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院感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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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院感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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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院感制度
医院
内科医院感染制度
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
1、全院各级医生必须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完善相关检查,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
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经治医师及时向科主任报告、并登记、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于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同时在病历首页上作有关记录。
3、医院发生的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
4、科室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应即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即时报告主管院长,并通报相关部门。
经证实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应按照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报告制度报告。
5、检验科发现血培养细菌阳性及异常的病原学结果时应及时向临床科室反馈,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7、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各科室病例监测报告质量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凡漏报、迟报医院感染病例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置。
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报告制度
1、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处置管理规范》规定,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或暴发(指在医院或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时,医生或护士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紧急情况可直接向院长报告)。
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及时报告主管院长,并通报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
2、医院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于12小时内报告市卫健委;同时向大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⑴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⑵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3、医院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2小时内报告市卫健委;同时向大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⑴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
⑵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⑶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突发医院感染事件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科:
调查证实、事件报告;指导感染源隔离、物品、场所消毒、医护人员自身防护;调查报告,效果评价,制定防范措施。
医务科:
组织做好病人的隔离、抢救与治疗,协助感染科做好病原体的调查。
护理部:
组织做好病人的隔离、抢救与治疗,病室环境、物品消毒。
总务科:
物资保障,防护物品供应,医疗废物收集与运送。
药剂科:
治疗药品,消毒药品的供应。
器械科:
医疗设备、医疗用品供应,并保持完好性。
检验科:
感染源的调查、取样。
各临床科室:
发现医院感染暴发后科主任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协助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各项消毒隔离及救治工作。
各部门各负其责,如由于工作不得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除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监测与预防制度
1、检验科工作人员如发现特殊耐药菌(如多重耐药的鲍曼不动杆菌、MRSA、VRE、ESBLs),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2、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人员应定期(每周1-2次)到细菌室查阅细菌培养结果并做好记录,同时到相应科室查对,督促医生按药敏用药,并甄别医院内或医院外感染,及时发现流行暴发隐患。
3、临床科室发现MRSA、VRE、ESBLs、全耐药的鲍曼不动杆菌医院感染病人后,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尽快组织相关人员会诊(人员组成:
感染管理科主任、医务科长、药剂科主任、病人所在科室主任、经管医生、护士长等),制定病人治疗方案,做到合理使用抗生素。
4、严格手卫生:
医务人员在直接接触患者前后、实施诊疗护理操作前后、接触患者体液或分泌物后、脱手套、隔离衣后,都应实施手卫生,手无明显污染时可使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
手有可能被体液污染时应戴手套。
5、严格实施隔离:
首选单间隔离,也可与其他相同耐药菌感染或携带患者共居一室。
隔离标识醒目。
6、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减少医源性感染的危险因素。
7、一般医疗器械如听诊器、体温表或血压计等应专用。
不能专用的物品如轮椅、担架,在每次使用后必须经过清洗及消毒;对患者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设备设施表面应当每天清洁和擦拭消毒。
8、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减少或延缓多重耐药菌的产生。
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1、治疗室布局合理,严格区分有菌区与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并有明确标记。
医护人员进人室内,衣帽应整洁,操作前洗手戴口罩。
凡私人物品不得进入治疗室。
2、无菌物品与有菌物品分开放置,使用无菌物品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各种治疗注射应一人一用一灭菌
