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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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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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一、目的
规定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的安全工作内容、要求、工作程序、职责、权限及对其安全工作绩效的检查与考核。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各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引用文件
1、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2008),国家电网公司。
四、制度
1、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
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2)、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并贯彻、落实。
(3)、必须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4)、总经理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环境监察部,并对公司下属单位安全环境监察机构的建设、健全负责,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完善安全监察手段,支持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认真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保证安监人员与同级生产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5)、审批公司年度安全施工目标计划,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会议,亲自批阅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
(6)、审批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本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7)、每季至少一次组织并主持公司安全大检查,每月深入施工现场、班组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不少于二次,掌握一线实际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验、部署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8)、确保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实施办法,部署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9)、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
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并按上级部门的指示,落实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0)、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情况分析会或安委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11)、负责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主业与多种经营的关系,保证本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面反应、保证生产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12)、负责协调公司党、政、工、团组织,使其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对本公司的安全、环境的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承担分管工作的安全职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
(3)、组织编制并审核年度"两措"计划,并将各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分类编制、审批非标准运行方式、重大试验措施和重大检修(施工)项目的安全、环境技术措施。
(4)、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负责组织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制定实施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计划。
(6)、参加并协助生产副总经理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和每周的安全生产碰头会,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安全情况汇报,参加或组织召开研究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对自己签发的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7)、参加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参加死亡事故调查中的技术签定工作。
3、安全监察工程师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协助有关领导组织和推动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2)、汇总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督促实施。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作业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4)、协助领导制订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协助领导搞好事故的预测预控。
(6)、协助领导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的原则督促整改。
(7)、协助领导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监督、检查工地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
指导班组进行安全建设。
(8)、负责编制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计划,并对防护用品、用具定期进行试验、鉴定。
(9)、负责组织安全培训工作。
(10)、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重大施工机械、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
(11)、负责安全环境监察部的内业建设工作。
完成处(科)长交给的其他工作。
4、安全监察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2)、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监督、检查工地周一安全活动的进行情况,督促工地搞好内业管理工作。
(5)、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向领导反馈安全生产信息,协助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必须亲临现场检查监督。
(6)、对在本单位施工现场工作的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与本企业职工等同。
(7)、督促各分公司(工地)做好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到现场检查执行情况。
(8)、协助领导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
(9)、参加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负责下整改通知单,并检查整改情况,及时将返馈单返回安环部门。
(10)、协助领导督促工地组织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完成部(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5、项目部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负责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与取证工作。
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
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施工项目和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的施工,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督促施工管理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6)、组织编制项目部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7)、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8)、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9)、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及推行工作。
(10)、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6、班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对本班(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切实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
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坚持班前(后)安全小结和安全交底。
根据本班(组)人员情况,合理分配工作。
(4)、尊重和支持各级安监人员的工作。
