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艺术群音乐类科专题制作课程之实施参考方案艺术群科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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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艺术群音乐类科专题制作课程之实施参考方案艺术群科中心
職業學校藝術群音樂類科
「專題製作」課程之實施參考方案
1、
前言
職業學校教育目標,以充實職業知能、涵養職業道德、培育健全之初級技術人才,加強繼續進修能力、促進生涯發展為目的。
藝術群教育目標:
1.培養學生具備藝術群共同核心能力,並為相關專業領域之學習或高一層級專業知能隻進修奠定基礎。
2.培育藝術與科技結合初級實務人才,並具備藝術知能、善於人際溝通、負責盡職、注重團隊精神知實務操作人才。
科教育目標:
1.授音樂相關基礎知識。
2.訓練各項藝術相關基本技能。
3.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
4.培養學生具備藝術群共同核心能力,並為相關專業領域之學習或高一層級專業知能之進修奠定基礎。
5.培養健全藝術相關技術人才,能擔任藝術領域有關音樂、舞蹈、影像藝術相關行政工作。
6.培養繼續進修之興趣與能力。
群核心能力,分為:
1、一般能力。
2、專業能力。
而專業能力架構如下圖示:
依據上述各階段之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建構音樂科所需之專業基本能力:
1、培養音樂之基本能力。
2、訓練樂器演奏之基本能力。
3、培養音樂欣賞之能力。
4、培養樂曲分析之能力。
學生具備各項基本能力,教師據此引導學生進行主題性的專業創作及演奏練習,並進行音樂類演奏,演唱的專題展演規劃工作,使學生能瞭解音樂類科展演計畫之擬定、行政工作之區分、展演工作之執行、場地租用、經費籌措、宣傳、彩排與演出,並能參與展演各項工作,熱心負責,隨時檢討改進,重點在於:
積極參與,主動瞭解,具行動力。
2、專題製作教學綱要-表列如下:
一、科目名稱:
專題製作
二、學分數:
2
三、先修科目:
無
四、教學目標:
1.瞭解製作音樂會之各流程。
2.具備製作演出節目之能力。
五、教材大綱:
單元主題
內容綱要
分配節數
備註
1.音樂會的籌劃
音樂會的設計及籌劃目的
2
2.音樂會的宗旨與規劃
探討音樂會宗旨及展演內容與形式之規劃
4
3.排練與演出
排練流程、場地規劃及文宣製作等
10
4.演出場所的租用流程
演出場地的租用演出流程及方式
4
5.演出經費籌措
廣告及贊助之招募方式與合約擬定
4
6.演出節目之設計與編排
節目遴選及演出順序之安排
6
7.演出計畫之執行
1.樂器搬運
2.舞台工作分配
3.演出彩排
4.票務規劃
6
六、教學要點:
1.教材編選
(1)教材選取須顧及學生的能力、興趣和表演經驗,並符合本課程之能力指標。
(2)教材內容注重參觀紀錄、執行工作程序、實際企劃與執行。
2.教學方法
(1)以講授、分組討論、收集資料、展演為主。
(2)校外參觀教學。
