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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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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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自考?
民法学?
模拟试题及答案
第一局部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题1分,共30分〕在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
1.某汽车公司司机开车不慎撞伤甲某,甲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此某厂赔偿甲家属5万元。
甲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甲的遗产。
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分别是:
A.行为、行为
B.事件、事件
C行为、事件
D.事件、行为
2.甲乙相互欠款,在还款期限已到时,任何一方可主将欠款相互充低,当事人享有的这一抵消权属于:
A.请求权B.支配权
C.抗辩权D.形成权
3.甲、乙分别出资1万元合伙经营,后因经营不善,负债10万元,甲、乙约定由乙承当8万元,乙承当2万元。
这种约定对债权人:
A.无效。
债权人可以要求甲、乙任何一方承当全部债务。
B有效。
债权人只能按照约定要求甲、乙承当各自的债务。
C.无效。
债务人只能要求甲乙平均承当债务。
D.有效。
债权人要求任何一方承当全部债权是没有法律依据。
4.未成年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作为第一序列的法定监护人是:
A.兄、姐
B.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C.祖父母、外祖父母
D.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5.王某,在一起海难事故中,生死不明,两年后其父母请求人民法院宣告王某死亡,但其妻,不害怕分割王某的财产,不同意宣告死亡,人民法院作确的是:
A.不应该宣告王某死亡
B.人民法院以王某下落不明不满4年为由,驳回王某父母的请求。
C.应该宣告王某死亡
D.人民法院以王某父母拒绝交纳诉讼费,不予受理。
6.某甲长期下落不明,经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
其后,乙就与丁结婚,并将一6岁的儿子送给丙收养,双方办理了收养手续。
实际上甲并未死亡。
经甲请求法院撤销了对其死亡的宣告。
甲回家后发现儿子被人收养,乙改嫁他人,幸丁已死亡。
因此,甲就要求与已恢复婚姻关系,并以自己未同意将儿子送丙收养主收养无效。
人民法院应该?
A.确认甲、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收养关系有效。
B.驳回甲要求恢复婚姻关系的请求,确认收养关系有效。
C.确认甲、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收养关系无效。
D.驳回甲要求恢复婚姻关系的请求,收养关系无效。
7.以下有关法人民事权利能力说法中,错误的选项是:
A.法人在清算阶段仍然具有清理所必须的权利能力。
B.不同类型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大小,围各不一样,即使同一类型的法人其权利能力也有差异。
C.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围不同。
D.法人权利能力的围均有法律直接规定。
8.某晚甲向乙借5000元钱去赌博,并容许说:
“如果能赢2万的话,将还给乙1万元。
〞甲果然当天晚上赢了25000元,但事后只给乙还了5000万,拒绝还给乙1万元。
于是乙向人民法院起诉:
A.人民法院应判甲违约
B.人民法院应该确认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C.人民法院应给没收甲的赌博赢利
D.人民法院应判决没收甲、乙的全部赌资资金。
9.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回调出〞,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
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付的是:
A.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否认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否认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10.1998年1月5日三将行存放在火车站,1998年1月10被四冒领,三欲向四追索,诉讼时效为:
A.1999年1月10日
B.1999年1月5日
C.2000年1月10日
D.2000年1月5日:
21.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效力等级顺序是:
A.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嘱继、法定继承
B.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嘱继
C.遗嘱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定继承
D、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定继承、遗嘱继
22.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
A.典权和抵押权B.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
C.地上权和地役权D.地役权、典权和质权
23.共有人对共有关系的性质发生争议,无法查明到底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时,应当推定为〔〕
A.按份共有
B.共同共有
C.个人所有
D.公共所有
24.以下财产的所有权只能为国家所有的是:
A.土地和矿藏
B.荒山、滩涂和河流
C.山岭、森林和水源
D.水源和矿藏
25.在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一种什么权利?
