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度101更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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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度101更新
运输一大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人:
庄鑫秋
审核人:
批准人:
发布日期:
二O一四年十月一日
实施日期:
二O一四年十月一日曙光工程技术处运输一大队
目录
一、交通安全例会制度2
二、交通安全检查制度2
车辆的安全性能检查2
路检夜查3
节假日安全检查3
基础资料检查3
月度检查、季度检查、专项检查、重大节日检查3
三、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
四、车辆管理制度5
车辆日常管理5
节假日“三交一封”5
车辆审批调派5
长途车管理制度6
驻外车辆管理7
恶劣天气车辆管理制度9
夜间车辆管理9
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0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度11
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1
长途拉运、大型搬迁车辆管理制度12
卡车拖运作业值班房的管理制度13
五、交通安全奖罚制度14
六、交通事故报告制度16
七、交通安全责任连带制度17
八、车辆回场告知制度19
九、车辆GPS管理制度20
十、修理间及车场车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1
修理工间安全管理制度21
修理班巡回检查责任制22
工业动火管理制度22
用电管理制度22
车辆固定及部件拆装安全管理制度22
车场、车库管理制度23
十一、操作规程24
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24
汽车吊车安全操作规程24
随车吊安全操作规程25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26
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7
直流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7
十二、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预警机制27
运输一大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交通安全例会制度
会议要求:
1、每月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例会,行政正职要亲自主持会议,特殊情况或临时召开会议,也可由副职组织。
大队定于每月28日的下午2:
30分召开交通安全例会,如遇特别情况或假日顺延。
2、参加安全例会的人员必须准时,人员包括各基层中队主管安全副大队长、安全组成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在半日内提前向安全副大队长请假。
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除通报批评外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3、安全员要根据会议召开情况如实地记录会议内容,中队与会人员会后要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驾驶员,若会议上要求有回音的工作事项,必须在限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会议内容:
1、参加会议人员要进行安全经验分享活动。
2、总结上月安全工作,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同时安排布置下月安全工作。
3、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或领导指示,研究决定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4、分析当月道路环境车辆易发交通事故的原因、制定预防措施。
5、根据本月的季节、气候、工作任务等特点,进行交通事故分析预测。
6、研究驾驶员的奖励和对违法、违规、违纪及肇事驾驶员的处理意见。
7、及时讲评“安全生产大讨论”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的相关事宜。
8、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能力风险评估进行分类管理。
二、交通安全检查制度
车辆的安全性能检查
1、中队每月例检,大队每月抽检、每季度全查,按照《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验表》内容,重点检查车辆的刹车、灯光、转向、雨刮器及轮胎等是否完好有效。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验不合格,一律不得使用。
同时根据季节或节假日进行不同的专项检查。
2、驾驶员应在出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要积极配合中队对自己所负责的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应立即整改,防止因机械、功能不全等原因造成交通事故。
3、每天由各车队车管干部对全队出勤车辆进行出车前和回场后检查,驾驶员进行配合自检自查,绝对不允许走过场。
检查时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不能漏查车辆,发现有问题的车辆立即进行整改,严禁车辆带故障出车。
路检夜查
1、各车队每周要组织至少二次不定期上路检查,运输大队安全组每周至少三次路检夜查。
2、检查具体路线视具体检查时的情况而定。
3、路检主要检查驾驶员是否有“十大不安全行为”,酒后开车、非岗驾驶、无路单行驶等违法违纪现象;是否有超速行驶、跑私车,行车中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习惯性违法的现象。
4、夜查是由夜间值班领导检查家属区和各饭店门前是否有乱停乱放、“三交一封”以及违规现象,车辆晚间回场情况,对回场晚的车辆要查明原因。
若按正常下班时间不能回场的,请队长向大队调度说明原因。
并对值夜班车辆进行检查。
