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脚本.docx
- 文档编号:356210
- 上传时间:2022-10-09
- 格式:DOCX
- 页数:29
- 大小:41.90KB
地震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脚本.docx
《地震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脚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地震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脚本.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地震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脚本
地震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脚本
一、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防震减灾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地震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地震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县域内地震灾害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属地为主,快速反应、科学施救的工作原则。
142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143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组织机构
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抗震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
积极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系,协助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县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对受灾地县进行紧急援救;
协调人武、武警、消防参加抢险救灾;
根据地震监测预警或震县灾情情况,发布地震应急工作指令;必要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跨县(市、县)的紧急应急措施建议;视灾情请示市政府派出工作组和救援力量给予支援;
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应急管理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担任。
当地震灾害应急响应达到I级、H级时,由县长担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常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其他人员作相应调整。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由公安、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县财政、县工信、自然资源、县教体、县住建、公路直属分、县交通运输、县水利、县农业农村、县民政、县卫健委、县生态环境、县文广新旅、县融媒体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县医疗保障、县科技、县商务、县市监、县气象、县粮食、县红十字会、县供电公司、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县属保险公司负责同志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2.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主要职责:
贯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协调、督促全县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修订县地震应急预案,指导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现场指挥机构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需要,在地震灾县成立现场指挥机构,靠前指挥、协调、督导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成员纳入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机
构。
按照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县域的抗震救灾工作。
3预防与预报
3.1风险评估
县应急管理、县住建组织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摸清地震灾害风险底数,做好地震重点危险县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和地震综合防范工作。
3.2工程性预防
县住建按照GB18306—2015《地震动参数县划图》要求,负责对城乡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公用设施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的依法管理。
3.3地震监测
群测群防网及时上报地震异常信息,县应急管理对全县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收和分析处理,进行震情跟踪并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
3.4临震预报
在市政府发布我县短期地震预报的基础上,县应急管理负责组织震情短临跟踪工作,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提出临震预测意见,报告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在紧急情况下,县政府根据预测意见发布48小时内的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县进入临震应急期,并同时向市政府和市应急管理报告。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预报县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4应急响应
4.1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4.1.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县内6。
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4.1.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县内5.。
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4.1.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县内4.。
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1.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县内3.5级以上、4.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4.2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I级、II级、HI级、W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响应。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县长担任总指挥,常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在国务院、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各方力量,第一时间进行抗震救灾的各项前期处置和救援工作,配合上级现场指挥机构做好组织、指挥和协调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n级响应。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县长担任总指挥,常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在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各方力量,第一时间进行抗震救灾的各项前期处置和救援工作,配合上级现场指挥机构做好组织、指挥和协调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ill级响应。
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各方力量,第一时间进行抗震救灾的各项前期处置和救援工作,配合上级现场指挥机构做好组织、指挥和协调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w级响应。
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灾县地震应急工作。
地震灾害所在乡镇(街道)要第一时间进行抗震救灾的各项前期处置和救援工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支援工作,县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根据灾县需求,协助做好地震应急工作。
对震中在中心城县或其他特殊地县的地震,根据需要提高响应级别。
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地震灾害分级标准及分级响应表
地震灾害等级
分级标准
应急响应初判标准
响应级别
应急处置工作主体
人员死亡(含失踪)
直接经济损失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300人以上
占省上
年GDP1%以上
县内6.0级以上
LT
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重大地震灾害
50—
300人
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县内5.0级一6.0级
11级响应
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较大地震灾害
[0—
50人
造成较重经济损失
县内4.0级
—5.0级
111级响应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一般地震灾害
10人以下
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县内3.5级
—.0级
w级响应
县抗觥灾指
注: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5灾情报告
5.1震情速报
县内发生3.5级以上地震,县应急管理迅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收集工作,报县委、县政府、同时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启动震情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5.2灾情报告
521地震发生后,震县所在乡镇(街道)及时将灾情、社情等信息报县政府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发生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迅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灾情收集、会商研判,报县委、县政府,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522县水利、自然资源分别迅速收集了解水库等水利设施破坏、山体滑坡等次生地质灾害情况,应急、交通、住建、公安、教体、卫健、林业、农业农村等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收集了解情况,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523必要时,**县人武部请求**军分县协调人民解放军空军部队出动飞行器进行低空侦查及摄影,自然资源协调利用航空遥感和卫星遥感手段提供灾县影像和地图资料,出动飞行器开展灾情航空侦察,将情况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524发现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员,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邀请单位要迅速核实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6指挥与协调
6.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
6.1.1乡镇(街道)先期处置。
震县所在乡镇(街道)本着“先期处置”的原则,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1)震后立即依法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持证救援专用车辆优先通行,限制民用车辆、大型车辆进入极重灾县;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实时报告道路通行状况。
(2)发动当地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派遣应急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
(3)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和救灾需求;在通讯设施损坏或通讯受阻情况下,迅速启动备用信道,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
(4)紧急协调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5)周密考虑救援队伍和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指挥机构的条件保障,在帮助救援人员准备营地时,一并考虑临时厕所的搭建。
(6)加强信息报告,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
6.1.2县应急处置。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政府提出县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和需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县政府决定启动相应级别响应。
必要时,县政府直接决定响应级别。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抗震救灾工作。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根据抗震救灾需求,可请求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支持。
需要上级支持的事项,提请县政府向上级政府提出请求。
上级政府启动响应后,接受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交通和社会秩序保障、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建(构)筑物安全鉴定、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工作组。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对以下工作进行部署,并组织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实施:
(1)依法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信息共享,保证持证救援专用车辆优先通行,限制民用车辆、大型车辆进入极重灾县,保证交通资源有序高效利用。
(2)调度通信资源,实施应急通讯与常规通讯并行,保证救灾通讯畅通。
(3)派遣消防救援、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矿山应急救护、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医疗卫生救援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协调人武部和武警派遣专业队伍,赶赴灾县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
搜救行动要不留死角,并持续7天以上。
(4)在保证交通畅通的前提下,统一采取物流模式配置救灾物资。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物资调度和物流供给,统筹人数和乡镇(街道)需求统一派送,乡镇(街道)提出需求并组织分配安置。
(5)组织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县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
(6)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供水、供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讯、电力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畅通。
(7)组织开展房屋、校舍等建(构)筑物安全性鉴定和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大中型水库、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
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
(8)请求上级地震部门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9)协调加强重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地震 应急 预案 演练 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