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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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
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
LT
计 partial-immersion thermometer
当温度计的感温泡和感温液柱的规定部分浸没在被检介质内,才可以正确显示温度示值的玻璃液体温度计。
1.15 露出液柱 exposed-liquid column
温度计在测量过程中,露在被测介质外面的液柱。
1.16 线性度 linearity
玻璃液体温度计相邻两检定点间的任意有刻度值的一个温度点实际检定得到的示值误差与内插计算得到的示值误差的接近程度。
玻璃液体温度计的线性度主要由玻璃温度计毛细管均匀性及刻度等分均匀性综合影响。
2.通用技术要求 2.1 刻度和标志
2.1.1 温度计的刻度线应与毛细管的中心线垂直。
刻度线、刻度值和其他标志应清晰,涂色应牢固,不应有脱色、污迹和其他影响读数的现象。
2.1.2在温度计上、下限温度的刻度线外,应标有不少于该温度计示值允许误差限的展刻线。
有零点辅刻度的温度计,零点刻度线以上和以下的刻度线应不少于5条。
2.1.3相邻两刻线的间距应不小于0.5mm,刻线的宽度应不超过相邻刻度间距的1/10。
2.1.4 内标式温度计刻度板的纵向位移应不超过相邻两刻度线间距的1/3.毛细管应处于刻度板纵轴中央,不应有明显的偏斜,与刻度板的间距应不大于1mm。
2.1.5 每隔10~20条刻度线应标志出相应的刻度值,温度计上、下限也应标志相应的刻度值。
有零点的温度计也应标有零点的刻度值。
2.1.6 温度计应标有以下标志:
表示摄氏度的符号“℃”、制造厂名或商标、制造年月。
全浸式温度计应标有“全浸”标志;局浸式温度计应有浸没标志。
2.2 玻璃棒和玻璃套管
2.2.1 玻璃棒和玻璃套管应光滑透明、无裂痕、斑点、气泡、气线或应力集中等影响读数和强度的缺陷。
玻璃套内应清洁,无明显可见的杂质,无影响读数的朦胧现象。
2.2.2 玻璃棒和玻璃套管应正直、孔径均匀,无明显的弯曲现象。
2.2.3 玻璃棒和玻璃套管中的毛细管应正直,粗细均匀,清洁无杂质,无影响读数的缺陷。
内壁正面观察温度计时,液柱应具有最大宽度。
毛细孔(管)与感温泡、中间泡及安全泡连接处均应呈圆弧形,不得有颈缩现象。
2.2.4 棒式温度计刻度线背面应熔入一条带颜色的釉带。
正面观察温度计时,全部刻度线的投影均应在釉带范围内。
2.3 感温泡、中间泡、安全泡 2.3.1 感温泡
棒式温度计感温泡的直径应不大于玻璃棒的直径;内标式温度计感温泡的直径应不大于与其相接玻璃套管的直径。
2.3.2 中间泡
温度计中间泡上端距主刻度线下端第一条刻度线的距离应不少于30mm。
2.3.3 安全泡
温度计安全泡呈水滴状,顶部为半球形。
上限温度在300℃以上的温度计可不设安全泡。
无安全泡的温度计,上限温度以上的毛细管长度应不小于20mm。
2.4 感温液和感温液柱
2.4.1 水银和汞基合金应纯净、干燥、无气泡。
有机液体的液柱应显示清晰、无沉淀。
2.4.2 感温液柱上升时不应有明显的停滞或跳跃现象,下降时不应在管壁上
留有液滴或挂色。
除留点温度计外,其它温度计的感温液柱不应中断、不应自流。
3. 标准器
3.1 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测量范围:
-30℃~300℃。
3 2 二等标准汞基温度计,测量范围:
-60℃~0℃。
4. 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在15℃~35℃,同时应满足标准器具及配套电测设备相应的环境要求;要满足防止水银外漏污染环境的条件。
5.检定项目
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定的项目见表1
表1 检定项目
检定项目
首次检定
后续检定
使用中检定
通用技术要求
7.1.1
+
-
-
7.1.2
-
+
+
示值稳定性①
+
-
-
示值误差
+
+
+
线性度
+
-
-
注:
只适用于温度上限为100℃且分度值为0.1℃,0.05℃,0.02℃和0.01℃的
玻璃温度计。
表中“+”表示检定,“-”表示可不检定。
6.检定程序 6.1通用技术要求
6.1.1 首次检定的温度计,以目力、放大镜、钢直尺等工具观察温度计应符合本规程3.1~3.4 的要求。
6.1.2 后续检定的温度计应着重检查温度计感温泡和其他部分有无损坏和裂痕等。
感温液柱若有断节、气泡或在管壁上留有液滴或挂色等现象,能修复者,经修复后再行检定。
6.2示值稳定性检定
首次检定的温度上限为100℃且分度值为0.1℃,0.05℃,0.02℃和0.01℃
的玻璃温度计应进行此项目的抽样检定。
6.2.1 有零点的玻璃液体温度计应浸没在下限温度点刻线处,以局浸方式在上限温度点恒温15min取出,自然冷却至室温后,立即测定第一次零点位置。
再将玻璃液体温度计应浸没在下限温度点刻线处,以局浸方式在上限温度点恒温24h取出,自然冷却至室温后,立即测定第二次零点位置。
用第二次零点位置的数值减去第一次零点位置的数值即为示值稳定度。
6.2.2 无零点的玻璃液体温度计可按上述类似方法测定上限温度的示值变化,即示值稳定度。
6.2.3 玻璃液体温度计的示值稳定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玻璃液体温度计稳定度要求
分度值
0.1
0.05
0.02
0.01
示值稳定性
0.05
0.05
0.02
0.01
6.3 示值误差检定