(3)專題講座、座談與檢討會。
(4)實際參與展演於協助執行。
3.教學評量
(1)平時課中表現(學習態度、筆記、出席狀況)。
(2)作業(資料蒐集、整理與心得寫作)。
(3)協助執行展演過程之態度評量。
(4)期末評量(展演成績)。
3、專題製作教學內容
第一章音樂會的籌劃
學習表演藝術的人最需要的是「舞台」,因為練習音樂技能的人與舞台是息息相關的,也就是說:
練習音樂技能、詮釋音樂語法是最主要目的,就是將最美的音樂,呈現在聽眾面前。
因此,不論是從音樂教學或表演活動的觀點來分析,舉辦音樂演奏、演唱會,是非常需要的。
音樂會的舉辦,不但可激勵學生練習音樂技能的動力,以提昇音樂水平,促進音樂教育的進步與發展,同時也是最好的訓育及社會教育活動。
同學藉此觀摩音樂技能,培養團體默契,互相勉勵,彼此互助,展現學習成果,回饋社會,使學校活潑化,社會充滿藝術與人文氣息,一切都是正面向,所以年年籌辦音樂會,是音樂科的學生每年必須至少一次呈現學習成果的舞台。
第一節音樂會的設計
一、首先,根據音樂會不同的性質、節目、規模等,可做下列之分類:
1.團體或個人的演奏會。
2.綜合性節目的演奏會或個人之獨奏、獨唱之演出。
3.學術性之演奏會或商業性之演奏會。
4.作曲家作品發表。
5.專題性演出。
一般學校所舉辦的音樂演奏會,多屬本校內社團或優秀的個人獨奏甄選出來的綜合性節目,或聯合他校合演的綜合性節目為多。
第二節音樂會的籌備計劃
舉辦一場音樂演奏會,不但可供全校師生觀賞,亦可邀請家長共同參與,或邀外賓前來聆賞,呈現教學成果。
所以,籌備之工作,盡可能達到完美境地。
諸如節目的設計和演出之訓練,舞台設計及會場的佈置,觀賞節目學生的管理,外賓的接待等,瑣碎事務繁多,必須集合有關師生的力量,共同籌劃,始可能順利完成演出事宜。
因此,關於籌辦人員的分工合作,經費預算的籌措,以及其他重大事項,均應詳訂計劃,按表操課,分工合作推行。
茲列舉計劃中應包括的重大事項:
1.音樂會的意義與目的。
2.音樂會的時間和地點。
3.音樂會的曲目和演奏人員。
4.音樂會的聽眾。
5.音樂會的工作人員和經費。
6.其他有關的重大事項。
第二章音樂會的宗旨和規劃
第一節宗旨
音樂表演團體中,最具權威的是它的宗旨,是這一個團體的綱領,是制定一切計劃、策略、制度的出發點,也是評估工作的準繩。
由於音樂表演除了呈現在校學習成果外,亦有諸多方面的社會功能,不同的表演,不同的內涵,呈現出其不同的宗旨,各有特點。
1、宗旨的內容
音樂會的宗旨一般含有三方面的內容:
(1)所服務的聽眾是誰:
各種的表演會有不同的服務的概念。
國際級音樂團體往往以大專院校音樂科系師生,中學音樂班師生和愛樂者為服務對象;高中職音樂科學生往往以同級或國中小師生或家長為服務對象;若有巡迴演出,則服務的區塊,將更為廣泛。
(2)給聽眾提供什麼樣的演出:
從表演形式來看:
可能是獨奏(唱)、重奏(唱)、合奏(唱)。
從演出內容來看:
可能是演出經典作品、或民族特點的作品、或地方民間風格的劇目或曲目、或本國或本地作家的作品為其主要特點。
從音樂的水平來看:
高職生可能提供相當於他自己專業水平的演出,也可能提高自己群體中超水平的演出。
(3)要達到的目的:
有的演出團體以營利為目的,也有非營利為目的演出團體,但他們將目的設定為專注於某些社會服務,例如:
滿足當地不同水平的人們文化生活的需要;提昇聽眾音樂欣賞的能力;普及音樂知識;滿足學生課餘音樂活動的需要;提升人們音樂涵養;提供不同年齡層的音樂家音樂實踐的機會;提倡、宣傳、保護某種藝術形式;發揚某種藝術風格等等,都可以成為音樂會的目的。
根據上述內容,高職音樂學生所呈現的成果,可以事先作不同的規劃,集體討論,確立宗旨。
2、音樂會的宗旨的可行性、價值性、特殊性和持續性:
(1)可行性:
是指該宗旨有實現的必要與可能,檢驗音樂會所設立之宗旨服務對象是否有此需求,若有,則光臨聽眾必較多,可達到預期效果。
(2)價值性:
是指演出之人員及管理人員對宗旨的價值是否認同,該宗旨是否有足夠的鼓動力,激勵學生積極投入練習,賣力表演。
宗旨對社會各界是否有足夠的吸引力,導引他們來積極支持學生的演出,所以,訂定的宗旨必須符合其價值性。
(3)特殊性:
學校教學時必須輔導學生,積極規劃與他校演出有不同的特點,才有較優的生存的價值與空間。
例如:
與作曲家合作,固定發表作曲家之新作品,或每一學年設定-專題與當地或不同的表演專題,並進行研究、創作、發表等,吸引師生及社會人士的共同投入等。
(4)持續性:
音樂會或音樂團體所設定的宗旨不是年度計劃不是權宜之計劃,而是要經過對內外各種條件、因素進行周密的調查和研究分析的結果,它也是大家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貫徹的方向性的指導綱領。
除非重大因素必須加以更替,否則不要輕易改變。
3、宗旨的實踐與修訂
(1)宗旨的實踐
宗旨不是華而不實的空話,他是課程實踐的指標,一個嚴肅、認真的表演團體,應堅持不懈地努力貫徹宗旨的精神。
否則,就失去宗旨存在的意義,表演必定失敗。
(2)宗旨的修訂
因為宗旨是經過深思熟慮、師生精密討論結果而制定、演出的規劃、執行甚至規章制度等皆是根據宗旨而來、或者和宗旨有密切之關聯。
因此,一般是不應輕易改變宗旨。
然而宗旨也不是永遠一成不變的,在某些情況下對宗旨作修訂也是必要的。
第二節規劃
1、什麼是規劃
規畫是表演團體為達到暨定目標所採取實際行動的長期計畫。
它對每一個階段、每個過程的要求和指標,都作出明確的規定,使表演團體有計劃、有步驟地實現宗旨規定的目標。
也就是說,「宗旨」確定了規劃的目標和範圍,「規劃」則是實現宗旨的具體步驟。
每個表演團體的宗旨不同,規模不同,具體條件不同,所以規劃必定也不同。
在一般情況下高職音樂類科的學生,在老師指導下,規劃三年的中期規劃是合適的;在客觀環境變化頻繁、制訂規劃缺乏經驗或者規劃條件較差的情況下,指定一年或兩年的短期規劃也是可行的。
至於學生的後續—長期學習計劃,甚至音樂生涯規劃,常常須要五年、十年的時間,早些探索不同的生涯規劃,有其必要性。
2、規劃制定的意義
(1)規劃有明確的階段別和目的性,也是高職音樂類學生日常的學習設立了持續不斷的發展目標。
(2)制訂規劃的基礎是對本團體的現實條件的清楚認識,所以能最大限度地保護團體有明確目標,而不盲目造成困境。
(3)規劃將所有人與物的資源都投入在一個計劃中,由於全體的介入,創造了有效使用各種人力物力資源和有利條件。
(4)規劃將具體任務的指標和期限落實到具體的分工和個人,有利於發揮團隊精神,有利於展現個人的積極性和獨創性。
(5)規劃的漸進性和全盤的謀略設計,可以依團隊選擇條件成熟的最佳時機來應付客觀環境的挑戰。
3、制訂規劃的準備