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成权D.抗辩权
26.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的是
A.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B.受害人
C.受害人和所有人共同
D.受害人和管理人共同
27.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
A.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
B.需要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C.行为人双方都为一人的法律行为
D.长生的民事权利与义务单一的法律行为
28.买方代理人和出卖人互相串通,抬高价金,由后者会给前者一定的回扣,这一行为的性质属于〔〕
A.欺诈
B.显失公平
C.恶意通谋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29.甲、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先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有权请求谁承当违约责任?
A.请求丙承当违约责任
B.请求乙承当违约责任
C.请求乙和丙共同承当违约责任
D.请求乙或者丙承当违约责任
30.某甲去世后共留下了4份遗嘱第一份是自书遗嘱;第二份是录音遗嘱,有单位领导见证;第三份是公证遗嘱;第四份是代书遗嘱。
其继承人因4份遗嘱的容不一致发生争执,根据法律规定,作为遗产继承依据的应是:
A.自书遗嘱
B.录音遗嘱
C.公证遗嘱
D.代书遗嘱:
二、多项选择
31. 某日王某在公共汽车上发现一流氓正在对女乘客某实施抢劫,王某挺身而出,在由歹徒的搏斗中深受重伤。
对于王某的损害应有:
A.加害人承当损害赔偿责任
B.有受益人某承当赔偿责任
C.在加害人没有能力承当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受益人某适当适当分担补偿责任
D.在加害人没有能力承当全部赔偿责任的情况下,以公平责任的原那么分担责任。
E.该损害分担是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32.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表现在:
A.在一般情况下,抵押权人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
B.在抵押物被查封、被执行时,抵押权优先于执行权。
C.在抵押人破产时,抵押权优先于抵押人的一切债权,抵押权人,有别除权。
D.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优于顺序在后的抵押权。
E.抵押权优于任何担保权。
33.股份质权的特殊效力主要表现在:
A.出质人不得转让股份。
B.出质人有分配盈余收取权
C.出质人有股票代表物上的代位权。
D.质权人有权占有和留置股票。
E.质权人无议决权。
34.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是:
A.标的物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B.让与人须为无权处分动产的所有人。
C.受让人须基于交易行为取得动产的占有且须支付对价。
D.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E.受让人受让财产必须始终出于善意。
35.债权产生的法律依据有:
A.合同之债 B.无因管理之债
C.侵权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E.公平责任之债
三、简答题
36.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
37.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38.不当得利制度的构成要件
39.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40.表见代理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四、论述题
41.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异同:
五、案例分析题
1、老汉早年丧妻,其下有三子:
老大、老二、老三。
在老汉的精心抚养下,三个儿子先后成年离家工作。
老汉一直随着老二生活,但也经常到老大和老三家小住。
1985年5月12日老汉亲笔立下遗嘱,说在其死后,老家的祖传房屋由老三继承,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1988年初,经检查发现老汉患有癌症。
老汉住在老大家进展治疗。
因老大侍侯周到,老汉便亲笔立下遗嘱,由老大继承其祖传的房屋,并有签名,注明的时间时1989年1月10日。
1990年老汉的病情加重,由老二护送至老家,路上老二对老汉照顾的很好。
老汉让老二把他抬到老家的乡政府,口述遗嘱,有乡秘书作记录,并在遗嘱上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的容是将祖传的房屋有老二继承。
事情隔了不久,老汉不治身亡。
兄弟三人处理完后事后,各拿出遗嘱要求继承祖传的房屋。
问:
老汉的祖传房屋有谁继承?
说明理由
2、2002年2月26日的一天下午,小孩某〔6岁〕在路边玩耍,一不小心掉入路旁的下水道,造成“下颌粉碎性骨折,鼻骨骨折〞等损害结果,花去医疗费近万元。
经过调查发现,甲市为了整顿市容,美化环境,承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由市政公司把全市所有的下水道井盖进展更换。
此下水道井盖在更换时有不明显的裂纹,由于新井盖已经用完,上级检查很快到来,施工人员认为此井盖不会影响适用,就没有更换新的。
但在小孩掉入下水道的当天上午,该市红星厂的一辆超载汽车将井盖压塌,但工厂既没有告诉市政公司,也没有作任何示警标志。
问:
小孩某受到的损害由谁承当赔偿责任?