玻璃液体温度计示值误差的检定结果以修正值形式给出。
全浸温度计示值误差应符合表3规定,局浸温度计示值误差应符合表4规定。
当温度计的量程跨越表3、表4中几个温度范围时,则取其中最大范围示值误差限。
表3 全浸温度计示值允许误差限
感温体积
温度计上线或下线所在温度范围
分度值
0.1
±0.2
0.5
1
2
3
有机液体
-100~-60
±1.0
±1.0
±1.5
±2.0
--
--
-60~-30
±0.6
±0.8
±1.0
±2.0
--
--
-30~-100
±0.4
±0.5
±0.5
±1.0
--
--
汞基
-100~-60
±0.3
±0.4
±1.0
±1.0
--
--
水银
-30~100
±0.2
±0.3
±0.5
±1.0
±2.0
--
>100~200
±0.4
±0.4
±1.0
±1.5
±2.0
--
>300~400
±0.6
±0.6
±1.0
±1.5
±2.0
±5.0
>400~500
--
±1.0
±1.5
±2.0
±4.0
±10.0
>500~600
--
±1.2
±2.0
±3.0
±4.0
±10.0
--
--
--
--
±
±10.0
表4 局浸温度计示值允许误差限
感温体积
温度计上线或下线所在温度范围
分度值
规定露出液柱环境温度
0.1
0.2
0.5
1
2
5
有机液体
-100~-60
--
--
2.0
2.5
--
--
25
-60~-30
--
--
1.5
2.5
--
--
-30~-100
--
--
1.0
1.5
--
--
水银
-30~-100
--
--
1.0
1.5
3.0
--
0~-50
1.0
--
--
--
--
--
20
0~-100
1.0
1.0
--
--
--
--
35
>100~200
--
1.0
--
--
--
--
25
>100~200
--
--
1.5
2.0
3.0
--
>200~300
--
--
--
2.0
3.0
7.5
>300~400
--
--
--
--
6.0
12.0
>400~500
--
--
--
--
6.0
12.0
>500~600
--
--
--
--
8.0
15.0
6.3.1温度计检定点间隔
一般用途温度计检定点间隔的规定见表5,当按表5规定所选择的温度计的检定点少于三个时,则应对下限点、上限点和中间有刻度值的点共三个温度点进行检定
分度值
检定点间隔
0.1
10
0.2
20
0.5
50
1,2,5
100
6.3.2 示值误差的检定方法
6.3.2.1将标准温度计和被检温度计按规定浸没方式垂直插入恒温槽中。
全浸式温度计露出液柱高度应不超过10mm;局浸式温度计应按浸没标志要求插入恒温槽中。
检定方式一般以零点为界,分别向上限或下限方向逐点进行。
恒温槽恒定温度(以标准温度计为准)偏离检定点不超过0.2℃。
6.3.2.2 温度计在恒温槽中要稳定10min后方可读数。
视线应与温度计垂直,读取液柱弯月面的最高点(水银温度计)或最低点(有机液体温度计)。
读数要估计到分度值的1/10 。
先读取标准温度计示值(或偏差),再读取被检温度计的偏差,其顺序为标准→被检1→被检2„被检n ,然后再按相反顺序回到标准。
分别计算标准温度计示值(或示值偏差)的算术平均值和被检温度计的温度示值偏差的算术平均值。
6.3.2.3 普通温度计读数2次(如为精密温度计则应读数4次)。
读数要迅速、准确、时间间隔均匀。
检定普通温度计,一个温度点检定完毕,恒温槽温度变化应符合表6相应温度波动性的要求。
6.3.2.4 被检温度计零点的示值检定可在恒温槽中用比较法获得,温度计在测定零点前应在冰水中预冷10min左右。
6.3.2.5 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在每次使用完后,应测定其零点位置。
当发现所测定的零点位置发生变化时,则应用下式计算出其各点新的示值修正值。
新的修正值=原证书修正值+(原证书中上限温度鉴定后的零点位置-新测得的上限温度检定后的零点位置)
6.3.3 局浸式温度计露出液柱的温度修正
局浸式温度计应在规定条件下检定。
如果不符合条件,则应对温度计露出液柱的温度进行修正,修正条件和公式见表7
表7
温度计名称
规定条件 特殊条件及示值修正
不符合特殊条件 示值修正
局浸温度计
露出液柱平均温
度为25℃ 露出液柱平均温度 Δt=k*n*(25-t1) ⑴
t=t
+Δt
环境温度为25℃
环境温度不符合规定
Δt=k*n*(25-t2) ⑵
t=t+Δt
其中 Δt-------露出液柱的温度修正值;℃
k------温度计中感温液体的视膨胀系数(水银:
0.00016,酒精:
0.00103,煤油:
0.00093),℃-1 n-------露出液柱的长度在温度计上相对应的温度 (修正到整数) ,℃ t1-------辅助温度计测出的露出液柱平均温度,℃
t-------被检温度露出液柱经露出液柱修正后的温度示值偏差,℃
t-------被检温度温度示值偏差的平均值值,℃
t2-------露出液柱的环境监测温度,℃
注:
如果温度计标注有其它温度,以其标注温度为准。
式⑴、式⑵中规定的温度也作相应改正。
在检定局浸式温度计时,温度计应远离运转的空调、风扇等,应使用冷光源照明读数,保证环境温度稳定、均匀。
6.3.4 数据处理
数据处理方法见表8
项目 以标准铂电阻温度计作标准 以标准水银温度计作标准
实际温度偏差 *ts=*s-t ts=ts+Δts
被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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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 玻璃 液体 温度计 检定 规程