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党校聘用制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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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党校聘用制实施方案
铁道部党校
教研部教师岗位职责及考核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实施科学管理,严格考核,激励教学人员奋发向上,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和铁路干部培训工作的需要,在《铁道部党校教师岗位聘任暂行规定》(校人〔2004〕7号)、《铁道部党校校内津贴分配暂行规定》(校人〔2004〕9号)和《铁道部党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校人〔2005〕4号)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教研部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一、教研部主任岗位基本职责
1、主持部的全面工作。
2、加强本部的学科和教师队伍建设。
3、组织完成本部承担的各项教学、科研等工作,按照项目管理的目标要求完成培训班项目长或学科组长的工作。
4、组织本部教师开展课题研究、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
5、制定和完善部内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记录本部教师出勤情况,填报教师考勤表。
负责本部教师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6、负责本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
7、带头履行所任教师岗级的岗位职责。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教研部副主任岗位基本职责
1、协助主任组织完成本部承担的各项教学、科研等工作,按照项目管理的目标要求完成培训班项目长和学科组长的工作。
2、协助主任搞好本部的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
3、协助主任组织本部教师开展课题研究、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
4、参与研究制订部内各项管理制度,协助主任做好本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主任做好本部教师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5、协助主任做好本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6、完成分管的教学或科研工作,负责本部教学、科研资料的整理归档。
7、带头履行所任教师岗级的岗位职责。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教师一级岗位基本职责
1、在全校举办学科发展动向专题讲座,积极推进学术交流。
年终需提交1篇与本人专业研究内容相关、并对铁路跨越式发展实践有参考价值的政策性建议或研究报告。
2、发挥教学骨干作用,高质量地完成项目长、学科组长和主体班次的教学任务,且聘任期内承担的主体班教学课时量在校平均课时数以上。
3、参加科研活动,对铁路跨越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有较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1)参加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完成上级委派并经学校批准的调研任务,提交独立撰写的、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对铁路实际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
(3)在有公开刊号的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含在省部级以上单位召开的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收入论文集的学术论文);
(4)撰写本专业的学术专著或主编与我校教学、科研相关的学术著作。
4、承担培养中青年教师的任务。
5、每学年(扣除寒暑假,按10个月计算。
下同)完成140标准课时的工作量(教研部主任核减20标准课时,副主任核减10标准课时)。
每年完成60学时的继续教育课时。
6、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服从组织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和学校交派的各项任务。
四、教师二级岗位的基本职责
1、质量良好地完成主体班教学任务。
2、在全校举办学科发展动向专题讲座,积极参与学术交流。
年终需提交1篇与本人专业研究内容相关、并对铁路跨越式发展实践的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政策性建议或研究报告。
3、参加科研活动,对铁路跨越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有一定质量的科研成果:
(1)参加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主持校级科研课题研究;
(3)参加学校组织或批准的调研活动,提交独立撰写的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4)在有公开刊号的省部级以上刊物独立发表学术论文(含在省部级以上单位召开的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收入论文集的学术论文);
(5)主编或参与编写与我校教学、科研相关的学术著作、教材。
3、每学年完成130标准课时的工作量(教研部主任核减20标准课时,副主任核减10标准课时)。
每年完成50学时的继续教育课时。
4、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服从组织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和学校交派的各项任务。
五、教师三级岗位的基本职责
1、承担主体班次的授课和跟班辅导任务,积极参加学员研讨活动。
2、参加与铁路跨越式发展密切相关的科研活动:
(1)参与校级科研项目、合作科研项目研究任务;
(2)参加学校批准的调研活动,提交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3)在有公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
(4)参与编写本专业的著作、教材。
3、每学年完成120标准课时的工作量。
每年完成40学时的继续教育课时。
4、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服从组织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和学校交派的各项任务。
六、教师四级岗位的基本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授课和跟班辅导任务,积极参加学员研讨活动。
2、参加与铁路跨越式发展密切相关的科研活动:
(1)在有公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
(2)参与编写本专业的著作、教材;
3、每学年完成100标准课时的工作量。
每年完成40学时的继续教育课时。
4、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服从组织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和学校交派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教研部教师教学活动费计发及
旷工、病事假处理办法
一、教师教学活动费分为讲课费、教学辅助工作费、科研成果奖励、返校日活动费、主管校长奖励五部分。
(一)讲课费:
1、按部下达的培训计划,以四课时为基数(实际课时)。
标准见表(不足4课时,按比例计发)。
岗位
班次一级岗二级岗三级岗不分岗级
正职班
任职班600元500元400元
岗培班500元450元400元
送教上门300元
2、讲座课2小时以上按300元支付,2小时(含2小时)以下按200元支付。
3、计算机基础课岗培班按实际课时×2×30元计算,上机折半。
其它班按实际课时1×30元计算,上机折半(不分岗)。
4、兼职教师授课,按实际课时×2×40元支付(不分岗)。
5、委培和计划外班次讲课费按上述标准计发。
由学校直接指派的外出讲课按《教师外出讲课暂行规定》执行。
(二)教学辅助工作费:
项目长、学科组长、主讲教师、辅导教师、正职班和任职班协助教师的教学辅助工作费,根据本办法第四章中的“教学辅助工作量折合课时”标准折合为相应课时,按每课时15元计发。
(三)科研成果奖励:
按《铁道部党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和《铁道部党校校级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返校日活动费:
1、周三返校日和因全校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全体教师返校日,每出勤一天,比照行政教辅人员相应岗级月绩效津贴标准(教师四级岗对照行政五级岗,下同)的5%发放返校活动费。
2、教师在返校日因病或因事并履行了病事假手续,未按时返校的,免发当日的返校活动费、午餐补贴、校补贴,并同比例扣发本人岗位津贴。
无故不按时返校即为旷工,旷工一天免发当日的返校活动费、午餐补贴,并扣发当月岗位津贴、校补贴,连续旷工十天或全年累积旷工二十天,按事业单位辞退人员办法办理。
(五)主管校长奖励津贴
比照行政教辅后勤人员相应岗级月绩效津贴标准,以全体教师月标准之和的5%,作为主管校长奖励津贴,对在项目管理中成绩显著的项目长、学科组长、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进行奖励。
二、对于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教师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予完成,扣除当月的返校日活动费、职务津贴、岗位津贴和午餐补贴。
三、挂职锻炼、下基层锻炼、脱产进修培训以及到部机关助勤按行政教辅人员绩效津贴分配办法确定分配标准,并相应按月核减教学工作量。
第三章教研部教师考核办法
一、教师日常考核
教师出勤情况由各部负责人如实记录并按月报人事处。
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情况,由教务处、函授部、研修培训中心分别记录并按月报人事处。
教师完成科研任务情况,由科研处记录并按月报人事处。
二、教师年度考核
(一)教师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具体包括:
1、德:
政治、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的表现。
2、能:
业务知识、专业知识和教学科研能力。
3、勤:
遵守纪律、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4、绩:
教学科研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其中,以教学、科研和到铁路基层单位调研为主要考核内容,以完成年度工作量为主要考核指标。
(二)教师年度考核结果分为:
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具体标准为:
1、教研部正副主任
(1)优秀:
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工作勤奋;精通业务,且能达到本岗位一般教师优秀等次所要求的业务标准(含工作量、继续教育课时。
下同);担任项目长期间,实现培训班项目管理目标,总体教学评估效果突出,或担任学科组长期间,工作尽职尽责,本学科教学评估效果突出;在教研部日常教学、科研管理中成绩突出。
(2)称职:
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行为;工作积极;业务熟练,且能达到本岗位一般教师称职等次所要求的业务标准;在担任项目长期间,实现培训班项目管理目标,总体教学评估效果良好,或担任学科组长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本学科教学评估效果良好;在教研部日常教学、科研管理中做出了一定成绩;无责任事故。
或因各种原因被予以告诫,告诫期满后达到本岗位要求。
(3)不称职:
本部门人员出现纪律涣散、不团结等不良现象,应承担领导责任;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达不到本岗位所要求的业务标准;或组织管理能力差,在担任项目长、学科组长期间或在其它日常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或因各种原因被予以告诫,告诫期满后仍未达到本岗位要求。
2、其他教师
(1)优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教学、科研能力强或提高快;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达到本岗位业务标准,且授课任务多、教学效果好,或完成科研课题数量多、质量高,科研成果产生较显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2)称职: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行为;工作负责;业务熟练,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达到本岗位业务标准,且授课任务较多、教学效果较好,或完成科研课题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科研成果产生较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无责任事故。
或因考核期内只达到本岗位工作量标准的31-99%,继续教育只达到标准的51-99%,或出现一般责任事故等其它原因被予以告诫,告诫期(三个月)满后达到本岗位要求。
(3)不称职:
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因各种原因被予以告诫,告诫期满后仍达不到本岗位要求;或达不到岗位工作量标准的30%,继续教育课时达不到标准的50%,未按岗位要求在年终提交与本人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报告;或在教学、科研及其它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或失误。
第四章教研部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工作量的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一、标准课时
