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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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模板
2020年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
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发展
(一)支持范围:
1.重大产业技术改造项目
自治区、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产业项目;电子信息、石油化工、临港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项目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实现技术、产品升级的工业项目。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
2.中小企业发展项目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石化、临港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及其产业链条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以及地方传统特色产业、资源优势产业中优势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形成新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增强为大企业协作配套能力,提高专业发展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南珠深加工等农(渔)产品加工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上(创新型微型企业可酌情降低),3000万元以下。
产品生产手续齐全。
3.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项目
支持先进制造水平提升和产品信息化项目。
推进企业制造过程智能化,支持智能制造和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发展互联网智能产品。
支持企业加快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应用,实现智能管控。
支持工业云、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的集成应用。
支持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精准营销、供应链协同等服务和制造业的新业态。
支持企业建立双创平台,建立涵盖研发、设计、生产、采购、配送、服务等多个部门的业务协同体系,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新模式。
支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提升企业经营效率。
引导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整合资源,积极向供应链协同平台转型。
项目投资总额100万以上(含100万元)。
4.新产品产业化生产项目
(1)项目属于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产品性能或扩大使用功能,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知识产权明晰,在进行产业化后和产品升级后可明显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2)重点行业及领域:
通用航空、北斗卫星导航应用,电子信息,电力设备,石化及其新型改性材料,海洋生物,医药及其器械装备,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机械及工程装备,新材料及有色金属深加工,食品深精加工,新型建材,茧丝绸深加工等。
对电子信息产业、临港新材料产业、石化产业、水产品及食品加工产业的区域品牌产业重点支持。
(3)需取得有关部门(或机构)新产品鉴定(验收)证书(3年以内)或者拥有授权发明专利证书,且专利名称与项目内容相符合。
涉及行业准入的,须提供有关部门生产许可文件。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需达到500万以上,项目起止建设期不得超过2年。
(二)支持方式:
主要采取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种扶持方式。
单个项目安排的扶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0%,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项目的扶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
(三)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在北海注册。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财务信息。
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以及银行信誉度良好。
3.项目资金来源可靠,自筹资金已落实;
4.市场前景广阔,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近两年使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6.项目实质性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进度已达到30%以上;
7.已获得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无特殊情况,必须完成原项目竣工验收后才能继续申报。
8.项目投资额符合所申报项目类型的要求。
且项目内容必须能在近期内按计划建设完成并进行项目验收,不能包含分期实施的中、远期建设内容和投资。
(四)申报材料:
1.申报“重大产业技术改造项目”“中小企业发展项目”“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项目”提交材料:
(1)《2020年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附件1);
(2)《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1)、《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2)
(3)《企业2019年度纳税情况表》(附件3)
(4)《技术改造类项目申报材料》(附件4)。
2.申报“新产品产业化生产项目”提交材料:
(1)《2020年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附件1);
(2)《2020年新产品产业化生产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5);
(3)《新产品产业化生产项目申报书》(附件6)。
(五)申请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须将资金项目计划表电子版以及项目申报材料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合并在同一个PDF文件中,必须编列目录),于2020年8月10日前提交给所在辖区主管部门,由各单位审核后于2020年8月17日前正式行文分别报送至市工信局及财政局,同时上报资金项目计划表电子版以及项目申报材料PDF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在项目经初审后进入评审阶段时再提交,纸质材料要按上述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装订要求用无线胶装、热熔装订方式)。
(六)受理科室:
1.重大产业技术改造项目
投融资科,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联系电话:
********。
2.中小企业发展项目