为什么?
: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 单项选择题
1、答案:
C
解析:
此题涉及到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引起侵权赔偿关系的法律事实是某厂司机的侵权行为;而引起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甲的死亡,属于事件。
2、答案:
D
解析:
此题主要考察对民事权利的分类。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的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
这种主抵消行为行使之后,就可以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是一种形成权。
3、答案:
A
解析:
该题考察对连带责任的理解。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合伙人的约定只对合伙部有约束力,不得对抗债权人。
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承当全部债务。
4、答案:
C
解析:
此题主要考察对未成人法定监护人的顺序的掌握。
我国民事法通那么第16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5、答案:
A
解析:
该题主要考察对宣告死亡申请人序列的掌握。
宣告死亡第一序列的申请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宣告被申请人死亡的,后序列的申请人无权申请宣告死亡。
另宣告死亡的案件不交纳诉讼费。
6、答案:
B
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那么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7、答案:
D
解析:
法人权利能力的围大小由法律确认的法人章程规定,而非法律直接规定的。
注意看清题干,“错误的选项是〞。
8、答案:
B
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无权没收甲的赌博赢利或全部赌资资金,需要处理的应该由公安机关处理。
9、答案:
B
解析:
此题考察的是对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解。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以条件成就的法律效力不同可以分为:
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
延缓条件又可分为肯定的延缓条件和否认的延缓条件。
肯定的延缓条件是某一事实成就,民事法律行为生效。
10、答案:
A
解析:
此题考察考生对我国民法通那么第136条四种特殊案件诉讼时效的掌握。
存放财物被丧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从被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时开场计算诉讼时效。
11、答案:
C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那么的规定,如果房屋出租人要出卖出租的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置权。
当出租人把房屋出卖后,承租人继续承租该房屋,直至承租期满。
12、答案:
D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那么的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表示否认的,应视为同意他人的代理行为。
王某不承当连带责任。
13、答案:
A
解析:
此题主要考察考生对我国民法通那么规定的几种特殊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承当方式的掌握。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侵权的,实行无过错推定原那么。
14、答案:
D
解析:
此题要求考生掌握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
15、答案:
B
解析:
此题主要考监护人的民事责任的承当。
我国民法通那么第133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当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第131条规定: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16、答案:
B
解析: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9条规定: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17、答案:
A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那么规定:
合伙人转让自己在合伙中的份额时,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置权。
18、答案:
B
解析:
此题考察考生对代位请求权的理解。
代位请求权是债的履行的重要容,因此考生应重点掌握。
19、答案:
A.
解析:
首先,应确定丽和其父某的死亡时间。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不能确定死亡先后,应推定年老的先死亡。
推定某先予丽死亡。
这样丽的继承权转继承给其两个儿子,而不是代位继承。
丽两个儿子继承的份额只能是丽应继承的份额,而不是平均参加遗产的分割。
20、答案:
C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21、答案:
A
解析:
我国继承法规定:
遗赠扶养协议的继承优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22、答案:
B
解析:
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
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三种。
23、答案:
B
解析:
我国民法通那么司法解释第88规定:
对于共有财产,局部共有人主按份共有,局部共有人主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24、答案:
我国民法通那么规定:
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都可以为集体所有,也可以为国家所有。
水库可以为集体所有,但水源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矿藏也只能为国家所有。
25、答案:
D
解析: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者否认他人权利主的权利,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对抗请求权的就是抗辩权。
26、答案:
A
解析:
我国民法通那么第126条规定: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 悬挂物发生倒塌、 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7、答案:
A
解析:
此题考察考生对单务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解。
B是单方法律行为,是形成权的表现形式。
C是单一法律行为。
28、答案:
C
解析:
此题是考察考生对无效合同的几种形式。
欺诈行为是由于一方的欺诈而是另一方产生重大误解,致使遭受重大不利的行为。
该题不属于欺诈行为。
29、答案:
B
解析:
此题考察为第三人代位履行合同的昨儿承当。
我国合同法第65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当违约责任。
30、答案:
C
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二、多项选择
31、答案:
ACDE
解析:
此题主要考察考生对公平责任原那么的理解。
本损害原那么上由加害人赔偿,但是如果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或没有足够的赔偿能力,这是无因管理的受益人,应该从公平原那么出发,由双方分担责任。
32、答案ABCD
解析:
此题主要考察考生对抵押权的理解。
抵押权之所以是一种平安的债权的物权担保方式,正是优于它的优先权。
但抵押权不能优先于留置权。
故E不正确。
33、答案:
ABCDE
解析:
此题主要考察考生对于权利质押效力的掌握。
