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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湘西自治州社会福利院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二○一一年一月
前言1
第一章安全工作目标2
第二章安全工作责任3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3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职责4
公寓及儿童部管理员安全责任6
保安人员安全职责7
第三章安全规章制度9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9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11
安全定期会议制度13
安全分析会议制度14
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度16
安全防盗管理制度18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1
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21
二、用火安全管理制度24
三、燃气、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5
四、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和检查制度27
行政值班、值宿制度32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34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5
重大紧急信息调查处理、报告制度39
第四章突发性事件紧急处理预案42
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44
盗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47
地震应急处理预案50
防汛应急处理预案55
突发性疾病、传染病防治处理预案59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64
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68
前言
为了全面落实《湘西州民政局关于安全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院工作的实际,全面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系,加强对安全紧急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实施。
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本单位所属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保证我院安全工作正常进行,确保国家财产、干部职工及老人小孩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湘西自治州社会福利院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工作目标
一、确定安全目标。
一切以保证安全目标为中心开展工作,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一、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分为管理保证、制度保证、和过程保证三方面进行控制。
二、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及日常安全管理机构。
全面负责院内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形成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三级联动的安全体系。
三、建立安全责任制。
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的安全工作机制,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安全教育。
从思想上、知识上、技能上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不仅使操作者从思想上树立安全意识,而且能够正确、认真的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
在工作中,对于发现的安全问题集中进行教育,避免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进行安全检查。
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检查,便于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工作正常进行,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六、建立安全应急预案。
未雨绸缪,一旦有事故发生,保证按照应预案的指导,以最快的速度解决问题。
第二章安全工作责任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一、组长:
张宏
二、副组长:
张薇、王苹、赖秀芬
三、组员:
田朝华、田吉平、田林友、彭金玲、彭碧山、莫恩波、陈海燕、王丽君、麻昌芳
四、综合治理安全办公室:
1)主任:
张宏
2)副主任:
张薇
3)组员:
田朝华、田吉平、王丽君、麻昌芳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职责
一、组长职责
1.统筹全院的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安全计划;
2.贯彻执行安全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3.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安全责任,批准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安全操作规程。
5.组织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副组长职责
1.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
3.按照规定实施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安全设施。
4.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安全管理人报告。
三、组员职责
1.为所在部门安全责任人,对部门安全工作负责;
2.在副组长的直接领导下具体实施所在科室日常安全工作。
3.对所辖业务范围内区域中安全检查不合格部位提出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
4.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综合治理安全办公室职责
1.具体实施安全领导小组制定的安全计划;
2.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及召开安全总结会议;
3.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督促处理;
4.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议;
5.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寓及儿童部管理员安全责任
1.了解和掌握安全基本知识及安全急救常识,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保护老人的安全。
2.掌握房间内安全设施、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岗位,不得脱岗。
4.对公寓和儿童部内人员违反安全法规行为及时制止。
5.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照突发性事故紧急处理预案组织、引导和帮助管护对象。
6.日常注意观察各自负责楼层的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解决,确保老人小孩平安。
门卫人员安全职责
一、门卫岗人员职责
1.维持大门岗的交通秩序,指挥好进出的车辆,文明值勤,礼貌询问,对出入区域的车辆、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并作好登记。
2.维持好人员出入秩序,作好来访人员登记,杜绝无关人员进入辖区。
3.负责入住人员外出登记工作。
4.负责大门内外的安全工作。
5.负责协助好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6.注意门前的卫生,发现杂物垃圾及时清扫,维持大门环境整洁。
7.当班值勤和事件处理情况要在岗位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做好交接岗位的口头书面交接。
8.负责信件、邮件、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
9.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明确安全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安全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一、安全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安全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工作基本情况、安全管理情况、应急疏散预案。
