发包负责人:
承包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
安全施工合同
为在广旺矿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碑田磅小区施工B标段工程中基坑支护、管井降水井施工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总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与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总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标。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
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劳务分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分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按相关规定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考评。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相关规定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
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
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司机、信号指挥、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工、机械、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乙方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需资质报审的有乙方自行解决。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分包人将根据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对分包人收取违约金,具体标准为:
每重伤1人,收取违约金10000.00元;每死亡1人收取违约金50000.00元。
以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任何甲方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本合同正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行贰份。
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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