制訂規劃是藝術管理中難度最大的一項工作,它不僅需要掌握藝術形式的規律,還要有全盤的藝術管理知識和經驗;不僅對於本團體的現況瞭如指掌,還要對市場和客觀環境的變遷十分敏捷;不僅對未來的發展要充滿信心,還要有冷靜分析的頭腦。
在著手制定規劃之前,先要作如下所述之準備:
(1)反覆研究高職音樂類科設計之宗旨,力圖使宗旨達到準確。
因為宗旨是規劃的最終歸宿,如果宗旨不符合現實的情況就可能造成規劃的偏差。
(2)對於自己所處團體之現況,作全面、客觀的評估:
現況包括學生的素質、演奏水平、演出數量與質量、社會各界反應等現況。
演出前排演、舞台設備器材樂器樂譜等設備狀況。
預算、分工、規章制度、部門協調等管理運作現況。
(3)羅列出本團體希望在規劃期間解決的問題,發展的設想,並將它們以重要性,迫切性,及本規劃期解決問題的可能性排列程序,作為設定規劃主要目的依據。
(4)對於上述項目進行細微的主客觀條件的分析:
對本團體在上述項目上的現況、潛力、弱點、機會逐項進行評估,就可以知道如何充分利用現有的條件,還需要創造那些條件、還需要在那些方面做更大的努力,這樣對於實現這些項目就有更有把握。
4、規劃的制定
(1)規劃的主要項目:
由於一個表演團體在有限的時間內,在有限的經濟能力和技術條件下,所能解決的問題是有限的,所以在眾多的設想中選定幾個可行的關鍵項目,作為規劃的主體,比較能切合實際。
學校教學非以營利為主要目標,但有些演出場所是需要辦理營利登記、繳稅等手續,但學校仍以贈票為多,票務的利潤少,所以主要工作從節目內容、形式、人員到票價訂定、銷售手段、送票方法等都以演出為中心。
其他如:
1.增加觀眾人數、擴大觀眾成分。
2.改進售票、贈票方式建立套票制度。
3.優惠策略的營造:
團體票、學生票等的優惠。
4.行銷策略的研究。
5.建立愛樂手冊。
6.建立、增加為觀眾服務的項目。
主要項目的設定是必須根據團體的具體情況,它可以同時有幾個,規模有大有小,啟動也可以有先後之分,一切視需要和可能來做決定。
(2)階段任務和指標:
運作一個規劃的主要項目常常需要很長的時間,甚至經年累月,所以在制訂規劃時除了規定其運作的總內容外,還必須對每個項目進行階段劃分,並規定每個階段所必須完成的任務和達到的具體指標,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實現規劃的終極目標。
例如:
如果表演能力逐年提昇,師生有信心達到可售票的目標;則「建立預售套票系統」的第一年的指標可定為「完成預售套票系統的準備工作」,包括設備、資金、技術、演出系列組合,完成對演出排練的計劃運作方式等。
第二年的指標可定為預售套票數達到售票總數的某各百分比,為此要啟動廣告部門對預售票的宣傳,在規定的預算範圍內,宣傳必須讓覆蓋率達到某個指標;也要廣泛利用傳媒,舉辦或參與能擴大影響的社會活動。
第三年指標可定為「預售套票形式範例」,套票預售率要達到更高的指標,使售票的總收入達到一定的水平;在演出進行中,也可同時作市場調查,根據觀眾意見,改進演出系列的安排,除了注意自己團體的能力外,也能注意到市場的需求。
(3)責任制度的落實:
一個嚴密的規劃還應當將每一個任務落實到各個單位的負責人,常常追蹤考核,到期要繳交規劃執行報告,負責人也要進行評估,規定評估的日期和評估的辦法。
第三章排練和演出