3.安全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4.安全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二、安全工作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2.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3.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4.各种安全制度。
5.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6.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三、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3.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4.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5.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6.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7.奖惩情况记录。
8.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目的
安全检查是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查找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并及时保取措施进行整顿、改进,是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较好的办法。
为此特订立本制度。
二、定期性安全检查
原则上每月末由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但每逢大的节假日及大型集体活动时,也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认真填写《每月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查思想
检查各级干部职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程度,是否在思想上真正重视了安全。
查领导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
查领导是否贯彻落实了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规定,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坚持了“五同时”。
(二)查隐患
认真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相关安全制度。
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隐患,填写《单位安全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检查过后及时跟进监督整改情况,确保按期消除安全隐患。
(三)查上报处理
查发生事故是否按规定及对上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查事故是否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认真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和处理。
查是否有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及措施落实执行情况。
安全定期会议制度
一、召开时间:
原则上每月安全大检查后召开一次会议或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由安全办公室主任主持,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必须由参会人员本人签字,因故缺席由他人代替的必须经安全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在会议签到薄中注明原因。
三、会议内容:
1.总结大检查中查处的安全隐患,并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人头;
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3.各本门分管领导向领导小组上报下一月的安全管理计划,经领导小组讨论认可后由组长签字批准;
安全分析会议制度
一、召开时限
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议,时间为每个季度最后一周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参加人员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由安全办公室主任主持,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必须由参会人员本人签字,因故缺席由他人代替的必须经安全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在会议签到薄中注明原因。
三、会议议程
(一)会议筹备:
安全办公室在会议召开前三天发出会议通知,有关小组成员提报议题(或安全办公室确定),经安全办公室汇总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确定后,提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二)会议议程:
1.首先由综合治理安全办公室主任回报上季度全系统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季度工作和检查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对各类事故的定性定责情况,查摆全院倾向性、关键性、隐患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2.相关小组成员回报本部门或本科室安全工作情况,相互交流反馈信息,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与会人员对有关议题进行研究;
4.组长、副组长归纳概括,发表意见;由主任代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下一步安全工作重点、措施,协调结合各部有关事宜,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工作量化、质量标准。
5.安全分析会议设记录薄,制定专人做好记录(可附有关资料)。
安全分析会议结束后,要在24小时之内由安全办公室下发《会议纪要》,保证各部门及按照《会议纪要》部署的重点工作及措施组织落实。
(三)资料管理:
安全分析会议记录薄由安全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保证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
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度
一、安全宣传教育
1.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本院一项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做到教育先行。
2.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制订计划,收集、编写材料,落实宣传教育措施,各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自护自救、自我防范能力。
3.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火、防事故、防侵害、防盗、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
要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员工,防患于未然。
二、安全培训制度
安全培训工作主要针对消防安全进行培训,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应对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培训结束后应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或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
三、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安全防盗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
1.员工需管理好各自办公室的钥匙,不得随意借与他人使用。
2.钥匙一旦丢失,需立即上报领导并重新配备钥匙,如果由必要需立即更换门锁。
3.各办公室备用钥匙由综合部统一管理。
4.其他人员向综合部借用钥匙时必需提出申请,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且必需由综合部派出一人跟随,用完后马上将钥匙拿回,防止其他人员私自配备。
二、老人公寓防盗管理规定
1.公寓管理人员应时刻注意楼层防盗安全,老人出门时应提醒其关好门窗。
2.公寓管理人员应提醒老人注意保管好私人物品,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不要在寝室内留放大量现金。
3.公寓管理员应注意保管楼增物品,防止本单位物品被他人占用。
有老人退房时,应认真清点物品,如有丢失或损毁,应告知退房者,要求其按价赔偿。
4.有陌生人到公寓参观或探访时,楼层管理人员应跟随,防止不法分子进行偷盗。
5.公寓管理人员应认真保管好各个房间的备用钥匙,不得外借。
如果由于工作原因,需要用备用钥匙打开老人房间的,必须事先与老人打招呼,并尽可能要求老人在场。
老人实在无法赶到的,必须由2人以上共同进入。
三、财务安全管理规定
1.安装防盗门窗,下班离室前一定要关锁好保险箱和防盗门。
2.使用公安指定的合格保险箱,做到撬不开,搬不走。
3.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将超限额现金存入银行的,必须向院长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存放在财会室保险箱内过夜,否则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必须追究全额赔偿责任。