(5)、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的安全情况及所用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和安全用具、用品的完好情况。
督促和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6)、负责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
(7)、组织本班(组)工人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改善劳动条件。
(8)、发生事故后,负责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向上级报告。
(9)、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7、班组技术员安全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工作,组织本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切实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措施等。
(2)、做好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交底工作,做好安全危险点分析的组织工作,负责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做好安全措施交底,并督促检查措施执行情况。
(3)、协助本班(组)长检查本班(组)施工作业点的安全措施及所用的工器具、机械设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完好情况,检查和纠正违章作业。
(4)、参加本班(组)的事故(包括未遂事故)调查。
协助本班(组)长及时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5)、协助本班(组)长做好班组安全内业工作。
8、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6)、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7)、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8)、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告上级。
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9)、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10)、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
安全活动制度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强化全所职工的防范意识,不断改进和完善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标准化,从而达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预防为主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安全日管理。
二、职责:
1、项目经理、安保部门负责指导和组织日常安全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2、安全日活动定为必查内容,认真考核。
3、项目经理负责每周安全日的学习文件、材料和措施制度以及讨论内容,项目经理不在时由生产副经理和安保部门负责。
三、管理内容:
1、活动安排:
1.1项目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实行每周两次的安全日活动,每次活动不少于两小时,活动也可在雨天不施工时进行,但应保证时间、人员、效果,个别施工点或个人因特殊原因耽误了活动时,应及时补课。
1.2安全日活动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由安保部门负责组织召集并提前拟定活动内容。
1.3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参加安全日活动
1.4本项目安全日活动,应根据工地安全措施所安排的季节性和常规性工作,提前制定学习计划。
2、安全日活动的主要内容:
2.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电话会议精神,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安全快报,有关安全方面的通知,规定和安全措施等。
2.2总结分析项目一周来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安排、布置下周的安全工作措施、计划和要求。
3、安全日活动注意的问题:
3.1安全日活动内容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讲究实效。
每次活动的内容安排要有所侧重,对各项文件规定的内容要紧密联系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检查存在问题,找出应吸取的经验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防止千篇一律走过场和一言堂。
3.2总结工作表扬批评要实事求是,本着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指出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及目的,依靠和团结项目部职工,共同搞好安全工作,并落到实处。
3.3学习事故通报应联系实际,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防止同类事故在本项目发生。
3.4学习规程、制度、规定要紧密结合工作需要和存在问题,有重点、有选择地学习有关章节,对事不对人,勇于揭露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养成标准化、规范化行为,从而达到杜绝违章,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4、项目部安全日活动内容及台帐记录的填写标准规定:
4.1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报、规定、制度措施等,安保部门应分类建档存放,便于学习查阅,项目自已制定的规章制度、安全措施、总结、事故、展品分析等也应注意保存和建档。
4.2每周安全日活动参加人应亲自签名,因故未到的应注明原因,学习内容,讨论情况和制定的措施,要简明扼要地填入台帐相应栏中,各部门主管和安保部门应定期检查活动情况,签注意见。
4.3在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一栏内,应记录施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本周内项目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贯彻上级要求,吸取事故教训应采取的措施以及下周工作应注意的安全措施、要求。
4.4对学习内容一栏和存在问题改进措施一栏的内容应以记录人归纳总结为主,不宜采用个人记录发言的形式。
4.5安全日活动应由项目部安保部门填写,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签字。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增强广大职工的施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遵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单位的施工安全教育工作。
3职责
3.1安全监察科是施工安全教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在项目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项目分公司施工安全教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3.2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施工安全教育组织和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安全科在每年年底组织各队(站)、有关科室制订下一年度施工安全教育计划,经审查汇总,并经项目部批准后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4.2项目部下属单位在制订“四新”培训、职工技术培训或干部岗位培训计划时,应把施工安全教育的内容列入培训计划。
4.3对新调入项目部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等)必须进行时间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新入场人员,不得上岗。
新工人上岗不得独立工作,必须在有经验的师傅带领下工作。
4.4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4.4.1项目部级: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业部)有关电力建设的安全生产规程、规定;省公司、本企业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本企业安全施工情况、施工特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一般安全施工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及机械方面安全知识;本企业伤亡事故典型案例。
4.4.2专业工地、室级:
本单位施工特点、性质和安全施工概况;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本单位施工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特种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4.4.3班(组)级:
本班(组)安全施工概况、工作性质及施工范围;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本班(组)施工环境、事故多发场所及危险场所;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方法。
4.5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按本办法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将考试成绩报项目部安监科备案。
如分包单位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有困难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项目部代培。
所发生的培训费由委托单位承担。
4.6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型机具、新设备,由有关部门和使用新技术、新型机具、新设备的单位,共同对使用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职工调换工种,由调入单位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填写安全教育卡片,经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习操作。
