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96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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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962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
(二)及答案解析962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按刑法规定,死刑的核准机关是()。
A.最高人民法院
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
C.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
D.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死刑的核准权原则上都应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但实践中根据有关授权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将部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授权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这里“死刑”特指的是“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因为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核准权属于各高级人民法院,无须再上报。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①《刑法》第48条规定: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 ②《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③《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 ④《刑诉解释》第274条规定: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依法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除外。
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由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改判死刑的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⑤《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3条规定:
“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1989年9月2日修改)” 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规定:
“自1997年10月1日修订后的刑法正式实施之日起,除本院判处的死刑案件外,各地对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判处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二审或复核同意后,仍应报本院核准。
对刑法分则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毒品犯罪除外)、第七章、第十章规定的犯罪,判处死刑的案件(本院判决的和涉外的除外)的核准权,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3条的规定,仍授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
但涉港澳台死刑案件在一审宣判前仍须报本院内核。
对于毒品犯罪死刑案件,除已获得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行使部分死刑案件核准权外,其他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在二审或复核同意后,仍应报本院核准。
”
第2题:
胡某赌博赢得柳某1万元钱,但柳某却拒绝给付,胡某非常恼火,遂采用暴力将柳某扣为人质,并向其家人索要12万元的债款、利息和损失。
柳某家无奈,只得凑齐12乃元交给胡某。
对胡某的行为应当;
A.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B.以绑架罪论处
C.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D.以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并罚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第3题:
金某于2000年取得县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期为10年。
2001年年检时,县工商局将经营期限改为5年,金某不服。
他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可在2个月内向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B.可在2个月内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可在2个月内向市工商局提起行政申诉
D.可在2个月内向市工商局提起行政复议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参见《行政复议法》第6条。
第4题:
某县公安局接到举报该县辖区内洪威宾馆非法经营淫秽活动,因而立即派出警力,进行检查,现场查获了该宾馆从事淫秽活动的证据,因案件重大,缉查组依法将案件情况报告公安局长,经深入调查取证,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后来,洪威宾馆因不服罚款数额,于2002年1月3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1月7日向公安局送达了起诉状副本。
公安局长得知洪威宾馆起诉本局后十分气愤,遂表示“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实确凿,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身正不怕影子斜,开庭时我们一定能赢”。
因而在开庭时公安局才将有关证据提交给法院。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公安局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7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B.公安局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7日内,只需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
C.法院判决将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D.公安局的做法虽然不当,但是他将证据在开庭时提交,法院也是认可的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行政诉讼举证期限《行政证据规定》第1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
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
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依此,公安局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因而A、B项都是错误的。
公安局直至开庭才提交证据,依法将被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因而C项正确,而D项则是错误的。
依此,本题只有C项为正确答案。
第5题:
2007年11月1日,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侦查终结后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案经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没有犯罪行为,经检察委员会讨论,作出不起诉决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是正确的,但不应由检查委员会讨论决定
B.人民检察院应当写出书面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C.人民检察院应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D.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审查起诉;不起诉根据《高检规则》第262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
所以本题B项正确。
第6题:
香港居民梁某娶某市东城区吴某为妻,婚后双方居住于西城区,在南城开办了独资的印染公司。
梁某生性霸道,常在家对其妻吴某施虐。
现吴某决定向法院控告梁某的虐待罪,吴某应当向哪一个法院起诉?
()
A.东城区人民法院
B.西城区人民法院
C.南城区人民法
D.该市中级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刑事诉讼的管辖。
本案犯罪地是西城区。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9月2日)第3条。
第7题:
某区人民法院对张某抢劫王某一案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在一审宣判后,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刑事部分生效后,如果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对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一并作出处理
B.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审理,然后再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审理
C.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D.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参见《刑诉解释》第249条、第260条、第262条。
第8题:
张三受到所在镇国家税务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罚款处罚后,准备提起行政复议。
因不知应向哪个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所以将行政复议申请书直接交到了县人民政府。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人民政府应当在7日内,将该复议申请书转送县国税局
B.县人民政府应当在5日内,将该复议申请书转送县国税局
C.县人民政府可在9日内,将该复议申请书转交至县国税局,县国税局在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D.县人民政府可在5日内决定自己受理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参见《行政复议法》第15条。
第9题:
某甲在乙地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服刑期间,某甲脱逃。
某甲被捕回后,发现某甲脱逃期间在丙地犯有抢劫罪。
对某甲所犯新罪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
A.服刑地的人民法院
B.乙地人民法院
C.丙地人民法院
D.服刑地的人民法院或丙地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脱逃罪犯犯罪的管辖《刑诉解释》第14条:
“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依照本条第3款的规定,A项是正确答案。
第10题:
下列对于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要求说法错误的是:
A.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应当出庭
C.法院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D.适用简易程序审埋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简易程序本题各选项分别考查了多个法条,法条依据在于:
《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第175条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护。
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的,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互相辩论。
”第178条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刑诉解释》第226条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可以不出庭,但应当在开庭审判前将书面辩护意见送交人民法院。
”
第11题:
路某(16周岁)一日喝醉酒,回想起宁某拒绝其追求的种种恨事,借酒撒疯,闯人宁某家闹事。
当时宁某正好一人在家,路某不顾宁某反抗,对其实施了强奸行为。
则下列说法你认为正确的是哪一项?
A.开庭审理时若路某没有聘请律师,人民法院必须为路某指定辩护人,即使路某本人经济宽裕
B.路某在侦查阶段开始可以自行委托辩护人
C.宁某自路某聘请律师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D.宁某在案件立案侦查之日起即可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其收集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制度。
《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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