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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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
南岸区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90号),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进展,培育制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推动产业升级转型和创新进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体目标
围绕实施创新驱动进展战略,依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推动公共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鼓励科技型企业争创高新技术企业,支持科技型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构建以科技型企业为支撑、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的优质市场主体,增进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到2018年,新培育科技型企业50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50家、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企业5家;到2020年,新培育科技型企业100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00家、辅导上市企业10家。
二、培育方法
(一)、大力进展科技型企业。
1.成立科技型企业数据库。
依照《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标准和治理实施细那么的通知》(渝科委发〔2016〕30号)的要求,成立科技型企业数据库,凡符合科技型企业标准的,实行志愿申报、审核入库、按期更新、动态治理,入库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和配套效劳。
2.引导存量企业转型升级为科技型企业。
鼓舞存量企业依照科技型企业标准,通过独立或联合或委托等方式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平台),培育或引进研发团队;通过增强自主研发、联合研发、委托研发、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增加研发投入;通过自主申请、购买、受让、许可等方式,取得知识产权,从而提升企业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转型升级为科技型企业。
3.鼓舞新办各类科技型企业。
支持科技功效转化股权和分红鼓励,鼓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带技术、带功效、带项目在职创业、离岗创业和多点执业。
鼓舞吸引留学归国人员、市外高端人材来渝开办领办科技型企业。
鼓舞大学生创新创业,落实大学生创业培训财政补助相关政策。
充分利用各类科技园区对企业的集聚和效劳功能,鼓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人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青年、妇女、退休人员、农村群众等创新创业。
(二)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4.推动科技型企业提档升级。
鼓舞企业引进高端人材团队,使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达到企业昔时职工总数的10%以上。
鼓舞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使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以上。
鼓舞企业承担国家、市级科技项目,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及产业化,取得要紧产品(效劳)的知识产权,使高新技术产品(效劳)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达到60%以上,推动一样科技型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5.鼓舞通过产学研协同创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踊跃组织产学研对接活动,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科技资源为科技型企业效劳,增进产学研交流与合作。
面向重点产业协同创新,以项目研发为纽带,开展产学研联合技术攻关和功效转化。
整合产学研优势资源,共建各类形式的新型研发平台,不断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提档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
6.鼓舞招商引进各类高新技术企业。
聚焦新兴产业进展需要,结合我区产业基础和进展定位,通过独资、合伙、合作等多种形式,重点引进电话、物联网、智能家电、智能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相关高新技术企业,调整区级招商奖励或补助方式,确保原用于补助招商项目生产性设施建设、经营性补助等财政资金的30%以上转化为研发经费投入,不断完善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布局。
(三)强化科技公共效劳
7.科技金融支撑效劳。
成立南岸区科技金融效劳中心,组建南岸区创业种子投资基金,发挥富坤新智能交通和德瀚新应用材料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一起组建创投基金,以公益参股、免息信誉贷款、股权投资等方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从种子期、初创期到成长期不同进展时期的融资支持。
依托重庆市科技金融公共效劳网络平台建设,成立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投融资机构线上数据库,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技术与资本的无缝对接,资源与需求的便利撮合效劳。
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开展专利质押贷款。
踊跃推动科技型企业利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8.科技功效转化效劳。
引导支持区内高校、科研机构设立功效转移转化机构,支持企业探讨新的商业模式和科技功效产业化途径,成立科技型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良性互动机制,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产业联盟、工程中心等面向企业开展中试和技术熟化等集成效劳,增进技术转移转化。
落实技术交易税收减免、金融支持、股权和分红鼓励等政策,调动单位和科研人员的踊跃性。
引进和培育在全国有阻碍力的专业性品牌众创空间。
大力升级存量众创空间,为转化科技功效、孵化科技型企业提供低本钱、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效劳。
9.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效劳。
鼓舞高校、院所、园区成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效劳基地、集成中心和用户工作站等效劳载体,增进资源共享效劳由单体化效劳向联动式效劳转变,形成科技资源效劳机构群。
依托改造升级后的重庆市科技资源共享基础平台,慢慢形成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网络效劳体系,实现科技资源信息共享、实时效劳、资源与需求的精准匹配。
10.知识产权综合效劳。
鼓舞科技型企业推行《企业知识产权治理标准》(GB/T29490-2021),指导科技型企业制定覆盖研发、生产、销售全进程的知识产权治理制度,帮忙科技型企业形成标准化、制度化、标准化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
开展企业创新专利导航效劳,在科技型企业创新研发进程中,引导企业开展竞争对手监控、目标市场知识产权态势分析、冲破专利壁垒,规避侵权风险;在科技型企业生产经营进程中,引导企业开展专利价值评估、专利技术引进、许可、转让、构建专利池、组建专利联盟,帮忙企业提升专利运营能力,形成以核心技术为基础、知识产权为依托的核心市场竞争力。
踊跃开展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引导科技型企业多渠道、低本钱、高效率爱惜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11.科技人材保障效劳。
完善科技人材引进培育机制,加大人材引进力度,着重引进拥有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的人材和创新创业融合性人材。