排練演出是表演藝術團體最主要的活動,在專業藝術團體來說是導演、指揮等藝術負責人在這活動中具有最重要的領導作用,在一般藝術學校,則是師生共同經營,校長指導行政部門發揮計劃、組織、連絡等支持功能,為教學活動能順利進行,提供必要的能力、物力。
如果是辦理巡迴演出,則工作將更繁重,師生必須共同分擔。
在排練演出中有大量地操作性工作,雖然在不同藝術類別的團體,在操作上或有不同,但就高職音樂類科師生來說,有許多常規的工作和文件,可以規範成「工作流程」、「工作清單」和「合約範本」等。
例如:
安排巡迴演的「工作流程」,為了保證排練能正常進行而訂定了「排練前場地檢查清單」,向場地租借單位申請「演出設備需求」等,這些雖是小小的動作,但對於常規性檢查和租地場地單位的往來,是非常有意義、有智慧的,他能提高效率、防止疏漏、防止差錯的方法。
在節目排練的同時,文宣部門就要進行廣告、宣傳、售票、配票等經營方面的工作,以配合演出取得最大限度的成功。
第一節演出的計劃性
1、演出週、演出月的概念
演出週、演出月是演出團體特有的一種計劃形式,它是一個演出經營的週期,在這一個週期內演出的內容、人員、場地、時間、財務、訂票等經營操作和服務都得到合理的統籌、策劃和安排,已達到提升服務的質與量,以及達到經營的成效。
年復一年規律性的演出,也應使表演藝術團體在當地建立起穩固地觀眾群。
在高職音樂類科的師生們,可共同規劃出不同屬性的表演,時間、成效評估如下:
(1)音樂週、演出月:
不同週次,安排不同的樂器、聲樂等做不同的表演,例如:
第一週管樂、第二週弦樂、第三週聲樂…等。
(2)時間:
可選在中午或週會時段。
(3)預期:
1.學生的主修可充分發揮。
2.學生可嘗試不同的舞台效果。
3.檢視學生的學習成果。
2、實行演出週、演出月的好處
(1)聽眾可預先得知整個演出週、演出月的演出內容,便可以挑選自己所喜愛的曲目、所喜愛同學的演出,以及必須互相捧場或互相支持的對象。
可以事先安排自己的日程,及早訂票或索票,或者預先規劃互相支援演出的行事曆。
(2)對於票務推銷的人員來說,可以及時掌握推票情況,對售票或送票未達預期目標,就可以採取加強宣傳或催票行為,不會到演出時措手不及。
(3)對於演出負責人員調配的老師來說,可以根據演出計劃及時找槍手或調配人員,以應付合奏或重奏的特殊需求。
(4)對於表演藝術團體宣傳、公關來說,可以根據演出日程及早安排記者招待會,發新聞稿給各報社、雜誌、電台、電視台進行宣傳,或預先錄製部份曲目、或拍好宣傳照,親上電台、電視台作專訪或宣傳。
(5)對於負責籌措經費的人可向企業尋求補助,以增加演出的收支平衡,互補互利。
(6)對於外出巡迴,或與其他團體聯合演出,或有特殊要求的舞台製作,都給於充分的準備時間。
3、演出週、演出月的形式
對於演出週、演出月的起始日期、時間長度、每場次或每套節目之間相隔多少,要根據以下不同因素來考慮:
(1)不同表演形式的排練、演出的特點。
(2)表演團體的規模、演出的能力、經濟預算。
(3)演出當地觀眾的需求。
在學校也可安排常態性的演出,固定每週的幾天,利用午休的時間,安排學生在醒目的場所演出。
也可在學生固定集會的場所,例如在周會時,安排學生演出。
為了推展純淨的生活空間,在流行音樂充斥的今日,學校也可安排學生負責籌劃廣播系統,利用課間、午休時間播放各種系列音樂、演出錄音等,使學生的學習沐浴在音樂的環境中,養成聽音樂的習慣,在常有嘶吼的廣播語言中,必可祥和許多,這種稱之為廣播音樂週或音樂月的播出,可培養更多的愛樂者。