5、大队领导干部要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路检夜查,重点突出雨季、冬季、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段的专项交通安全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形成闭环管理。
节假日安全检查
1、节假日封存的车辆要严格执行“三交一封”制度,交车钥匙、行车执照、上岗证准驾证、封存车辆。
2、节假日执行任务的车辆由值班干部和驾驶员按车辆每天出车前和回场后检查规定对值班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3、带车干部对所带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基础资料检查
1、队长每月亲自主持召开每周的安全例会,总结讲评、有针对性的部署交通安全工作。
并亲自带头进行安全进行安全经验分享,带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消减措施。
每天按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并记好工作日志。
2、队长亲自组织所有重要节日、季节(春季、夏季、秋季、冬季)、专项等交通安全检查;重要文件及精神要传达贯彻及时,有针对性落实;交通安全相关记录本填写内容、字迹齐全工整,大队每月检查一次。
3、每月对驾驶员进行ABC考核分类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如有升级驾驶员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提交安委会讨论。
4、按时上报月、季、半年、年度、专项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及时完成大队布置的各项软件资料
5、建立车辆、驾驶员、车管干部、消防台帐,录入HSE信息系统,并及时更新上报HSE管理组。
6、按照《辽河油田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大队每月对各中队进行一次“标准化车队”考核。
月度检查、季度检查、专项检查、重大节日检查
每个月中旬或重大节日来临前15天左右,由大队长亲自组织,率领安委会成员,本着“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的原则,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交通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通报。
基层队要提前进行自检自查。
每逢重大节日时,由主管安全领导组织中队安全副队长和安全员参加对车场、车库、活动室、办公室、用水用电、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时间待定。
三、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大队要制定年度车管干部、驾驶员、外雇驾驶员教育培训计划,并纳入本单位员工培训计划之中。
(一)培训内容
1、车管干部培训内容: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及工作流程;交通风险识别与控制;GPS应用与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事故案例分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标准等。
2、驾驶员培训内容: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驾驶技能;职业道德规范;交通风险识别与控制;安全行车注意事项、驾驶技能训练;车辆机械常识、事故案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措施;季节安全行车知识、复杂道路驾驶等。
各中队要结合重大节日(春节、五一、国庆)、季节(春季、雨季、秋冬季)及特殊时段的特点,开展全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大队将结合不同季节时人、机、物的不同特征,以及节假日和季节性(春季、雨季、冬季)、特殊天气(雨天、雾天、风天、雪天)的情况,制定强化措施和教育内容。
(二)培训时间
大队每月对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24课时,对AB类驾驶员、大中客驾驶员、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每年增加2次培训,培训不少于6课时。
基层车辆管理中队(或班组)负责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
(三)培训教育形式
采取脱产、自学、业余时间、安全例会、安全讲话、事故案例分析、网络、光盘、家庭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
要结合节假日、季节及特殊时段等特点,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编制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材料,利用电视、网络、多媒体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全员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四)培训要求
1、大队要认真做好教育培训的考勤工作。
对无故不参加培训人员进行处罚。
2、大队每季度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考试,考核率达到100%,对前五名和后五名的驾驶员分别给予公开通报,对不及格者进行处罚。
3、每月培训后,要有计划、教案、考勤、试卷及效果评价等内容的记录备案。
评价形式是现场提问或答卷,做好相应记录。
4、大队安全组织的教育培训,第一次培训率达不到98%以上的,补课人数到位率达不到100%的,处罚中队500元。
5、对新增或转岗驾驶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四、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日常管理
1、定期对车辆进行例行保养,一级保养,驾驶员应在出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由于车辆巡回检查不到位而影响出勤的,处罚责任人50元。
