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学习公民的政治生活知识点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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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学习公民的政治生活知识点总结
高中政治学习:
公民的政治生活知识点总结
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
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真实、广泛的民主
国家:
国家都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我国的国家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
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民主的优点:
广泛性(表现在广泛的民主权利和民主主体的广泛性)和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新型的专政:
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势力。
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
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件正义的事情
政治权利和义务:
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
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兵民组织
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准则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旅行政治性义务,要遵循以下的基本准则: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表现在三个方面,P10-11)
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权利是义务的前提,义务是权利的基础)
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政治生活:
崇尚民主与法制
参加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中学生应怎样参与政治生活
参与政治生活,必须明确政治生活的作用
参与政治生活,学习政治知识是非常必要的
参与政治生活,贵在实践
第二课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选举方式的选择
直接选举:
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的方式
优点:
一是它更能直接地反映民意,实现选民的意志;二是更好地调动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三有助于加强选民与当选者的联系。
局限性:
在选民人数众多的情况下,直接选举的组织工作和技术工作都有相当大的难度,选举的成本也比较高。
间接选举:
先由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再由他们代表选民选举产生上一级代表机关的代表或政府领导成员。
局限性:
影响了选民意愿的表达。
等额选举:
正式后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相等
优点:
可以比较充分地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
局限性:
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影响选民的积极性。
差额选举:
正式后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
优点:
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在被选举人之间也形成了相应的竞争。
局限性:
如果竞争不加以规范,容易导致虚假宣传、金钱交易等情况发生。
影响选举方式的主要因素:
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
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
公民参与民主选举的意义:
行使好选举权,才能更好地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公民参与民主选举的态度:
积极,认真。
公民应当如何行使选举权:
在周全考虑、理性判断的基础上,郑重地投出理性的一票。
民主决策:
作出最佳的选择
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
社情民意放映制度
专家咨询制度
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
社会听证制度
最广泛的民主实践
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机构。
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形式:
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干部参加村民会议制定和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
共建祥和的文明社区
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的意义:
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中学生需要有参与民主管理的经历:
P26
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多中合法渠道:
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舆论监督制度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
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
实行民主监督的意义:
有利于消除腐败现象,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某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综合探究:
有序与无序的政治参与
有序与无序参与政治,其区别就在于:
是否遵循法律、规则、程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是否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是否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第二单元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是我国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明确规定。
【补充说明】
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国家的根本属性:
阶级性。
国家的性质也叫国体。
工人阶级领导是我国国家性质的根本标志。
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和特点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
就在于它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
广泛性和真实性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体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在我国,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人民民主的真实性
人民民主的真实性既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权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我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充分反映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立国之本,是我国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已被写入我国宪法。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对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实行专政。
只有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含义:
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
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包括: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选举权;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被选举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重要提示】并非所有人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必须同时具备国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条件(年满十八周年)、政治条件(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政治自由: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政治自由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主团结。
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这一原则要求我们:
一方面,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集体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一些矛盾。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公民要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结合起来。
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公民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
我国公民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
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
这是我们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
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
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是我们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
有序政治参与的意义
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依法有序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有序的与无序的政治参与的区别
是否遵循法律、规则、程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否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是否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有序政治参与的实现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遵循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职责、程序、要求,就能确保有序地参与。
能否有序的政治参与,决定我们能否真正享受民主生活,也是对我们政治素养的检验。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的比较:
直接选举间接选举含义选民直接投票选举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由代表去选举优点选民都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便于组织,适合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不足受限制条件较多无法保障每个选民对代表的认可 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比较:
等额选举差额选举含义正式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的选举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优点比较充分地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被选举人间也形成了相应的竞争不足一定程度上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如果不加规范,容易导致虚假宣传、贿赂选民 制约选举方式选择的因素
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具体条件来确定选举方式。
选举方式必须体现国家性质,并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要采用符合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选举方式。
根据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人口多,幅员辽阔,发展不平衡,我国将在相当长时间内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
行使好选举权利的重要性
才能更好地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
是衡量公民参与感、责任感的重要尺度。
是公民政治参与能力的体现,也是公民政治素养高低的重要标志。
如何才能行使好选举权利