3、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两小时不得使用,启封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置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无菌棉签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
4、碘酒、酒精瓶做到随用随盖,每周更换、灭菌2次。
5、戊二醛在加入缓冲剂后应注明加入时间,按说明在有效期内使用。
使用中的戊二醛每周更换一次,其容器每周灭菌一次。
6、各科室定班每天对使用中的消毒液、灭菌物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更换或重新灭菌。
7、治疗车上层为清洁区,放置清洁灭菌物品,下层为污染区,放置污染物品,治疗车上配有速干手消毒剂,供接触病人前后使用。
8、各种治疗应按清洁→污染→感染→隔离程序进行。
9、室内充分通风,每日湿式清洁,使用紫外线灯空气消毒两次。
医院常用消毒剂使用管理规定
1.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产品包装上的产品说明、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并严格遵照执行。
2.消毒剂应放置于阴凉通风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
3.按产品说明,根据有效成份含量按稀释定律配制所需浓度。
4.多数消毒剂配制后稳定性下降,应现用现配、使用前监测浓度。
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应每日监测浓度,或每次使用前监测浓度。
5.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
6.用于浸泡消毒时容器应加盖,并存放于通风良好的环境中。
7.消毒剂均有一定的腐蚀性,不宜长时间浸泡物品或残留在物体表面,作用时间达到后应取出或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残留消毒剂。
8.消毒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必要时戴口罩、橡胶手套、护目镜或面罩等。
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时,人员应尽可能离开消毒现场或加强环境通风。
员工职业安全制度
1、接触化疗药品和化学有害试剂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戴好面罩和一次性手套。
2、消毒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在进行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3、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做好放射防护。
经常对防护用品进行安全检查。
4、医务工作人员在执行医疗操作和医技诊断时必须做到标准预防。
凡接触传染病病人要采取加强防护措施。
5、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安全操作,做好个人防护,一般情况下做到标准预防,接触有特殊传染病标本采取加强防护措施。
6、送病人和运送标本时做好标准预防,凡接触传染病病人的要加穿隔离衣,必要时采取加强防护措施。
7、医院保洁员在进行环境清扫时做好标准预防,处理医疗废物时要戴好口罩、橡胶手套。
8、工作人员清洗医疗器械时必要时戴好面罩、防水围裙和袖套。
9、所有医院员工必须认真执行手卫生规范。
10、医院全体员工在工作中要防止利器损伤和职业暴露,发生职业暴露和损伤应立即进行处理,报告护士长(科主任)和院感科,及时评估,及早干预,做好记录。
11、进行职业暴露与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防护意识,遵守职业安全制度。
12、在职员工每年进行健康体检。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器械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的相关文件,为规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消毒器械的购入、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等各环节的管理,保证产品使用安全有效,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消除医疗安全隐患,特制定如下制度。
适用范围:
药械科、各临床、医技科室、感染管理科、总务后勤科
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器械的采购及库房存放要求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消毒器械必须由药械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医院应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药械科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索取下列证件并到医院感染管理科备案:
(1)从生产企业购入时要索取的证件
1)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卫生批件》的复印件和产品合格证。
2)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原件应明确授权范围。
3)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从经营企业购入时要索取的证件和产品具备条件
1)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和产品具有合格证。
2)其他同上2)
(3)采购进口医疗器械时索取的证件
1)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药械科应建立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验收制度,严禁采购未经注册、无合格证、过期或淘汰的产品,质量验收包括以下内容:
(1)货款汇寄账号应与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相一致。
(2)查验每箱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3)产品包装应无破损,标识清楚。
5、库存保管部门应专人负责,并建立验收记录。
(1)普通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记录每次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经办人签字等。
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一批一次性医疗用品的进货来源。
(2)对骨科内固定器材、疝补片、血管内导管、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医疗器械,必须建立追溯卡,内容包括: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批号或出厂编号、灭菌批号或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名称、注册证号、供货单位、合格证明、患者姓名、手术时间、手术科室、主刀医生等。
植入产品应明确到具体患者,器材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确保可追溯性。
(3)验收记录的保存期一般不得少于2年,有效期产品应保存到产品有效期满后2年,植入物医疗器械的追溯卡应永久保存。
6、一次性医疗用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距天花板≥50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使用管理
1、使用科室与库房保存部门要建立严格的领用登记制度。
2、使用科室在使用前应检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防止过期、不合格产品用于临床。
