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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接转学习材料doc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及填写组织介绍信要求
一、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类型
1、有就业单位并且就业单位中有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就业单位所属的党组织。
2、有就业单位(如有些外资、合资、民营企业)但就业单位无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3、出国或无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经自己积极联系,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即应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等。
欲将组织关系挂靠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首先要确认其人事档案已经转至该中心,其次要经对方同意,否则较难办理。
4、留校工作和继续在我校深造的毕业生党员,开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
5、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苏北计划、绵竹计划、选调生、国防生、公务员等毕业生党员待录用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没有被录用的参照上面1—4点及时办理。
此类情况需在上报信息时在备注栏注明。
6、离校时没有申请,无故将党组织关系滞留学校超过6个月以上,原则上按照自动脱党处理,不再办理接转组织关系事宜。
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1、各学院党委于学生毕业前组织毕业生党支部召开一次关于如何接转组织关系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对毕业生党员进行指导和教育。
2、在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和组织关系接收单位的名称前,毕业生党员首先要和对方党组织部门取得联系,认真核实,不能凭自己想象填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近些年来,有不少毕业生党员在核实这些名称的时候没有特别在意,特别是填写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因没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而无法接收,致使毕业生党员不得不回学校重新办理,带来了诸多不便。
所以,毕业生党员在核实名称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
3、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本人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党员本人携带,妥善保管,并及时办理转接手续。
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通过机要交通转递。
党员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工作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就自行作废。
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4、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毕业生党员,如果组织关系介绍信已经转到工作单位,则需由工作单位所在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的工作单位;如果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转到工作单位,属于工作改派,需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凭新的派遣证和原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
超过有效期,又未办理任何手续备案的,学校党委组织部不再予以办理。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被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政治身份证明,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或遗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
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遗失的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开出3个月以内,如因遗失需学校补办,个人要提交情况说明或申请,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证明,所在学院党委书记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补办。
在介绍信开出3个月以后,学校党委组织部不再予以办理。
近几年有不少学生因为介绍信过期或遗失到学校重开介绍信,学院党委要重视对毕业生党员加强组织观念的教育。
对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和过期未办理接转手续的党员,学院党委应给予批评教育。
6、由于一些毕业生党员在工作报到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交给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本部门领导,委托办理,还有部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党员提出了试用期满再转入组织关系的要求,而致使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和遗失,给毕业生本人带来了很多的麻烦。
因此,毕业生党员在报到时,必须本人亲自前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党组织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手续;同时,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
“任何党组织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按照规定转来组织关系的党员”,各位毕业生党员可以委婉拒绝用人单位提出的延期转入组织关系的要求。
7、请各学院党委认真做好党员材料的归档工作,入党材料与个人档案应放在一起(毕业后预备党员转正时可以通过党组织从个人档案中调阅相关入党材料,转正后再返还;如果对方党组织提出需要入党材料才能接转组织关系的,凭对方有效函件,通过机要交通将入党材料转递对方)。
在装档过程中,要防止装错或丢失现象。
要责任到人,实行登记制度,一旦发现遗失,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各位毕业生党员要负责督促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一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或者传真至我校党委组织部。
三、介绍信总类
介绍信根据格式和转出类别分为三种:
1、《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落款及盖章单位为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用于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外省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的权限的党组织(见附件2)。
2、《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落款及盖章单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党委组织部,用于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本省的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在宁高校(以下简称在宁高校)党委组织部、省内各市(县)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工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以上两种介绍信为统一格式,共分三联:
第一联存根,包含编号、党员姓名、转出单位、接收单位(可以接收组织关系的基层单位,一般为工作单位、升学单位、父母单位、家庭所在地、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
第二联为介绍信正文,包含编号、抬头(即介绍信接收单位,应该具有在全国或全省范围接收组织关系权限)、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正式或预备、身份证号码、转出单位、转入单位、党费缴纳时间、有效期、联系方式;
第三联回执,对方接收后填写盖章,传真或邮寄发回。
3、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用于学生在校内转移(升学或留校工作)。
共分三联:
第一联存根,包含编号、党员姓名、正式或预备、转出单位、转入单位、党费缴纳时间;
第二联为给转出党组织的转出通知单,包含编号、抬头、姓名转出时间、转入单位;
第三联为介绍信正文,包含编号、抬头(即介绍信接收党组织)、姓名、正式或预备、转出单位、党费缴纳时间。
四、常用介绍信抬头
转往省内介绍信
1、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在宁高校(附件3),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
“XX学校党委组织部”。
转入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南京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组织关系抬头开“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南京晓庄、金陵科技转到南京市委组织部。
2、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省内其它高校,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
XX市委组织部、XX县委组织部。
3、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组织部的在宁中央企业和科研院所(附件4),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
“江苏省委组织部”。
4、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国资委的企业(附件5),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江苏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5、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介绍信抬头写:
“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6、党员组织关系转到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含地级市的区委组织部)
7、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江苏省气象局,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江苏省省级机关工委组织部”;市、县气象局,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
XX市委组织部、XX县委组织部。
转往省外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往部队,抬头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抬头必须是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的权限的党组织(见附件2),要注意乡镇党委,城市街道党(工)委,一般企、事业单位党委,高校均不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的权限。
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在宁高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凭证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
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须使用修订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使用范围
(一)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二)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一)省内转接:
1.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在宁高校(以下简称在宁高校)党委组织部之间可以直接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在宁高校转到省内其他高校(组织关系非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先接转到该校所在市(县)委组织部。
2.在宁高校党委组织部可以与我省各市、县委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工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相互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二)跨省转接:
1.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的权限。
2.由在宁高校转往省外及省外转入在宁高校的组织关系,需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递。
该程序已委托在宁各高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具体办法为:
(1)转入:
党员须有省外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组织部门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要写“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持该介绍信直接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即可。
(2)转出:
由在宁高校党委组织部直接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的介绍信开具组织关系。
要按照能在全国范围内直接接转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范围(见附件2)准确填写抬头,如不能确定,务必与党员本人的工作单位或拟落入组织关系的街道、乡镇、人才中心、毕业生服务机构等联系,认真核实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正确名称,以免造成转接失误。
3.在宁高校与部队之间互转组织关系,按照跨省转接的程序办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高校党委组织部应指定党性强、作风好、工作认真的同志具体负责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注意鉴别真伪和有效期限,审查有关材料,并注意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保管。
2.各高校党组织要对组织关系转出学校的党员加强组织观念教育,要求他们记准自己的入党时间,妥善保管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凭证,防止损坏或遗失;到新单位报到后,务必在有效期内转接组织关系;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及时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
对转入学校的党员,需查阅其入党材料,确认其党员资格后再接收其组织关系介绍信。
3.在宁高校定期到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其中跨省使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用毕须清退回教育工委组织处。
附件1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图
一、在宁高校与省外单位互转
2.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到本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即可)
1.省外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
4.学校基层党组织
3.学校党委组织部
二、在宁高校与省内单位互转
2.学校党委组织部
1.学校基层党组织
3.省委组织部、各市、县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工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4.所在单位(社区、街道、乡镇、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机构等)党组织
三、在宁高校之间互转
1.学校基层党组织
2.学校党委组织部
3.其他高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2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在全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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