公民行使选举权应出于公心,以人民利益为重;要了解候选人的品德和能力表现,在理性思考、判断的基础上,审慎投票。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和意义
方式:
在我国,公民可以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以及重大事项社会听政制度等方式参与民主决策。
意义:
(总述)公民参与民主决策,是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环节。
有助于决策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
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
发展基层民主的必要性
发展基层民主,是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民主权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实行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
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不是政府组织;接受政府的指导。
)
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
城市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民主管理机构,是城市居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的重大意义:
有利于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我国把它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的渠道和方式,
通过信访举报制度行使自己的监督权。
这是公民行使宪法所规定的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我们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方法。
公民应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
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
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我国政府的基本职能
(补充)我国政府的性质:
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能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担负着四个方面的职能:
(考试中注意分析材料)
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政府担负着保卫国家的独立与主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惩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职能。
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职能。
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
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职能。
一方面,政府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引导人民抵制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在全体人民中进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育,弘扬和培育民主精神,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另一方面,政府组织和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提高文化软实力。
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政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提供公共服务)例如,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建设;提高医疗保健水平;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优生优育;保护公共环境,防治污染等。
怎样做到对人民负责: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依法行政的含义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是法律赋予的,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
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公职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
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
具体要求: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关于权力和责任的关系: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
一是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加强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通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整合书本45页:
政府权力的行使包括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
政府的决策是否科学,关系着国计民生。
政府必须审慎行使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设,以提高决策水平。
例如,不断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决策能够更好的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爱惜民力。
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原因
权力是把双刃剑。
政府权力运用得好,可以指挥得法、令行禁止、造福人民;权力一旦被少数人滥用,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就可能滋生腐败,贻害无穷。
为了防止权力被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关键
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
这个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具体来说,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人民能够有效监督政府权力的运行。
加强法制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
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意义
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
政府只有接受监督,
才能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减少和防止工作失误;
才能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
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民,从而建立起一个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具有权威和公信力的政府。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行政系统外部的监督包括: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等;
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
上级政府、监察部门、法制部门、审计部门等。
我国政府权威的来源和树立
政府的权威:
是指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得到人民认同的威望和公信力。
政府的权威的决定因素:
国家性质;
区别有权威和无权威政府的标志:
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被人民自觉地认可和接受。
我国政府权威的体现:
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团结合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讲信誉;对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有促进作用;
我国政府权威的树立(书本50-51页)
首先,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审慎用权、优化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与人民群众保持和谐关系;
其次,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业绩;忠实执行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脚踏实地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切实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的利益。
第三单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权
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举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此内容回答了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课本55页第一段)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
性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位:
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人大代表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
人大代表的产生方法:
均由民主选举产生,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
人大代表的义务: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人大代表的权利: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在国家权力机关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具体表现为提案权、质询权、审议权、表决权。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
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等
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书本59页最后一段)
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受它监督,对它负责。
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但它所决定的事情不是自己去直接办,而是由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具体去贯彻执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示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鲜明的特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
这一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真正保证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课本61页,从国体与政体的关系角度)
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无比的优越性。
我们不能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
实践证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绝不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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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活》核心知识提示
1、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关系
(1)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文化是经济和政治的反映:
(2)一定的文化由一定的经济、政治所决定,文化反作用于经济、政治,先进的、健康的文化会促进社会的发展,落后的、腐朽的文化则会阻碍社会的发展。
(3)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
2、优秀文化对塑造人生的作用:
①优秀文化能丰富人的精神世界;②优秀文化能增强人的精神世界;③优秀文化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尊重文化多样性的意义、态度和原则(为什么?
怎么样?
)
(1)意义:
是发展本民族文化的内在要求,是实现世界文化繁荣的必然要求
(2)态度:
既要认同本民族文化,又要尊重其他民族文化,相互借鉴,求同存异,尊重世界文化多样性,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繁荣进步
(3)原则:
遵循各民族文化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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