3、使用时若发生热源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药械科。
4、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小组,不得擅自做退、换货处理。
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用后处理
1、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包括输血器(袋)、输液器、注射器、血液透析用的透析器、透析管路,与体液、血液直接接触的各种介入性管道等用后可放入双层黄色包装袋封装,注射器针头、各种穿刺针应放入利器盒中封装,由保洁中心指定专人回收,实行双签字,统一处理。
2、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四、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监督与管理
1、医院感染管理科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器械的采购、登记验收、保管、使用和分类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2、护理部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使用与分类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保洁中心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回收环节进行监督与管理严禁倒卖医疗废物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法律进行处罚。
4、总务科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统一回收和转移交接进行监督与管理,严禁流失、泄露和分装。
一旦发现,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流程
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医院药械科采购查验2、《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许可证》
3、《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
4、《医疗器械产品检验合格证》
产品批号
库房查验灭菌日期
供应室台帐有效期
包装
阴凉干燥
储存间距地面≥20㎝
距天花板≥50㎝
距墙面≥5㎝
按需求领取
使用科室使用时查验
保留合格证
使用后统一处置不外流
医院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进行监督管理。
2、科室所用消毒药品、消毒器械必须由药剂科、器械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3、药剂科、器械科采购消毒药械,必须按国家规定查验所需证件,从正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禁止采购无合格证明的消毒、灭菌药械。
4、每次购置,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器械科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
5、药剂科、器械科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6、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7、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因素等,使用前应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禁止使用过期、淘汰的消毒药械。
8、使用消毒器械时也应建立使用登记册,登记消毒对象、消毒时间、操作者和定期消毒效果的监测结果以备查验。
9、若使用经消毒药械处理过的医疗器械发生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
10、进入医院的所有消毒剂、灭菌剂进行质量监测。
对购进的消毒产品在质量监测合格后方可转帐。
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11、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对使用中的消毒药械进行监督检查。
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制度
在医院感染传播途径中,医务人员的手是造成医院内感染的重要原因。
规范洗手及手消毒方法,加强手卫生的监管力度,是控制医院感染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对病人和医务人员双向保护的有效手段。
1、手部卫生的监督管理
⑴各科室必须配备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施;保证足够的必要手卫生物资。
⑵严格按照洗手与卫生手消毒指征进行规范洗手和手消毒。
⑶使用正确的洗手(六步洗手法)和手消毒方法。
⑷外科手术前进行外科手消毒;各种设施符合要求。
⑸清洁剂保持清洁,肥皂干燥;手消毒剂应使用取得卫生部卫生许可证产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⑹每季对重点科室医务人员进行手消毒效果的检测。
手消毒效果应达到以下相应要求:
卫生手消毒,监测的菌落总数应≤10cfu/c㎡;外科手消毒,监测的菌落总数应≤5cfu/c㎡。
2、洗手的指征
⑴直接接触病人前后。
⑵接触病人粘膜、伤口、伤口敷料前后。
⑶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后。
⑷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⑸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⑹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⑺医务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时。
3、洗手的方法
⑴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搓擦;
⑵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搓擦,交换进行;
⑶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沿指缝相互搓擦;
⑷一手握另一手大拇指旋转搓擦,交换进行;
⑸弯曲各手指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搓擦;
⑹将5个手指尖并拢在另一手掌心进行转、搓、擦交换进行。
必要时洗手腕。
4、手消毒指征
⑴医务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以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如:
医生查房、医务人员连续为病人进行注射或采血等之间。
⑵诊察、护理、治疗免疫性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⑶接触每一例传染病人和多重耐药株定植或感染者之后,先用流动水清洗双手再消毒。
⑷接触感染伤口和血液、体液、分泌物之后,先用流动水冲净再消毒。
⑸接触致病微生物所污染的物品之后,先用流动水冲净再消毒。
⑹双手需保持较长时间的抗菌活性。
⑺接触每一例传染性病人后应进行手消毒;微生物检验人员接触污物前应戴一次性手套或乳胶手套,脱手套后应先进行手消毒。
医务人员锐器伤、HIV、HBV、HCV职业暴露报告及处理制度
1、医务人员预防锐器伤及HIV、HBV、HCV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⑴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皮肤破损戴双层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⑵血液、体液可能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必要时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⑶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⑷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