股份质权是考试重点,应该着重掌握。
34、答案:
BCD
解析:
A不正确,因为善意取得的标的物必须为动产,不动产转让适于登记转让制度,也就不存在善意取得。
E不正确,因为,善意取得只要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出于善意即可成立善意取得的主观要件。
35、答案:
ABCD
解析:
我国民法通那么规定了四种债产生的根据即:
合同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
公平责任不是债发生的根据,而是无因管理之债分担的方式。
故E不正确。
三、简答题
36、答:
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别离出来的他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物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分)
(1)用益物权是对所有权的行使有所限制的权利;用益物权人的权利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所以用益物权也称为限制物权。
(1分)
(2)用益物权是非所有人基于法律、合同或其他合法途径而得取的权利,是对他人的财物享有的直接支配权。
(1分)
(3)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的权能别离出来的相对独立的他物权。
(1分) (4)用益物权人依法取得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1分)
37、答: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死亡,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场时,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继承份额转由他的合法继人继承的制度。
(1)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发生的事实根据不同。
转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
的事实而发生的。
而代位继承那么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
(2)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继承人的围不同。
转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一切法定继承人。
而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
系血亲。
(3)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适用的围不同。
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而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
38、答: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须一方收到利益,即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
(2)须它方收到损失。
这里的所谓的收到损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使财产利益的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的损失,也包括消极的损失。
(3)须一方受利益与一方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所谓受利益与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是指它方的损失是因一方的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它方受损的原因,受益与受损二者之间有变动的关联性。
(4)须无合法的根据,这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性要件。
39、答:
无效的民事行为的种类,?
民法通那么?
第58条规定了7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使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方案的。
(7)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0、答:
表现代理,又称表现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者的民事行为,但有足以使第三者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有本人承当。
构成表现代理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行为人无权代理却以本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
〔2〕客观上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
〔3〕行对人主观上无过错。
〔4〕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具备生效的要件。
:
四、论述题
41、答:
侵权民事责任和违约责任都是民事责任,但仍然存在着重大的差异。
侵权民事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主要有:
1、 归责原那么不同。
违约责任一般采取无过错的责任原那么,例外采取过错责任原那么;而侵权民事责任那么一般采取过错责任原那么,例外采取无过错责任原那么和公平责任原那么。
2、 构成要件不同。
构成违约责任,一般行为人主管上有过错为要件,违约金的交付及定金罚的适用不以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为要件;而构成侵权民事责任,行为人主管上是否须有过错,依其适用的归责原那么的不同有所不同,但一定损害后果的存在是构成侵权责任的必要条件。
3、 举证责任不同。
在违约责任中,由于一般实行无过错责任原那么,违约方只有证明具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才可免责;而在侵权的民事责任中,一般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有无过错负举证责任,在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中,一般不受加害人对加害人有无过错不负举证责任,而且除法定的免责事由外,即使加害人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不能免责。
4、 免责条件不同。
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以外,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当民事责任的情况,但当事人不得事先约定免除成心或重大的过失责任。
即使就不可抗力来说,当事人也可以就不可抗力的围事先约定。
而在侵权的民事责任中,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得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对不可抗力的围事先约定。
5、 责任形式不同。
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有强制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而侵权的民事责任的形式有停顿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而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也包括非财产的责任。
6、 损害赔偿的围不同。
在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责任只限于财产损害,不包括人身损害和其他的非财产损害,且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赔偿损失额,如果没有约定,赔偿额应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收到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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