2、出车前、回场后认真检查车辆的证件是否齐全,各部件是否灵活好用,尤其是转向系、制动系、润滑系及灯光仪表要进行重点检查,确定车辆在完好的状态下出车,否则出现交通事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3、车辆行驶中要经常观察仪表,倾听机身是否有异常变化或响声,发现问题要立即停车处理,如出现机械事故,按车辆直接经济损失的20%处罚责任人。
4、车辆在行驶中突遇故障,驾驶员本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中队或大队等待救援,严禁私自将故障车停置于野外,造成车辆损失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5、车辆在运转时按照使用要求,不许超出最大承受载荷,一旦出现机械事故或安全事故的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责任人。
6、严禁将车辆交非岗人员驾驶,如发现对本车驾驶员经济处罚2000元,由于非岗驾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非岗驾驶员和本车驾驶员共同承担。
节假日“三交一封”
1、双休日、节假日、非正常派勤的闲置车辆一律执行“三交一封”,即交油田公司准驾证、行驶证、车钥匙,封存车辆。
2、准备执行“三交一封”的车辆驾驶员当天收车后,及时把钥匙、行车证、上岗证交到车队,并在三交一封记录上签字。
此项工作由中队车管干部监督落实。
3、临时有任务需要出车的要经大队主管领导同意,由调度开路单,中队值班干部发放证件及钥匙。
4、“三交一封”期间大队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执行的情况,发现违章现象扣中队100—200元。
5、“三交一封”车辆,封存期间未经大队领导同意、安全组审批,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车辆审批调派
1、严格执行路单制。
每日车辆运行由中队申报出勤台数,由大队调度根据生产需要统一进行调派,并按要求开路单。
路单必须填制完善、准确,并加盖调度专用章印和值班调度签章,特殊天气在路单上注明安全事项和警示语,出矿区车辆及长途车应写明行驶路线。
司机均以路单为凭证执行任务,用户以路单为准结算。
2、调度人员要在遵守安全规定,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高效、合理的调派车辆。
任何人不准口头派车或越权派车,违者按私车处理并追究派车人责任。
3、驾驶员严禁无路单行车,如无路单行车一律按照跑私车处理。
驾驶员按路单上的指定路线严格执行,用户和司机严禁随意改动路单上的行车路线。
4、出盘锦地区用车,必须严格按长途车管理执行。
对长途车辆和驾驶员坚持实行领导审批和三级教育及检查制度。
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如有违反规定,一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5、临时生产用车由值班调度通知各中队,各中队接到通知后,必须在半小时内把车辆及时组织到位,若耽误生产用车,按重点工作不落实考核。
6、恶劣天气由安全组负责车辆调派。
长途车管理制度
1、长途车范围
省内长途车:
凡是出盘锦不出省的长途车为省内长途车。
跨省长途车:
驶出辽宁省的长途车为跨省长途车。
2、审批权限
(1)凡是长途车都要经过申请和审批。
(2)省内长途车经大队主管领导、处交通科长、处长或主管安全副处长三级审批。
(3)省外长途车要在省内长途车审批程序的基础上由车辆运输大队向油田分公司生产运行处申报、交管中心登记备案后,方可派车。
3、审批程序及手续办理
(1)各用车单位的领导,按规定进行申报,出车前由大队调度开路单,经运输大队安全组、交通科、处领导三级审批、车辆检验合格、驾驶员经过安全教育后,大队调度开出车路单。
(2)未经审批的长途车辆均按照跑私车处理。
4、审批原则及规定
(1)具有审批资格的部门或个人都要本着安全、经济的有原则审批长途车。
(2)严格控制长途车的调派,可派不可派的长途车一律不许调派,非派不可的长途车,必须选择车辆状况良好,驾驶员素质好、安全意识强、驾龄在三年以上的C类司机承担长途任务。
(3)长途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操作规程,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
驾驶员车辆时要精力集中,每隔4小时停车休息一次,防止疲劳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4)长途车管理要坚持“三三制”原则。
即“三教育:
中队教育、大队教育、处安全环保科教育。
三检查:
中队、大队、处安全环保科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并由检查人员签字。
三交待:
交代任务、交代路线、交代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5)车辆的刹车、转向、传动、喇叭、灯光、雨刮器等安全部件要齐全完好有效,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准派长途,谁派出谁负责。
(6)长途车辆,要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和里程,保证驾驶员休息时间。
凡是两台车以上同方向行驶的,要进行编队行驶。
(7)带车人和驾驶员途中严禁喝酒或绕线行驶。
绕线行驶发生事故由带车人和司机自己负责。
(8)执行长途任务车辆严禁搭乘与任务无关人员。
车辆搭乘与任务无关人员发生事故由司机自己负责。
(9)根据长途车行车路线及里程,确定并落实途中对车辆安全性能检查的次数及安全部位。
(10)长途车辆必须做到牌证齐全、安全设施良好。
(11)大队、中队通过GPS系统对长途车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遇有超速、不按路单行使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沟通、纠正,收车后按章处罚。
(12)长途车因天气恶化或事务繁多不能按时返回,要求采取临时规避或就地休息措施,要将信息反馈到大队、中队。
驻外车辆管理
1、驻外车辆是指从事油田外部生产在外超过一星期或者长期驻外从事运输的车辆。
驻外施工人员,是指驻外管理人员、驾驶员、上车操作人员。