⑸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3、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⑴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⑵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⑶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
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⑷接触HBsAg阳性血液或者被HBsAg阳性血液污染的针头等锐器损后,如果自身HBsAb,阴性,应立即碘伏处理伤口,肌肉注射高效乙肝免疫球蛋白,联合乙型肝炎疫苗定期进行乙型肝炎血清学检查,补救措施最好在接触后24h内,最迟不超过7天。
⑸接触HCV阳性血液时,没有疫苗预防,只能进行伤口的处理,并进行HCV的抗体检查,并注意自身身体的变化。
⑹医务人员发生HIV病毒职业暴露后,感染管理科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HIV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
其暴露源均为体液、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和物品。
一级暴露:
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
二级暴露:
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三级暴露:
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4、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HIV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遵照疾控中心用药方案)。
5、医务人员发生HIV病毒职业暴露后,感染管理科应当给予随访和咨询。
6、登记和报告
各临床、医技科室管理人员发现医务人员发生HIV、HBV、HCV病毒职业暴露后督促当事人及时填报《职业暴露登记表》并核对、签名后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医院感染管理科管理人员对此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内容包括:
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此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
必要时上报区疾控中心。
注:
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诊疗、护理操作,并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应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穿戴手术帽、鞋套或工作鞋。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锐器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锐器盒(或塑料桶),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容器中。
6、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7、任何设备、环境或工作台面被血液或其它潜在传染物污染后应立即清洁和消毒。
8、当一次性手套(如外科或检查用手套)被污染、撕裂、刺破或失去防护功能时,应尽快更换;严禁一次性手套重复使用;非一次性手套必须经消毒后方可重复使用,一旦破损应立即丢弃。
9、针对预防:
⑴免疫计划:
根据某种感染的危险程度和发生感染的频率进行预防接种。
⑵空气传播预防:
常见疾病有肺结核、麻疹、水痘、不明原因肺炎等。
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用空气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应戴合适的呼吸道防护器具如医用防护口罩,进行可能产生喷溅的诊疗操作时,应戴护目镜或面罩、穿防护服;当接触患者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
空气消毒处理可选用紫外线灯、臭氧,或用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熏蒸与喷雾。
⑶飞沫传播预防:
飞沫是由咳嗽、打喷嚏或谈话传播至眼睛、鼻腔、口腔黏膜等的。
应在与患者接触时应戴口罩。
常见疾病有、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感、白喉和百日咳等。
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用飞沫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⑷接触传播预防:
常见疾病如肠道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皮肤感染等的患者。
在标准预防基础上,采用接触隔离与预防。
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戴手套,进入隔离室穿隔离衣。
10、接触传染病的个人防护技术
医务人员采取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危险性程度采取适宜分级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的分级防护:
一级防护:
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级防护:
适用于进入留观室、专门病区的医务人员,接触从病人身上采集的标本、处理其分泌物、排泻物、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病人尸体的工作人员,转运病人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医务人员必须戴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防护衣或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工作帽。
三级防护:
适用于为病人实施吸痰、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的医务人员。
除二级防护外,还应加戴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1、血液、体液等溅洒于皮肤、黏膜表面应立即先用肥皂,再用清水、自来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2、溅入口腔、眼睛等部位,用清水、自来水或生理盐水长时间彻底冲洗。
3、皮肤针刺伤、切割伤、咬伤等出血性损伤,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部位的血液,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然后用清水、自来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再用0.5%碘伏、70%酒精、0.2%-0.5%过氧乙酸、3%双氧水等消毒创面。
4、职业暴露处理流程图:
职业暴露部位
皮肤刺伤粘膜损伤溅入口腔、眼睛完整皮肤污染
在伤口旁端轻轻先用肥皂,再用清水、自来水肥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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