完善人材保障政策制度,推动各类创新平台和要素聚集。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培育一批科技型领军人材、高端技术人材和高层次治理人材。
支持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成立“双师”人材联合培育机制。
增强创新创业团队建设,围绕工业设计、软件开发、创新型金融等领域,培育和引进一批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高水平创新团队。
12.科技公益培训效劳。
制订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公益培训打算,重点对优惠政策、申报要求、申报程序、材料编写、知识产权和功效转化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
踊跃组织开展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免费培训。
整合区域中介效劳资源,为符合上市条件的优势科技型企业推荐专业会计、知识产权、律师、券商等中介机构,为企业股分制改造、上市辅导、上市渠道选择提供咨询效劳。
三、扶持政策
(一)成立时刻3年之内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参加创投每周行活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认定赛事并取得优胜名次,由区种子投资基金按规定给予最高30万元免息信誉贷款或20万元公益参股。
(二)第一次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区级一次性给予奖励性后补助1万元。
纳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治理数据库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次认定后,市级和区级别离一次性给予奖励性后补助资金20万元、10万元。
(三)对第一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认定次年起,持续三年按企业所得税地址留成部份50%的额度作为研发专项资金补助,每一年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四)依照《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基金治理暂行方法》规定,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依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实际额度不超过6%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上述补助与企业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研发专项补助,企业任选一项申报,不重复享受。
鼓舞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昔时R&D投入超过500万元且昔时R&D投入同比上年增加10%以上的,区级予以10万元奖励。
(五)高新技术企业免缴科研与生产建设用房城市建设配套费。
(六)依照《重庆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治理方法(试行)》规定,科技型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依照不超过审定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坏帐本金损失的30%给予补偿,每笔贷款损失补偿不超过150万元,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的贷款,其贷款实际利率应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50%。
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担保或保险的,给予担保或保险公司不超过每笔贷款金额1%的担保费和保险费补助。
制定《南岸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方法》,给予科技型企业必然比例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
(七)鼓舞发明制造,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对企业取得授权后的发明专利按《南岸区专利资助奖励方法》予以资助。
(八)区级政府采购应将科技型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国家机关、人民集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一样条件下,应优先采购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高新技术产品,尤其是首台套产品。
(九)鼓舞国有科技型企业以本企业股权为标的,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方式;以科技功效转化收益为标的,采取项目收益分红方式;以企业经营收益为标的,采取职位分红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治理人员实施鼓励。
(十)科技型企业在主板和境外(不含H股)上市,区级一次性给企业安排工作经费100万元,给企业法定代表人安排工作经费20万元。
在H股上市,区级一次性给企业安排工作经费75万元,给企业法定代表人安排工作经费15万元。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分转让系统和重庆股分转让中心挂牌交易,区级一次性给企业安排工作经费50万元,给企业法定代表人安排工作经费10万元。
四、工作保障
(一)区科委要增强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科技型企业的分类治理,成立全区科技型企业数据库,推行一站式申报治理和跟踪效劳,成立科技型企业评估和动态治理机制。
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全流程效劳。
(二)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电子信息办、区工商分局、经开区经发局等部门要在政策引导、资金安排、招商引资、跟踪效劳等方面,强化相关行业领域科技型企业进展,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
(三)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增强高新技术企业与科技型企业培育进展工作的催促检查,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纳入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确保政策方法落到实处。
附件:
南岸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目标任务分工表
南岸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目标任务分工表
分解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建立科技型企业数据库。
区科委按照市科委统一部署建立科技型企业数据库,负责审核并组织辖区内符合标准的企业及时入库、定期更新。
各区级部门负责提供核实入库企业的相关信息,并将入库企业优先纳入相关政策予以重点扶持。
区科委
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分局、经开区国税局
2、引导存量企业转型升级为科技型企业。
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引导存量企业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团队、获取知识产权等方式,到2018年转型升级为科技型企业300家、到2020年累计转型升级600家。
区经济信息委、区发改委、区科委重点支持存量企业通过独立或联合或委托等方式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平台),培育或引进研发团队。
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引导支持存量企业通过自主申请、购买、受伤、许可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
区经济信息委
区发改委、区科委(区知识产权局)、经开区经发局
3、鼓励新办各类科技型企业。
区经信委牵头会同区工商分局,重点鼓励支持各类创新型人才新办有研发团队、有研发投入、有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
2018年新办各类科技型企业200家、到2020年累计新办400家。
区科委、辖区各高校、科研院所牵头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鼓励吸引留学归国人员、市外高端人才来渝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辖区各高校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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