2、大队安全组是大队生产安全、环境、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全面负责驻外项目组生产安全、环境、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驻外项目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生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必须执行大队安全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抓好驻外地区生产安全、环境、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驻外项目组管理人员负责与当地交通部门各项工作的协调工作,配合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对大队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调查、处理等工作。
5、各中队调派驻外人员必须到大队安全组接受驻外安全教育,并签定驻外安全保证书,如驻外人员不到大队安全组接受教育,发生一切后果由中队和本人负责。
6、驻外项目组对生产、交通发生的事故要及时上报,如不及时上报,隐瞒,发生一切经济损失由主管负责人和当事人承担。
发生交通事故属全部及主要责任的,交警出据的责任罚款及车辆停车费用一律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7、对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肇事者按事故损失的5%进行处罚,对负同等责任的按10%进行处罚,对负主要责任的按事故损失的15%进行处罚,全部责任的按事故的20%进行处罚。
8、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3万元以上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者除按本规定处罚外,视其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待岗3—6个月,或调离原岗位。
9、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强超强会,高速行车,路口超车超速,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本条由项目组自行处罚)。
10、在冰雪路面,风沙、雨雾的情况下,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如有违反处罚300元。
11、每天执行任务的车辆必须携带车辆所有证件,(办理证件期间除外),如有违反者上级交通部门检查处罚的金额驾驶员自负,在车辆证件办完后及时下发到项目组,项目组不及时下发到驾驶员本人,交通、稽查部门扣车处罚金额一律由项目组主管领导负责。
12、驾驶员违章责任连带;项目组定期组织路检路查,对驾驶员违章行为,(超速、超载、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手机、强超强会、劳保着装不齐全、开车吸烟、穿拖鞋开车等),大队处罚驾驶员200元外,主管安全负责人同样处罚200元,并进入年度考核依据。
13、事故责任连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依据运输一大队事故处罚管理规定外,项目组班子对事故罚款按全部责任3%,主要责任2%,同等责任1%,次要责任0.5%的比例与驾驶员同罚。
14、在施工期间或执行任务完毕途中,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事故当事人承担,(如罐车闸门泄漏,水泥车水柜存水不及时排放,车辆乱排乱放等等)。
15、项目组认真做好车辆证件交接记录及台账,并做好签字。
对人为造成丢失或损坏的证件、牌照按办理证件、牌照全部费用进行处罚。
16、驻外项目组每周至少组织1次安全例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大队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没有实施,将对项目组班子成员进行考核。
17、每天车辆执行任务完毕后及时回场,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如不及时回场,擅自改变行车路线,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事故当事人承担。
18、每天要做好车辆三交一封工作,如发现跑私车、乱停乱放,处罚驾驶员200元,在跑私车,乱停乱放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事故当事人承担。
(本条由项目组自行处罚)。
恶劣天气车辆管理制度
1、大队安全组接到油田公司交管中心及处交管中心恶劣天气预警后,及时制定恶劣天气预警机制,采取措施,及时下发到车辆中队。
车辆中队接到大队预警指令后,针对本中队车辆特点采取必要的措施,待预警指令解除后,方可出车。
2、加强恶劣天气信息发布工作,第一时间提醒广大驾驶员了解交通管制信息、气象信息、道路信息,提醒驾驶员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出行路线,出行时间。
3、车辆中队接到大队预警指令后,开展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做好风险识别,采取措施,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4、中队做好车辆的安全性能检查,保证车辆灯光、刹车、转向等安全辅助设施齐全有效,严禁带病出车。
5、车辆严格按照调派程序执行,严格做到“谁批准谁负责,谁派车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驾车谁负责的”四级负责制,坚决纠正盲目滥用车辆的现象。
6、恶劣天气预警指令下发期间,任何车辆不准外出,任何个人无权私自派车,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负。
7、恶劣天气时,领导带队对积雪冰冻路段、陡坡、桥梁、涵洞、弯道、路口、涉水路段等的预前风险识别,将任务细化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个人,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8、对急转弯、陡坡、临水、易塌方的特殊路段增设醒目宣传牌,确保驾驶员快捷了解行车路况,从而能谨慎驾驶,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9、重点查处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雨雪天气,道路湿滑,超速行驶的车辆急刹车、急加速、急转弯等引起的方向失控,导致车辆驶入其他车道,必须充分利用测速设备严查严纠超速违法行为。
10、大中客车辆中队车管干部必须亲自带队或指派责任心的客车长跟车,确保行车安全。