在一年中,可規劃出數個不同類型的演出:
1.獨奏演出。
2.重奏演出。
3.獨唱演出。
4.重唱演出。
5.合奏演出。
6.合唱演出。
不同的演出形態,可增進學生見習機會及舞台經驗,由師生的共同投入、精心企劃,演出必定是精彩可期。
4、音樂會的排期及節目的選擇
(1)音樂會的排期
由於辦理音樂會需要長期的排練而節目的選擇和排期必定也將面臨更多的挑戰。
同時,同一觀眾出席音樂會的頻率也會很高,這也給學校師生在藝術領域上,必須要有更多的突破及改變。
在音樂會的排期時,要注意排期的節目先後順序,主要的如:
1.節慶日安排的特別節目:
這種節目不管在校內或校外,是給聽眾有一個與節目氛圍相融合的音樂會。
為節慶所安排的節目,不怕每年重複,如在歐美各大城市,每到聖誕節,都期待柴可夫斯基的芭蕾舞劇《胡桃鉗》的演出;舉世聞名傳統的維也納新年音樂會,曲目清一色是約翰‧史特勞斯家族的作品,但每年聘請不同的世界頂尖級指揮大師來指揮,配以特邀的歌唱家和流行歌手的演唱,照樣吸引很多聽眾,每年的演出都非常成功。
2.專兼任師生音樂會,每年排定不同場次或每場固定一至二位老師與同學同台演出,剩餘時間再安排其他節目。
3.巡迴演出:
每年可安排一次或二次之巡迴演出,一次二、三天或七、八天的巡迴演出,師生共同展現所學,相處會更融洽。
4.師生作品發表會或委託創作演出:
有些大型的表演必須共同創作或委託創作,根據所立的合約他們在指定的日期以前完成他們的新創作,交給師生排練,如期演出。
5.為配合學校的公關宣傳、行銷、籌款所安排的特別演出:
如學校建校五十週年校慶,音樂科成立二十週年慶祝等演出,或者是在時機上有特殊的要求等,可列入優先考慮的範圍。
(2)音樂會的節目:
從日期的排定來看,他似乎放在後面,然而從演出週、演出月的內容來說,它卻是最重要的,因為一個樂團的演出能力,主要是通過師生團體的音樂會來體現的。
樂團的指揮如何發揮樂團在藝術上、技術上的優勢,創造本團的獨特的藝術風格負有全部的責任。
同時,它也需要了解現代聽眾、當地聽眾的藝術興趣。
既考慮他們原有的習慣,又能將聽眾的欣賞水平提昇到較高的階段。
為此,學校應尊重指揮、支持指揮,除了肯定其為音樂成效的努力外,適當時機,也應提供善意的建言。
第二節排練、演出管理
1、管理在排練、演出中的功能
排練和演出是各種表演藝術最核心的藝術活動過程。
在學校,主要負責這過程的第一重要人物是音樂科負責人,另一重要人物則是指揮。
他們的任務是運用各種音樂表現手段,透過排練達到相互默契,在演出時完美地呈現音樂的內涵,打動聽眾的心裡。
為了使指揮的注意力集中在表演的技巧和音樂處理上,音樂科負責人則必須利用管理手段,排演前事先做好充分準備。
在排練過程中,全力配合指揮及分部負責人,以提高工作效率。
在演出過程中精準操作,注意每一環節,確保萬無一失。
2、樂團排練的準備
每個樂團在分工時都設有譜務管理員,負責譜務之管理;樂器管理則負責樂器分配,支援協調工作;分部負責人則擔任分部樂曲演奏的統整及分部練習的工作。
排練所需準備工作分列如下:
(1)樂譜準備:
樂團排練演出所需的總譜及分譜,有的可以買到,有些可以租借到,這些先要了解清楚。
在國外,使用樂譜,各出版社、各大樂團是很容易得到資訊,在國內則資訊較為缺乏,必須事先向出版社探詢是否有出版?
是否有進口?
向何處訂購?