中小企业发展科,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联系电话:
********。
3.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项目
电子信息和信息化推进科,邮箱:
【邮箱地址】,联系电话:
********、********。
4.新产品产业化生产项目
工业园区和科技科,邮箱:
【邮箱地址】,联系电话:
********。
二、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补贴资金
(一)支持范围:
符合补贴范围的标准厂房是指在北海市产业园区内,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及行业要求进行统一设计、集中建设,建成后用于出租或转让给企业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厂房。
企业自建自用的标准厂房不列入北海市补贴范围。
(二)支持方式:
北海市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补贴采取无偿补助的方式对标准厂房建设投资者予以一次性补贴。
对于在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标准厂房,按照标准厂房实际竣工验收备案的建筑面积给予建设投资者一次性补助。
建设楼层为二层的,每平方米补贴40元;建设楼层为三层以上的,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层高达到或超过8米的单层标准厂房可按二层标准厂房标准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请标准厂房建设补贴资金的报告。
由各园区管委会组织项目投资者向北海市工信局和北海市财政局提出申请;
2.《申报北海市工业园区标准厂房补贴资金汇总表》(附件7);
3.《北海市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8);
4.申请资金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核准(备案)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5.申请资金的标准厂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6.申请资金的标准厂房总平面图(复印件);
7.申请资金的标准厂房出租出让合同(复印件);
8.申请标准厂房建设补贴资金的承诺书。
由项目投资公司承诺,申请补贴资金的标准厂房仅用于出租或出让给企业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若存在自用情况,将无条件退回该标准厂房项目所获建设补贴资金。
(四)申请程序:
标准厂房项目申报单位须将资金申报材料PDF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合并在同一个PDF文件中,必须编列目录),于2020年8月17日前提交给各园区管委会,由各园区管委会审核后于2020年8月21日前正式行文分别报送至北海市工信局及市财政局,同时上报项目申报材料PDF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在标准厂房项目经初审后进入评审阶段时再提交,纸质材料要按上述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其中各书面材料(含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园区管委会公章,装订要求用无线胶装、热熔装订方式)。
(五)受理科室:
工业园区和科技科,邮箱:
【邮箱地址】,联系电话:
********。
三、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一)支持对象:
1.开展“招商贷”的园区;
2.电子信息专业园区的管理团队;
3.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管理团队。
(二)支持方式:
1.对园区通过“招商贷”方式为电子信息企业兑现扶持资金所产生的利息,给予园区相应利息总额50%的补贴。
2.鼓励电子信息方面的专业园区建设。
每年对电子信息企业入驻率较高、产业特色明显、具备较好服务成效和品牌影响力的专业园区管理团队进行考核,择优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2020年拟对2个专业管理团队进行奖励,每个奖励30万元。
3.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年度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总额20万元、50万元、80万元的分级奖励。
(三)申请材料:
1.园区使用招商贷的贴息补助:
(1)北海市招商贷贴息申请汇总表(附件9);
(2)北海市招商贷贴息申请表(附件10);
(3)招商贷合同(复印件);
(4)贷款合同(复印件);
(5)利息支付对账单或利息支付贷款凭证。
2.电子信息专业园区管理团队奖励:
(1)北海市电子信息专业园区管理团队奖励申请表(附件11);
(2)北海市电子信息专业园区情况表(附件12);
(3)专业园区的全景图、公共服务区域图片及能表现专业园区特色的图片、园区获奖证书;
(4)专业园区运营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税务登记(复印件)及税收证明材料;
(5)专业园区入驻企业汇总表(含企业名称、法人、信用代码、注册时间、经营范围、企业地址)、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入驻企业营业收入汇总表(含企业名称、上规入统时间、营业收入)、企业纳税申报表(税局盖章);入驻企业税收缴纳汇总表(含企业名称、税收缴纳总数)、入驻企业完税证明(税局盖章)。
(6)企业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3.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管理团队奖励:
(1)北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管理团队奖励申请表(附件13);
(2)企业简介;
(3)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税务登记(复印件);
(4)企业纳税申报表(税局盖章);
(5)企业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申请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word和PDF电子版(一个项目全部材料合并在同一个电子文档中,必须按顺序编列目录、页码),于2020年10月18日前提交给所在辖区主管部门,由各辖区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0年11月1日前正式行文分别报送至北海市工信局及财政局,同时上报资金项目申报材料PDF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在项目经初审后进入评审阶段时提交一式二份,按上述顺序,编列目录、页码并加上封面装订成册,装订要求用无线胶装、热熔装订方式。
(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五)受理科室:
电子信息和信息化推进科,邮箱:
【邮箱地址】,联系电话:
********。
附件:
1.2020年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
3.企业2019年度纳税情况表
4.技术改造类项目申报材料样式
5.2020年新产品产业化生产项目基本情况表
6.新产品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7.申报北海市工业园区标准厂房补贴资金汇总表
8.北海市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补贴资金申请表
9.北海市招商贷贴息申请汇总表
10.北海市招商贷贴息申请表
11.北海市电子信息专业园区管理团队奖励申请表
12.北海市电子信息专业园区情况表
13.北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管理团队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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