夜间车辆管理
1、每天17.00时中队干部到调度室进行车辆报勤,对晚上连班的车辆报送当班调度,准确掌握车辆方位,标明车辆未回场的原因。
2、夜班车辆必须持有效路单执行夜班任务,否则按跑私车处理。
3、夜间无路单的车辆严禁出车,否则追究门卫及当事人的责任。
4、严禁驾驶员酒后上岗,一经发现进行待岗3~6个月,罚款5000元。
5、车辆灯光齐全有效,刹车系统完好,严禁带病出车,否则追究值班干部责任。
6、执行完任务后及时回场,上交路单,一经检查发现未及时回场按乱停乱放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7、恶劣天气未出现紧急、特殊生产任务,严禁夜间派车。
8、中队值班干部及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直至车辆安全回场为止。
9、夜班车辆严禁超速行驶、强超强会、违章驾驶等行为,会车合理使用远光灯,夜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加倍处罚。
10、夜间行车需临时停车时,应选择安全地带,开启应急闪光灯、示宽灯和尾灯,在车辆前后100米处摆放安全三角警示标致,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客车驾驶员必须是思想过硬、技术过硬、作风过硬、有高度的责任、安全意识强、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优质服务的驾驶员。
2、客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驾驶资历,安全行车十万公里以上无任何事故,身体健康的人员。
3、对新调入的客车驾驶员,处安全环保科要严格审查其驾驶档案,必须进行身体、思想、技术等状况的全面审查考核,不合格的一律调离客车驾驶岗位。
4、客车驾驶员除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外,处安全环保科要专门定期组织培训,进行交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驾驶技术和安全基础知识教育并定期对客车驾驶员进行驾驶作风、技术状况及身体素质方面的考核,不合格的一律调离客车驾驶岗位。
5、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内必须配备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处禁止安放座椅,安全门的开启必须保证灵活有效。
6、客车驾驶员在车辆起步、行车中及停车后要做好三检查,即起步钱检查车门是否关好,行车中检查乘员有无身体部位置于窗外,停车时检查车辆停放位置是否合适。
7、客运车辆实行客车长负责制,客车前排必须设立客车长专座,客车长负责帮助驾驶员观察路面情况,同时监督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
8、客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指定路线行驶,行驶中保持中速行驶。
严禁在家属区内停放车辆,家属区内停放车辆出现事故由本人负责。
9、任何单位的客车禁止外出搞经营活动,谁派车、谁负责。
10、车辆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时乘客下车后方能进行,乘客没下完车,实际排除故障发生事故由司机负责。
严禁车辆人工供油。
11、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旅游活动,随意更改行车路线,借机到旅游景点游玩、停车,变相旅游,谁派车、谁负责。
12、客车严禁带汽、柴油,车上装有汽、柴油,司机有权拒绝开车,但司机开车后发生事故,由司机本人负责,谁派车、谁负责。
13、客车严禁超员行驶,客车超远司机有权拒绝开车,但司机开车后发生事故,由司机本人负责,谁派车、谁负责。
14、严禁安排AB类驾驶员驾驶客运车辆;非A证驾驶员无权驾驶大客;体检时身体素质不好的驾驶员、必须调离客车驾驶岗位。
15、严禁客车带病出车,客车司机有权驾驶带病车辆,但司机开车后发生事故,由司机本人负责,谁派车、谁负责。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度
1、凡拉运危险品的车辆,必须经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审验合格,各种证件齐全后,方可执行拉运危险品运输的工作任务。
2、凡拉运危险品的车辆,车辆单位要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强化措施,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义务。
3、从事拉运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按规定配齐危险品三角灯、危险品标志、标牌,接地链、灭火器、防火帽等,并时刻保证完好有效。
4、拉运危险品的车辆,必须保证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每月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强制各级维护保养,按规定时间进行年度审验,达到规定标准后方可运输危险品。
严禁带“病”行驶。
5、驾驶危险品车辆要严格控制车速,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
执行任务时要严格按照用户单位规定的路线行驶。
6、严禁危险品车辆在闹市区、家属区、饭店及周边乱停乱放。
7、GPS系统要保证完好,车辆要随时处在监控状态下。
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车辆驾驶员要按规定办理操作证,禁止窜岗操作,所发生事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2、没有接到处、大队的指令时,任何车辆不准私自出车场。
3、严格落实车辆回场告知制度,回场告知时间要与用户签字时间相符合。
4、要严格遵守车辆调派制度,对无关人员的调派要坚决杜绝出车,否则按私车处理。
5、杜绝人情车辆,矿区内调派临时用车需经处、大队同意后方可作业。
6、发现用户报车与生产任务不相符时要向大队及时报告。
7、特种车辆因生产任务需要夜间出车的,大队或车队干部必须面对面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吊装作业过程中的危害识别。
特殊吊装或大型施工现场,大队或车队干部必须到施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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