4.7全体职工应经常进行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学习、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每年或新工程开工前普遍进行一次安规的学习与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4.8项目分公司经理、各队(站)长须经过网、省局或地方有关部门举办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9各队(站)副队长(副班长)、班(组)长、管理人员须经过项目部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10对从事电气、压力容器、司炉、焊接、爆破、建筑登高架设、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起重机械作业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按国家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进行。
4.11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除接受项目部有关部门处罚外,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重新进行施工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记录
5.1安全监察科负责建立安全教育台账。
5.2各工地、室、有关科室负责建立本单位的施工安全教育及持证上岗人员的台账。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1目的
为全面贯彻安全与生产的“五同时”,做好事故的预测预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分类、组织形式、频次、内容、方法以及隐患整改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施工全范围、全过程。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2008),国家电力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手册
4制度
4.1检查的分类
4.1.1定期普遍检查:
指定期对施工现场作全面检查。
4.1.2阶段性检查:
指项目施工前检查,大件吊装和组装前的检查,水压试验前检查,酸洗和冲管前检查,扣缸和穿转子前检查,倒送电前检查,整套启动前检查,竣工检查等。
4.1.3专业检查:
指防火防爆检查,防尘防毒检查,机械设备检查,安全用电检查。
4.1.4文明施工检查:
指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及习惯性违章检查等。
4.1.5日常巡查:
指专职安监人员及有关专业人员,如用电、机械、起重运输、消防、锅炉压力容器等有关专业人员按职责进行的日常巡视和检查。
4.1.6管理检查:
结合上述检查,实施OE体系要求的检查。
4.2检查的组织形式
4.2.1项目部的安全检查由该级行政正职或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安全、施工、机械、公安等部门和各专业工程处负责人参加。
4.2.2各专业工程处的安全检查由各专业工程处的主任、副主任负责组织,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机械管理员、班组长等参加。
4.2.3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技术员、兼职安全员和班组骨干参加。
4.2.4阶段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分别由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专业工地人员参加。
4.2.5以上检查的结果涉及OE要求的,应作为管理检查的结果给予记录,对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
5工作程序
5.1项目部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a)查领导——查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把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贯彻到基层;是否制定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定期组织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检查;是否做到“五同时”、“四到位”;是否建立了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以及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b)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账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交底和执行情况;安全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效能;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各专业工地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c)查隐患和现场安全管理——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施工人员的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安全标志是否设置齐全;查安全防护用具、工器具是否安全可靠;查现场作业是否做到有明确的指挥和分工,施工人员是否掌握作业中的主要危险点和预防措施;查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落实情况。
d)查事故处理——查是否对已发生的事故做到了“三不放过”及是否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5.2班(组)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a)施工场所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安全可靠。
b)班(组)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以及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用电情况是否完好。
c)检查违章作业。
5.3定期普遍检查
5.3.1项目部分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5.3.2各专业工程处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
5.3.3班组每周进行二次安全自查。
5.3.4日常巡查按各职能分工确定。
5.4其他检查
各级除定期的普遍检查外,还应进行管理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也可分别进行。
5.5安全检查的方法
安全检查均须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事先编制结合实际的检查提纲(安全检查表),本着按规范从严要求,实事求是,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看、照、查、问、评的方式深入现场和基层进行检查。
5.6事故隐患的处理
5.6.1在安全检查中,如发现严重威胁安全施工的重大隐患时,有权令其停止施工、立即整改。
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处罚。
5.6.2对事故隐患,由组织检查的单位发整改计划或填写安全问题通知书分送有关领导和整改单位。
5.6.3整改单位的行政正职接到整改通知后要及时定人定事,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应将整改情况填写反馈单报送给通知单位。
5.6.4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采取确保安全施工的临时措施,并制定限期整改的计划,报通知单位备案。
5.6.5组织安全检查的单位,必须对整改进行复查,并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和事故隐患台账,台账使用公司的统一表式。
6考核
6.1对未能及时整改隐患而发生事故,应根据项目部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予以处罚。
6.2对发现重大隐患及时处理或及时报告的人员应根据安全奖惩制度予以表彰和奖励。
安全施工措施管理与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运用技术、组织手段,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施工,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施工措施及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适用范围、编制及填写内容、审批程序、交底等要求;规定了对其相应的检查与考核。
2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编制及管理工作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电电源(2002)49号,国家电力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手册
4制度
4.1重大、重要项目
4.1.1安全施工措施项目范围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A列出的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及与运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
4.1.2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及审批
a)根据工程作业指导书一览表,分为重大(即Ⅰ类作业指导书)及重要(即Ⅱ类作业指导书)项目两类;
b)重大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工程处专责工程师编制,质量管理科、安全管理科会审,施工管理科审定,总工程师批准;
c)重要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班组(项目)技术员编制,专责工程师审核,质量管理科、安全管理科会审,施工管理科批准;
d)有关起重机械方面的作业指导书,机械管理站参加会审,对于大型起重机械的作业指导书,机械管理站参加审定。
4.1.3安全施工作业票
在已编制并经批准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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