或向各大樂團租借,甚至打聽何校有演出過,若不涉及版權問題,可向他校商借來使用。
(2)樂譜版本:
要注意指揮用的是什麼版本,有時候不同的版本會有差異,特別是總譜的排練編號與分譜上要一致,否則排練無法進行下去。
(3)校對樂譜:
校對總譜、分譜是否有錯,不僅手抄譜、電腦打譜可能有差錯,甚至印刷樂譜也可能會有錯,所以在排練前,最好先校對樂譜,不要把所有的錯誤放在排練時才逐一去改正,那麼浪費的時間要比排練的時間更長,也會令演奏人員無所適從。
(4)在排練音樂劇、芭蕾和歌劇這類作品時,為了不浪費樂隊排練的資源,往往先以鋼琴代替樂隊進行初排。
鋼琴譜要與樂團總譜必須一致,且要事先準備好。
(5)在排練前,樂團首席必須統一第一小提琴分譜的弓法和統一指法,讓弦樂其他聲部首席根據樂團首席劃定的分譜確定本聲部的弓法、指法;這些分譜在排練前及早送到演出人員手中,讓演出人員有充分的時間事先進行個別練習,必可提高排練的效率。
(6)對於樂團編制擴充時的人員及樂器問題:
有些作品對某些聲部採用擴充的編制,例如在常規編制上增加,而樂團沒有這樣的人才,而且目前音樂科在招生時,沒有依樂器類別分配招生人數,所以造成樂團在練習時,往往缺東缺西的,讓指揮在分配樂器人數上,傷透了腦筋,甚至只有向低年級或向外校借將,使樂團能完整的演出,如碰到此問題,要及早因應解決。
3、新作品的排演及演出權
新作品在排演時可能會有一些特殊的情況,如:
在排練時可能發現手稿中有筆誤,或者有更好的替代處理方式等,須及時與作曲者溝通並予以更正。
指揮是作品的再創作者,有時候指揮從不同的角度去理解一部作品,可能需要做一些修改、增補、刪除,以更好地表現作品。
然而從法律角度來說:
作品的修改權屬於原創者,如果他還活著的話,任何修考都須經作者本人同意,所以在排演之前,指揮最好先與原作者有充分的溝通,求得對作品有最大程度的共識,發現問題及早商討解決之道。
另一個重要議題則是作品版權問題。
每部作品都有它的版權。
對於委託創作的作品,它的版權在委託中必有合理的說明;對於未出版的則應徵得原作者或擁有版權之人士的同意,付出版權使用費;已出版的作品,通常要與出版商聯繫;已經過了版稅擁有期的作品,版權屬公眾所有;不必再徵得任何人的同意。
4、排練場地的選擇與規劃
不同的演出內容,必須慎選演出場所,在挑選排練場地要考慮下列因素:
(1)該場地的長、寬度最好能容納所有的演出人員及樂器,不可過分擁擠,並且要先留有於樂器的地方級人員活動的地方。
(2)使用時間:
一般來說,在演出前租借到一個下午或半個下午前即可。
(3)時間上的限制:
有些演出借用學校演出場所,在正常上課的學期中,可能為了不妨礙正常教學,可能只有假日才可使用,或是限定排練時間,所以在租借時,一定要非常清楚紀錄排練時間,演出時間。
(4)經濟因素:
有些演出需要較長久的時間來排練,場地之值班費、誤餐費是否夠支付,是仔細衡量。
(5)排練演出場所儘可能在交通方便,停車方便的地方。
有些大型道具者,更需要道具進出方便的場所。
(6)排練場地的音響是否符演出所需,是否需要架設麥克風、反響板等。
(7)空調、照明設備是否符合需求,在排練前,工作人員必須先完成檢測。
(8)更衣室、化妝間的分配必須先完成。
(9)負責排練場地工作人員必須隨時注意演出人員演出位置、樂器和椅子排在那裡,並加以用不同膠帶黏貼,標明位置。
(10)演出時若需打字幕,則排練時就應跟者排練時的順序打字幕,以免演出時出狀況。
排練是演出的是事前操兵,準備工作是否完整,影響排練進行及指揮、團員心情,甚至影響進度,所以完美的事前準備,演出必將十分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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