4.院领导如同意财务室存放大额现金过夜,必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设施防、技防应符合有关安全防范要求,还必须安排专门值班守护人员。
5.院各部门和个人如有大额现金交财会室,应在下午4:
00之前办理。
6.财务人员去银行解、取大额现金,单位应安排保卫人员。
四、其他安全管理规定
1.各部门工作人员应时刻保持警惕,妥善保管好公、私现金及贵重物品,白天不得将贵重物品及存有现金的包、袋等随意放置在无关锁的地方,谨防白日拎(掏)包案件的发生。
2.严禁将现金及贵重物品放置在办公桌、厨、柜内过夜。
3.每天下班前应关好门、窗,锁好物品柜、箱等。
4.在重点房间内应加装防护网及防盗门。
5.在易发生盗窃案件的部位,装置监控器、防盗报警器等安全防范设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种电气设备的保险丝禁止加粗或以其它金属代替。
电气设备的开关和电线应按规定负荷装设,不得以小代大,架设临时动力线、照明线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电动机开关、插座、保险丝座等都必须装设防护罩或防护箱。
(二)电气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欧姆。
(三)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架设。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15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跨越时不低于6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
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
如果电线需要保留,应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
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理干净。
6、电气线路接头不可松动和外露。
低压照明灯的插销和插座应保持完好,不得绞拧线头代替插销。
(四)禁止私自改装照明线路及随意更换与原设计不符的照明装置,严禁在照明回路中乱接其它电气设备。
高温、潮湿等特殊环境的电气照明装置,应定期检查装置的绝缘情况。
(五)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六)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七)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
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八)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九)电气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专职人员负责安装、维修;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
(一十)办公室楼、老年公寓及儿童部的非长明式照明灯、空调、电视机、电脑等电器应做到人走关闭。
下班时,无人值守区域应拉闸断电。
二、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1.进行电、气割焊等动火作业以及使用火炉取暖等动火、用火作业,应由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2.在仓库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
动火申请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动火审批:
由动火的部门或人员向消防管理职能部门申请,由作业所在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批准(在必要时应报消防机构审批)办理动火证,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进行焊接。
4.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必须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5.老人、小孩卧室及公共场所要张贴禁烟标识,严禁吸烟。
在吸烟室、办公室内吸烟必须设置不燃材料制成的烟灰缸,妥善处理烟头,烟头不准出门。
烟灰缸内的烟头必须经用水充分浸湿并确认无火后方可倒入垃圾桶。
6.老年公寓及儿童部内禁止使用酒精炉、蜡烛等带有明火的物品。
7.加强对食堂后厨的管理,烹饪后必须检查煤气、电源是否关闭。
发生停电事故时,不得将煤气罐移动到露天使用,以防风大引起火灾。
三、燃气、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采购燃气、电气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燃气、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3.防雷、防静电设施要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4.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设施,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5.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6.电气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未调试、维修完毕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不得随意改动燃气管路,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9.燃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10.对燃气管路、设备及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
四、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和检查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灭火器
1.办公室按照灭火器灭火级别及配置基准,各区域配置灭火器,并附消防器材卡片,指定负责人。
2.灭火器的管理检修,定期换灭火剂由综合部负责实施。
3.灭火器的日常清洁,看护由指定负责人负责,负责人员的岗位变动超出本部门,其负责内容由顶替人员负责。
4.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严禁移动灭火器的位置,在灭火情况下的使用不受区域、负责人等条件的限制。
使用后必须及时向灭火器负责人说明,由办公室补充。
5.对因工作失职及看护不当,造成灭火器丢失或损坏。
除要照价赔款、罚款外,还要追究其责任。
火警手动报警器
1.火警手动报警器可单独由手指按键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2.对故意破坏报警器的人员,除赔偿外,要承担其责任。
消防栓
1.消防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防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防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消防栓箱内的直流水枪、水带、接口、软管、报警器,由综合部按所设区域划分给部门,落实到个人进行看护,清洁。
并附消防器材卡片并指定负责人。
消防疏散设施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5.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11.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如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
12.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二、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
1.消防泵、喷淋泵
检查电源是否正常,主阀门是否处于常开状态,逆流阀是否正常,检查水流压力表是否正常(压力表值数应为8Kg—13Kg)。
是否清洁,喷淋湿式报警阀放水是否响警铃。
2.喷淋头
检查喷淋头有无漏、渗水情况,外观是否洁净,有无损坏,周围有无异物遮挡,喷淋头玻璃柱内液体是否变色。
3.烟感、温感
检查探测器部分与底座接触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安装倾斜角度不大于45度。
烟感、温感探测器无遮挡,处于良好巡检状态。
4.消防栓
检查栓门是否良好,开关栓门是否顺畅,栓门玻璃有无破裂。
栓内各部件(水带、水枪、软管、消火栓按钮)是否齐全,固定是否良好,栓内水龙头有无渗水情况。
消火栓按钮部件是否完整,有无人员私自拉动迹象。
5.疏散出口指示灯
检查疏散指示灯是否安装牢固,指示灯玻璃以及外观有无损坏现象。
电源指示灯是否明亮,按下切断电源开关断开交流电源,显示屏停顿0.5秒后继续发光,说明该指示灯无故障。
6.手报
检查手报外观是否清洁,有无损坏现象,固定是否牢固,用手摇动有无松脱现象。
开关面板是否完整,按下开关面板后,监控室消防报警主机是否显示,手报巡检指示灯是否闪烁。
。
7.灭火器
检查数量、压力、重量是否符合要求(压力指针应指在绿区或黄区,指在红区为欠压状态)。
喷管有无破损,保险栓及保险拉环是否存在不正常。
灭火器外观是否清洁,有无明显破损或锈蚀。
8.疏散通道
检查通道门口及走廊是否畅通无阻,无任何物品堵塞,通道门开关是否顺畅。
行政值班、值宿制度
院行政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一、值班、值宿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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