正职班、任职班实际课时1×4
岗培班、送教上门实际课时1×3
岗培班计算机基础课、英语课实际课时1×2
(上机、英语口语、听力训练折半)
函授部安排的函授课实际课时1×1
学校直接指派的外出授课实际课时1×1
(主管校长同意并由教务处备案的)
二、奖励课时
1、新专题、新课程
实际课时1×4
2、在课堂教学中充分运用新方法
正职班、任职班实际课时1×6
岗培班实际课时1×4
三、折合课时
教师授课课时量不足部分,可用教辅、调研和科研工作量抵充,其办法如下:
(一)教学辅助工作量折合课时
1、担任项目长并达到培训班项目管理各项目标要求,培训班在校期间或单元教学时间内(休息日除外)跟班一天计3课时。
2、担任各班次学科组长并达到工作目标要求,在单元教学时间内(休息日除外)跟班一天计2课时。
3、辅导教师跟班辅导,每天计1课时(每个班次每天只一名辅导教师)。
监考每次计1课时。
4、因正职班、任职班教学需要担任协助教师,每次计4课时。
5、以上四类项目小组的教学人员负责进行课程考试命题每次计2课时;批阅试卷每20份计1课时;评阅结业论文每10篇计1课时。
指导中青班学员撰写论文或研究报告,每篇计4课时;担任中青班课题研究组组长另加4课时;担任中青班论文答辩委员,每半天计3课时,担任主持答辩委员另加2课时;担任答辩秘书,每半天计1.5课时;参加学员研讨每次计1课时。
6、按项目管理要求参加岗培班专题竞讲,每次计2课时;参加岗培班专题试讲,每次计4课时。
(二)网络教学工作量折合课时
参加网络教学班巡视每天计2课时(按学校规定在当地的工作日计),撰写巡视报告另加3课时。
(三)调研工作量折合课时
由学校或教研部组织(主管校长批准并由科研处或教务处备案)的专项调查研究,每天计2课时。
(四)科研工作量折合课时
1、学术论文
(1)报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千字计12课时。
②在学校认定的二类报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千字计8课时。
③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千字计6课时。
④在具有国家正式公开刊号的报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千字计4课时。
其中,在《理论学习与探索》上发表的文章每千字计3课时。
⑤在《决策参阅》上发表的论文,比照国家正式公开刊号的报刊发表的学术论文计算工作量,每千字计4课时。
(2)学术会议论文
①中央、国务院(含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召开的全国性学术会议及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学术论文:
A、在会上宣读或获奖的论文每千字计10课时。
B、被收入论文集的论文每千字计6课时。
②中央党校或全路召开的学术会议的学术论文:
A、在会上宣读或获奖的论文每千字计8课时。
B、被收入论文集的论文每千字计4课时。
③全国铁路党校系统召开的学术会议的学术论文:
A、在会上宣读或获奖的论文每千字计3课时。
B、被收入论文集的论文每千字计2课时。
④全校召开的理论研讨会的学术论文:
A、在会上宣读或获奖的论文每千字计2课时。
B、提交的论文每千字计1课时。
2、调查研究报告
(1)被省部级领导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每千字计10课时。
提交省部级领导机关的调研报告每千字计6课时。
(2)被部属单位采用的调研报告每千字计4课时。
(3)承担学校安排的调研任务,提交调研报告每千字计1课时。
(4)参与部领导重要报告或讲话的撰写工作,每千字计6课时。
3、校内举办学科发展动向专题讲座每小时计3课时。
4、著作、教材、参考书
(1)著作
①与我校教学相关的著作每千字计0.6课时,其中主编、副主编占25%。
②与我校教学相关的编著、译著每千字计0.3课时,其中主编、副主编占25%。
(2)教材(铁道部、本校组织编写的教材、有关书籍)每千字计0.2课时,其中主编、副主编占25%。
(3)由学校组织编写的参考书每千字计0.2课时,其中主编、副主编占25%。
(4)《有关铁路文章摘编》每期计1课时。
《舆情综述》每千字计2课时。
5、各级科研项目
立项人或项目参加者在项目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研究,按时结项的(以《结项通知书》为准),按下列标准计算课时。
延期结项的,按下列标准的50%计算课时。
未通过结项的,不计算课时。
(1)国家级项目
①国家重点项目
在规定的时间内结项,每个项目每年计算660标准课时。
②国家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铁道部立项项目
在规定的时间内结项,每个项目每年计算450标准课时。
(2)校级项目
在规定的时间内结项,每个项目每年计算100标准课时。
(3)教师以个人身份参加外单位的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研究,以立项书和结项书为依据,按本人在课题研究报告中撰写的字数计算,国家级课题每千字计4课时,省部级课题每千字计2课时。
(4)其它项目视具体情况,比照上述相关条款执行。
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
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和工资、津贴挂钩:
一、教师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并发给年终一次性考核奖金(按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具体按下列规定办理:
1、教师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职务工资档次。
2、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规定发给年终一次性考核奖金。
3、教师在规定晋升职务年限内,年度考核连续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具备晋升职务的资格。
其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予优先或适当提前晋升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
二、教师在年度考核中考核结果不称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聘任期内第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1)受聘教研部(科研所)正、副主任(所长)岗位的人员,免去正、副主任(所长)职务,保留教师岗级,并扣发本年度岗位津贴。
(2)受聘三级及三级以上教师岗位的人员,下一年度自动降一级岗位,并扣发本年度岗位津贴。
(3)受聘教师四级岗的人员,扣发本年度岗位津贴。
2、聘任期内第二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1)受聘教研部正、副主任岗位的人员,在下一轮竞聘中不能申报教研部正、副主任岗位,并扣发本年度岗位津贴。
(2)受聘三级及三级以上教师岗位的人员,在下一轮竞聘中只能申报下一级岗位,并扣发本年度岗位津贴。
(3)受聘教师四级岗的人员,在下一轮竞聘中不能申报教师岗位,并扣发本年度岗位津贴。
3、连续两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一、本办法自4月1日起实行。
4月1日前已实行项目管理的班次按照本办法执行。
原发校内有关文件与本办法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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